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源先生书法之境界与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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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源先生书法之境界与主张

张源先生是我国当代著名书画家。我喜爱先生的作品已有若干年了。先生赠与我的“三省吾身”的横幅,是我悬挂在“长梦屋”书房中的惟一一件墨宝。时常凝眉品赏,那中锋、侧锋的运行与转换,墨运与书势的悠长,法度与意趣的妙合,境界与品格的展放,总令人闻到不绝如缕的清气与书香。我拜访过先生在大运河畔的“藏石”屋,知道先生是闻名遐迩的赏石家,且自号为“金石道人”。先生于1996年出版的《张源书画集》,集中展示了先生的画境与书艺。近年来先生的书艺愈发臻美。

先生的书艺境界有着四种展现:

源于心灵。先生生活的时代是心灵解放的时代,先生对于艺术的追求更是源于心灵的渴求,先生与著名作家刘绍棠一同上中学时,同为学校文艺宣传的积极分子。绍棠多撰写文稿,先生则忙于刻写印刷,为时代讴歌,与生活同行。绍棠的文字如火一样炙热,先生的刻画似石一般坚定。正像同时代的艺术家都把自身的艺术追求与反映时代生活融为一体,先生的艺术心灵也与时代生活密不可分。然而,无论如何,先生的书法艺术是发自心灵的,其心灵空间是辽阔的。这就使得先生的书法艺术的主体表现力是自由的和强烈的。先生曾告诫人们要“深刻地理解人生与艺术。”

发于性情。先生的书法艺术中有一种“凝”而不固、“放”而不散的气度。前者如山,石凝而脉远;后者似水,波荡而流紧。这与先

生生于大运河河畔、得水气天光,喜好金石、得山石造化,有着灵性相通之妙吧。大运河奔流不息,金石坚硬镇定,这构成了先生性格中的两个基本色调。这就难怪先生退休后热衷于整理元明清以来文人墨客赞颂运河的诗篇。古来成大家者,皆有高深修养和独特性灵。

工于骨力。先生的书法是有所“宗”、有所“变”、有所“进”的。先生的书法以行楷为主,初学柳体,继而学褚遂良。褚法的“笔法雄瞻,气势古澹”、“神爽灵和,血脉通融”的功力对先生有着深刻地影响。行草宗王右军,复学北碑,兼学历代各家的名帖名碑,取诸家之长。有评论家评说道:张源先生重视传统,又不拘泥于古人,在实践中追求变革。从作品中看出运笔的深厚功力,是感情的自然倾注。作品朴实宽厚,劲挺灵动,秀丽古雅,意境深邃,既注重线条的流动美,又重视书写形式的自然美,追求作品的气质和神韵,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楷书和行书的独特面貌。

书法艺术之讲求功力是一个传统、是一种本质规定。王羲之在讲到“晋卫夫人笔阵图”时描述到:“每作一横画,如列阵之排云;每作一戈,如百钧之弩发;每作一点,如高峰坠石;屈折如钢钩??。”仅在这笔画之间就蕴藏着如此丰富的想象和深厚的功力!唐张彦远《法书要录》中讲到:“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败。”张源先生就有着这样的功力追求和艺术展现。

成于法度。先生的书法艺术,广纳博取,兼收并蓄,而又归于恬静真纯、温润自然,恰如高山壮其脉,长水畅其流,春发百木荣,秋来碧空净。这种法度的养成来源于先生的中国绘画之功力、欧洲复制

木刻之养份,诗词歌赋之意韵,金石为开之参悟。唐代释皎然作有《诗式》一文,在“取境”中,他告诉我们:“成篇之后,观其气貌,有似等闲,不思而得,此高手也。”这就是一种法度、一种气韵。先生的书法艺术颇有“有似等闲,不思而得”的法度。先生的书艺法度使我们能够联想到日本池田大作先生讲过的一个道理:“尽管肉眼无法得见,但是鸟有鸟飞之道,鱼有鱼游之道。自然界精妙的摄理,具有超越人智、俨然的律动与法则性。”

先生的书法境界正应了书法之根本:于骨力与法度中书写心灵与性情。这也就是先生的书法艺术对于我们的启迪与示范的意义。也正是这样的艺术实践为我们诠释了书法传统的一些误读。譬如碑与帖的关系问题。褒“碑”者,若出于思想禁锢、性情捆锁,则不可取;若重在功力提升、法度张扬,则不可轻。扬“帖”者,若彰显个性、激发性情,则气壮矣;若随心所欲、轻蔑法度,则理不直也。

先生不仅书画皆成大家,特别于书法还有这鲜明的主张: “传统书艺在历史长河中,服务于历朝历代,有兴有衰。但它的功能作用融于社会,适宜社会,赋予其高雅之境界,循轨与道德之崇高,成为独树一帜的人文文化,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文明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以其独特的人文魅力,争艳在艺苑之中。我们应深刻的感悟,书法事业要发展、要昌盛,必须深深地植根传统,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之成为有本之木,有源之水。”

“各种思潮的传播,形成了当下审美意识的多元化、复杂化。” “书法艺术伴随历史长河流传了几千年,为什么至今仍在升华?

仍被广大同道和人民所钟爱?其中的主流因素是什么?我们应该认真研究,统一认识,挖掘它深远的魅力及人文底蕴,相融于时代,使之永放光辉。”(见《传统书艺是发展书法事业之中国书法》2007年7月号)

先生的书法境界与主张昭示着“书”之成“法”者有三:一曰法度;二曰个性;三曰人文。

先生的主张包括了如何对待传统与时代、本体与流变、继承与创新、文化品质和多元审美等多种范畴,有着明确的发展指向和规律把握。

先生对于书法艺术的理解,深刻揭示出书法艺术的本质。书法是中华民族对人类艺术的独特贡献。书法是在“限定”中追求“突破”的空间艺术;是在抽象中表达意韵的体验艺术;是在民族记忆和精神遗存中注入时代气血、个性表达的人文艺术。

书法之“法”何解?作名词,“法”有法则、法式、法理、方法之意;作动词,“法”有取法、效法之功,“道法自然”为其例证。而书法之“法”则二者并兼。黄宾虹讲到:“离于法,无以尽用笔之妙;拘于法,不能全用笔之神。”

先生提示我们要学习传统,就是要取得格式章法、源起流变; 先生提醒我们要关注人文,就是要取得时代精神、核心价值; 先生提倡我们要培植个性,就是要独辟蹊径,别具一格; 先生的主张与提倡,深含着先生注重书法的“规定性”和“限定性”,强调书法是“书体”与“表达”的结合。这是符合书法艺术发

展规律的,中国书法史的发展印证着先生的思想。

中国的书法是一个不断“造体”又不断“破体”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说,书法艺术既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又是一个不断开放的过程。汉字及其书写经历了漫长的演变,秦汉时期有了奠基性的发展。魏晋之时,书法的五种基本形态(篆隶楷行草)及书法的三要素(用笔、结字、章法)都已成型定势。

在我国书法史上有一个明显的脉络,就是北碑与南帖的相互参照和交替演化。由于南帖书写在纸上,易于笔墨的流动,书写内容较为自由,因而更适于行书书写。北碑刻于石上,质地生硬,内容多为墓志或佛经,因而更适于楷书书写。不仅如此,这两种书体还包含着:一个(南帖)更易于自由创作,给主体以更加宽广自由的空间;一个(北碑)更固守传统,标志着书法的规范与功力。在这两者交互为用的发展过程中,透出一个有趣的现象:当社会较为开放、个性较为张扬、创新之风较为强盛的时代,书法艺术过于沉闷、缺乏生气的时候,有作为的书法家大胆创新、寻求突破时,就比较倾向于南帖;当思想或情感的表达使得书法本身的传统和基本的范式遭到损毁时,书法家就竭力寻求复归,框定书法的基本限阈,就向北碑的路径求证。元代的赵孟頫和清代的一大批书法家都努力向碑书复归。当然,崇尚碑刻的书派,在书法艺术的发展上也是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的。但是,这种前进和创造更多地体现在书体本身,与书法对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关涉不深。

晚明书法走向了新的高峰,出现了董其昌、黄道周、倪元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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