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基础知识及操作说明

更新时间:2023-12-07 06:4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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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 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答: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标的证券或借入标的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2、什么投资者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6个月、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前款所称股东,不包括上市证券公司仅持有5%以下上市流通股份的股东。

3、什么证券公司可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和服务。

4、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做什么准备工作?

答: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前,应当了解该证券公司是否获得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并接受证券公司组织的投资者教育,提供证券公司要求的征信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5、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

答: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融资融券投资者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答: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包括:

市场波动风险: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放大普通证券交易的市场波动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遭遇较大资产损失。投资者既要提高投资能力,又要制定严格投资纪律,设置严格的投资止损标准,避免市场波动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当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投资者如果不能及时提交资金、符合要求的证券等担保物,将面临强制平仓带来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及时足额提交但保物,避免强制平仓带来的资产损失风险。

单一证券异常风险:单一证券异常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急剧下降,引发强制平仓带来的资产损失风险。投资者应采取组合投资方法,规避集中投资单一证券带来的异常波动风险。 债务风险:投资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融资融券债务时,将面临强制平仓,强制平仓后仍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将面临债务追偿、直至起诉。

7、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业务中为什么会存在亏损放大的风险? 答: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后,如果该证券的价格没有像投资者预期那样上涨或下跌,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和预期反向波动的投资损失,还要承担融资或融券产生的利息和费用,将会加大投资者的总体损失。

8、为什么存在授信额度不能足额使用的可能性?

答:在融资的情况下,由于证券公司融资总额规模受限,存在授信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在某一时点无法足额使用的可能。

在融券的情况下,由于证券公司融券总额规模或证券品种受限,存在授信给投资者的融券额度在某一时点无法足额使用的可能。 9、投资者为什么要对其融资融券交易负有谨慎、注意责任? 答:根据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署的融资融券合同约定,投资者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如果低于130%的要求,证券公司将通过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予以补仓。证券公司履行的是发出通知的义务,但投资者对信用账户资产负有谨慎、注意责任,即投资者有义务随时留意自己信用账户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随时留意自己的手机、电话、传真

邮箱等约定的联系方式中收到的通知信息,若因为投资者的疏忽大意而延误补仓,相应责任由投资者承担。

10、投资者如何维护本人在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合法权益?

答: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要对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有全面的了解,仔细阅读《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与具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符合规范的融资融券合同。

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要及时关注信用账户资产的变化情况和相关通讯方式的通知内容,尽可能避免被强制平仓的情况发生,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信用账户及征信、授信 11、什么是信用证券账户?

答:信用证券账户是投资者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

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

12、什么是信用资金账户?

答:信用资金账户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指定存管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13、什么是征信?

答:征信是证券公司在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业务前,了解投资者

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据此就投资者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投资者是否 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过程。 14、什么是授信?

答:授信是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的征信程序后,证券公司授予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额度,投资者可以在授信额度内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15、什么是授信额度?

答:该额度是投资者可融资融券额度的上限。投资者实际可使用的融资融券额度需要根据投资者在信用账户内的担保物的价值确定。 16、个人投资者开户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年满十八周岁有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投资者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3)普通账户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开户时间连续计算不少于6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

(4)普通账户必须是规范账户,普通资金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都为实名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三方存管;

(5)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

17、机构投资者开户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投资者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2)普通账户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开户时间连续计算不少于6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且开户手续规范齐备;

(3)普通账户必须是规范账户,普通资金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都为实名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三方存管;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合法、有效(如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附书面情况说明及工商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合法、有效(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6)法定代表人专项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7)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8)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无重大违约记录。

18、哪些投资者无法开立信用账户?

答:(1)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

(2)拒绝提供开展交易所需相关资料,或提交虚假资料的个人和法人;

(3)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公司上市后不包括公司仅持有5%以

下上市流通股份的股东;

(4)证券公司认定其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不足以开展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或具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 (5)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的客户;

(6)列入证券公司黑名单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建立融资融券投资者黑名单,记录法律法规禁止、信用状况较差、有过市场操纵历史等投资者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开户。 19、投资者开户时须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答:(1)持有限售股及解禁限售股的情况:投资者开户必须申报持有的限售股情况,持有限售股为标的证券的,面临融券卖出或担保物转入的限制。

(2)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监事的情况:投资者开户必须申报是否哪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监事。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监事不能融券卖出其上市股票,也不能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担保物转入。

(3)申报其本人及关联人全部证券账户,内容包括关联人姓名、关联方证件号码和关联股东账户。 20、投资者开户的流程是什么?

答:(1)投资者应先接受证券公司提供的投资者教育,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的基础知识、业务规则及业务的潜在风险,并仔细阅读证券公司提供的标准业务合同文本和风险揭示书;

(2)投资者应填写证券公司提供的《业务申请表》,申请融资融券的

授信额度;

(3)投资者应配合证券公司业务人员的征信工作,提交相应的资信证明材料;

(4)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的征信程序并获得证券公司授予的信用额度后,应临柜签署《融资融券合同》的标准文本和《风险揭示书》; (5)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填写开户表单、签署开户协议,开立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专用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21、融资融券业务需提供哪些资信材料?

答:个人投资者提出融资融券业务申请,需本人到证券公司营业部临柜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证券账户卡;

为方便通过征信程序,投资者可以在申请过程中选择提供以下资信证明资料: (1)户口本; (2)结婚证;

(3)投资者登记联系地址的水电费或煤气费的缴费单据等; (4)能够证明财产状况的资产证明:

(a)银行代发工资记录、纳税证明或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b)银行活期存折、定期存单或经银行盖章的对账单;

(c)其它有价证券、理财产品证明(如国债凭证、理财产品购买合

同等); (5)房产证;

(6)其它机构(如银行)的信用证明; (7)其他资信资料。

22、机构投资者申请融资融券业务需提供哪些资信材料? 答:机构投资者应提供的必备资信材料有: (1)填妥的《银河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4)机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8)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9)普通证券账户卡; (10)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11)经营范围不包括证券投资的机构还需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决议以及股东名册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12)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为方便通过征信程序,机构投资者可以在申请过程中选择提供以下资信证明资料:

(1)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2)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 (3)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23、什么是信用评级?

答:投资者信用评级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资信资料,按照证券公司标准评定的投资者信用级别。

24、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哪些因素对投资者进行信用评估? 答: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自然属性、交易属性、外部信用属性、内部信用属性对投资者进行信用评估:

自然属性:是指根据投资者提交的资信材料获得的基本信息; 交易属性: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历史证券交易情况;

外部信用属性:指证券公司通过外部征信平台查询到的投资者信用记录;

内部信用属性:指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留下的信用记录。

25、个人投资者资信的自然属性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个人客户的自然属性指标包括年龄、婚姻、投资年数、收入状况、不动产价值、金融资产情况6个指标。

26、机构投资者资信的自然属性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机构客户的自然属性指标包括成立时间、投资年数、净资产规模、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6个指标。 27、投资者可以申请的授信额度的上限是多少?

答:根据投资者的信用等级,实际投资者获得的授信额度为其最大可

方式全部或部分偿还融资融券债务,使得收盘后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

42、投资者担保物追加要求有哪些?

答:日终清算后,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时,投资者应在一个交易日内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不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若投资者未能按期补仓,则限制其担保品买入、融资买入、融券卖出。

日终清算后,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时,要求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不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投资者不能进行担保品买入、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等操作。若投资者未在一个交易日内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补仓维持担保比例以上,证券公司进行强制平仓。 43、什么是强制平仓?

答: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根据约定采取处分投资者担保物的行为称之为强制平仓。 44、强制平仓的情形有哪些?强制平仓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证券公司可以对投资者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

(1)T日日终清算后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追加保证金,致使规定期限到期日(T+1日)日终清算后的维持担保比例未达到补仓维持担保比例,T+2日进行强制平仓操作;

(2)融资或融券交易期限(合约)已满,投资者未按约定偿还债务,则在合约到期日次日强制平仓;

(3)融资融券合同到期、投资者未按约定偿还债务,则在合同到期日次日强制平仓;

(4)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发生以下情形:

①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投资者未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公告发布日(T日)的下一个交易日(T+1日)内了结该证券的融券合约,则在T+2日进行强制平仓;

②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被收购,且该收购以终止上市为目的,投资者未在收购公告发布日(T日)的下一个交易日(T+1日)内了结该证券的融券合约,则在T+2日进行强制平仓。 (5)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违反证券公司对于限售股或董监高等相关规定的,投资者未在证券公司发现日(T日)的下一个交易日(T+1日)内按照证券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置,则证券公司在T+2日进行强制平仓操作;

(6)出现法定或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投资者尚有债务未清偿,则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日次日强制平仓;

(7)证券公司配合司法机关对客户信用账户资产协助执行(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投资者尚有未清偿债务的,则在执行当日强制平仓。 45、强制平仓金额的范围如何确定?

答:(1)在第44条第(1)、(3)、(5)、(6)和(7)项情况下,平仓金额为投资者所负证券公司全部债务为下限,该债务为投资者所欠证

券公司本金、证券、利息及费用等的总和。

(2)在第44条第(2)项情况下,强制平仓金额以该笔融资或融券合约所负债务为下限,此债务为投资者所欠证券公司本金或证券、利息或费用等的总和。

(3)在第44条第(4)项情况下,强制平仓金额以该证券所有融券合约所负债务为下限,此债务为投资者所欠证券公司证券、费用等的总和。

46、强制平仓的平仓时点如何确定?

答:平仓日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交易时间内按照平仓预案执行平仓;当日未能执行完毕的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直至完成平仓操作。 47、强制平仓的价位和方式如何确定?

答:投资者如因融资融券债务被强制平仓,强制平仓将以最有利于平仓成功的价格申报,可采取市价和限价委托。 强制平仓的方式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48、强制平仓期间投资者能否操作信用账户?

答:强制平仓期间将被限制信用证券账户的融资融券交易及普通交易,直至强制平仓完成。投资者可以在此期间划入资金或证券以追加保证金,或直接偿还债务。

49、投资者为什么要避免强制平仓情形的发生?

答:投资者在强制平仓阶段,没有操作上的主动权,因此可能造成的后果有:

(1)资金损失最大,因为使强制平仓操作成功进行,可能会以涨跌

停价位完成平仓操作;

(2)因发生过强制平仓,投资者的信用等级下降,影响日后的授信额度。

50、投资者如何避免强制平仓情形发生?

答:投资者应在融资融券交易到期日前按时偿还债务或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足额追加担保物或自行平仓,使得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

51、什么情况下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务追偿?

答:当信用交易投资者担保物被全部平仓后,仍不足以偿还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证券公司会向投资者继续追偿。

投资者可能面临的债务追偿有协商追偿和司法追偿两种形式。 52、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收到哪些通知?通知有哪些形式? 答: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根据其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可能会收到证券公司发送的补仓通知、平仓通知、合约(合同)到期通知、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通知、偿还债务通知等。

53、投资者收到的通知有如下几种形式:录音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传真通知、邮寄通知以及投资者约定的其他通知方式。 通知送达如何确认?

答:一般情况下,通知送达的确认按照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投资者在签署合同时应提供直接、准确、方便、可靠的联系方式以确

保及时收到证券公司的通知内容。

54、投资者哪些交易行为属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答:(1)同一投资者开立的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在单只标的证券的合计买入量(卖出量)占标的证券当日总成交量比例较大的; (2)同一投资者开立的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行为的;

(3)涉嫌关联的信用账户、普通账户之间频繁或大量进行交易的; (4)公司自营证券账户与投资者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证券之和占该证券可流通量比例较大的;

(5)可能对标的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进行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行为的;

(6)标的证券发行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内幕人员进行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的; (7)证券公司进行大量、集中平仓交易的; (8)交易所和证券公司认定的其它异常交易行为。 标的证券及担保物

55、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的时间间隔是多久?

答:一般三个月定期调整一次;如交易所调整标的证券范围,证券公司随时作相应调整;如上市公司出现异常情况的,证券公司可以临时调整。

56、什么是标的证券?

答:(1)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经交易所认可,可作为投资者融

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

(2)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确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确定适用于证券公司的标的证券范围。

57、标的证券调整后如何公告?

答:证券公司做出对标的证券范围的调整决定后,在证券公司网站、证券营业部融资融券公告栏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并自公告发布日起生效。

58、标的证券停牌,该如何处理? 答:1、证券市值的计算方法:

对于非长期停牌(连续停牌时间少于或等于30个自然日,下同)的,按照停牌时收盘价计算证券市值;

对于长期停牌(连续停牌时间大于30个自然日,下同)的,从30个自然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至证券复牌期间,证券的公允价值采用指数收益法估值。指数选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布的行业指数,以公司网站公告为准。计算公式为:证券公允价值=停牌时股票收盘价*行业指数最新收盘价/停牌前一交易日行业指数收盘价。 2、合约到期的处理方法:

融资合约到期时如遇标的证券停牌,合约期限可以顺延,但从标的证券复牌日起计算的顺延期限与该笔合约中标的证券未停牌期间已计算的期限合计不超过六个月。

融券合约到期时如遇标的证券停牌,券源提供方要求现金了结的,客户需根据券源提供方公布的证券估值方法与单价在规定时间内采用

现金方式偿还负债;券源提供方未要求现金了结的,合约期限可以顺延,但从标的证券复牌日起计算的顺延期限与该笔合约中标的证券未停牌期间已计算的期限合计不超过六个月。

59、标的证券被证券公司调出标的证券范围,该如何处理? 答:证券被调出公司标的证券范围的,自调出之日起客户不能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该证券,但调出日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依然有效,客户按照原合约到期日了结合约。

60、标的证券涉及收购、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时,该如何处理? 答: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被收购,且该收购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融资合约按照原合约到期日了结;对于融券合约,客户应在收购公告发布日(T日)后1个交易日(T+1日)内了结,否则公司将于T+2日强制平仓,如平仓后客户仍无法完全偿还该融券负债,公司可以针对现金收购和换股收购的不同方式,按照所换的现金或股份继续要求客户偿还。

除上述涉及收购的情况外,标的证券预定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客户应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公告发布日(T日)后1个交易日(T+1日)内了结该证券的融券合约,否则公司将于T+2日强制平仓。 61、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折算率?

答:根据证券交易所规定,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或净值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保证金金额,这一比例即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其市值为基础,按证券公司公布的折算率进行折算,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该证券的风险

情况对其折算率进行调整并公布,但证券公司公布的折算率不得高于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折算率。

62、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停牌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非长期停牌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按照停牌时收盘价计算证券市值;

对于长期停牌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从连续停牌30个自然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至证券复牌期间,该证券折算率调整为零,不得作为担保物从普通账户转入信用账户,证券的公允价值采用指数收益法估值,指数选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布的行业指数,以公司网站公告为准。计算公式为:证券公允价值=停牌时股票收盘价*行业指数最新收盘价/停牌前一交易日行业指数收盘价。

63、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被调出证券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应如何处理?

答:证券被调出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自调出之日(T日)起公司将该证券的折算率计为零,且客户不能在信用账户中买入该证券,自T+2日起将该证券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时的市值计为零。 64、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涉及收购情形时,该如何处理?

答: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涉及收购情形时,客户欲申报预受要约的,只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申报。客户可申请将该证券从信用账户划转到普通账户中,但需要满足关于取保维持担保比例的规定。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被收购,且该收购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自收购公告发布日起公司将该证券的折算率计为零。针对现金收

购和换股收购的不同方式,该证券终止上市至所换现金或股份到账期间,为了避免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因此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吸收合并方案计算该证券市值。

65、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该如何处理? 答:除上述涉及收购的情况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预定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自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公告发布日(T日)起公司将该证券的折算率计为零,自T+1日起将该证券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时的市值计为零。

66、什么是融资保证金比例?

答: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 67、什么是融券保证金比例? 答:

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68、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答: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可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69、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答: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全部资产,包括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以及上述证券、资金所产生的孳息等,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证券公司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实时监控,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70、维持担保比例怎么计算?

答: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71、什么是补仓维持担保比例?

答:当投资者的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时,证券公司有权限制投资者的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等增加负债的交易行为,直到其维持担保比例达到补仓维持担保比例以上。 根据交易所规定,补仓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 72、什么是平仓维持担保比例?

答: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时(T日),证券公司将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追加担保物或自行减仓并使其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在T+1日达到补仓维持担保比例之上。 若投资者未按约定及时补足担保物或自行减仓,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执行强制平仓。平仓期间,客户信用账户除查询及提交担保物外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在平仓偿还证券公司债权后,公司解除对该信用账户的交易限制。

根据交易所规定,平仓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30%。 73、什么是取保维持担保比例?

答:维持担保比例等于300%时,即为取保维持担保比例。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取保维持担保比例,投资者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74、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么交易限制和规定? 答:(1)个人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包括解除和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充抵保证金。

(2)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

(3)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且该投资者普通证券账户在一个月内将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以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

75、保证金比例如何计算(示例,保证金比例、折算率的具体数值以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答:(1)假设公司的初始保证金比例为: 初始融资保证金比例:0.5 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0.5

(2)单只证券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单只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1+初始融资保证金比例-该证券折算率; 单只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1+初始融券保证金比例-该证券折算率; 举例如下(以上证180、深证100指数成分股为例): 单只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1+0.5-0.7=0.8 单只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1+0.5-0.7=0.8

76、如何计算以现金为担保物的保证金及相关比例(示例,保证金比例、折算率的具体数值以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答:A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中有100万现金,投资者融资买入中石油的最大金额和相关比例计算:

现金充抵保证金的比例为:1:1,既投资者保证金为100万;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最大可融资买入金额 = 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 融资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最大可融资买入金额×100%; 最大可融资买入金额 = 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 中石油的折算率是0.7,

中石油的单只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0.5-0.7=0.8; 保证金是100万

最大可融资买入金额 = 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 100万/0.8 = 125万;

投资者全部融资买入后,账户内有100万市值的中石油股票,和100万现金;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此时的维持担保比例 = (100万(现金)+125万(市值的股票))/(125万(融资买入金额)+0)= 180%;

投资者还可做普通买入的股票最大可用金额为:100万现金; 如果投资者再做普通买入100万市值的股票,此时账户中有225万市值的股票;此时的维持担保比例没有发生变化,还是180%。 77、如何计算以股票为担保物的保证金及相关比例(示例,保证金比例、折算率的具体数值以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答:

B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中有100万市值的股票(浦发银行),投资者融资买入中国石油股票的最大金额和相关比例计算: 股票充抵保证金的比例为:1:0.7

此时账户内的保证金为:100万*0.7=70万。 中石油的单只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0.5-0.7=0.8;

最大可融资买入金额 = 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 70万/0.7 = 87.5万;

此时账户内共有100万市值的浦发银行股票+87.5万市值的中石油股票;

此时的维持担保比例 = (100万(市值的股票)+87.5万(市值的股票))/(87.5万(融资买入金额)+0) = 214.29% 息费及负债偿还方式

78、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有可能支付的相关息费有哪些? 答:融资利息:针对融资投资者实际占用证券公司资金的金额收取的利息。

融券费用:针对融券投资者实际使用证券公司证券的金额(以证券市值计)收取的费用。

逾期罚息:投资者逾期未能偿还本金或利息,或在证券公司规定的结息或还本金时点,投资者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证券)了结本息或还券时,收取逾期罚息。 79、如何计算融资利息?

答:每笔融资交易期限从客户实际使用资金之日起计算。融资利息按

照实际使用资金的自然日天数计算,到期后自动结清。 融资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融资利息=融资金额×融资年利率×实际使用资金的自然日天数/360

80、如何计算融券费用?

答:每笔融券交易期限从客户实际使用证券之日起计算。融券费用按照实际使用证券的自然日天数计算,到期后自动结清。 融券费用及相应的计算公式为:

融券费用=融券金额×融券年费率×实际使用证券的自然日天数/360

融券金额=融券数量×收盘价。 81、融资融券相关息费率如何确定?

答:证券公司根据市场融资融券息费率水平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等因素制定融资利率、融券费率等息费率标准,并可根据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业务策略等因素变更息费率标准。 如遇息费率调整,分段计算。投资者新的融资融券交易的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等按照新的标准计算。

82、投资者如何获知最新的息费率标准?

答:证券公司将在证券公司网站和营业部融资融券公告栏及时公布、更新融资融券业务息费率标准。 83、投资者资金负债包括哪些?

答:投资者资金负债包括融资买入金额、融资融券息费、权益补偿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y7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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