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定稿)

更新时间:2024-01-30 22:1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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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一条车辆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

公司办公车辆统一由总经理管理,总经理委托分公司经理(以下简称经理)为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服务部主管为车辆管理第二责任人。 第二条车辆调度原则 在公司现有条件下,车辆调度遵循“缓事服从急事,小事服从大事,员工服从领导”的原则。 第三条车辆调度程序

3.1 为提高用车效率,各部门用车须提前向经理提出口头申请,一般性接货或短距离外出服务由服务部主管(以下简称主管)委派,超出50公里的应征得经理批准。经理、主管须根据用车时间、地点合理安排车辆。

3.2驾驶员未得到经理的批准,不得擅自出车。特殊情况下驾驶员须电话请示经理,在得到许可后方可出车。

3.3驾驶员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威隆公司服务车外出派车单》,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威隆公司服务车外出派车单》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威隆公司服务车外出派车单》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经理要定期(每周不少于三次)抽查、核对车辆实际行驶情况与《威隆公司服务车外出派车单》填报情况是否相符。(路程,公里数,时间等必须要填写清楚,便于核算单程费用)

第四条特殊情况下的车辆安排办法 在服务车辆全部派出的情况下,各部门如有特别重要或急办的事情,可由该部门主管报请经理同意,酌情乘坐出租车前往。但非特殊情况,返回时须乘坐公交车或由经理协调派车接回;如前往地点距离公司较近,或乘坐公交车、骑电动车较为方便,原则上经理不批准乘出租车。各部门乘出租车、公交车的情况须在前台处详细登记,每月末由经理核对后统一结算。 第二章车辆用油及维修保养管理 第五条车辆用油管理

5.1 驾驶员每次加油后,须及时填写车辆《加油统计表》,并计算本次行车的百公里油耗,并接受公司其他人员的监督和质询。经理每月须不定期抽查车辆行驶里程数与用油情况是否相符,如发现用油情况不正常,须在2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公司统一申办油卡,有各分公司出纳保管。

5.2 驾驶员须经常注意所驾车辆的剩余油量,出车任务结束后,车内存油量(特别是柴油车)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加油时应选择中国石化等大型正规的加油站。如因驾驶员疏忽大意,使得油量用尽,造成车辆损坏的,当时驾驶该车辆的驾驶员须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如耽误正常工作,经理将视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按处罚办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六条车辆保养及维修

6.1 驾驶员须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里程,当车辆达到保养里程后,须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

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车辆的维修及保养必须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驾驶员须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6.2 驾驶员在出车过程中如遇突发性修理,应及时与经理取得联系。如因极特殊情况难以及时联系,驾驶员可临时处置,但应及时向经理汇报修理情况,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及要求 第七条驾驶员日常行为要求

7.1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及机油、水箱等整车检查。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并督促管理部门,直至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因未按要求检车而出现的发动机事件,有司机负责承担。 7.2 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7.3 驾驶员应和服务人员一样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确需外出服务的应该随叫随到,否则按照7.2条处理。

7.4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未经经理、总经理同时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连带责任。

7.5 驾驶员须保证本人手机不离身、不欠费,且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驾驶员手机的原因导致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公司将按处罚办法处理。驾驶员应尽量缩短病、事假的时间,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对经常不使用通讯工具或经常请病、事假而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7.6 非特殊情况下,驾驶员驾车要平稳,不开快车,纠正不正确驾驶习惯,时刻提高行车安全意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严禁通电话。

7.7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及时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8 驾驶员将用车人送达目的地后,应尽量将车停放在距离门口较近的位置。等待时不得在车内睡觉,应时刻注意用车人走出楼(门)口,及时发动汽车迎至近前。如遇停车位紧张不能找到较近的位置,驾驶员应与用车人互留手机号码并约定合适的等候地点,待用车人结束公务时电话通知驾驶员,驾驶员须立即到达约定地点。

7.9 驾驶员出车结束后必须即刻回到公司,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一楼办公区等候,不得随意外出,也不得与前台人员闲谈。有事确需离开办公区时,应告知经理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经理处报到。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驾驶员在晚间须将车辆停在公司楼下及指定地点,未经经理、总经理批准,不得私自将车开回家。,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

7.10 司机出车在外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擅自驾车出行处理。

7.11 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止

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7.12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或客户的时间,若遇到道路受阻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或客户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驾驶员,每次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驾驶员,将直接辞退。

7.13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准私自用车。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的,必须上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在外过夜。未经批准而私自在外过夜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7.14 驾驶员做好业务员兼职工作,认真完成信息采集、客户沟通、回收账款、市场宣传等任务。

7.15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司机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

7.16 司机在车内禁止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制止无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说明情况原因;非本公司人员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应直接予以制止。对在车内吸烟的司机,每发现一次,将对该司机处以50元罚款,以示警戒。

7.17 驾驶员在接待乘车人时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注意文明用语,主动为乘车人开启、关闭车门。如遇到员工或客人携带行李或大件物品,必须立即上前帮助。客人与公司高管在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询问,否则不准随便插嘴。单独接待客人或接待维修客户,则要适当与其做好互动和沟通。但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若发现有泄露公司机密行为的,将立即辞退。

7.18 司机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经理申请,以便统一安排,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7.19 驾驶员须时刻注意衣物、鞋面的整洁,讲究个人卫生,每月至少理一次发,每周至少洗一次澡。 第八条车辆卫生要求

8.1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后备箱、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8.2 驾驶员应保证座套的清洁和齐全,至少一个月换洗一次,工作台不得摆放杂物影响视线。

第四章处罚办法 第九条处罚原则

经理、主管和驾驶员均须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造成工作差错或损失,均将按本办法予以处罚。公司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十条处罚细则

11.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错误或过失,如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第一

次将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和第三次将分别处以50元、100元罚款(已经标注的按照标注的处理)。超过三次的,须由经理出具处罚意见,遵照总经理批示处理。

11.2 一旦出现特别重大的问题,如我方驾驶员为主要责任人的交通事故、酒后驾车、泄漏公司机密、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不服从经理派遣、私开加油发票、加油或保养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驾驶员除赔偿全部损失外,经理还将报请总经理,酌情追加直至除名的处罚。 11.3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因司机无法联系或未能及时到达,公司安排其他人员出车,出车时间内的交通罚单有司机承担并按规定给与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威隆公司服务车外出派车单 附件2:车辆加油统计表

附件3:因公乘出租车、公交车情况登记表 濮阳市威隆油泵油嘴维修中心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1:威隆公司服务车外出派车单 编号:威隆校泵服务车外出派车单

起始地点:

到达地点:

是否收费:

起始里程:

返回里程:

行驶里程:

派车时间:

返回时间:

其他:

出车人:

派车人:

附件2:车辆加油统计表 豫J 加油统计表 序号

日期

上次公里数

本次公里数 公里数

加油量(升)

百公里油耗(升)

费用(元)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注:请经理签加油发票报销时须携带本表。

附件3:因公乘出租车、公交车情况登记表 因公乘出租车、公交车情况登记表 序号 日期 部门 姓名 事由 去往地点

预计车费

部门经理

办公室主任

实际车费 备注

T/B 月日

T/B

月日 T/B 月日 T/B 月日

T/B

月日 T/B 月日

T/B 月日

T/B

月日

注:“T/B”表示“出租车/公交车”,在申请时须在“T”或“B”上划“√”。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um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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