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材料汇编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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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摘要)

(2010-2020年)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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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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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基[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上世纪末,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实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 “两免一补”政策,有力地促进着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 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尽管近年来各地义务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成为义务教育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当前,要切实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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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同时,立足于本职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教育政策措施,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各项重大义务教育工程和项目的同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并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要在促进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在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的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同时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

3.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各县(市、区)对本地办学条件低于基本要求的薄弱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尽快使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要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要适应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新的形势,合理配置好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并解决好人口集中的乡镇、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要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经费投入上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采取倾斜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校改造。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督促辖区内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落实。同时,县级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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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6.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各类优质学校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在硬件建设上相互攀比。

三、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7.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

8.各地要努力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要组织师范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帮助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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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9.各地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课时。要面向全体学生,采取各种措施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11.各地要把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要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中西部地区要先行普及以教学光盘应用为主的多媒体辅助教学,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

五、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12.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要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降低成本,确保按时发放,同一区域内应使用相同质量版本的教材。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和提供必要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经费。

13.要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收费“一视同仁”的政策。要加强对以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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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4.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之中,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要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六、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6.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评估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地方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

教 育 部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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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教基一[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我国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进入了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任务,面对将人力资源大国建设成人力资源强国的新形势,面对人民群众要求接受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教育的新期待,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将推进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

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要求,以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地区要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不断深化改革,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要不断夯实义务教育发展基础,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要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进一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要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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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推进区域与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统筹力度,制订和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出台支持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和监测,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订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着重缩小区域内县与县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管理职责,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着力缩小学校间的发展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4. 经过努力,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素质教育取得积极成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较高质量义务教育的需求。

二、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各地要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在配置资源和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的需要,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要制定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所有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把德育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大力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制度。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着力提高课堂效率。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尽快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6.各地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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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对师资的需要。要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加大对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7.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力度,通过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完善招生政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减少大班额现象、规范办学行为、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等多种举措,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均等,保障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有效缓解城市择校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协助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特殊教育,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8.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整中小学布局时,要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既要保证教育质量,又要方便低龄学生入学,避免盲目调整和简单化操作。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农村地区,要暂缓实施布局调整,自然环境不利的地区小学低年级原则上暂不撤并。对必须保留的小学和教学点,要加强师资配备,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传送优质教育资源,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对已经完成布局调整的学校,要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寄宿条件,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程序,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避免因布局调整引发新的矛盾。

9.各地要把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大力开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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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和方式,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

10. 建立和完善对县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和标准,定期对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和督导评估,督促纠正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要建立表彰制度,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机制。 1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落实法律规定,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府职责。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公共财政对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积极支持财政困难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2.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教师代表会议制度,探索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学校依法、依章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机制。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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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的意见

赣府发?2010?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结合江西实际,现就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1.我省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进入了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江西进位赶超的高度,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科学、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3.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是:2012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所有县(市、区)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在全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获得通报表彰、通报表扬和良好等次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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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别要在2014年前、2016年前和2018年前实现区域内基本均衡;2020年,所有县(市、区)都要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二、消除薄弱学校,优化学校布局,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4、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城乡学校统一的?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各县(市、区)对办学条件低于标准的薄弱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财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努力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尽早达标。要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整合、重组、教育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实现城区优质学校支持带动薄弱学校全覆盖,尽快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5.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各地要根据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建设,加快城镇新区学校建设,推动城镇教育园区建设,在边远山区、库区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保留、加强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要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程序,避免因布局调整引发新的矛盾。

6.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全省农村初中实验室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低于办学标准的农村学校加大改造力度。

7.加强城镇中小学校建设。各地要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把中小学建设切实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l80-93)?规定,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中小学数量、规模及选址,确保新建、改建居民区的规划与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的规划同步编制和实施。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推动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三、加强培养培训。实行鼓励政策,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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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中关于“按照农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教师培训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9.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组织实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为农村中小学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教师。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中小学教师百千万计划”,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的资源整合与合作,大力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培育和形成由千名教学名师、万名骨干教师构成的多层次中小学优秀教师队伍。发挥远程教育和培训基地的功效,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和管理水平。

10.合理配备教师资源。各地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师资的需要。在编制总额内,对中小学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及学科结构情况,配备教师资源,确保农村教学网点按照每班1.5名教师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建立教师增补机制,市、县(区)在编制范围内每年的教师增补数不得少于上年教师自然减员数。严格执行城乡中小学统一岗位结构比例的规定,认真解决好农村学校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缺乏的结构性缺编问题。

11.完善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公办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服务、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中小学跟班学习制度和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

12.鼓励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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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学校任教实行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特殊津贴,对财政困难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行专项补贴。各市、县(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对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特殊津贴。

13.切实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落实到位。通过择优招聘、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现有代课人员问题,坚决制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

四、深化机制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l4.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各级政府要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相应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15.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中央和地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全部及时落实到位。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和财务公开制度,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学校预算,将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

16.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各级税务部门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抵顶正常的财政拨款。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教育、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17.做好“普九”债务化解后的政策完善工作。在“普九”债务基本化解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止发生新的义务教育债务的稳定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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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由县级政府统筹考虑,确需建设的由政府安排资金统筹解决。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债建设。

五、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帮扶政策,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18.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学生课余活动的引导和管理,倡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生产劳动和公益活动。各类公益性的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9.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在配置资源和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的需要,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0.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行中考制度改革,着力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争到2014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深化中招制度改革,逐步将优质高中均衡招生指标比例扩大到60%。完善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组织力量定期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检查和督导,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2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级政府要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为重点、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加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建立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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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22.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要把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大力开发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事,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和方式,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23.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特殊教育的投入,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都应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24.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重视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建立多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制度,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推进

2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要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实行政府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教育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从2009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建立表彰制度,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机制。

26.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要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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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和标准,定期对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和督导评估,督促纠正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

2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城乡、学校之间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检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28.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服务大局的意识,依法保障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坚决制止对学校的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行为。要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在全社会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质量评价观,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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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的决定

赣教发?2010?2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自2009年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的通知?以来,各地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努力创新,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在努力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经费投入、办学水平和教育机会均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先进县(市、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对在2010年度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评选中获得前三名的南昌市西湖区、分宜县、泰和县授予“江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光荣称号,对浔阳区、樟树市、崇义县予以通报表扬。

受到表彰、表扬的县(市、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希望各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加大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力度,加快缩小区域间义务教育差距,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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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示范县活动的通知》

赣教基字?2009?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要求,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各地科学、合理、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师资等办学资源,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 (一)办学条件均衡

1、根据城镇化建设、乡村建制调整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制定科学的中小学网点布局方案。中小学网点布局合理,符合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2、制定薄弱学校限期改造计划,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城镇学校帮扶农村学校、优秀学校支援薄弱学校制度和区域内公办学校之间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农村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消除薄弱学校。

3、县域内中小学的校园校舍面积和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运动场等各类教学辅助设施及音体美器材、图书资料、理化生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基本达到国家或省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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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r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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