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警民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更新时间:2024-05-16 10:4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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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工作形式、管理机制和警务模式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近年来,甘洛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警民关系进一步得到了好转,群众满意率逐步提升。但客观分析警民关系建设开展情况,制约和羁绊其正常开展的不利因素仍还突出。笔者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就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几个深层次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警民关系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然而,有些民警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思想保守,因循守旧,习惯按“老规矩、老思维”

思量问题,存在几个深层次问题。

(一)重管理轻服务。少数民警宗旨观念淡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常以管理者自居,具体表现在:在执行警务活动时耍特权,抖威风;在接待上门办事、求助群众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办案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反感,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二)重打击轻教育。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少数民警总认为不打击就凸显不了公安机关的职能,在工作的摆布上,总把打击放在首位,而教育挽救似乎与己无关,认为是社会抑或是教育部门、监管场所的事。为此,他们一味追求破案率、打击处理率,以多破案、多打击为杠杆来要求衡量自己,对教育则不屑一顾,特别是对青少年犯罪,没有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严无度,不注重心理矫正,从而引起群众对公安

机关的偏见。

(三)重破大案轻管小事。孟部长指出: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一些小事、小情,对我们警察来说也许是司空见怪、微不足道,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大事、难事。而事实上,一个大案、要案告破后,物质奖励、精神激励纷至沓来,名利双收;而诸如“东家相骂、西家被盗”的“芝麻小事”难以引起关注,久而久之,重破大案轻管小事的“陋习”便逐渐形成,致使事关普通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由此引起群众的不满。 二、影响当前警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造成警民关系紧张、不和谐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因素;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利益和矛盾呈现多元化,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凸显,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

专门力量,不可避免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处置稍有不当,则会成为矛盾的“焦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

二是群众因素;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权利民主意识与义务责任意识发展失衡,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把处理结果理想化,要求难以满足时,就归咎于公安机关,甚至无理取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

三是民警因素;主要表现在部分民警缺乏服务意识、执法为民意识,执法水平不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警务工作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基于上述种种原因,目前的警民关系已非常脆弱,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已迫在眉睫,唯有此,公安工作才能真正地实现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对策 (一)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教育民警树立群众观念。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宗旨意识是根本,“人民警察爱人民”,才

能“人民警察人民爱”。如果没有解决民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亲民、爱民、为民也只能是纸上谈兵。要教育民警始终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克敌制胜的“法宝”,以真情换理解,以奉献赢民心,寓管理于服务,寓服务于管理相互交融;在执法执勤、行政管理等各项公安工作中切实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真正为民办事、为民谋利。

(二)提高队伍素养,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安机关作风优良与否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与否的重要“看点”。为此,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制约体系,强化民警的养成教育,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断增强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

提高民警的素养和水平,树立起亲民、爱民、助民、为民的良好形象,真正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

(三)突出公安主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安全需求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满意,主要源自安全感。如果人民群众的安全都得不到保证,和谐的警民关系则无从谈起。因此,要进一步突出打击犯罪的主业意识,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活动的同时,要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那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集中优势兵力快侦快破,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影响,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对一些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诸如鸡、猪、牛被盗的小案子也不容疏忽,勿以“案小”而不为!此外,要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还群众以安宁。 (四)公正廉洁执法,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正廉洁执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

也是消除群众误解、促进警民和谐、确保队伍纯洁稳定的重要途径。结合当前实际,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切实做好两点: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公安机关都在网上执法办案,对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步伐,实现信息化与公安工作的有机融合。通过全面推广网上办案,明确责任,严格案件网上录入、审批、查询,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着力解决执法不公、宽严失度、粗放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二是提高执法透明度。实行“阳光执法”,将各项公安工作程序尤其是执法办案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和打击破案工作的监督,增强公众对警方的监督力度与信赖感。 (五)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的舆论环境。首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

等新闻媒体,以及内部工作简报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公安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在内外部营造人民警察爱人民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弘扬正气,凝聚警心、民心;其次,对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有效地澄清事实,发布正面报道,从源头上避免“流言”的扩大化;再次,要加大互联网络的监管力度,对故意歪曲事实、恶意炒作的涉警事件,要在及时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恶意“炒作者”予以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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