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南海问题
“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南海问题”相关的资料有哪些?“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南海问题”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南海问题”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2013国际法 国际法基础
国际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吉林大学 法学院 何志鹏 王建玲 hezp@
国际法学习的前景 中国国际法 世界国际法 基本职业素质 环境很重要,但自我努力更重要
规划 团队教学 64课时 分工合作
指定教材 梁西主编(曾令良修 订主编):《国际法 (第三版)》,武汉 大学出版社2011年 版
参考书目 第一层 白桂梅:《国际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 社2010年版; [英]奥本海著,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 际法》,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 邵津主编:《国际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 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 版
参考书目 第二层 Ian Brownlie, 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7th e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Shaw Malcolm Shaw, International Law, 6th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Robert Jennings and Arthur
国际法
行使紧追权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A.紧追须在沿海国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开始,如外国船舶在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违反沿海国有关规章时,紧追也可以在该海域开始。
B.紧追不能中断,须继续进行,如该外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紧追应立即停止。
C.紧追权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清楚标志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进行的船舶或飞机行使。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沿海国应负赔偿责任。
行使紧追权过程中使用武力所需要素
⑴ 警告无效。
⑵ 无其他有效的拿捕手段可供选择,亦即使用武力是最后手段。
⑶ 紧追船舶及其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以暴力抗拒逮捕。 ⑷ 不得故意击沉船舶。
⑸ 顾及人道原则,不得对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⑹ 与当时情况成合理比例。
方便旗
flag of convenience
“方便旗”指在船舶登记宽松的国家进行登记,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
1
船舶悬挂的旗帜表明该船舶的国籍,在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的专属管辖和保护,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被认为是海盗船,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
实践中,有些国家允许外国人所有的船舶悬挂其旗帜,于是,有些
国际法
第一章 导论 一、简答
1、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答:1)主体不同:国际法主体是国家;国内法主体是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创制法律的方式不同:国际法由组成国际社会的国家以明示的同意或默示的同意(即习惯法的形式)共同确认的;国内法是由一个国家单独创制的,并经专门立法机构制定或认可的; 3)强制实施方式不同:国际法靠国家的自我遵守;国内法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简述国际法的主要渊源。
答:1)国际条约,即国际法主体之间就权利和义务关系所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 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3、简述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方式。
答:1)直接适用方式;2)间接适用或转化适用的方式;3)混合制,即兼采直接和间接适用两种方式。 4、简述国际法基本原则概念及特征。
答: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且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其特征主要包括:(1)各国公认;(2)具有普遍意义;(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5、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平等原则;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真诚履行国际义务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国际合作原则;民族自决原
国际法
《国际法》 邵津 主编 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 一、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或者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二、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2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3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4在强制实施方面,国际法也与国内法不同;三、国际法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学:1国际法与国际私法;2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3国际法与国际法学。
第二节 国际法的发展 一、古代国际法;二、近代国际法;三、现代国际法。
第三节 国际法的主体 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是指有能力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有能力进行国际关系活动的实体;二、现代国际法主体的类型:1国家;2正在争取解放的民族,或民族解放运动组织;3国际组织;4个人是不是国际法主体问题?
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的概念;二、国际法的渊源:1含义:是指国际法规范表现的形式或形成的过程、程序;2范围:A国际条约;B国际习惯;C一般法律原则;D司法判例、权威
学好国际法必做的国际法课后习题
第一章国际法绪论
一、判断题
1.所有的国际法主体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是等同的。( )
2.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是由民族自决权所决定的。( )
3.国际法有强制性,但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国内法由各种国内法院执行,国际法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
4.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具有普遍约束力。( ) 5.国内法必须从属于国际法。( )
6.国家不能以国内法无规定为理由为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辩护。( ) 7.国家既是国内法的制订者,又是国际法的制订者。( ) 8.国际法委员会是国际立法机关。( ) 9.国内法如与条约抵触,应遵守国际法。( ) 二、单项选择题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是( )。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B.国际法学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
2.格老秀斯在1625年发表的名著是( C )。 A.锁海论 B.海洋自由论 C.战争与和平法 D.罗得海法
3.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 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B.国际法基本原则
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 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4.A国所批准的条约,
国际法
国际法(原国际公法)试卷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取项是只有一个选取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 近代国际法产生的标志是( ) A、1789年法国革命 B、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 C、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公会 D、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是( )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B、国际法学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
3.提出七项国际法基本原则,并对每项原则进行解释的文件是( ) A、联合国宪章 B、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C、国际法原则宣言 D、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
4.拒绝承认以破坏宪法的方式而执政的政府的主张称为( ) A、 艾斯特拉达主义 B、正统主义 C、威尔逊主义 D、有效统治主义
5.新中国对旧中国所签订的条约和协定所采取的原则是( ) A、一概继承 B、一概否定 C、区别对待,逐一审查 D、只承认建交国的条约 6.给外国人以国民待遇是指( ) A、与本国公民相同的待遇 B、优惠于本国公民的待遇 C、一定范围内与本国
国际法热点问题及评述
国际法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一)国际公法的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1.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问题
2.保护在外本国国民的国际法制度及我国的对策 3.反对恐怖主义与国际人权保护 4.引渡制度中的主权和人权 5.钓鱼列屿主权归属问题 6.日本“入常”的国际法问题
7.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 8.国际犯罪及其责任
(二)国际私法的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1.中国国际私法的法典化问题 2.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 3.欧盟国际私法问题。
4.根据《纽约公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新发展 (三)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争议问题及其评述 1.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法律问题
2.信息时代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与调整 3.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 4.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5.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与WTO多哈回合谈判 6.从欧盟竞争法看中国的反垄断法 7.国际税收公约
8.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当今世界,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国际法的热点问题比比皆是。只有厘清上述关系,才有可能解
国际法热点问题及评述
国际法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一)国际公法的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1.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问题
2.保护在外本国国民的国际法制度及我国的对策 3.反对恐怖主义与国际人权保护 4.引渡制度中的主权和人权 5.钓鱼列屿主权归属问题 6.日本“入常”的国际法问题
7.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 8.国际犯罪及其责任
(二)国际私法的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1.中国国际私法的法典化问题 2.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 3.欧盟国际私法问题。
4.根据《纽约公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新发展 (三)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争议问题及其评述 1.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法律问题
2.信息时代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与调整 3.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 4.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5.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与WTO多哈回合谈判 6.从欧盟竞争法看中国的反垄断法 7.国际税收公约
8.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当今世界,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国际法的热点问题比比皆是。只有厘清上述关系,才有可能解
国际法热点问题及评述
国际法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一)国际公法的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1.中国民间对日索赔问题
2.保护在外本国国民的国际法制度及我国的对策 3.反对恐怖主义与国际人权保护 4.引渡制度中的主权和人权 5.钓鱼列屿主权归属问题 6.日本“入常”的国际法问题
7.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 8.国际犯罪及其责任
(二)国际私法的热点问题及其评述 1.中国国际私法的法典化问题 2.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 3.欧盟国际私法问题。
4.根据《纽约公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新发展 (三)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争议问题及其评述 1.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法律问题
2.信息时代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与调整 3.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 4.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5.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与WTO多哈回合谈判 6.从欧盟竞争法看中国的反垄断法 7.国际税收公约
8.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当今世界,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国际法的热点问题比比皆是。只有厘清上述关系,才有可能解
国际法题目
1. 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中,我国有不少人主张使用“自然延伸规则”,这一观点有没
有国际法依据?日方主张适用“中间线规则”,这一主张有没有法律依据? 在东海划界问题上,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是符合国际法的。根据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原则,我国东海大陆架可以一直延伸至冲绳海槽。根据我国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所作的声明和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对于国际海洋划界,我国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的态度,坚持“应通过协商,在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在国际法上,大量的大陆架划界实践确立了公平原则作为基本原则的法律地位。在1969年荷兰和丹麦诉联邦德国的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认为,采用划界方法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按照公平原则,通过谈判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适用公平原则的方式是应使每一个当事国都尽可能得到“构成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的大陆架的一切部分而不侵犯另一当事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同时考虑其他具体的地理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划界效果。该案确立的根据公平原则考虑一切有关情况通过协议解决的划界理念,在以后有关的国际实践中反复得到认可或确认。此后签订的20多个国际划界条约中绝大部分明确适用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