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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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讨论稿)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评审机构????????????????????????????????????? (1) 第三章 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2) 第四章 评审内容???????????????????????????????????? (2) 第五章评审方法????????????????????????????????????? (2) 第六章表彰与奖励???????????????????????????????????? (3) 第七章评审纪律????????????????????????????????????? (3) 第八章 附则?????????????????????????????????????? (3)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讨论稿) ???????????????????????????(8) 1 总则(拟定)?????????????????????????????????????? (8) 2 组织与制度管理????????????????????????????????????(8) 2.1 主要内容?????????????????????????????????????(8) 2.2 管理体系?????????????????????????????????????(8) 2.3 管理目标?????????????????????????????????????(8) 2.3.1 目标建立????????????????????????????????????(8) 2.3.2 目标考核????????????????????????????????????(8) 2.4 岗位责任?????????????????????????????????????(8) 2.4.1 公司、项目、班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8) 2.4.2责任制考核???????????????????????????????????(8) 2.4.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8) 2.5 相关制度?????????????????????????????????????(8) 2.5.1 安全检查制度?????????????????????????????????(8) 2.5.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 2.5.3 培训与教育制度????????????????????????????????(9) 2.5.4 综合管理???????????????????????????????????(9) 2.6 分包及用工管理?????????????????????????????????(10) 2.6.1 分包管理???????????????????????????????????(10) 2.6.2 劳务人员管理???????????????????????????????? (10) 3 绿色施工?????????????????????????????????????? (10) 3.1 绿色施工综述??????????????????????????????????(10) 3.1.1 绿色施工定义?????????????????????????????????(10) 3.1.2 绿色施工主要内容???????????????????????????????(10) 3.1.3 绿色施工原则?????????????????????????????????(10) 3.2 绿色施工评审标准???????????????????????????????? (11) 3.2.1 施工管理???????????????????????????????????(11) 3.2.2 环境保护???????????????????????????????????(11) 3.2,3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2) 3.2.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3) 3.2.5 节能与能源利用????????????????????????????????(13) 3.2.6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13) 4 施工场区及办公生活区管理????????????????????????????? (14) 4.1 施工场区管理??????????????????????????????????(14)

4.1.1 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14) 4.1.2 门卫室、门卫????????????????????????????????(14) 4.1.3 五牌一图、企业旗帜???????????????????????????? (14) 4.1.4施工道路和场地??????????????????????????????? (14) 4.1.5 排水设施??????????????????????????????????(15) 4.1.6 场区划分??????????????????????????????????(15) 4.1.7 临建设施??????????????????????????????????(15) 4.1.8 材料堆放及标牌设置?????????????????????????????(15) 4,1.9 绿化布置??????????????????????????????????(15) 4.2 办公生活区管理????????????????????????????????(15) 4.2.1 办公生活区的设置??????????????????????????????(15) 4.2.2 宿舍????????????????????????????????????(15) 4.2.3 食堂????????????????????????????????????(16) 4.2.4 厕所????????????????????????????????????(16) 4.2.5 淋浴室???????????????????????????????????(16) 4.2.6 娱乐室???????????????????????????????????(16) 4.2.7 保健急救及社区服务?????????????????????????????(16) 5 安全生产管理??????????????????????????????????? (17) 5.1 施工用电???????????????????????????????????(17) 5.1.1 用电安全技术档案??????????????????????????????(17) 5,1.2 接地、接零保护与防雷????????????????????????????(18) 5.1.3 配电箱、开关箱???????????????????????????????(19) 5.1.4 现场照明及生活用电?????????????????????????????(19) 5.1.5 配电线路??????????????????????????????????(20) 5.1.6 电气装置??????????????????????????????????(21) 5.1.7 变配电装置?????????????????????????????????(21) 5.1.8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防护??????????????????????????(21) 5.2 机械设备???????????????????????????????????(22) 5.2.1 物料提升机?????????????????????????????????(22) 5.2.2塔式起重机??????????????????????????????????(25) 5.2.3施工升降机??????????????????????????????????(27) 5.2.4 起重吊装??????????????????????????????????(29) 5.3脚手架工程???????????????????????????????????(31) 5.3.1 标准编制目的????????????????????????????????(31) 5.3.2 标准评审范围????????????????????????????????(31) 5.3.3 落地式外脚手架???????????????????????????????(31) 5.3.4悬挑式脚手架?????????????????????????????????(33) 5.4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34) 5.4.1 评审范围??????????????????????????????????(34) 5.4.2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34) 5.4.3 安全网的架设和使用?????????????????????????????(34) 5.4.4 临边防护措施????????????????????????????????(34) 5.4.5 通道的防护?????????????????????????????????(34) 5.4.6 洞口防护??????????????????????????????????(34) 5.4.7 电梯井防护?????????????????????????????????(35)

5.5 模板工程???????????????????????????????????? (35) 5.5.1 施工方案的编制???????????????????????????????(35) 5.5.2 模板支撑系统????????????????????????????????(35) 5.5.3 混凝土浇筑?????????????????????????????????(35) 5.5.4 模板支设??????????????????????????????????(35) 5.5.5 模板验收??????????????????????????????????(35) 5.5.6 模板拆除??????????????????????????????????(35) 5.6 消防安全???????????????????????????????????? (36) 5.6.1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36) 5.6.2 5.6.3 5.6.4 5.6.5 5.6.6

消防器材配置????????????????????????????????(36) 动火安全管理????????????????????????????????(36)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36) 库房防火安全????????????????????????????????(36) 高层防火安全????????????????????????????????(36)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规范评审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和“市级文明工地” 的评审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水利工程以及有相对固定施工区域的其他工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管理单位(下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固定或临时遮挡材料,围合而形成的作业、办公及生活活动区域;连接作业区域与既有市政道路间施工专用道路及按规定围挡、出人口外一定范围内也视为施工现场。

没有围挡的野外道路、桥梁等工程,以实际用地区域为施工现场。受施工扬尘作业影响的场外区域也参照施工现场进行评价。

第五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评审实行“项目创建、企业申报、属地(或隶属)推荐、专家评审”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是施工企业展示企业综合管理能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具体体现。应当受到社会的鼓励和行业表彰。

第七条 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是天津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选优秀企业和个人 的主要指标。

第八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创建和评审是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建委)领导下的行业自律行 为,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下称市建协)具体负责市级文明工地的推动、咨询、培训、组织评审和表彰工作。 第九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评审采用“随机抽查与最终评审”“鼓励自控与差别法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组织与制度、绿色施工、安全生产、施工场区办公区生活区管理以及市建委阶段性专项治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抽查内容包括内业资料(文字),实体质量及现场询问三个方面。

第十一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评审是符合性评审,凡具备和达到“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要求和条件,坚持持续改进,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环境健康投诉均可获得市级文明工地荣誉称号,市级文明工地的评审不设名额限制。

第十二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创建和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十三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评审机构由市级文明工地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由市建委主管领导、市建协和部分企业(集团)主管文施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员组成。评审 领导小组是市级文明工地评审活动的领导和监督者。

评审专家从市建协设立的市级文明工地专家库抽取产生,根据需要市建协可以邀请有专业特长的部分 专家参加评审活动。

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应按本办法及相关标准公正独立进行评审,遵守评审纪律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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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实行轮换制度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评审机构职能如下:

1、及时总结本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的经验教训及发展趋势,调整或修改评审办法和创评导则。 2、推广先进经验和作法,组织企业进行观摩。不断推动创评活动的深入发展。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3、加强评审机构的自身建设,定期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 4、决定对优秀企业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 5、接待社会投诉及处理相关事宜。

第三章 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十六条 凡施工现场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规模条件的均可申报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见附录1)

第十七条 申报市级文明工地须于项目开工前填写“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预申报表”(见附录2)连同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方案)以企业名义报市建协。市建协对预申报工程登记并根据工程进度随机进行抽 查。

预申报工作也可以在市建协网上进行。预申报后应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施工项目进入主体施工期间(多层建筑两层以上,高层建筑五层以上)按下列程序进行正式 申报:

1、项目管理组织经所属企业确认,按属地原则向项目坐落区、县文明施工管理部门申请推荐,同意后报市建协。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跨区县线形工程)由项目承包企业向其隶属集团(公司)申请推荐,同意后报市建 协。

3、大型、特殊工程由项目承包企业向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申请推荐,同意后报市建协。

4、不属于上述类别的个别工程,由项目承包企业直接向市建协申请,经市建协请示市级文明工地评审领导小组同意后,进入评审阶段。

第十九条 一个项目有两个或以上承包单位联合承包地按上述程序可联合进行申报;道路或其他线型 工程可按独立合同段分别进行申报。市级文明工地不接受分包单位的申报。

第四章 评审内容

第二十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评审内容具体是指:

1、施工现场应有健全的组织和完善的制度。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置管理(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体 系,明确责任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各项制度(方案)应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覆盖项目的全过程和全体人员。加强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及时填写过程记录和检查记录。内业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2、绿色施工是施工现场管理和市级文明工地评审的核心内容。要从组织、策划、实施、检查和人员安全健康等方面人手,设定节能降耗、健康环保的具体定量、定性指标。过程控制有记录,完成目标有证明(数据)。

3、安全生产是市级文明工地评审的基础,包括施工用电、脚手架、三保四口及防护、模板搭拆、基坑支护、施工机具管理及施工现场消防设置和预警方案等。安全生产应按规定设置符合规定管理人员,建立完整体系,明确责任。各类方案有针对性,符合审批程序,过程检查及时,记录真实有效。

4、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分区设置相对独立且符合节地原则,设备、设施标志齐全,设置合理,警示明显。围挡、道路符合要求,人、物流向明晰,不交叉、不混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仍适用于有关规定。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二十二条 市级文明工地的评审采用随机抽查和最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1、市建协受理企业预申报后应及时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工程进度、施工部位及工程技术难度,随机进行抽查,给予评价,并写出建议书。

2、申报单位正式申报后,应及时与市建协沟通,确定具体评审时间,市建协组织专家组到现场进行最终评审,最终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听取项目简介(5—10分钟),审阅简介材料(文字); ②听取其他管理单位意见(业主、监理等); ③查阅内业资料; ④进行实物工程检查; ⑤提出评价意见。

3、申报单位不得以“停工待检”或其他不当方式迎接最终评审。

第二十三条 随机抽查和最终评审均按百分法分别打分,各自计算应得分、实得分和得分率。得分率是当次绝对分值。

第二十四条 当次应发生的项目经检查不合格或因故不能检查时,该项不能得分。检查细目见附表3。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施工单位加强自控管理,评审专家组可以根据该项目管理人员以往的信用记录及 施工现场实际管理水平,酌情减少(或增加)抽查频次,但不包括最终评审。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组可以根据每次抽查所发生项目的多少、难易及持续改进的自我完善水平等设 定不同权重。其中最终评审不得少于60%,其余抽查总计占40%,累计相加即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得分排名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七条 评审专家在抽查或最终评审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或重大社会投诉,应停止评 审,建议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六章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八条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活动设“市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和“市级文明工地”两级奖项,市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在获得市级文明工地基础上择优产生。

根据区域内或隶属系统内或市级文明工地数量和水平设“优秀推荐单位奖”,随市级文明工地一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市级文明工地获评后经向社会公示,报请市建委同意,由市建协进行表彰,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项目负责人)颁发证书和奖牌。其业绩进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记录。

第三十条 市建协应妥善保管好评审记录,随时应企业和个人要求提供三年内获奖记录。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牌和证书。 1、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牌、证书的; 2、发生上访、投诉,经确认属实的;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4、受过市、区(县)级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第七章 评审纪律

第三十二条 评审专家应公开、公正、公平地从事评审活动,自动适用回避。

第三十三条 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不得接受申报单位任何形式或任何价值的礼物、礼品、有价证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价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评审专家应熟悉法律法规、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了解“四新”技术的应用,谦虚谨慎、公正评价,不打人情分,对评价负责。

第三十五条 评审活动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本办法规定的评审领导小组、市建协、市建委进行投诉。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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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第十三条 2、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预申报表 3、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

4、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抽查、评审用表(按专业分表1组织与制度;表2绿色施工;表3场区、办公生活区管理;表4安全生产)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08年12月15日 4

附件一: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第十三条内容:

第十三条 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于上一年度竣工,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均可以进行申报: ㈠、一般条件:

1、符合国家、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

2、施工现场管理必须参加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评比活动及达到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要求;

3、执行建质管[2003)10号《天津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创优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主体结构应达到规定要求; 4、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参加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活动或QC小组成果发布活动。 ㈡、规模条件: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1)、住宅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外环线以内5000m2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总面积在40000m2以上(含配套工程);

(2)、公共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

(3)、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多层工业厂房、变电、油气站、仓储和环保工程等):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或投资规模8000万元以上。

2、市政公路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1)、桥梁工程,桥面面积在20000m2或工程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整体工程。 (2)、道路工程及其他线型工程一般应以立项文件规定的规模并具有明确起止点或具有独立道路名称的线段为申报单位,且应符合以下最小规模: a、高速公路长度在25km以上; b、城市道路面积在40000m2以上; c、地铁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

由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工程符合上述最小规模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3)、道路工程及其他线型工程中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桥梁等,可参照相应规定规模独立申报。 其它未达到评审规模的工程属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新型材料和建筑节能;或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标志性、纪念性工程,经评委会同意也可独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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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预申报表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 程 开工日期 工程计划 竣工日期 创 建 文 明 工 地 实 施 措 施 6

结构类型 工程类别 基 础 开工日期 基 础 完成日期 主 体 开工日期 主 体 完成日期 项目负责人 工程隶属 主管部门 附件三: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结构形式 项目经理 开工时间 创 建 文 明 工 地 实 施 措 施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7

建筑面积 联系电话 计划竣工时间 座落地点 建筑高度 工地电话 现形象部位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

(讨论稿)

l 总则(拟定) 2 组织与制度管理 2.1 主要内容

包括管理体系、管理目标、岗位责任、相关制度、用工管理。 2.2 管理体系

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要求机构健全,体系完整,责任到人。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绿色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法人负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项目部各个职能部门应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管理工作覆盖施工全过程。项目部各个职能部门同时接受企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3、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

4、项目部应建立工会组织,履行监督职能,实行民主管理,维护员工权益。 2.3 管理目标 2.3.1 目标建立

项目部应根据企业方针目标和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并形成文件对其实施目标管理。

一、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应明确,能够量化考核的,应设定目标值,便量化考核。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包括死亡、重伤事故及一般事故频率控制目标。 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目标。 3、文明施工目标。 二、实施计划

根据所设定的各项目标,制定实现目标的实施计划,内容应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3.2 目标考核

制定目标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周期,考核内容及相应的奖惩规定。考核记录应真实、具体。 2.4 岗位责任

2,4.1 公司、项目、班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工长(施工员)、技术员、器材员、质量员、机管员、资料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等全员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履行责任确认手续。 2.4,2责任制考核

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考核,明确考核周期和考核内容,及相应奖罚规定。建立完整的考核记录,记录应真实、具体。 2.4.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遵照执行。 2.5 相关制度 2.5.1 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形式、方法、时间、内容、组织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8

检查类型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等。 2、安全检查记录

(1)安全检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对施工现场进行评价考核,有记录归档。

(2)检查记录还应包括: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复查结果登记表、隐患整改反馈表、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工作日志。

(3)施工现场违章违纪登记表

现场出现违章违纪,按规定给予处罚的,应由书面记录。 2.5.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1、制定各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规定(制度)

(1)在规定中对安全技术交底分级清楚,职责权限明确,工作程序、督查检查等有规定内容。 (2)规定(制度)应履行审批手续。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在正式作业前进行,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2.5.3 培训与教育制度

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新人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2)变换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教育制度。 (4)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制度。 (5)特工种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2、相关教育培训记录:各项培训教育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1)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登记表。 (2)生产作业人员教育登记表。 (3)管理人员安全上岗证复印件。 (4)项目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5)各工种安全培训记录。 (6)特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3、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应做好记录。 4、安全操作规程

(1)企业结合自身生产活动,按工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有审批手续。

(3)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种选用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要齐全、规范,并悬挂在操作岗位。

2.5.4 综合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组织中应按要求,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策划,如:有针对工程危险源而编制的安全措施,针对环境因素编制绿色施工措施等。

(2)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须按程序文件规定经技术,安全、计划、设备、 材料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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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依据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按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且有针对性。方案须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3、安全例会

(1)建立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例会定期召开,会议内容应记录齐全,尤其是重大形式决议及执行结果应有记载。 4、月总结、伤亡事故报表

(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情况,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3)安全事故档案应由建设系统伤亡事故月报表、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照片、图片资料。

(4)每月要有安全总结。 5、安全标志牌管理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并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部位,集中悬挂。 (2)按要求填写安全标志牌登记表。

(3)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6、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 2.6分包及用工管理 2.6.1分包管理

1、分包队伍资质及安全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要认真履行签订手续,符合要求。 3、制定劳务队负责人责任制,要由本人签字确认并落实职责规定。 2.6.2劳务人员管理

1、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要建立花名册及身份管理卡。 2、真实填写劳务人员考勤记录。

3、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记录,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支付情况公示。

4、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监督职责,由专人负责并有各项工作活动记录。

5、凡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米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的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农民工业校。农民工业校应 有相应场所、设施、教材、师资、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6、进入现场的劳务人员要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3 绿色施工

3,1 绿色施工综述 3.1.1 绿色施工定义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摹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四节一环保)。 3.1.2 绿色施工主要内容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这六个方面涵盖了绿色施工的基本指标,同时包含了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指标。 3.1.3 绿色施工原则

一是要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施工组织和策划阶段,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二是对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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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绿色施工评审标准

为便于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比活动的开展,针对绿色施工主要内容,我们制定具体的检查评审标准, 标准中未涉及到的内容,须参照《绿色施工导则》执行。 3.2.1 施工管理 一、组织管理: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并明确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二、规划管理: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方案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2、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环境保护措施、节材措施、节水措施、节能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等内容,措施应具体,有针对性。 三、实施管理

1、绿色施工实施控制记录,包括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计量管理,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计量管理、施工机具及耗材、耗能情况统计等。

2、黑板报或宣传栏中应有宣传绿色施工的内容,亦可以布标、宣传画形式加大绿色施工宣贯力度,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四、评价管理

1、企业或项目成立绿色施工评估专家组,定期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留有记录。

2、评估自绿色施工方案的制定开始,贯穿绿色施工实施全过程,直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 五、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3.2.2 环境保护 一、扬尘控制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围挡应符合本标准4.2.1条要求,做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2、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做到大门不可透视,施工作业时应关闭大门,严禁敞口施工。

3、采用定型板材作围挡的工程,不得随意挪移彩板作出人口,可按需要制作简易大门,确保围挡整体稳定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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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物四周必须设置全封闭的密目防尘网,密目网需保持干净整洁,破损的密目网须及时修补或更换。

5、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6、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配备冲车设施,出人车辆有专人负责清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7、在城市建成区、机场、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内,地面应当实行混凝土硬化。

8、其他地区的施工现场从大门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裸露地面应当采取绿化措施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9、采用洒水、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做到土方作业阶段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10、砂、石等散体材料的堆放必须砌筑50cm实体挡墙,工程土、砂石料、水泥等易引起扬尘粉尘源必须采用密目网苫盖。

11、市内和城市建成区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散装水泥。 外环线以内严禁进行白灰拌合、淋筛作业。

12、土方应集中堆放,工程渣土应及时清理。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等措施。

13、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14、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含有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15、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 二、噪声控制

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规定;

2、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中环线以内严禁采用重锤打桩机。 三、光污染控制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 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四、水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3、对于化学晶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排水沟应及时清理疏通,确保现场排水通畅。 五、土壤保护。

1、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2、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2.3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一、材料存放及使用

1、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避免因积存材料过多造成施工用地或库存空间紧张现象。

2、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

3、优化下料方案,加强施工过程动态控制,合理用料,减少废料产生。 12

二、周转材料

1、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装配式活动板房。

2、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

3、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如定型化护栏、休息亭、移动式厕所等。 4、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多层、高层建筑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模板支撑宜采用工具式支撑。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标准应符合第5.4、5.6条要求。

3.2.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一、循环用水装置

1、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2、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3、合理设计用水方案,做到水资源重复利用。 二、节水系统与节水器具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 2、加强管理,及时修换损坏的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三、用水管理

1、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计量管理有记录。 2、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宜应分别计量用水量。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四、非传统水源的搜集利用 1、现场应有雨水收集利用措施。

2、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4、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3.2.5 节能与能源利用 一、施工设备机具

1、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用电、用油统计表,完善设备档案; 2、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3、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4、优先选用高效节能、高科技含量的施工机具,严禁使用淘汰的耗能机具。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

施工中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等。 三、节约用电

1、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型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2、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3、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4、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3.2.6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一、临时用地指标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二、临时用地保护

1、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2、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3、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4 施工场区及办公生活区管理 4.1 施工场区管理

4.1,1 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

1、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有基础和墙帽,主要景观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应有灯光装饰。

2、采用定型板材作围挡的工程,围挡应做到横不留缝,竖不留隙,底部设有挡板,防止场内污水污染道路。

3、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须做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4、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外侧5米范围内为工地卫生责任区,应做到工地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5、围挡应安排专人定时擦洗,保证围挡清洁卫生;变形、损坏的围挡应及时修补或更换,保证行人安全;

6、路口、转弯处等不适宜采用围挡封闭的交通路段,宜使用可透视的隔栅板网封闭,板网底部应有挡板,防止泥浆外流污染路面。

7、施工现场应有固定的出人口,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做到大门不可透视,大门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得小于6米;施工作业时应关闭大门,严禁敞口施工。

8、施工现场大门应牢固美观,大门上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字体工整清晰。门口处挂设文明施工承诺牌,公示监督电话。 4,1.2 门卫室、门卫

1、现场出入口和生活区门口均应设置门卫室,有专职的门卫保卫人员把关;门卫应统一制服,形象端正。门口设安全警示标志。

2、制定门卫管理制度及交接班记录制度,保卫人员应按规定对人员、车辆检查,施工人员进人现场应佩戴胸卡、统一着装,外来人员应进行登记。 3、物料进出现场应实行登记制度。

4、门卫室内不应设床铺,并备有适量的安全帽。 4.1.3 五牌一图、企业旗帜

1、大门口处应设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企业旗帜。 2、标牌应设置为格式化,标牌底距地高度不得低于1.2米。 3、安装牢固,并经常保持清晰完好。

4、办公区、生活区应设有“两栏一报”(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4,1.4 施工道路和场地

1、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施工道路,施工干道应以混凝土硬化并保持整洁、平整、通畅。不能在主干道的通道上堆放施工材料。 14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有循环干道,满足运输、消防要求。

3、施工场地应当整平,无障碍物,无坑洼和凹凸不平,做到雨季不积水。 4.1.5 排水设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确保雨季不积水。排水设置要求应符合本标准3.2.2第10款规定。

4.1.6 场区划分

1、应充分考察实地情况(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针对现有条件科学合理的布置施工现场。 2、施工区、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应有明显的划分,场地较大的现场应设有导向牌;办公生活区应尽量远离施工区,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3、施工平面布置图应与现场实际情况保持一致,随现场布局的改变,施工平面布置图应作相应调整。 4.1.7 临建设施

1、临建用地应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2、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应包括钢筋加工棚、木工棚、操作棚、材料库及其它。 3、临建设施地面需作硬化铺装,搭设应做到安全、稳定、整洁、美观。 4.1.8 材料堆放及标牌设置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平面布局堆放,有明显的分区标示。

2、材料堆放地区地面应坚实、平坦,有排水措施,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3、材料堆放应按照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并有明显规范的标识。

(1)脚手管、模板等大型工具码放时应当一头见齐,整齐的一面应放在明显一侧。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 分类堆放整齐,叠放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6m;大模板存放应放在经专门设计的存架上,两块大模板面对面存放,并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2)钢筋应当堆放整齐,用方木垫起,不宜放在潮湿和暴露在外受雨水冲淋;露天存放时应苫盖,苫盖应使用彩条布等防水材质。

(3)砌体应丁码成方垛,高度适宜,不准超高码放或占道码放。

(4)砂、石等散体材料的堆放必须砌筑50em实体挡墙,工程土、砂石料、水泥等易引起扬尘粉尘源必须采用密目网苫盖。

4、围挡内侧禁止堆放泥土、砂石等散体材料及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墙使用。 4.1.9 绿化布置

1、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2、有条件的工地可设有假山、喷泉等景观美化现场环境;现场可设有休息亭、长椅等供工人休息的场所。

4.2 办公生活区管理

4,2.1 办公生活区的设置

1、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有明显的划分隔离,并保持安全距离,不能保证安全距离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砸措施;

2、办公区、生活区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铺装,场区外的生活区应实行封闭管理。 3、在施工程严禁住人。

4、生活区需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5、办公生活区临建设施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盥洗设施及其他设施。

6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搭建和管理应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标准》(建质安[2005]484号)要求。 4,2.2 宿舍

1、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

2、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应超过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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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宿舍内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应高于地面0.3米,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米。

4、宿舍应实行物业化管理,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床铺应设床卡,住宿人员编号上墙。

5、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宿舍内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杂物。

6、冬季宿舍应有保暖措施,严禁使用煤炉取暖。 7、夏季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8、宿舍周围应搞好环境卫生,室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有晾晒衣物的场地、,避免随意挂晒衣物。

4.2.3 食堂

1、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装修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4、炊事人员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5、必须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和原料,施工现场的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6、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售饭间、操作间、储藏间,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 7、暑期食堂应有防蝇措施,确保出售食品卫生。 ’ 8、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9、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10、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严禁存放其他物品,门下方应有百叶窗;外环线内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燃煤和木材。

11、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瓷砖的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作硬化和防滑处理。 12、食堂制作间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必须生熟分开,食品必须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炊具、餐具和饮水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13、食堂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并应有标识,食品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14、单独设置储藏间存放食品,食品存放应做到生熟分离,分类存放。 14、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保持清洁。

15、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4.2.4 厕所

1、厕所大小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2、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隔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3、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冲厕宜用非传统水源,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夏季应有防蚊蝇措施。蹲坑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米。

4、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4.2.5 淋浴室

淋浴间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淋浴喷头,保证作业人员定期洗澡。淋浴间内应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4.2.6 娱乐室

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和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等。有条件的工地可设置室外运动场所。 4.2.7 保健急救及社区服务

1、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卫生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小型工程可以用办公用房兼做保健卫生室。

2、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兼职或专职急救人员,处理伤员和职工保健,对生活卫生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食堂、饮食等卫生情况。急救人员要有急救人员培训合格证。 16

3、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

4、施工现场应有急救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或其他急性事故能及时处理。 5、施工现场应当建立不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应当与周围社区定期联系,听取意见,做到无投诉。工作应当有记录。 5 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通过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本标准重点描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机械及机具安全管理、三保四口安全防护及模版工程等项要求,施工生产活动中涉及安全的其他内容,均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5.1 施工用电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检查的标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本标准共分为以下八项内容。 1、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2、接地、接零保护与防雷 3、配电箱、开关箱 4、现场照明及生活用电 5、配电线路 6、电气装置

7、变配电装置

8、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防护 5.1.1 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 4、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 6、电器设备安装验收 7、定期检(复)查记录 8、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9、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10、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1、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12、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13、电工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14、供电系统产品登记,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一、用电组织设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独立电源供电的生活区、办公区,应单独编制用电方案。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监理)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用电组织设计内容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做到内容具体、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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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应针对每一个分部分项的作业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的用电安 全技术交底。 三、测试验收记录

1、测试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测试,测试的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的数量应齐全,测试记录的数据应真实有效。

2、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的验收范围应包括施工现场所有的电器设备。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应做到分部分项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应有量化数值的内容。 四、定期检查记录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五、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应每日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有效。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 5.1.2 接地、接零保护与防雷 一、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器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当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保护零线必须要选择绝缘导线,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不能用做N线和相线使用。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4、对于在运行中产生振动的电器设备,保护接零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点应不少由于两处。

5、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二、接地装置

1、接地装置可以采用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两种方式。人工接地体可采用圆钢、角钢、钢管等材料,最小尺寸不应小于下表要求。 类 别 圆钢(直径) 角钢(厚度) 钢管(壁厚) (截面) 扁钢 (厚度) 最小尺寸 10mm 4mm 3.5mm 100mm 4mm 2、每一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不得少于两根,接地线应采用两根及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和地下接地线,不得用螺纹钢做接地体。

3、垂直接地体的长度一般为2.5米,垂直接地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其长度的两倍。接地体的顶部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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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n。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三、防雷

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超过规定的高度应安装防雷装置。

2、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3、机械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的长度应为1-2m。应选用直径16mm及以上的圆钢,设在高大设备和高架金属设施的最顶端。 5.1.3 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合格电闸箱。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中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并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3、总配电箱以卞可以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以设若干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使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当照明和动力合并设置为同一分配箱内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场所。

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9、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的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1.4-1. 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0,8-1.6m。落地式配电柜应安装在基础底座上,室内应高出地面50mm,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底座四周应采取封闭措施。

10、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箱体下部进出线应横平竖直用线卡固定。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图,箱门应配锁。

12、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清洁,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不得随意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严禁在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引出电源。

13、停止作业一个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以防设备被误启动。 5.1.4 现场照明及生活用电 一、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2、照明器类型的选择必须与所安装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灯具应加装保护网罩。

3、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量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4、照明的开关应控制相线,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2-3m,与出人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人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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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用电器的电源线及插座线路必须装设带有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需要连接PE线的日用电器的插座必须带有接地孔。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式或保护式插座,安装高度应高于1.5m。

6、宿舍内禁止设床头开关,严禁在床铺一侧的墙壁上安装插座。 二、照明供电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使用的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变压器的二次侧应设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

3、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应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得超过15A。 4、在生活区宜设置手机充电箱。 三、室内布线

1、室内布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过墙处必须穿管保护。

2、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8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 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5m。塑料线槽明敷时,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0.8m。

塑料管固定点的间距: 管子直径(mm) 最大间距(m)

20以下 1.00 25--40 1.50 50及以上 2.00 3、穿管敷设的导线,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不得穿于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接头包扎严密。塑料管在线路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的附件进行连接。 5、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

6、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导线的截面不应大于6mm,采用线卡沿墙壁、顶棚或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敷设。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0.3m,不得将护套绝缘导线直接埋人墙壁、顶棚的抹灰层内。导线水平高度不应低于2.5m,垂直不得低于1.8m(低于1.8m的部分应穿管保护)。导线接头应设置接线盒。

7、采用塑料线槽明敷时,电线、电缆在线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接头包扎严密。线槽在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的附件。塑料线槽应固定在墙壁、顶棚或建筑物构件表面,线槽应横平、竖直,不得松拖、破裂、裸露导线。 8、顶棚内导线敷设必须要穿管保护。 9、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和电器。 5.1.5 配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

1、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用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的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上,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应小于140mm。电杆埋深应为杆长的1/10加0.6m以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2、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根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导线的弧垂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4m。

3、架空导线的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应小于16mm。 4、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总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能有一个接头。

20

5、架空线路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12、13、PE; 二、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线芯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线芯。

五芯电缆中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严禁沿地面明设。

3、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4、电缆埋地敷设时电缆应能防水、防腐,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

右侧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5、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宜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

7、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做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8、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沿墙角、地面敷设的电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器防火措施。 5.1.6 电气装置 1、配电箱内的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3、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

4、开关箱中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和整定值应与其所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和整定值相匹配。 5、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应动作灵敏、接触良好,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7、配电箱、开关箱内设置的漏电保护器之间的漏电动作参数应匹配。 8、电气装置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5.1.7 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门向外开,并配锁。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用于扑灭电器火灾的灭火器。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不低于3m。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2、配电室内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为: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后面的维修通道宽度为: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配电柜侧面的维修通道不小于lm。配电室内设置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应大于Im,并应采取屏障隔离。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3、配电室应选择靠近电源,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的位置。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得与其相贴邻。露天安装的变压器,其四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围栏与变压器的距离应大于0.8m,并应在其明显部位悬挂警告牌。

4、配电室应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1.8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防护 一、外电线路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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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 下表的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距离(m)

3、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包括被吊物边缘)在最 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4.0 1—10 6.0 35—110 8.0 220 10 330-500 15 <1 1.5 1.5 10 3.0 2.0 5 4.0 3.5 110 5.0 4.0 220 6.0 6.0 330 7.0 7.0 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4、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在防护设施上悬挂昼夜均醒目可见的警告标志。肪护设施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

(2)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能承受施工过程中人体、工具、器材、落物的意外撞击而保持其防护功能完整有效。

(3)防护设施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缝隙能防止巾2.5mm固体异物穿越。 (4)外电线路的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最小安全距离(m)

二、电器设备防护

1、电器设备的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如不能避免时应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2、电器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如不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时应做相应的防护处置。

5.2 机械设备 5.2.1 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是工程建设中应用广泛的机械设备,它主要用于施工现场物料的垂直运输,其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适用于中低层建筑使用。本评审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在2000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吊栏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一、本标准涉及的检查内容 1、架体的制作要求

2、架体安装拆除方案(资质、交底) 3、安装验收 4、限位保险装置 5、架体稳定 22

1.7 2.0 2.5 4.0 5,0 500 6.0

6、钢丝绳

7、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8、吊篮 9、架体

10、传动系统 11、联络信号

12、卷扬机操作棚 13、避雷

二、具体检查标准 1、架体的制作要求

物料提升机应有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架体安装拆除方案(安拆资质和技术交底)

(1)提升机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详实有针对性的作业方案,方案应包括:基础制作要点,架体的安装高度、吊装方法,与建筑物的联接方式,卷扬机的安装位置,作业人员及岗位分工,安装工艺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安装超过30m的高架提升机要由具有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施工。 (3)作业人员必须是经建设行业系统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书的拆装人员。

(4)提升机安拆作业前,应由安装负责人根据安拆方案,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项,保留文字并履行签字手续。

3、安装验收

(1)提升机在安装后,必须进行整机试验,并将验收结果,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并有具体数据及签字确认。

(2)自购物料提升机首次安装前到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备案手续。物料提升机安装后按照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与天津市工程机械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建安字[2008]17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专项机械检测任务告知制度”通知的要求办理检测及登记

4、限位保险装置

(1)吊篮应有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当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能将吊篮定位,并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吊篮内作业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lm。

(3)超高限位装置:该装置应能保证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距天梁3m)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4)超高30m的高架提升机应安装下限位、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5、架体稳定 (1)缆风绳

a.提升机架体高20m以下时,可以设一组缆风绳,20—30m应设二组缆风绳。 b.缆风绳应使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钢丝绳,角度应在450---600之间。 c.缆风绳的地锚应符合JGJ88—92中,第四节的要求。 d.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与建筑结构连接

a,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相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架,其竖向间隔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b.连墙杆选用的材料应与提升机架体材料相适应,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处应在方案中有预埋措施。 c.在任何情况下,连墙杆都不准与脚手架相连接。

23

6、钢丝绳

(1)钢丝绳的磨损应控制在报废标准之内,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节距内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应报废停止使用。

(2)钢丝绳卡应符合规定:钢丝绳直径为7—16mm时,绳卡不少于3个,直径为19—27mm时,绳卡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绳卡紧固,应将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长绳一边,U形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不得一倒一正排列。

(3)钢丝绳穿越道路时,应有过路保护,钢丝绳在使用时,不应拖地减少磨损和污染。 7、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1)在建工程各层卸料平台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严绑牢。 (2)各层卸料平台均应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 :

(3)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大于3m, 高架大于5m(或按坠落半径计算),材料可选用5em厚木板(或相当于5em厚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防止人员从侧面进入。 8、吊篮

(1)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门。

(2)高架提升机应采用吊笼运送物料,吊笼的顶板可采用5em厚木板,防止落物打击。 (3)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人员乘吊篮、吊笼上下。 (4)吊篮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进行提升。

(5)吊篮两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l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9、架体

(1)提升机的基础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相关要求: a.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b.浇筑C20砼,厚300mm

c.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l0mm d.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

(2)提升机架体安装后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高度的1,5%.多次使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3)架体与吊篮的间隙(吊篮导靴与导轨的间隙)应控制在5—l0mm以内,吊篮的导靴一般可用滚轮导 靴或滑动导靴,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采用滚轮导靴: a.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 b.架体的立柱兼作导轨的提升机 c.高架提升机

(4)为防止落物打击,在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防护,靠卷扬机一侧防护不应遮挡司机视线 (5)井架式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10、传动系统

(1)固定卷扬机不得使用树木、电杆,必须采用地锚,卷扬机前方应打人两根立桩防止卷扬机受力后转 动。 (2)卷扬机安装位置要平整坚固,宜高于地面保证排水通畅

(3)卷扬机距离架体的距离应满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o

(4)卷筒上钢丝绳应顺序排列,不能产生乱绳

(5)滑轮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柔性连接,滑轮翼缘破损应更新。

(6)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当卷扬机设置位置不能保障钢 24

绳在卷筒口顺排时,应装设排绳装置和防止钢丝绳超越,卷筒的两端凸缘的保险装置。 (7)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例: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1: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1:30 (8)高架提升机不允许使用摩擦式卷扬机。 11、联络信号

(1)低架提升机使用时,司机可以清楚地看到各层通道及吊栏内作业人员情况下,可以由各层作业人员 直接与司机联系。

(2)低架提升机使用时,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各层作业情况,则应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以确保不发生误操作。

(3)当利用室内井道作垂直运输或使用高架提升机时,司机与各层站的联系必须加装通讯装置。 12、卷扬机操作棚

(1)卷扬机安装部位应搭设操作棚,操作棚应防雨,不影响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顶棚应具有一定防落物打击能力。

(2)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避雷

提升机若在相邻的构筑物的防雷保护范围以外,高度超过32m,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5.2.2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机械,他具有一定的安装高度且作业空间大,主要用于房屋建筑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输送机建筑构件的安装。

本评审标准不适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一、本评审标准按以下十项内容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查评价 1、塔式起重机的购置与备案 2、安装与拆卸 3、安装验收与检测 4、多塔安全作业 5、塔机操作 6、安全装置

7、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8、路基与轨道 9、电气安全

二、具体检查标准 1、起重机的购置与备案

(1)产品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自购塔式起重机在首次安装前到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备案手续 2、安装与拆卸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单位的资质 等级应与所安装的塔机规格相匹配,塔机的顶升和锚固亦应由原安装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队伍进行。 (2)塔机安装前应编制详实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a.编制依据

b.建筑结构及现场情况 c.塔机的技术参数 d.县首次和最大安装高度 e.吊装机械和工具的配置 f.安装人员的分工责任 25

g.安装工艺及程序

h.拆装过程危险因素及安全措施 i.安全应急预案

j.审批签字(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

(3)、应编制单独的塔机基础制作方案,方案应包括:

安装现场地耐力值,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地耐力值,基础设计计算及相关图纸,混凝土强度要求,审批签字。

(4)安装单位应将安拆方案报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审核。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鉴定安装安全协议书。

(6)塔机出租单位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并出具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全使用说明书。

(7)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

(8)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安装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安装验收与检测

(1)塔机安装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出租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2)验收内容应客观,有针对性,并用具体数据反映验收结果。

(3)按照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与天津市工程机械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建安字[2008]17号文件 “关于实施建筑专项机械检测任务告知制度”通知的要求办理检测及登记。

(4)、出租单位和自购塔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塔机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a.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备案登记等原始资料。 b.定期维修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更换主要零部件记录。

c.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多塔安全作业

(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机相互碰撞 的安全措施。 5、塔机操作

(1)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均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2)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见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 合现场实际改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6、安全装置 (1)力矩限制器:

a.塔机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检测数据误差不应大于实际值的5%。

b.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情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c.塔机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

(2)起重量限制器:塔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监测数据不应大于实际值的5%,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3)小车变幅的塔机,应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置臂架低位 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开关。

(4)塔机应安装吊钩上极限位置的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应满足:二倍率钢丝绳时,吊钩滑轮与起重臂的距离不小于lm。四倍率钢丝绳时,不小于0.7m。

(5)回转部位不设集电器的塔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

(6)轨道式塔机行走机构应在每个运动方向设置行程限位开关,在轨道上安装限位开关碰铁,其安装位 26

置应保证塔机在与止档装置或与同一轨道上其它塔机相距1m处能停止。 (7)塔机吊钩应安装防止吊索脱出的保险装置。 (8)塔机起升卷筒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的保险装置。

(9)塔机的爬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足GB5144—2006中4.3.4的规定。 7、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1)塔机安装超过独立高度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本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着装置和标准节。

(3)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长度、角度时,应征求原生产厂家的意见,以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行走式塔机需配置夹轨钳和清轨板,清轨板与道轨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8、路基与轨道

行走式塔机轨道的铺设应符合GB5144—2006中10.8的规定。 9、电气安全

(1)有架空输电线的现场,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如因条件限制不能保证安 全距离,应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2)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等均应可靠接地,当现场采用丌系统时,其电阻值不大于412。采用TN系统时,除做保护接零外,还应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5.2.3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是在建筑施工中做垂直运输使用,运载物料和人员的人货两用电梯。由于经常附着在建筑 物的外侧,所以亦称外用电梯。按其工作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即齿轮齿条式(sc系列)和钢丝绳式(ss 施工升降机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一、本评审标准按以下十项内容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检查评价。 1、施工升降机的购置与备案 2、安装与拆卸 3、安装验收与检测登记 4、操作管理 5、安装装置 6、安全防护 7、荷载 8、架体稳定 9、联络信号 10、电气安全 二、检查评审细则

1、施工升降机的购置与备案

(1)产品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自购施工升降机在首次安装前应到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备案 2、安装与拆卸

㈠)施工升降机的拆装(含增节和附墙)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明书的专业队伍进 行

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编制详实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a.编制依据 b.工程概况 c.现场环境

27

d.设备技术配备 e.基础制作 f.拆装工艺流程 g.拆装人员配备 h.安全技术措施 i.审批签字

(3)禁止擅自使用非原生产厂家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4)安装单位应将安拆方案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

(5)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定,安装安全协议书 (6)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安装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 (8)安装单位应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施工升降机出租单位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并出具机械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全使用说明书 3、安装验收与检测登记

(1)施工升降机安装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2)验收内容应客观、有针对性,采用具体数据反映验收结果

(3)按照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与天津市工程机械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建质安[2008]17号文件 “关于实施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任务告知制度”通知的要求进行检测

(4)按照建设部建质[2008]76号文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 4、操作管理

(1)施工升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资 格证书

(2)施工升降机每班首次作业前,应检查各限位装置,梯笼口联锁装置是否良好,并进行空车升降试验和测定制动器的效能

(3)多班作业的施工升降司机应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5、安全装置

(1)吊笼应设置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2)吊笼应设有安全钩,安全钩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

(3)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行程限位开关,上行程开关触发后导轨架还应有1,8m的 安全距离

(4)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极限开关,当吊笼越程超出限位开关后,极限开关须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车, 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5)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起程距离,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为0.15m,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为0.5m

(6)吊笼的联锁开关应齐全有效,吊笼门、吊笼顶部紧急出口均应安装安全限位开关,与各个机电联锁, 只有当各个门关闭后,吊笼方可运行 6、安全防护

(1)梯笼进出口处的上部应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防护棚必须具有防物体打击的 能力,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2)各停层站平台必须采用5cm厚木板搭设平稳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 固定,沿梯笼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长的现象

(3)各停层站应设置防护门,材质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编织网等制作,装卸载时,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正常工况下关闭的吊笼门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mm 28

(其他要求参阅GBl0055—2007) 7、荷载

(1)对于未设置超载限位装置的电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对载人或载物作业明确限载规定 (2)未加配重不允许载人(原设计无对重的不受此限制) 8、架体稳定

(1)施工升降机架体垂直度应符合GBl0055—2007中3.4条款下表的要求: 架设高度 (h)/M 垂直度 偏差/MM h≤70 不大于架设 高度1/1000 70200 ≤130

(2)导轨架顶部的自由高度,导轨架与建筑物距离,附墙架之间的垂直距离,以及最低点附墙架离地面高度均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附墙架必须按安拆方案与建筑物进行连接,并对建筑物规定强度要求,严禁附墙架与脚手架进行连 接。

(4)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的夹角不应大于80。 9、联络信号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信号指挥,不允许各层站作业人员随意敲击导轨架进行联系的混乱做法。 10、电气安全

(1)电梯应单独安装配电箱,并按规定做保护接零,重复接地。夜间工作要有充足的照明和明显的层站 编号标志灯具。

(2)电气及电气元件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n,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m?。 (3)电梯若在相邻的建筑物、塔机等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总高度超过32m,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4)防雷装置应包括:避雷针,引下线及接地体避雷针可采用中20钢筋,其长度L=1—2M,置于架体最顶端,引下线不得采用铝线,防止氧化、断开,按地体可于重复接地合用,阻止不大于lO?。 5.2.4 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主要施工机械为汽车式起重机,其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 一、评审标准检查内容 1、起重机备案登记 2、施工方案 3、起重机械 4、起重作业 5、司机指挥 6、地耐力 7、高处作业 8、构件堆放 9、警戒

二、具体检查标准

1、起重机备案登记:建筑起重机械出租或自购建筑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依据建设部建质[2008]76号文件精神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施工方案

施工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确认符合要求,方 29

案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起重机械选型依据,钢丝绳及索具的选用,地耐力及道路要求,构件堆放要求,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 3、起重机械

(1)起重机应经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认定。 (2)起重机应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起重机械的超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应符合要求。当该机使用说明书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

(4)起重机械到达现场后,要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活动。 4、起重作业

(1)起重机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的重物的重量清楚,有交底记录。

(2)吊装索具,滑轮钢丝绳应符合要求,钢丝绳采用编接固接时,编结部分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倍,并不应小于30cm,钢绳做吊索时,安全系数k=6-8。

(3)起重机首次起吊或重物重量变换后首次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cm后停止,检查起重机工作状态,在确认起重机稳定,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起升。

(4)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规定。

(5)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位置之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 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状态。

(6)当构件无吊鼻,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 5、司机指挥

(1)起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指定部门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书,证书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 类型相符,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司索工亦应持证上岗。

(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代替(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3)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的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6、地耐力

(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对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核实。

(2)作业区路面平整坚实,一般情况下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坡度不大于1%,应于沟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当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7、高处作业

(1)起重吊装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包括铺设工作平台和防护栏杆。 (2)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移动和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3)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爬梯或斜道,爬梯、斜道的设置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攀爬作业中的有关规 定。

(4)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并符合脚手架搭设规定。 8、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应平稳,底部设置垫木,楼板堆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6m。

(2)构件多层堆放时,柱子不超过2层,梁不超过3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丝绳不超过3层,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放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1.7m宽的通道,重心较高的构件还应在两侧加设支撑。 9、警戒

(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0

(2)应根据现场作业环境,设置专门监护人员,防止落物伤人。 5.3脚手架工程 5.3.1 标准编制目的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管理,贯彻落实脚手架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 进一步提高脚手架搭设技术质量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5.3.2标准评审范围

本标准检查评述范围为,施工现场采用钢管扣件所搭设的落地式单、双排脚手架,分段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以及其他脚手架,“门型脚手架”、“附墙挂脚手架”、“吊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审参照相关规范执行。

5.3.3 落地式外脚手架 一、脚手架施工方案

1、脚手架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方案编制应做到内容具体全面,包括根据施工需要脚手架设计搭设的结构形式,搭设高度及搭设方法,基础的处理,杆件间距,剪刀撑设置,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架体防护与作业层的铺板等。

3、脚手架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结构和形式类型相符,如果因故改变脚手架的搭设形式,必须修改施工方案,作设计变更,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4、架体搭设高度超过规定,必须经设计计算,应有施工简图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架体整体稳定和承载能力。

5、框架结构不易搭单排,以免给施工操作带来危险和不便。 二、架体基础的处理

1、基础是外脚手架的关键部位,如果基础处理得不好,容易导致脚手架的失稳和变形,脚手架搭设之前

应按规范要求,对脚手架基础进行处理。

2、一般脚手架搭设高度24m以下,基础应做到平整坚实立杆底部安装底座,铺不小于5em厚的通长木脚手板,确保架体的受压面积和承载能力。

3、高大架体,搭设高度大于24m,应根据搭设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处理方法,可采取逐步夯实,打砼地梁或垫道木等措施,确保架体基础的承载能力。

4、架体应按规定绑纵横向扫地杆,约束立杆不位移变形,横向扫地杆应绑在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柱上,横杆两端扣件应拧紧绑牢。

5、架体四周应按规定设排水沟、泄水井,确保雨季施工期间架体基础不积水,不变形,立杆不悬空。 6、施工期间不准在架体基础附近进行挖掘作业,确保基础的稳定。 三、杆件间距

1、立杆是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架体的全部荷载将通过立杆传给基础,立杆的刚度和强度是确保脚手架承载能力的关键,脚手架搭设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所设计各杆件间距采用钢尺测量,标准统一,标示明确,确保立杆受力均匀,承重脚手架立杆间距≯1.5m,非承重脚手架立杆间距≯1.8m。 2、立杆除顶层顶步达到设计高度可采用搭接方法外,其他各步必须采用对接方法,接头不应接在同一水平位置,相邻两杆接头错开应≮50cm,扣件必须拧紧。

3、立杆垂直偏差10m高应≯2—3cm,搭设时应随时纠正其垂直度,不能造成偏差的积累。 4、高大架体可采用双立杆,或缩小立杆间距等措施,提高架体的承载能力。 5、里排立杆距墙面≯50em,立杆顶部应低于檐口1m。 四、大横杆间距

1、大横杆应绑在立杆里侧,杆件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接头不应接在同一垂直位置上,相互错开≮50cm,其水平偏差不应≯ 5cm。

2、承重脚手架大横杆步距≯1.5m,非承重脚手架大横杆步距≯1.8m,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绑牢。 五、小横杆设置 31

1、脚手架按规定设置小横杆,是为了增强脚手架的横向平面刚度,约束里外排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确保架体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和架体承载能力,架体应按规定每一节点处设一小横杆,两端扣件拧紧绑牢。 2、小横杆里排探出距墙10cm,外排外露寸≮10cm。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压墙≮24cm。 六、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与建筑结构拉结,不仅能防止脚手架内外倾斜,还可以加强立杆的纵向刚度,确保架体的稳定,现场搭设使用的脚手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要求,做好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

2、架体高度24m以下的可采用柔性拉结并设支顶措施,其标准可按三步三跨设一拉结点。 3、架体高度>24m的必须采用刚性拉结,其标准可采用二步三跨设一拉结点。

4、拉结应靠进主节点设置并从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架体稳定。 5、施工期间未经施工负责人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拉结点杆件,当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时,应先采取相应的保证脚手架稳定的措施方可拆除。

6、脚手架搭设时,拉结点应与架体同步设置,架体悬臂高度>4.5,脚手架拆除时,应与架体同步拆除拉结点,不得提前拆除拉结点。 七、剪刀撑设置

1、外脚手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是为了增强脚手架结构的稳定性,保证脚手架整体稳定的重要措施,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设置剪刀撑。

2、架体搭设高度<24m的,应在架体两端及转角处设置剪刀撑,其中间可分组设置,两组剪刀撑之间最大间距应≯15m。

3、搭设高度>24m的,必须采用连续设置,并做到与架体同步搭设,同步设置剪刀撑,架体之间按规定设置横向剪刀撑。

4、剪刀撑两根斜杆跨越立杆根数应≯5-7根,斜杆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应≮1m,不少于2个旋转 扣件,其角度45o--60 o为宜。

5、剪刀撑斜杆靠近立杆一侧,应与各立杆接触点绑牢,外侧斜杆应与探出小横杆端头绑牢,确保剪刀撑的受力效果。 八、作业层铺板

1、外脚手架施工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做到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人操作,并在外排里侧设≮18em高档脚板预防物料的坠落。

2、板压小横杆应≮15cm,板中间应按规定设小横杆,确保脚手板的承载能力。 3、施工中不准用钢模板、竹模板代替脚手架使用。 九、架体防护

1、脚手架的防护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架体外排里侧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架体之间按规定挂平网,网连接应牢固严密,网内不准有杂物。

2、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立网防护应始终保持高于施工层1.5m。

3、架体里排与建筑结构之间,也应采取相应措施封严消防除洞口预防坠落。 十、安全技术交底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结合现场的作业环境和队伍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交底内容应包括脚手架搭设形式,搭设高度,架体杆件主要技术参数及安全操作须知。

3、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内容具体全面,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确认。 4、现场应对不同类型的脚手架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明确搭设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5、交底内容应与现场脚手架类型和搭设结构相符,做到能指导施工。 十一、脚手架验收

1、脚手架搭设完毕使用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设计和规范要求,对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能交付使用。 32

2、验收内容应包括架体基础是否平整坚实,钢管扣件材质是否符合要求,杆件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作法及剪刀撑设置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扣件紧固力矩是否符合要求等。

3、经验收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验收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十二、脚手架材质

1、现场搭设脚手架材料、钢管、扣件、脚手板,进场应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 2、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不同材质混搭时,节点传力不合理,不能保证脚手架的搭设质量,视作不合格脚手架。 十三、通道的设置

1、在施工程框架结构,应按规定搭设,供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的上人通道,通道可附在脚手架一侧,并与外脚手架同步搭设。

2、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设平台、坡道,坡度1:3,每隔30cm钉一根防滑条,平台与坡道四周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

3、通道平台至施工层之间应铺通道板,通道上方脚手架处上方应铺脚手板作防护。 十四、倒料平台

1、施工现场使用的倒料平台,应单独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简图。

2、选用工具式,定型化的钢平台,随施工层需要移动安装,采用钢丝绳与建筑结构作连接,平台四周设护栏。

3、采用钢管扣件从地面搭起的倒料平台,与施工层同步设置,平台应满铺板,设防护栏、挡脚板。 4、平台使用应控制荷载≯3KN/m2,平台明显处设限载标志牌。 5、施工中不准采用钢管扣件利用外脚手架搭设悬挑倒料平台。

6、倒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不准与外脚手架连接,应与建筑结构作拉结,平台应随施工作业层同步搭设。

5.3.4悬挑式脚手架

1、施工现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主体施工适宜选择悬挑式脚手架。 2、脚手架搭设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编制悬挑式脚手架施工方案。

3、方案内容应具体包括架体设计搭设的高度,搭设形式,悬挑梁的选择及安装等。 4、施工方案应经设计计算,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技术负责人审批。

5、悬挑梁的安装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梁的锚固端应采用钢筋环固定在砼楼板上,悬挑端应不大于1.5m.。

6、悬挑梁水平间距应按立杆间距1.5m,进行安装布置,梁悬挑端焊短管作为立杆底座,并应绑扫地杆。

7、架体搭设前必须铺首层板,操作人员悬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

8、架体应从第一前大横杆开始设拉结,确保架体基础的稳定,应采用刚性拉结,其标准为二步三跨设一拉结点。

9、立杆间距1.5m大横杆步距1.5—1.8m,每一节点处必须按规定设一小横杆,两端扣件绑牢扣紧。

10、悬挑式脚手架必须采用连续设置的剪刀撑,并做到与架体同步搭设,剪刀撑角度45 o --60 o为宜,斜杆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lm,搭接处应绑不小少于2个旋转扣件。

11、施工层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并设挡脚板,板压小横杆不应小于15cm,不准出现探头板。不准用钢模板、木模板代替作业层脚手板使用。作业层应绑防护栏杆。

12、悬挑式脚手架荷载可按2KN/m 2计算,施工中不准在架体上堆放大量材料,不准超载使用。 13、架体外排里侧必须采用密目网封闭,架体之间按规定挂平网,里排与建筑结构之间也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14、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梁的安装,架体搭设标准及要求,以及安全操作须知。

33

15、架体搭设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填写记录,对验收存在问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合格方可使用。

16、分段悬挑、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5M,当施工需要搭设高度超过25M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5.4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5.4.1 评审范围

评审内容主要针对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施工中,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以及构筑物施工中临边、 洞口和悬空平台等,防护设施的搭设和使用。 5.4.2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

1、安全帽是防止物体打击伤害的主要防护用品,根据规定,任何人进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帽壳、帽衬完好无损,并系紧下颚带.

3、安全帽材质应符合规定要求,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由检验部门批量验收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4、安全带是高处作业人员防止坠落的主要防护用品,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5、现场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包括脚手架搭设、悬空作业龙牢固立足点操作,钢结构安装、吊装高处作业人员等都应佩戴安全带。

6、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部位。

7、选购使用的安全带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证,带体上应有永久字样商标,和生产厂名及生产时间。 5.4.3 安全网的架设和使用

1、现场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选择,立网不能代替平网使用。

2、主体施工应在外脚手架,外排里侧采用密目网全封闭,封闭方法应随主体施工逐层上升,且始终保持高于施工层不小于1.5m。

3、立网应采用尼龙绳或塑料卡扣与杆件绑扎,且应做到封闭严密无漏洞。

4、外脚手架架体之间应按规定挂平网,当脚手架只有一步脚手板时,板下必须设随层网。 5、架体应设首层平网,并应在首层和随层网之间最大间距不大于10m设一道层间网。

6、拆除安全网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拆除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7、在建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安全网,其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更换破损安全网,保持安全网防护整体严密无漏洞。 5.4.4 临边防护措施

1、现场应设置临边防护部位,包括基础施工阶段、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拦板平台、尚未安装楼梯扶手的楼梯段、尚未砌筑围护墙的施工层周边、现场使用倒料平台周边以及屋顶、屋面的四周边缘,上述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网封闭。

2、防护栏杆构造:栏杆可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式组装。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组装防护柱杆,应由上下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1.0-1.2m,下横杆离地0,5-0.6m,栏杆柱之间距不大于2m。

3、栏杆柱的固定及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再上横杆任何部位,其强度能承受来自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冲击不损环、不变形。 5.4.5 通道的防护

1、在建工程地面人口处应按规定打折防护棚,防止因落物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2、防护棚顶材料可采用不小于5cm木板铺设,或相当5cm厚强度其它材料,棚两侧应采用密目网封闭。

3、防护棚高度应不小于3cm,其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的坠落半径而设计搭设。 5.4.6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道设备及工艺的要求,设置和预留的各种洞口,都会给施工人员带来危险,应按规定做好洞口防护。 34

1、洞口防护措施主要有采用盖板,设置防护栏杆,及挂平网等措施。 2、50emX50em以下洞口可采用固定盖板封闭办法,进行防护。

3、较大洞口150emXl50em以上洞口可四周设栏杆,中间挂平网进行防护。 4、现场坑槽、桩孔应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还应设置红灯示警。 5.4.7 电梯井防护

1、在建工程的电梯井应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钢制防护门,防护门的制作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做到安装牢固、可靠、整齐美观,能周转使用。

2、电梯井内应按规定挂平网,除首层网外,其最大垂直间距不大于10m挂一道,井内平网封闭严密,网内不准有杂物。 5.5 模板工程

5.5.1 施工方案的编制

1、模板工程是一项工艺要求高,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具体全面并做到工艺可靠,计算准确,构造正确合理,并经审批。

2、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应对不同高度、不同跨度、不同荷载及不同的施工工艺,有设计计算和施工简图。

3、模板工程其高度超过8M,跨度超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不准采用梁、板、柱同时浇筑混凝土的方法。

4、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前应经企业主管部门审阅,大跨度超高、超荷载的模板支撑系统应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研究,有加强安全保障的措施。

5、方案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的设计与搭设,模板的安装与拆除程序,混凝土浇筑方法及材料的堆放。 6、方案还应包括针对混凝土浇筑施工工艺和季节施工的特点,保证安全施工预防火灾的措施。 5.5.2模板支撑系统

1、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选用材料应符合质量要求,扣件间距接头方法,支撑稳定,剪刀撑设置等应在方案中有明确规定。

2、支撑系统的搭设与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施工,首层支撑基础应经处理平整坚实,铺垫板,绑纵横向扫地杆。

3、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施工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根据方案要求,对支撑系统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及签字批准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4、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经理部要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质量,钢管、扣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扣件螺栓的扭力矩应达到40N·M,钢管臂厚应不小于3—3.5MM。 5.5.3 混凝土浇筑

1、严格混凝土浇筑的工艺流程,浇筑施工时应明确浇筑方法,浇筑顺序和流程,施工时项目技术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实施监控,严格执行浇筑流程。

2、混凝土浇筑时支撑系统应设专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混凝土的浇筑。 5.5.4 模板支设

1、模板支设高度>3m时,应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立足点和工作面,不准站在钢管和支撑上操作,不准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2、施工层周边作业时应设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网封闭。 5.5.5 模板验收

1、模板工程支设完毕,混凝土浇筑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支撑系统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要求,高度>2M支撑系统应由保证架体的稳定措施。

3、对验收结果应填写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对验收存在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5.5.6 模板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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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应建立模板拆除的审批制度,模板拆除前应有审批手续,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随意拆除,防止事故的发生。

2、拆除前应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拆除部位、拆除顺序、拆除方法以及拆除的安全操作须知等。

3、模板拆除应按交底要求程序进行拆除,砼强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拆除须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4、拆除现场应设监护人和警示线,并有明显标志。 5.6 消防安全

5.6.1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措施,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5.6.2 消防器材配置

1、施工现场消防器具应选用ABC类干粉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平面超过1200m2的,应配备不少于4套消防器具(包括取水桶、消防铣、消防钩),同时,要备有一定数量的黄沙池等器材、设施,并留有消防车道。

3、一般设施区域,每100m2的配电室、动火处、食堂、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两个10L灭火器。

4、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每25m2配备一只灭火器,油库、危险晶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5.6.3 动火安全管理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木工作业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现场应设吸烟处,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作业区严禁吸烟。 3、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或搭设临时建筑。

4、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按动火作业级别有相应的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记录,动火处应当配备灭火器,并设专人监护。

5、周边有易燃材料或施工时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设有安全有效的防火措施。 5.6.4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1、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范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并建立严格的进出库制度,由专人管理。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应分别存放,存放间距不小于5米,使用时气瓶与明火作业区距离应大于10米。 5.6.5 库房防火安全

1、易燃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设在下风口。 2、易燃库房与动火作业区防火间距至少应保持30米。 3、易燃库房内外应设立防火墙;其周边严禁吸烟,严禁动火。 4、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5、库房严禁住人。 5.6.6 高层防火安全

1、30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应当设置加压水泵和消防水源管道,管道的立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每层应设出水管口,并配备一定长度的消防水管。

2、现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经常保持畅通。 36

附:本导则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5、《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通知) ’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1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设部建质[2008]75号文) 1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76号文) 1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l0055—2007) 1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C.J80—91)

16、《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令)

17、《关于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市建委建筑[2007]241号)

18、《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教材》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

(讨论稿)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二00八年十二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r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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