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总结(适合各警种).doc

更新时间:2024-03-17 08:4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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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总结(各警种都适宜)

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的重大举措。要真正提高“大走访”开门评警的实效,必须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在研究怎么走、怎么访、怎么评、怎么议上做文章,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折不扣地将好事做实,实事做好,把活动做成稳定工程、民心工程、素质工程、形象工程。

一、带着任务走。广大公安民警在走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安工作对象,困难群众家庭,广泛与人民群众接触交流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带着“六送”任务走。一是送温暖。深入走访下岗人员和低收入家庭、鳏寡孤独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是送平安。深入走访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医院、车站、宾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党政机关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及地下建筑等特殊部位,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险路险段等,在提供法律服务和加强行政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送法律。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向普通群众及青少年学生、无业人员、帮教对象等特殊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加强对群众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传授防案件、防侵害、防事故及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四是送调解。深入走访辖区内的公安重点信访对象,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和负责的态度推动信访对象停访息诉,集中解决涉警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和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送服务。主动向群众公开各项工作举措、辖区治安警情、执法管理和窗口服务工作程序,完善信访案件回访、刑事案件回告等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布办案、办事结果,满足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六是送关爱。深入走访和慰问有突出贡献的民警,因公牺牲、负伤、致残、积劳成疾的特困民警及其家属,见义勇为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公安优抚对象,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关心。

二、带着问题访。“大走访”活动不仅仅是嘘寒问暖,更重要的是问计于民。我们要通过走访,不断加强和改进维护稳定工作,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具体做到“五个访出”。一是访出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特别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当前因征地拆迁、企业用工、劳资纠纷、农民工“讨薪”和涉日维稳等方面可能带来的不稳定事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情绪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访出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深入走访治安重点地区、隐患集中区域,了解群众对辖区社会治安的真实感受,掌握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摸排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乱点,查找治安防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按照“群众反映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严打整治行动。三是访出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深入走访群众特别是近年来向公安机关报过警、报过案或接受过处理的当事人,深入走访检法机关等办案人员,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接处警不及时、申请事项不受理和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执法不作为问题,以及滥用自由裁量权、搞“暗箱”操作、滥收保证金和违规动用、处置扣押涉案物品等问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处理。四是访出影响作风形象的突出问题。广泛走访了解群众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看法和意见,从中分析掌握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要按照群众满意的继续坚持、群众不满意的加以改进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直接损害警民关系的现象。五是访出影响廉洁从警的突出问题。访一访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有没有凝聚力战斗力;访一访公安民警是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访一访有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插手经济纠纷、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谋利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不护短、不包庇,一经核查属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警队。

三、带着动力评。通过走访评议,对方方面面反映出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意义反馈给提意见建议的群众,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使评议变为改进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一是评出“阳光执法”动力。通过评议,要重点开展受案、立案和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完善、落实《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规定》、《接受案件回执单制度》、《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对报案不受理、不办理、不回复和随意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追缴当事人财物等问题。二是评出维护稳定工作动力。认真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小纠纷”、“小案件”、“小隐患”、“小事情”、“小问题”当成工作中的大事情来抓。组织全面排查整改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严防火灾事故;深入开展“治爆辑枪”、安全生产、场所管理、校园及周边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减少杜绝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有影响的涉校案(事)件。三是评出社会管理创新动力。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和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立完善以巡特警为主,多警种混合编队,“白天见警察、夜间见警灯”的巡逻防控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制度化和执法调解多元化的工作体系。构建资源共享、多警联动、方便快捷的警务协作机制。四是评出服务经济发展动力。研究制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力度,发挥好驻企、驻校警务工作站作用,重点保护好企业法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五是评出服务群众的动力。认真总结完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长效机制,推出符合实际、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把走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带着责任议。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借助联系群众广、参与范围大、议事内容针对性强的优势,广泛开展评议工作,重点做到“六议”。一是与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辩是非,明方向。及时发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二是与企业“议事”,保民生、促发展。民警与企业“1+1”“结对子”,指导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有效帮助解决单位内部治安、安全管理问题和具体困难。三是与媒体“议事”,抓引导、强宣传。开展“媒体进警营”活动,请各类媒体代表走进警营,体验警务工作生活,一线跟踪采访,加强正面报道,提高舆论引导和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与矛盾纠纷当事人议,止纷争,解忧怨。对于调解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根据事情缘由和归属,依据政策法律法规和居民公约,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公开公正调解。五是与防范人员议,严防范、创平安。与各种群防群治组织、防范人员、防范对象通报治安动态,分析防范漏洞,共商防范对策,拉近人民群众和公安机关的距离,携手搞好防范。六是与广大群众议,扩线索,促打击。通过议事,及时收集反映各类破坏稳定、扰乱治安的违法犯罪苗头信息,侦破刑事积案、审结治安积案、抓获负案在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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