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错误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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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的审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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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的审查与处理
核心导语:执行依据的审查与处理,其关注重点:执行局执行的执行依据(区别于审判庭与立案庭办理的执行)、执行局部的审查(区别于立案庭的受理审查)。那么详细不同的案件之中需要如何把握呢?法律快车小编下文与您一起进行探讨。 民事执行依据的审查与处理
民事执行依据的审查主要分为三大块: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决定书等)的审查,仲裁机构制作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审查,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审查。
1、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审查
具体可细分为对本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审查、对上级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审查和对委托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审查(外国法院的应该无权审查)。
①审查权取得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23条。
258条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
预算执行定性依据
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定性依据
1. 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是“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的规定。
2. 无预算支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规定。
3. 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好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有关部门要按时批复预算、拨付资金”。
4. 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安排。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一)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二)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
出??”的规定。
5. 项目经费结余,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一、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批复方面
1.预算收入不完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未纳入预算或未全部纳入预算
定性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九条“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2)《天津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津财预[2010]56号)第十七条“部门收入预算,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和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含财政专户核拨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
其他收入等预算”。
(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津财预[2 0 1 0]7 6号)“自2 0 1 1年1月1日起,除教育收费继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外,市级预算单位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填报缴款
书,上缴市级国库”。
处理处罚依据: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
错误处理 CKMLCP错误消息处理
物料帐结算报KE396错误
物料帐结算CKMLCP时,报KE396,文本字段与经营范围号码不一致。 经查,主要是因为物料主数据中设置的产品组为20,但在建销售订单时选择的产品组为60。这样,在外向交货时,所记的物料凭证(表MILT)中记录的产品组为20,获利段中的产品组为60。在物料帐结算消耗评估时,系统检查物料凭证的产品组与获利段不一致,报KE396错误。
销售订单里面的产品组默认填入优先级是:手工选择〉物料主数据带入(需要在后台订单类型配置里面复制勾上产品组字段)〉客户销售范围的产品组
SAP方丈语录之十-成本会计要求一个分配
最近经常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成本会计要求一个分配。哎,也不知道他到底要什么?
【原理】因为FI创建了成本要素,所以在过账的时候需要输入一个销售项目、成本中心、内部订单或WBS等。
【固定资产】AM月底折旧时候出现要求会计分配无法过账,通过ACSET分配成本中心即可解决。
【项目管理】PS在做项目结算的时候出现上述提示,把成本要素属性调整为22(外部结算)。
【销售管理】发货过账时提示会计分配,讲业务范围除去即
关于处理相邻关系依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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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相邻关系依据的规定
需要用法律调整的相邻关系的种类很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因此,物权法不可能对需要调整的相邻关系一一列举,只能择其主要,做出原则性规定。世界各国对相邻关系种类的规定也是有繁有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的种类很多,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调解、处理的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又必须依据一定的规范,所以本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我国有些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做出了规定。例如我国建筑法对施工现场对相邻建筑物的安全、地下管线的安全,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都提出了要求。该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执行医嘱错误鱼骨图
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内一科医嘱查对质量
管理与持续改进
事件回顾:11月?日 早上主班叫我给28床苏勇抽合血,抽完血送到血库配血。11点我去血库取血,和血库医生双人核对完,回来和高年资护士2人床旁双人核对后给病人输血。输完血我并未仔细的看,直接就在电脑上把临时医嘱执行了。
发现问题:
执行医嘱不仔细
成立改进小组:
组长:a
组员:b、c、d、e
现行的遗嘱执行流程:a
↓ b ↓ c ↓
执行医嘱错误鱼骨图原因分析
制定改进计划(Plan) 1、执行医嘱不仔细
2、改善医嘱执行错误对策分析
3、设定改善目标 实施计划(Do)
1、加强“三基三严”培训,落实“三查八对”制度:以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通过专家授课、培训系统等手段,提高业务技能。
2、由科教科与医务科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组织全院医生进行《护士条例》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再次进行培训,直至合格,并要求科主任、护士长加强医嘱执行流程的管理。
3、成立规范化操作管理小组,每周均组织人员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规范化操作考核。
检查评估实施结果(Check):
计划的实施并持续改进(Act):
继续改善对策:(时间20xx年x月x日---x月x日,监测时
间段)
1、坚持医生、护士的在岗教育及继续教育和轮转制度,坚持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参考(2015年修订)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参考(2015年修订)
一、预算编制
(一)收入预算编制
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
1.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合理、充分、准确地预计有关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未准确预计,也未编入预算;
2.编制部门预算未考虑以前年度结余、事业基金;
3.非财政补助收入等增减变化未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也未调整相应支出预算。
定性依据:
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一)“……各部门应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各部门应根据2013年收入预计情况和下一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4年的各项收入(不含税收)来源,各项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预计,力求准确。”
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京财预[2013]2024号)第六条(一)“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实有账户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净
1
结余资金要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和第七条(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一般基金时点数20%的比例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补充单位收入,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确定。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一般基金
违纪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审计查出违纪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审计专用)
提请注意:1987年6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于2005年2月1日废止,财政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理依据,应当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目 录
一、综合部分 5 1.偷逃税款 5 2、漏交税款 5 3.欠交税款 5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6 5.应扣(收)未扣(收)税款 6 6.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 6 7.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7
8.造假账、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7 9.私设小金库 7 10.公款私存 8 11.违规借贷 8
12.违规出让银行帐户 9
13.违规多头开立银行帐户 9 14.坐支现金 9 15.白条顶库 9
1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9 1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18.经营者违规收费 11 19.贪污公款(公共财物) 11 20.私分国有资产 11 21.挪用公款 12
22.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帐户买卖证券 13 23.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13 24.拒绝、阻碍审计机关检查 13 二、财政部分 13 (一)财政 13
25,违规制定减、免、缓税收政策 13 26.违规自行制定税收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一、预算执行审计
(一)违规调整预算
指政府或财政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批准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金额,此外,未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的金额也计算在内。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规定: (1)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镇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2)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各级政府不得作出任何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决定。
(3)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按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另外,在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政府作出的决定,本级人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政府应当责令其改变或者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
基建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和有关的定性处理法规及依据《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
——2011.5.30法制室编制
总目录
第一节 财政收支审计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问题1-1 擅自改变预算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具体有:乱收费、滥罚款;隐瞒、挪用、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管理3方面
问题3-1、办理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 问题3-2、虚列支出挂暂存
问题3-3、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如业务招待费超支等);挤占、挪用、调剂使用专项资金
(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问题2-1、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基金等预算外资金项目;擅自改变预算外资金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问题2-2、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四)其他方面
问题1-1、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第二节 财务收支审计
说明:对上述“一、财政收支审计”中已列出的问题在财务收支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时,其定性凭据不变。
问题7-1、无收费许可证收费
问题7-2、违反规定设立收入项目;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问题7-3、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应当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 问题7-4、违反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1
问题7-5、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