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记忆口诀

更新时间:2024-05-20 16:4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知识产权法: ⑴著作权法:

#作品的种类(第三条): 文字口述和戏剧, 音乐舞蹈和曲艺, 美术建筑与杂技, 影视摄影与设计, 地图模型与程序;

#著作权的合法使用(第二十二条): 个人用,作评论, 报新闻,转社论, 公开讲,作学问,

国家机关行公务,五馆陈列存版本, 免费表演不卖票,画/录室外艺术品, 发表作品改盲文, ⑵商标法: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图、文(第十条):三国一官和两红,民、夸、害、地名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第十一/十二条):通用/直接/无特征,外带三维标志形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三/十五/十六条):驰名商标别碰/越权注册不可/地理标志误导 #使用商标违法(第44/48条): 注册的:三个自行,连续三年停;

未注册的:冒了不该冒(注册),使了不该使,充了不该充(以次充好) #商标申请(条例第18/19条):申请优先,使用在前,协商不成,再来抽签 ⑶专利法:

#申请日前六个月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第24条):三会两首一泄露 #不授予专利的客体(第25条):科智疾,品原子 #强制许可的条件(第48——51条): 合理条件,经过三年,非常情况,公共利益, 重大技术进步,显著经济意义 不独占,不乱许,要付费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63条): 自己制造,先期制造,临时过境,科研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th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