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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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共山山
东省文明青团山东省东省教育东省少工办
委 厅 委
鲁青联?2011?125号
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省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
展首届“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 二、评选机构
“山东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省少工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山东美德少年”20名,表彰提名奖3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
学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教师、吸引教师,最大限度地扩大教师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开展“寻找”活动,深入挖掘、选拔和宣传教师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有代表性、高素质的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
二、参评对象
凡我校在职在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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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名额
七、八、九各年级组各推荐3名,共9名。
四、评选标准
学校围绕“晒
镇年“最美庭院”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源于美丽庭院,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实现农户庭院干净整洁,引导广大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客厅居室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院落内外绿化美、移风易俗家风美”的美丽家庭。
二、评选时间
xxxx年x月xx至x月xx日。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xx镇各村(社区)常住农户家庭。
四、评选标准
1、平安创建好:无家庭暴力、无非法宗教活动、无邻里纠纷、无涉黄行为、无赌博行为、无涉毒行为、无传销行为、无其它违法行为。
2、庭院清洁卫生美:房前无杂物堆放,屋后杂物堆放整齐,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有序摆放,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影响环境卫生的散养家禽牲畜,田园菜园无破旧围栏,主动拆除“四房”、偏杂房、棚亭、废弃猪牛栏等。
3、居室整洁靓化美。室内整洁美观、家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外观干净、窗明
2015年南岗区美德少年星级评选活动方案20150401 - 图文
南岗区“美德阳光星级少年”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知》文件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进一步巩固并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深入开展,动员全区中小学生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全区中小学生见贤思齐,学习先进,践行美德,争做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开拓进取、全面发展的新一代美德阳光少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6月 三、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三爱”“三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文明风尚中具有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
(一)“孝敬父母”之星——感恩父母,孝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二)“尊敬师长”之星——对老师有礼貌,课上认真听讲,不顶撞老师,虚心接受批评;对长辈有礼貌,对年长者有礼貌、有耐心、有爱心。
(三)“团结友善”之星——会关心,会分享,会合作,懂得仁爱。
优质服务流动红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优质服务流动红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创先争优服务意识,改进科室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调动各科室、部门的集体荣誉感和比、学、赶、超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我院整体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从2014年起,在我院开展“优质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考核评比方案如下: 一、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优质服务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二、考核评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工作,注重实效,科学发展的原则;
三、考核评比对象 四、考核评比方法
(一)通过定期集中检查、不定期随机抽查,发放服务对象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对参评科室进行评议;
(二)考评领导小组每季度末根据《汉中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后),对参评科室进行评比打分;
(三)分数最高的科室或部门授予流动红旗。 五、考核评比时间及名额
1
1、时间:每季度末进行考核评比;
2、名额:每季度考核评比流动红旗科室1名。 六、奖励方法
1、对获奖科室授予流动红旗,以资鼓励;
2、评比结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作为年终先进集体的备选条件。 七、评比要求
1、各科室、部门严格
优质服务流动红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优质服务流动红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创先争优服务意识,改进科室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调动各科室、部门的集体荣誉感和比、学、赶、超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我院整体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从2014年起,在我院开展“优质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考核评比方案如下: 一、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优质服务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二、考核评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工作,注重实效,科学发展的原则;
三、考核评比对象 四、考核评比方法
(一)通过定期集中检查、不定期随机抽查,发放服务对象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对参评科室进行评议;
(二)考评领导小组每季度末根据《汉中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后),对参评科室进行评比打分;
(三)分数最高的科室或部门授予流动红旗。 五、考核评比时间及名额
1
1、时间:每季度末进行考核评比;
2、名额:每季度考核评比流动红旗科室1名。 六、奖励方法
1、对获奖科室授予流动红旗,以资鼓励;
2、评比结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作为年终先进集体的备选条件。 七、评比要求
1、各科室、部门严格
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儿女”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吉办字[2010] 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吉水县委办公室 吉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 日
1
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挖掘孝顺好儿女典型,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诠释新时代敬老爱老美德,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在全县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新风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活动,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精神文明办、县人口计生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主办,县妇联承办。
二、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参评人员为吉水籍或在吉水工作、生活3年以上(含3年)非吉水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明礼诚信,与人为善,邻里和睦,乐于助人。
2.与长辈相处融洽,对老人孝敬有方,一贯在物质和
2
精神上给予老人极大关
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儿女”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吉办字[2010] 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吉水县委办公室 吉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 日
1
关于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挖掘孝顺好儿女典型,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诠释新时代敬老爱老美德,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在全县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新风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评选活动,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精神文明办、县人口计生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主办,县妇联承办。
二、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参评人员为吉水籍或在吉水工作、生活3年以上(含3年)非吉水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明礼诚信,与人为善,邻里和睦,乐于助人。
2.与长辈相处融洽,对老人孝敬有方,一贯在物质和
2
精神上给予老人极大关
关于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xx号文件,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
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方案
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方案
家庭是孩子的终身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健康成长,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共同的职责。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优化广大在校小学生的成长环境,我校决定本学年继续开展优秀家长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真正关注孩子健康成长、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引领广大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在家庭和学校间架设起沟通交流的桥梁,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让我校小学生真正成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受益者。 二、优秀家长标准
优秀家长是指积极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长。具体标准如下:
1、关爱孩子,尊重孩子。优秀家长首先要真正关心爱护孩子,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注意与孩子平等交流,不将孩子当成个人的私有财产,不想当然地以家长的身份高高在上地发号施令。重点考查: (1)能够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联系,经常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
(2)关注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不将目光仅仅盯在孩子的考试成绩上,不将不切实际的期望强加给孩子。
(3)正视孩子的缺点和过错,对待孩子不溺爱,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及时予以纠正,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但又不简单粗暴。
2、教育观念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