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3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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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及安全设施目录(225号文)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
18号令、27号令与13号令之区别 - 图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之区别 区别 1、 适用范围 18号令 第二条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八十六条 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招标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 第八十八条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7号令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
新旧7号令、8号令对照解读
1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部7号令)对照解读
新7号令共三章,三十四条,28项海事行政许可条件。 旧7号令共三章,三十条,22项海事行政许可条件。
新7号令第一章与旧7号令没有变化;主要变化体现在第二章,不再分(通航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污染和船载危险货物管理、船员管理、其他海事行政管理)。
新\号令\新增修改内容
第十九条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船舶为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本船籍港船舶;
(二)其所持的证书核发的条件: (一)油污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为具有相应赔偿能力的金融机构或者互助性保险机构办理;
(三)其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的条件
(一)作业单位具备相关作业的接收和处理能力;
(二)从事污染危害物接收作业的人员具备从事相关作业的能力; (三)来自疫区的船舶污染物已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处理; (四)已制定相关作业的安全、防污染措施和应急反应预案; (五)对污染危害物的处理方案符合防治水域污染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2015年06月29日字体:【大中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以及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
发改委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
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的主要内容以及附件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核电厂、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 emergency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3.2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3应急处置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4应急演练 emergency ex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最新)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概述 2 基本情况 3 河道演变 4 防洪评价计算 5 防洪综合评价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的主要内容以及附件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核电厂、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 emergency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3.2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3应急处置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4应急演练 emergency ex
水库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水库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篇一: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简述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和必要性等。 1.2 编制依据
简述预案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综合考虑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以及各水库经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 1.3 编制原则
简述预案编制原则。 1.4 适用条件
说明预案适用范围、启动条件、申请程序及批准权限。 2 工程概况
2.1 水库流域概况
简述水库流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重要历史文物、水利建设等基本情况并附示意图。 2.2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简述水库工程等级、坝型以及主要建筑物历次重大改建、扩建等基本情况并列出水库工程特征值表。 2.3 水库上下游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简述上下游工程情况及防洪标准。 2.4 水情水工监测及预报、调度
简述水库流域内气象、水文观测站点分布、观测项目、报汛方式并附分布图;水情预报方法及调度方式;水工观测制度、观测设施及
水库工程主要部位历次观测、检查发现的异常现象和分析处理情况。 2.5 历史灾害情况及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最新)
1 总则
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概述 2 基本情况 3 河道演变 4 防洪评价计算 5 防洪综合评价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