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环线技术质量部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20150127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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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外环一标项目部

技术质量部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获取最佳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科技管理》文件和司质?2014?41号文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质量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做好设计文件审核、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施工技术调查、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资料管理、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验收、编制竣工文件等工作。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要认真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强化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实施系统化质量管理,细化和落实质量责任,形成质量管理的自律体系和机制。

第四条 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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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质量方针,以高度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第五条 本办法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技术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相应工作,项目部要与建设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要求相一致。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项目部设臵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设技术质量部部长1名,副部长5名,主管工程师依据项目情况进行设臵,资料员4名。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审查设计文件和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参加图纸会审,复核图纸工程量及其他技术数据,处理设计变更;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和保证项目技术工作人员有效实施和执行;编写分部、分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并在各工序施工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积极地指导、检查、评比、验收;

4、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技术检查、检验记录和其他记录,负责竣工资料的归档、编制和移交,负责已完工程的验收和工程保修期间技术服务工作;

5、配合计划、物资、质检、试验等部门,积极参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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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变更索赔资料整理工作,为项目变更索赔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6、积极鼓励和开展科技论文、五小成果等各类创新活动。

第七条 技术质量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部各自管段内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图纸审核,组织编制并审核项目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开工报告、技术交底等;

3、负责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组织起草并落实技术质量部各种往来文件的表格、图框等,实现项目技术文件统一化、标准化;

4、参与编制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不断改进;

5、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及资料员做好竣工资料、内外往来文件的填写及整理归档工作,并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6、负责变更设计及洽商等变更索赔资料技术部分的编制及整理工作;

7、工作对项目总工负责,具体业务向项目总工请示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项目总工,若情况紧急,可直接报项目经理;

第八条 工程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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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项目总工程师和技术质量部长的领导下工作; 2、熟悉设计图纸、各种标准和规范,深入施工现场,做好作业指导和技术交底工作;

3、严格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指导施工; 4、对分管领域内工程技术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对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进行跟班作业,及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及工序交接;

6、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影像资料、变更索赔所涉及资料、涉及内业的有关资料等),积极开展纠正预防措施,严控各种施工事故的发生;

7、参与验工计量和工程结算,提供分管工程工程量,及时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

8、随时做好现场施工记录的填写,及时整理完善各种内业资料;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 资料员职责

1、负责项目外来技术文件的分类登记、分级别上报项目领导、归档整理工作;

2、负责施工过程技术资料的复印、整理归档、标识(是否受控)及借阅管理;

3、负责竣工资料的建档与整理,各种对上报表等; 4、各种技术性会议的会议记录整理及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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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整个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竣工资料及变更索赔资料)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6、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一篇 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量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约部、财务部等部门参加,依据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合同要求、设计要求、投标承诺等,结合现场实际,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比较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当自主编制有困难时,可提出申请,由公司组织或派员参与编制,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专家协助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要在项目开工前完成。

第十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和优化。修改的内容,均应填写或附在施工组织设计修改记录上;一般性修改,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到总体施工方案的原则性修改必须报业主或监理批准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批准。

第十二条 编制和审批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审批,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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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现场测量,核定建筑物位臵,并计算出相关工程量。

3、工程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满足需要。 4、设计是否合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与实际相符。 5、设计单位是否与地方有关单位签订征地、拆迁和改建等协议及设计的红线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6、施工组织方案和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可进一步优化。

7、设计文件中的错、漏、缺、重、碰。 第二十条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程序

1、接到设计文件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分专业进行审核。

2、经过初步审核,各位审核人书面上报审核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会审,并形成纪要。

3、参加业主组织的施工技术交底和设计文件会审,提出建议、意见,形成设计文件审查记录并会签。

第二十一条 会审的成果

在施工设计文件会审完成后,应对会审成果进行整理,并形成《施工设计文件会审报告》的书面材料,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之一和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施工设计文件会审报告》一般应包括:

1、会审的基本经过:要说明会审的时间、组织、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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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及责任人等。

2、会审成果应对施工设计文件复核做出结论性说明,阐明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3、会审建议对施工方案和改善设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4、下列会审用各种表格格式见集团公司《科技管理手册》。

(1)《分专业、墩台、部位的工程数量表和汇总表》 (2)《分专业、墩台的设计文件复核存在问题一览表》 (3)《分专业、墩台整理出优化设计的建议》 (4)《设计采用国家、部颁现行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一览表》

(5)《施工采用国家、部颁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定额一览表》

第二十二条 会审成果处理

在书面会审成果的基础上,项目总工应组织解决和落实会审成果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与设计单位进行反复沟通,在充分交流、并达成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按业主规定的程序,正式办理解决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与项目经理充分沟通,就会审成果中提出的建议的采纳与否达成一致,并按照岗位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出统一部署,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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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第二十三条 整体工程开工条件及程序

整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项目部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已到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审核工作;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臵、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施工人员设备已进场;环保、安全等措施符合要求;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施工贯通复测已完成并且复测测量结果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已标定并已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过标段工程总监审批;主要物资(材料)储备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针对标段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整体工程开工报审表于开工前10天报送监理单位。

第二十四条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及程序

单位工程开工需具备以下条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能满足施工需要; 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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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完成并经审批;测量放线准确无误;墩台放样已完成,并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需完善、优化的变更设计图已到齐,且经核对无误;机械、设备已进场,材料储备能满足连续施工需要;进场人员(含劳务人员)满足施工需要;先期施工需要的试验检验工作已完成;针对该单位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涉及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总监已经审核通过。

重难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按照业主要求进行审批;单位工程必须办理开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开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项目部于开工前7天报监理单位。

第二十五条 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桥梁施工相关跨越路政行政合同、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施工安全协议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

第四章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二十六条 技术交底内容

项目部技术交底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方案进行交底。技术交底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交底的项目名称,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简述,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标准及质量检验的程序;施工需要的材料数量及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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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技术交底程序

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工程队交底,项目部总工、技术质量部长参加,由主管工程师进行交底,工程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班组长组织对安排的小分项工序进行班组技术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交底,班组全员参加;技术质量部各主管工程师下发的技术交底书应在相应的施工工序开始前三日编制完成,并报技术质量部部长或副部长复核、总工审批,由资料室统一编号归档。未经审批的技术交底视为无效交底,各工程队有权不予执行。

第二十八条 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交底书编审后进行;接受交底书的人员包括施工班组长和主要操作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技术交底后,立即填写技术交底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在交底书上签字并对技术交底进行编号。

第二十九条 技术交底责任

技术交底工作是由项目部各级生产负责人领导,各级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组织。重大或关键性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部长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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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主管工程师、技术交底人、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

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对事故原因属于交底错误的由交底人、复核人和审批人承担相关责任;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

第五章 技术方案的管理

第三十条 组织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了解施工合同内容、根据本企业的施工力量及技术水平、进行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制定专项技术方案编制计划并及时落实,重大专项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上级审批后才能实施;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编制调整方案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审批。

第三十一条 项目总工程师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所有专项施工方案研究论证,特殊方案邀请班组参加。专项工程方案在专项工程施工15日前编制完成。

第三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严格按批复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当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原审批单位负责重新审批、批复。

第六章 施工作业指导书制度

第三十三条 编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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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重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技术、安全措施,都以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形式体现,技术质量部要对软基处理、路堤填筑、路堑开挖、墩台模板与混凝土、现浇连续梁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艺,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确保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第三十四条 编制内容

1、施工作业指导书中要明确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作业条件。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适应情况时,应予说明;

2、作业准备: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实验等。

3、技术要求: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相应的技术标准。

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容,施工段落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

5、施工要求: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用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

6、劳动组织: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

7、材料要求: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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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和使用计划、相关技术要求。

8、设备机具配臵: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机具型号、性能和数量。

第三十五条 审核及发布

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经项目总工审核,未通过审核,严禁下发。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核后,及时发布,针对不同人员及需要将作业项目内容及资料进行摘要并下发至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在实施中要积极组织现场作业交底,确保施工现场负责人及主要作业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

第七章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技术指导与监控

项目总工程师随时掌握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召集主管工程师进行方案研讨,对施工方案不断进行完善和补充,形成会议纪要在本级技术部门备存。主管工程师根据会议纪要内容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技术交底,使完善后的方案起到指导现场施工的作用。

为保证技术交底的顺利进行,主管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过程检查和技术指导,发现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技术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工程队限期整改,并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汇报。对拒不执行、野蛮施工的单位有权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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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钻孔桩、钢筋、模板、混凝土、预应力、支架等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项目总工程师以结合编制的《作业指导书》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在关键工序施工时,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为施工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证。

第三十七条 工程量的核定

项目施工前,做好施工图工程量复核工作,做好施工图设计与现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分离工作。路基土石方施工前,要做好路基断面复测工作,按实测断面扣除桥涵等构筑物占用体积计算现场实际施工数量,并以此作为对下计量依据;混凝土梁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扣除钢筋和预应力孔道体积。

1、月度验工计价按照计量管理体系,每月25日前由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完成现场验工计量;

2、所提供工程量必须质量检验合格;

3、提供数量必须是对签定了劳务承包合同(或协议)的工程队;

4、砼数量应扣除大型预埋件、波纹管、钢筋等的体积; 5、钢筋数量按设计图纸计算实际加工的有效合格数量计算(不计搭接和吊筋、撑筋、(模板)拉筋、定位筋);

6、桥梁(现场实际):钻孔桩按设计桩长计量,墩台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计量,盖梁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计量,支座垫石按工程队施工区域一次性提供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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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路基(分段分层):路基土石方按测量队现场实际测量标高计算,由工程队实际完成的合格有效,路基数量提供计量,不计加宽部分;路基附属工程量按当月完成一个单位里程段(100m)后一次性提供;具体桩号、土、石类别、是否是利用方要标明;

8、《工程数量计算单》由技术负责人、主管工程师、总工程师签字。

第八章 施工日志

第三十八条 施工日志内容

工程施工日志的填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技术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工程施工作业内容,天气状况、日期、时间,项目工作要求、监理工作指令,工程变更设计及处理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试验检测人员、测量人员的数量,施工机具的搭配及运转情况,施工过程的检查、指导情况及工程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情况,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及采取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状况的描述,其他事宜:上述施工日志的填写内容,由项目总工程师根据各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职别、内容的不同进行调整和完善。施工日志应书写工整,条理清晰,无涂改。

第三十九条 施工日志管理

施工日志本按地方规定格式,每本施工日志单独记录单座桥梁,资料员负责管理,项目各级技术人员在资料员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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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熟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熟悉所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要领,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检测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5、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检定仪器设备,有权拒绝行政领导对检测数据的干预,有权越级反映弄虚作假或违反检测规定的行为。

6、严格遵守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按时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7、遵守职业道德,热情服务,本着“科学、公正、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完成本岗位的质量工作。

第八十三条 物资设备工程师质量责任

项目物资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所购入的各类生产材料、设备等的产品质量负责。

1、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建立材料分供方名册,并对其进行评审。

2、建立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签收制度。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齐全、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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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质量保证资料。

3、建立材料进货台帐、加强与试验员沟通。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要复验的,要立即通知试验员取样复验。

4、根据试验员的复验反馈信息,对材料进行标识,防止不合格材料误用于工程上。

5、妥善保管进场材料,勤察看、勤清点、防止材料损坏变质。 第八十四条 工程资料员质量责任

1、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

3、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分类、归档。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4、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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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办理。

5、负责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质保资料核查。严格遵守资料整编要求,符合分类方案、编码规则,资料份数应满足资料存档的需要。

6、按时向集团档案室移交: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立卷移交公司。

7. 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在竣工验收后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8. 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技术资料的保管: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技术资料分类保管交资料室。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归档。

第八十五条 工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1、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2、做好工前技术、质量标准交底,严格工中质量自检、互检,进行工后自评。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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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做到文明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材料标识齐全,摆放有序,施工记录有可追溯性。

4、对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检查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

5、组织全工班(组)人员经常学习规范、验标和施工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质量意识。

6、对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提出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

第八十六条 操作人员质量职责

1. 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按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

2. 认真领会技术交底书要求,严格按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工班长提出,各工种操作人员要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

3. 服从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指挥、指导和检查,做好交接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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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因自己违章施工、盲目蛮干甚至偷工减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5. 加强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第五章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八十七条 开工前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2、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复测交桩已完成,测量控制点已经布设完成;

3、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进行;

4、工程材料、机具、劳力等的配备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和批准;

6、施工界内用地、拆迁、临时设施及环保、水保等满足要求; 7、工程队、架子队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8、工人经过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书; 9、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已能掌握运用; 10、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已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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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领取施工日志后,应逐日记录并于当月月底将完整记录本交至资料员处统一检查,待资料员检查合格后归档管理,不合格者应在指定日期内补充完毕并上交。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除业主竣工资料中要求上交的部分施工日志外,其余施工日志均应全部随同工程技术资料交回公司技术质量部存档,以备后查。

第九章 技术资料文件管理

第四十条 技术资料文件的分类

技术资料包括内部技术文件和资料及外来技术文件和资料。

1、内部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技术管理文件、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资料、技术交底、交桩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工艺设计、临时工程设计、变更设计、作业指导书、工法、原始施工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日志、工程检查检验报告、整改通知单、施工技术总结、优秀论文和科技成果、洽商记录、与工程技术有关的声像资料、竣工资料、验收报告、保修单等。

2、外来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技术管理文件(包括上级来文、与建设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来往的技术性文件、监理工作指令和指示、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或下发的各项与技术要求有关的文件或通知)、技术标准、规范、规则、规程、标准图、定型图、通用图、设计文件及工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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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技术资料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项目部编制的技术管理文件有: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资料、临时工程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等,经本级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项目经理部按招标文件发布的有效版本目录将本单位使用的技术标准、规则、规程、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标准图、定型图、通用图在《受控技术文件和资料登记表》中列出,直接引用、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文件由项目部统一盖章,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呈报或下发到有关部门。

第四十二条 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对于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必须遵从如下要求和规定: 1、对技术文件资料须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且必须专人负责。制作资料盒,配以箱柜,并对每个资料盒建立目录,装资料柜集中存放,以便查找使用。

2、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队往来的各种与技术相关的文件必须受收、发文登记记录控制,要求收件单位、收件人、发件单位、发件人填写和签字,并注明日期。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点收,并向下分发。项目经理部预留相应的份数作为编制竣工文件的蓝图。当施工设计资料下发份数不够时可以复印,复印执行《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3、技术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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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后,如须随同竣工资料一同移交建设单位的,项目上必须留存复印件。

4、随同移交建设单位的竣工资料必须有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同时移交公司技术质量部留存、管理。

5、竣工资料之外的其他技术性文件资料,在工程完工后亦不得销毁、丢弃,应在项目部资料室留存归档。

6、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配备必须满足施工项目要求,满足项目实用。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掌握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和部颁标准设计动态,各类标准设计图目录,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单位传达标准设计图的颁发、修改和作废情况。

第四十三条 主要内部技术文件归档及责任人 1、工程导线、高程复核记录、施工放样报告单、测量复核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测量员按监理规定上交足份,留原件一份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2、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现场工程队指定的带班人员)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本交底一式三份,交项目资料员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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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由负责该施工部位的现场技术人员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隐蔽记录上应写明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按业主或质监站表格样式要求统一填写,字迹规整、不得涂抹。隐蔽工程经项目质检员自检合格并验收签字后,报现场监理员签字或盖章认可。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将原件一份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4、质量整改通知单由技术质量部填写,令现场工程队带班人员签字确认、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毕、现场技术人员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主管工程师交原件一份至项目资料员处统一归档。

5、施工日志在工程完工后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6、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技术质量部长牵头根据检验批如实填写,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齐全后,原件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7、图纸、设计变更发放程序为,资料员做收文管理,按受控级别加盖印章,项目总工程师批示,由项目资料员统一进行发放传阅,所有传阅人员仔细阅读后签字确认,并作好记录,所有图纸、设计变更、来函必须上报项目总工程师以便指导施工,项目相关技术人员领取图纸、设计变更后要对图纸及时进行复核要确保图纸、变更的完整性。

8、资料的交接必须办理好交接签字手续,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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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外部往来文件的处理

1、原则上,外部文件的收发工作由项目资料员统一负责。

2、对外来所有文件均需办理收文登记,报项目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资料员对外来文件进行处理时,需严格保证及时,避免在工程施工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对材料报验及实验报告向总监办的报验工作,由项目试验员依据总监办要求进行报验工作。若材料的报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及时上报项目领导进行处理。

4、对于进场设备、机械的报验,由项目物资设备部根据总监办要求填写报验手续后,交资料员统一向总监办进行报送。

第四十五条 对工程队发放资料的管理

1、对施工作业队的处理文件由项目资料员统一负责。 2、对工程队发放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技术质检管理部门在工程队进场时,对各工程队分别进行交底,明确资料填写要求及资料填写执行标准及统一用语等。

3、项目其他技术人员应协助项目资料员进行工程队收发资料的管理,做到及时准确的收集和发放资料。

第四十六条 技术资料签字、复核及检算制度 1、重大施工方案编制(如模板支架、深基坑支护、安全预案等):技术质量部副部长或技术质量部长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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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差者,技术质量部拟对相关人员处以50元罚款。得优的每个奖100元。

第十三章 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技术质量部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需要,提出材料需用计划(包括单位工程总材料计划、年度材料计划、季度材料计划、月度材料计划)。

第五十五条 技术质量部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材料需用计划,是控制材料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材料计划的及时、准确负直接责任;对依据此计划单进场的材料必须参加验收并签字认可。

第五十六条 对已提计划而发生设计变更等影响到该批材料的数量、质量问题必须负责到底,积极寻求其他相关人员的帮助并及时解决;对可以分批进场的材料提需用计划时,在时间和批量上不做明确要求所造成的储存保管不便,二次搬运、积压、延误负直接责任。

第五十七条 材料需用计划单上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材料分类规范填写。

第五十八条 材料需用计划单上的材料必须标明数量,必要时可在备注栏注明品牌等,避免造成储存保管不便,发生二次搬运或积压。

第五十九条 材料需用计划单上必须注明该材料用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技术质量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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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材料需用计划分为季、月、周和临时追加计划。

第六十一条 材料计划流程:项目技术员→项目技术主管→项目技术质量部长(副部长)→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物资部负责人。

第二篇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工程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第六十二条 质量方针:争创行业一流,实现顾客期望,奉献满意工程。

第六十三条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海河杯,争创国优工程、鲁班奖。

第二章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十四条 为强化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副经理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组成。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宏伟

副组长:杨家福 陈继德 张世平 程万全 王德权 刘世峰 李洪林

组 员:程鹏 卢启龙 李抱 王学通 徐斌 艾志飞 韩志强 王旭 耿亮 樊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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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各工区、各工程队、架子队需配备专职质检员,建筑面积10万m以上配臵3名专职质检员,每增加5万m增加一名。

第六十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联系人:耿亮,电话:18502220162。

第六十七条 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且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第六十八条 工程项目要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强化以项目经理郭宏伟为首的质量自检、自控体系,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实行施工技术部门管理、质量检查部门监控的管理、监督分离体制,立足自检、自控,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奖罚。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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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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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质量职责

第六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质量职能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社会的质量方针,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指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项目的有效运行。

2、各业务部门执行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社会对口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对本工程项目及项目所属施工单位的质量工作进行管理。

3、接受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社会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第七十条 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主持质量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各种制度,认真落实《管理手册》、质量目标,针对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项目创优目标,制定创优规划,讨论、编制实现质量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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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tg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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