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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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北京市规划委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编 号:DB 11/xxx—2012
备案号:J xxxxx—2012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Of Green Buildings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 发布 2012-xx-xx 实施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
规划
委
北京市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Of Green Buildings
DB 11/xxx—201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年×月×日
2012 北京
北京市规划委 DB 11/xxx—2012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标准编制计划,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并结合北京市城乡建设发展的需求,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14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26-2006 强制性地方标准 2006-09-01实施 背景
本标准是对《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 进行修订的。
随着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相关规范的修订,随着江苏省经济、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居住功能和环境质量提出更高、更新要求。为更好的适应江苏省住宅建设,本着“增、留、删、改和定性定量并重”的基本原则,对原《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进行必要修改。标准中部分要求高于国家相关标准。
主编单位: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原《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2000废止
? 主要介绍内容 ? 1、《标准》中较现有国家规范、标准新增加的条文;用红字区分 ? 2、《标准》中较现有国家规范、标准新增加的条文及强条;用红字区分,其中
强条加下划线 ? 3、《标准》中低于国标要求的条文;用带下划线的文字区分 ? 4、 《标准》中需要强调的既有条文;
? 5、条文说明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简称《问答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网络综合布线课程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和建设部勘察设计司(99)建设技字第4号文件《关于成立(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工作组的通知》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充分征求意见,集各地之长,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以功能需求为出发点,作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和符号、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符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智能化。
本标准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汉口路151号,邮政编码200002,电话021-63217420;传真021-63214301),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东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 图文
普及购房常识之5——《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 标 题: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2001-05-22 【正 文】: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住宅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建(2001)第342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主编的《住宅设计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3.2. 1条、3. 2. 2条、3. 3. 3条1-4款4.1. 1条、4.2.2条、4.3.2条、4.4.2条、4.7.2条、4.7.3条、5.1.1条、5.1.2条、5.2.1条、5.2.2条、5.3.2条、 5.5.3条、5.6.2条、5.6.3条、6 .1.2条、6 .2.1条、7.1.1条、7.1.2条、7.1.3条、7.4.2条、7.4.3条、7. 4.4条、9. 0.3条、10.0.11条、10.0.17条、11.0.3条、11.0.8条、12.1.1条和12.4. 1条为强制性条文。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20-2001,自2001年8月1日
假日酒店建筑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 入口
1. 最好的景观。度假酒店更要特别考虑到游泳池,网球场等。建筑方向定位应考虑到阳光
和噪音的情况,但客房和公共区域应尽可能充分利用
2. 应专门为酒店客人,员工和货物提供分开的临街入口及员工班车车道。宴会厅,餐厅或酒
廊和主题/ 特种酒吧等也最好能有独立的临街入口。
3. 卸货及员工入口与住客入口处是分开的,并应很好地避开公共区域和客房的视线。 要
求手段闸门或卷帘门等安全设施。 a) 必须设有一个入口雨篷。 b) 入口至少需 3 个车道 c) 最低净高为 5 米
4. 必须延伸覆盖至少两个汽车落客通道,外加一个直通车道 5. 地面应不渗透油污,并在潮湿时不易打滑(人与车辆)。
6. 酒店主入口附近,必须设置 3 根旗杆。Gateway Property最好有 5 根旗杆。旗杆应由
泛光灯照明。
7. 所有的酒店必须是可以让残疾人士无障碍通行的。在所有人行道/路口/交叉路口, 以
及门庭平台处设置斜坡通行。
8. 建筑物外墙饰面由设计师确定,并由华田置业公司酒店批准。所有表面必须是防霉并可
以清洗的。
9. 外墙饰面应当是维护费用低,同时又满足于美观要求的。 10. 酒店的外墙面要完全可以让清洗系统够得到 11. 酒店外部照明必须由专业照
实验室建筑设计标准
实验室建筑设计标准 (一)
第1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 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 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 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 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 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4条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 术 语
第2.0.1条 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 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第2.0.2条 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 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2.0.3条 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包 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 工厂、器材库等。
第2.0.4条 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 它条件
智能化建筑设计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 50314-200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 年 7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14-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通知”(建标函920043 67号)的要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制组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在内容上进行了技术提升和补充完善,并按照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予以分类,以达到全面、科学、合理,使之更有效地满足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要求。 本标准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设计要素(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建筑环境)、办公建筑、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江苏省)
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 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 3.2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总平面布局规定 4.2防火间距 4.3消防车道 4.4平面布置 5. 防火防烟分区
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 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 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 5.7防烟分区 6. 安全疏散
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
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
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 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 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 7. 建筑构造
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 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1
7.4 楼梯间
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 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 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 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
8.3 小型商业用房安
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
2007-00-00发布 2008-00-00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 审定 发布
1
前 言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科(2006)25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06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商业建筑具有形态多样、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等特点,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集中,扑救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在我省规范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并作为消防审核、验收的依据,特制定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本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商业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深入研究和消化吸收相关地区的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定稿,最后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以苏建科(2007) 号文批准发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江苏省)
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 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 3.2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总平面布局规定 4.2防火间距 4.3消防车道 4.4平面布置 5. 防火防烟分区
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 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 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 5.7防烟分区 6. 安全疏散
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
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
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 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 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 7. 建筑构造
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 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1
7.4 楼梯间
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 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 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 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
8.3 小型商业用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