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旗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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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终期评估报告

2010年是两纲终期监测评估年,鄂托克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旗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鄂托克旗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旗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迎接上级妇儿工委的《两纲》终期评估,确保2010年《两纲》终期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鄂旗人民政府妇儿工委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全旗6个苏木镇和旗统计、组织、人事、卫生、教育、民政、计生、水利、公安、建设、爱卫、园林环卫等部门的《两纲》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自查情况看,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为《两纲》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妇女儿童《纲要》实施的进展情况

我旗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的实施,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儿童与卫生保健、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儿童与法律、妇女儿童与环境等6个方面132项指标全面进行落实监测。

(一)妇女与经济。

1、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010年,全旗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8416万元,同比增长83.5%。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332元,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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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13.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826元,同比增长10.9%,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2、人口持续低速增长,素质不断提升。

2010年6月底,全旗总人口达9.71万人,比上年增长1200人。人口出生率10.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8‰,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106.65。

3、综合实力增强,社会事业投入明显增加

随着全旗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投入也随之增加。2010年,全旗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2276.2万元,同比增长81.5%;卫生经费投入8107万元,同比增长43.1%;妇幼卫生经费投入316万元,同比增长38%, 为全旗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保护妇女安全和儿童健康是妇女儿童《纲要》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最基础和最重要的部分。全旗卫生系统加大投入更新医疗设备,强化医疗队伍技术力量,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的权利,有效地促进了我旗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整体提高。截止目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9%,住院分娩率达99.8%。婴儿死亡率3.24%、比2000年下降了5.1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5‰,比2000年下降了5.3‰。全旗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白百破三联、麻疹、乙肝疫苗接种率就分别达到98.77%、94.61%、97.75%、99.07%、97.28%,均已达标并有所提高。同时,加大打击现代医学技术进行非医学原因的胎儿性别鉴定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新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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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实施后,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水平明显上升。2010年上半年,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100%、比2000年上升11.2%;住院分娩率99.8%,比2000年上升21%。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近年来,我旗大力实施“科教兴旗”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力实施校安工程,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行9年免费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目前在园幼儿数4957人,其中女童2311人占4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15.4%,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6.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6.90%。我旗各级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城镇和农牧区妇女的各种技能,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截止目前,全旗农村牧区妇女学校达23所,并以此为阵地对广大农牧民妇女进行科学技能培训。旗就业局、旗扶贫办、旗妇联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举行城乡无业妇女技能培训班,帮助妇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四)妇女儿童与法律。近年来,全旗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2010年,为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即:开通了一条“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组建了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了一个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完善了一个信访接待室,创建一个妇女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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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创建活动,切实将妇女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强化了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148”法律服务热线等法律援助机构,加大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0年上半年接待上访案件11起,结案率100%。

(五)就业与社会保障。2010年,全旗共就业4.41万人,其中女性1.89万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17000人,其中女性58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51人,其中女性379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1000人,其中女性8000人,参加失业保险15000人,其中女性7700人,参加生育保险15400人,其中女性3400人,参加工伤保险16000人,其中女性4500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达24800人,其中女性12300人,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

(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平等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与决策,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社会文明民主程度的具体体现。我旗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使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2010年,旗委、人大、政府、政协配备女领导干部3名,比2000年增加2名,配备率75%;全旗有6个苏木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3%。旗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到 17.6%、26%,比2000年降低1.6个百分点和提高了2个百分点。

(七)妇女儿童与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保障妇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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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近年来,我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意识日益增强,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更趋完善。农村改水受益率达87%,城市污水处理率达3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8.8%,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1.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5.83%。

二、涉及旗区的13项重点、难点指标完成情况 1、 婚前医学检查率目标为城市80%,农村50%。 近年,旗委、政府通过下发文件不断加大免费婚检宣传工作力度。2010年我旗城市、农村符合条件的准婚人员,已100%完成婚前医学检查。

2、 孕产妇死亡数要求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5;非住院新法接生率要求达到95%。

2010年上半年孕产妇死亡率为64.7/10万,城市为0,农村为99.9/10万。非住院新法接生率达到98%。

3、 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求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5。

2000年婴儿死亡率达8.4‰,2010年达3.24‰,比2000年下降了5.14‰;200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8‰,2010年为4.5‰,比2000年下降了5.3‰。

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数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4;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及婴儿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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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喂养要求到2010年底达到85%以上。

调查显示,2000年以来我旗5岁以下儿童中无重度营养不良情况;2010年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及婴儿母乳喂养已达85%。

5、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并与2000年的数据比较。 2000年至今我旗未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 6、2010年底苏木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截至目前,我旗6个苏木镇领导班子中有5个苏木镇已配备女干部,配备率达83%。

7、村嘎查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要有1名女性。

我旗75个嘎查村,全部配备女委员,占总体比例的100%。全旗 1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均有女性成员,占总体比例的100%。

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10年底达到70%。 数据显示2010年6月份以前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2%。

9、农村改水受益率2010年底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到2010年底达到50%;

2010年6月底我旗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87%,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同比增长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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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育保险覆盖率在统计上做要求,即以实际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人数占应参加生育保险人数的比例为准,2010年目标值为90%以上。

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5400人,其中女性3400人,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8%。

11、全社会就业人员到2010年底要求女性就业达到40%。

2010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全旗就业人员为4.41万人,其中女性就业已达到1.89万人,占42.9%。

12、成人识字率要求2010年底女性达到85%。 我旗成人识字率已达到98%,女性达到95%。

13、旗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人员、经费落实情况。 我旗妇儿工委办公室目前未单独核定编制;有兼职工作人员6名,工作经费未单独下拔。

三、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妇女参政的比例仍然偏低

全旗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名以上女领导干部。目前,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中各有1名女领导干部,旗委还未配备女领导干部;6个苏木镇班子中有5个苏木镇领导班子已配备女领导干部,比例偏低。

2、女性就业难和下岗女工就业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3、婚姻家庭领域中的问题增多,对妇女施暴的侵权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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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污水处理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偏低,妇女的生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5、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暂未落实。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保障措施不配套影响妇女权利的实现。法律宣传、妇女心理健康、保健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对策建议

为解决上述问题,全面实现《两纲》目标,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

1、大力发展地区经济,为妇女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妇女获得与男子平等的资源。

2、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扭转一切歧视妇女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

3、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制度。加强就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开展科技致富工程,是广大妇女尽快脱贫致富。

4、进一步完善立法、执法监测评估诸环节,加大法律力度,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作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5、加强对妇女的“四自”“四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和自我发展意识,全面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6、进一步加大选拔使用女干部工作力度,保证参政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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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拓宽培养渠道,建立建全女干部人才库。

7、抓好部门合作,坚持全社会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的达标情况,强化措施,并由专人负责本系统的数据收集、管理、信息沟通、业务指导、年度工作报告、立卷归档工作。针对目前未达标的重点难点指标,政府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两纲》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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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v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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