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16 02:1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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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理工学院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的

通知

学院各部门 各单位:

规章制度是学院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院的依据和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学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拟对全院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修订完善,并编印《齐鲁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

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要紧密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院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由学院发展规划处牵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学院各职能部门在各专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自己制定并在全院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定的文件,由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制定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统一提出清理建议。

二、规章制度清理修订的范围

规章制度的清理范围为:现行的由学院批准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的,对学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三、清理标准

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完善。

“留”是指:学院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院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废”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院的管理要求,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改”是指: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部分内容不合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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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院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或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重新制定。

四、清理审核内容

1、政策法规审核:制定主体有无权限,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是否合法、明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

2、依据审核: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仍现行有效,名称是否正确。

3、内容审核:是否从实际需要出发,是否科学、全面、合理、 系统和配套;与本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无矛盾,是否重复, 是否互有抵触;具体内容是否与主体一致;是否符合学院目前的实际需要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分歧意见是否一致,会签单位是否齐 全;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4、体式审核:规章制度的字体、格式等表现形式是否规范统一、 符合公文的形式。是否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办发〔2012〕14号)和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种是否恰当;文稿结构是否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规章制定的行文要采用统一格式:标题采用三号、中宋;标题正下方须括注该规章制度讨论通过的具体会议和时间,括注部分采用小四号、楷体;正文部分采用小四号、宋体。规章制度的字体、字号、格式、行间距、字间距等要规范统一,各部门规章制度一律标注“试行”字样,如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规范排版后向学院综合改革办公室汇总。

5、文字审核:表述是否规范,包括字、词、标点、语句和逻辑结构是否准确、合理;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文、数字、层次、序数等是否规范。

五、工作程序 1、自查摸底

学院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分工认真自查摸底实际工作中适用的规章制度,整理出目录及内容。

2、梳理汇总

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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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梳理,填写《规章制度汇总表》(见附件1)。同时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 修改、废止或新立的初步意见(见附件2、3、4、5)),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发展规划处汇总。

3、会议审议

在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召开院务会议讨论确定各委员会的意见。经学院院务会议讨论批准后,对于予以保留的规章制度重新下文在全院范围内执行,需要废止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废止;对于需要修订或重新制定的根据归口管理的原则予以修订或制定。

4、修订完善

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修订或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并报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汇总。

5、公布执行

学院召开院务会议讨论并公布新规章制度。 6、汇编

根据学院规章制度的总类和适用范围,学院发展规划处将编印《齐鲁理工学院教工手册》、《齐鲁理工学院学生手册》、《齐鲁理工学院教学规章制度汇编》《齐鲁理工学院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汇编》、《齐鲁理工学院党建规章制度汇编》等。

六、成立学院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 组 长:常翠鸣

副组长:(排名不分先后)

杜以德 王凤山 魏希启 孔宪福 苏占兵 徐晓霞 宋加金 刘从明 陈月吉 李吉安 单成娟 魏兴利 沈 荣 杨依廷 魏礼庆 赵 平 孔祥田

组 员:

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及分工 1、组长负责统筹协调;

2、副组长负责各专门委员会规章制度的留、废、改、立的审核;

3、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须审阅本次所修订和新增的全部规章制度,以避免各规章制度的内容重复、冲突、遗漏,确保各规章制度之间衔接顺畅、覆盖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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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展规划处负责规章制度的汇总、编辑和印刷,并对修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协调和督办。

(二)下设专门委员会

1、教学科研及教辅系列(含教务处、科技处、图书馆、实验中心、学籍管理中心、督导细则等)

组长;杜以德

副组长:徐晓霞 宋加金 孔祥田 成员:

2、党群系列(含党团工作处、宣传处、资助管理中心、网络管理中心)组长;王凤山

副组长:苏占兵 魏兴利 成员:

3、行政管理系列(办公室、车队、综合档案室) 组长; 李吉安 副组长:徐晓霞 成员:

4、后勤保障系列(含总务、基建、后勤处、餐饮管理中心等) 组长;刘从明 副组长:魏兴利 成员:

5、学生工作系列(含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保卫处等) 组长; 陈月吉 副组长:魏兴利 成员: 6、人事 组长; 魏希启 副组长: 徐晓霞 成员:

7、继续教育、认证培训系列 组长;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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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魏兴利 成员:

8、财务资产系列 组长;赵平

副组长:徐晓霞 宋处长 成员: 9、就业工作 组长;魏兴利 副组长:李吉安 成员: 10、招生工作 组长:杨依廷 副组长:王建 成员:

11、国际交流培训 组长; 魏礼庆

副组长: 孙科 刘俊霞 成员:

七、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进度安排

1、5月 8日,召开学院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会议,部署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将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6)报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

2、 5月 31日前,各委员会将清理结果的表格、文字稿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

3、 6月 14日前,归纳整理清理目录,召开学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新立目录。 4、 10月31日前,各委员会修订、新立规章制度,并将修订新立规章制度电子版报送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

5、 11月30日前,归纳整理修订新立目录,召开学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新立的规章制度,并在全院发文公布。

6、 12月31日前,学院发展规划处印制发行学院专项规章制度汇编。 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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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sh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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