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建〔2012〕9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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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

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2〕9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和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我厅决定于2012年10月10日开始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三)《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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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

(六)《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6〕83号);

(七)《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04〕135号);

(八)《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1〕81号)

二、检查范围 (一)检测机构

取得省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钢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取得省厅或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的企业。重点检查2011年未抽查的企业和2011年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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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及工商营业执照、技术人员、仪器、实验室环境条件、技术文件、质量体系、检测行为等。抽查所检测的在建工程检测报告,并进行现场比对。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1.企业资质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 2.原材料采购、检验、使用、管理情况; 3.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情况; 4.企业专项试验室检验情况; 5.企业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6.近半年企业混凝土销售供货情况,包括供货的工程名称、地点、施工单位,合同编号、登记时间、供货量等。 四、检查形式

听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内检测机构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情况;对检测机构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检查采取询问、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五、分组安排 第一组:郑州、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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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刘灿辉 组 员:赵志忠、魏宏伟

联络员:张顼(电话:18603811815) 第二组:洛阳、三门峡、济源、焦作 组 长:李美利 组 员:陈天宇 王立人 联络员:路耀东(13783679811)

第三组:平顶山、汝州、信阳、固始、南阳、邓州 组 长:罗梅

组 员:崔国庆、赵锋伟

联络员:徐博(电话:15936226886) 第四组:漯河、周口、鹿邑、驻马店、新蔡、 组 长:李宗明 组 员:张浩亮、张金青 联络员:朱松梅 (1362384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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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商丘、永城、许昌、开封、兰考 组长:张利萍 组员:郑光和、刘耘

联络员:王长宝(电话:13663178998) 第六组:安阳、滑县、濮阳、新乡、长垣、鹤壁 组长:汪天舒 组员:张彩霞、白召军

联络员:孔川(电话:18638277787)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站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科室,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各被检查单位,要切实重视并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严禁提供虚假资料。

(二)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各检查组人员要坚持原则,正确掌握标准,统一检查尺度,做到公开、公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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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落实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反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督促地市及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的情况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或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跟踪监督,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厅。我厅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将给予行政处罚,对其资质、资格给予相应处理。问题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企业资质、资格,清出市场。 联系人:郭明军 张 顼

联系电话:0371—68080830 66224277

附件:1.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2.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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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1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检查表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名称:

单位名称: 检测类别: 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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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合格 ★1.1检测机构是否独立法人单位 求 ★1.3计量认证参数与资质标准参数是否一致 医保等是否符合规定 ★1.5检测人员有无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 1 资质 许可 以上的检测机构 ★1.6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师 是否注册到位 1.7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 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获利关系 ★1.9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质证书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对应河南省基本合格、不合格行为事实描述 不良行为事实条款依据 ★1.2检测机构注册资金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 1.4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统筹、失业、 ★1.8检测机构是否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 — 8 —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合格 ★2.1是否超出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2.2是否有涂改、伪造、倒卖、出借、出租或 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工作质2 量与市场行为 ★2.3是否以其他检测单位名义承揽业务 ★2.4检测机构是否存在转包检测业务 字人员是否具备签字资格 2.6检测人员是否从事本人岗位证书核定范围 以外的检测活动 2.7受理委托检测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8有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现象 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3、2主要岗位检测人员是否熟悉掌握检测标准 及方法,操作是否规范 3、3所用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对应河南省基本合格、不合格行为事实描述 不良行为事实条款依据 2.5签字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签 3.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 3 工作 质量 — 9 —

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合格 3.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原始记录书写是否规范, 信息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5存档资料是否齐全,其中设备是否做到一机 一档、人员是否做到一人一档 3.6是否以资质标准为准,根据其等级配备相应 的仪器设备 3.7仪器设备是否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范 3.9实验室、照明、采暖和通风等是否便于检验 工作的正常进行 3.10养护室是否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 测、控制的设施 3、11养护室设置是否满足检测业务开展需要 等)是否配有监控设施并予以重视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对应河南省基本合格、不合格行为事实描述 不良行为事实条款依据 3.8主要仪器设备保养维护和使用记录是否规 3.12对影响检验的因素(温湿度、电源、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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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合格 3.13是否配备停电、停水、防火等应急的安全 措施,以免影响检验工作的质量 3.14相邻区域内的工作相互之间有无影响 的隔离措施 3.16是否建立不合格台帐,不合格报告是否及 时上报和反馈 3.17信息化建设及检测软件使用情况 其它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对应河南省基本合格、不合格行为事实描述 不良行为事实条款依据 3.15对人员安全健康有影响时,是否采取有效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合格“Y”;基本合格“Z”;不合格“N”。 2.带“★”的为主控项,其它为一般项。 3.评判标准:①合格:所检项全部合格;②基本合格:基本合格项在7项以内(含7项),一般不合格项3项以内(含3项);③不合格:主控项有一项不合格的;一般基本合格项8以上(含8项);一般不合格项4项以上(含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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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查表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名称:

单位名称: 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结论:

检 查 内 容 1.企业资质情况 质证书,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 ★1.2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预拌混凝土生产或检 测的 ★1.3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能力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要求 ★1.4企业是否设立分站,有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情况 1.5企业改扩建是否报行政机关备案,验收合格后 方能继续生产 2.原材料把关情况 检查结果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基本合格项、不合格项与违法违规事实描述 ★1.1企业是否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 2.1是否分仓贮存,有明显的标识且标识信息齐全 2.2目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 泥等,是否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时进行了取样试验 ★2.3原材料(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 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复试 3.混凝土质量管理 3.1配合比设计及调整程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2原材料计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3搅拌与抽检是否满足要求 统分析,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商品混凝土质量

3.4企业是否定期对混凝土强度及其他性能进行系 3.5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第一次搅拌是否按有关要 求开盘鉴定,是否留置标准养护件送检并记录存档 3.6抽测与验收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4.企业专项试验室 证 4.2是否编制实验室质量手册,建立实验室管理制 度 4.3检测参数是否满足要求 4.4设备仪器三色标识是否齐全 要求(生产设备、试验仪器、检定周期) 4.6实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4.7试验场所设置是否满足实验需要,有不利影响 时是否有效隔离 4.8实验原始记录与报告编号是否按年度统一编 号,且编号连续唯一 4.9所用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告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信息是否齐全,结论用语是否规范,存档是否年度连续 4.11样品的标识是否唯一、有效,传递能否溯源 4.12是否建立不合格台账 5.企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4.1试验室是否经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 4.5设备仪器数量及能力是否符合资质等级和精度 ★4.10报告是否三级签字,编号是否连续、唯一,报

5.1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履行职责,负责本企业的 混凝土配合比制订等技术工作,对技术负全责 5.2相关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为 6.技术资料 6.1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6.2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溯源性 6.3归档是否及时与规范 7. 混凝土运输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8.监理单位是否履行职责 9.施工单位是否按规范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其他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合格“Y”;基本合格“Z”;不合格“N”。 2.带“★”的为主控项,其它为一般项。 3.评判标准:①合格:所检项全部合格;②基本合格:基本合格项在7项以内(含7项),一般不合格项3项以内(含3项);

③不合格:主控项有一项不合格的;一般基本合格项8以上(含8项);一般不合格项4项以上(含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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