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语文全国课标卷试题分析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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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语文全国卷试题分析
□ 余 闻
全国课标甲卷
第Ⅰ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第一大题
第一大题为现代文阅读,重点考查考生理解文中重要概念和重要句子、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文章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一文,原文虽然涉及汉唐时期的法律条文,但行文简明精炼,总体上通俗易懂,不难把握,适合高中毕业水平的考生阅读和理解。为命题需要,原文有所删改。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
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炜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参考答案】 C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语句的理解。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 本题要求考生选出表述不正确的一项,答案应该是C。先看A项,原文第一段说:“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而且《礼记》中也记载了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由此可见,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再看B项,原文第二段写到,汉朝的《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唐朝的《唐律》也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从两个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汉代与唐代都明确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因此B项的表述也是正确的。再看D项,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由此可以看出,《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因此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最后看C项。原文第二段《二年律令》的记载是:“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可见,如果肉类致人中毒,应该马上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而C项的前半部分表述为“《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主使官员”的表述显然是不正确的,因此C项前半部分的表述有误。接着看一下C项的后半部分。《唐律》规定,故意出售有毒的脯肉令人生病者,将判处徒刑一年;如果致人死亡,将判处绞刑。可见《唐律》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这与C项的后半部分的表述是相符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参考答案】 B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文中重要语句的理解。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 本题要求考生选出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答案应该是B。先看A项,原文第三段指出:“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由此可见,A项的表述是符合原文意思的。再看C项,原文第三段中举出了几项行会的职责,比如“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以及“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可见C项中“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应该是宋代行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另外《都城纪胜》中记载:“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由“科索”一词可知,行会的另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帮助官府向不同的从业者收取费用。因此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再看D项,原文第三段说:“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唐律》的规定,第二段已经陈述过,凡故意出售有毒的脯肉而致人死亡者,将判处绞刑。所以D项的表述与原文意思是相符的。最后来看B项,原文第三段提到,宋代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的问题,因此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要求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同时原文中也说到:“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可见,行会组织是商人们依照经营类型自发组成的,它并非是政府机构,其性质类似于一种民间组织。因此B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参考答案】 B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
【试题分析】 本题要求考生选出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答案应该是B。先看A项,原文第二段讲到汉朝《二年律令》的规定,如果肉类致使人食物中毒的情况出现后,应该马上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但究竟怎样量刑,没有具体说明。而《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一类是:如果故意出售有毒的脯肉令人生病者,将判处徒刑一年;另一类是:如果致人死亡,将判处绞刑。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与汉代的相比,较为详尽周密。因此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再看C项,这
是综合考察全文的选项。由原文第一段可知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原文第二段表明了汉唐相关法律的发展,原文第三段说明宋代已经形成了一个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由此可见,C项的理解分析是正确的。再看D项,原文第四段说:“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而D项就是启示之一。从汉代的“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唐代的“以故致死者,绞”,直至宋代形成了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可以看出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D项也是正确的。最后来看B项,原文第三段讲到:“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因此B项前半部分是正确的。原文接着说到:“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可见,应该由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而并非是宋代政府,所以B项的分析是不正确的。
第二大题
第二大题的文言文阅读,包括4道小题。关于韩文的这段文字选自《明史·韩文传》,原文较长,有2100字,删节后留下600字的篇幅,较为适合作为高考的文言文阅读材料使用。从整体上看,这段人物传记属于典范的文言文作品,有较强的故事性,文字又较为浅易,适合对于高中毕业生的考查。 二、古代诗文阅读(36分) (一)文言文阅读(19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韩文,字贯道,成化二年举进士,除工科给事中。出为湖广右参议。中贵督太和山,干没公费。文力遏之,以其羡易粟万石,备振贷。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相攻,文往谕,皆服。弘治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岁侵,米价翔踊。文请预发军饷三月,户部难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当之。”乃发廪十六万.石,米价为平。明年召拜户部尚书。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武宗即位,赏赉及.山陵、大婚诸费,需银百八十万两有奇,部帑不给。文请先发承运库,诏不许。文言:“帑藏虚,赏赉自京边军士外,请分别给银钞,稍益以内库及内府钱,并暂借勋戚赐庄田税,而敕承运库内官核所积金银,著之.籍。且尽罢诸不急费。”旧制,监局、仓库内官不过二三人,后渐添注,或一仓十余人,文力请裁汰。淳安公主赐田三百顷,复欲夺任丘民业,文力争乃止。 司国计二年,力遏权幸,权幸深疾之。而 是 时 青 宫 文旧 奄 刘 瑾 等 八 人 号 “八 虎” 日 导 帝 狗 马 鹰 兔 歌 舞 角 抵 不 亲 万 几 文 每 退 朝 对 僚 属 语 及 辄 泣 下 郎中李梦阳进曰:“公诚及此时率大臣固争,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须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纵事勿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报国。”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疏入,帝惊泣不食,瑾等大惧。 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过。逾月,有以伪银输内库者,遂以为文罪。诏降一级致仕。瑾恨未已,坐以遗失部籍,逮文下诏狱。数月始释,罚米千石输大同。寻复罚米者再,家业荡然。瑾诛,复官,致仕。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 (节选自《明史·韩文传》)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以其羡易粟万石,备振贷 .B.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当之 .C.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 .D.核所积金银,著之籍 .【参考答案】D
振:救济。 当:承担。 临:面对。 著:彰显。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文言实词的理解能力。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 本题通常考查文言实词,但有时也可根据材料性质考查部分有一定实义的虚词,何时考查实词,何时考查虚词,这要根据材料本身的特点来决定。《韩文传》的内容适合于考查文言实词在上下文中的含义。本题A项中的“振”字在古汉语中是一个多义词,有“振动”“振作”“整顿”等义项。这里的“振”字应当通“赈”,表示“救济”的意思。B项中的“当”也是个多义项的常用词,既可表示实词“抵挡”“面对”“应该”“判罪”,又可表示虚词“将要”之类意思。文中的“当”字表示“承担”,这在中学课本中经常出现,没有什么太大的困难。C项中的“临”也有几个义项,如“来到”“接近”等,这里的“临”表示“面对”义,是符合上下文语境的义项。而D项“著”字原本是“明显”“登录”等意思,在文中具体语境应该表示“登录”,试题却用与“明显”义有一定联系的“彰显”义进行干扰,显然是不正确的解释。A、B、C三项的解释都是正确的,因而D项为正确选项。 5.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
B.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
C.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
D.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抵∕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
【参考答案】C
【命题立意】 本题重点考查考生文言断句能力。能力层级为B级。
【试题分析】 这是一种新的考查方式,即提供四种不同的断句方式,要求考生选择正确的答案。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原文中有一个词“八虎”,加了引号,命题时仍然保留在文句中。这是因为断句着重考查的是点断句子,是停顿,因而我们只考查表示停顿的点号所处的位置,而不考查那些作用在于表明的标号所处的位置。这里的考查方式是,先预设整个一段文字中的两处断句错误,有两个选项各错一处,一个选项错两处,另一选项无错误。本题在A、D两项各有一处错误,分别在“八人”后和“僚属”后,B项则兼有这两处错误。C项没有错误,是正确选项。用客观题的方式考查断句,可以避免主观题断句中的混乱以及评分时的困难,对考生来说也有降低难度的含意。 6.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韩文为官清正,关注民众生活。他在湖广,妥善处理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一事;担任南京兵部尚
书时,年成歉收,他开仓取粮十六万石,平抑米价。
B.韩文刚正不屈,敢于奏议国事。武宗继位,诸项费用供给不足,他不顾非议,一再提出自己看法;有关机构冗员渐增,他援引成例,着手压缩编制。
C.韩文疾恶如仇,尽力遏制权幸。宦官刘瑾等每日引诱皇上沉溺于声色狗马,不理政事,他采用李梦阳的建议,冒死谏诤,打击了刘瑾等的嚣张气焰。
D.韩文刚者易折,饱受政敌陷害。刘瑾以遗失部籍作为罪名,逮捕韩文,释放后又两次罚米,使他倾家荡产;直到刘瑾被诛后,韩文才复官而后退休。
【参考答案】 B
【命题立意】 本题是对阅读材料相关文意的综合考查,着重在对文意内容的概括和分析。能力层级为C级。
【试题分析】 本题在拟制时,首先将阅读材料的内容分为若干个方面,然后选择较为重要并能贯穿全文的四方面作为切入点,用四个选项来对原文进行概括和分析。A项的概括分析是韩文为官清正,关注民众生活;他在湖广任职时,妥善处理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的事情;在担任南京兵部尚书时,其时年成歉收,他果断开仓取粮,平抑了米价。C项的概括分析是韩文疾恶如仇,尽力遏制权幸大臣;宦官刘瑾等为非作歹,每日引诱皇上沉溺于声色狗马,皇上不理政事,韩文采用郎中李梦阳的建议,冒死谏诤,打击了宦官刘瑾等人的嚣张气焰。D项的概括分析是,韩文性格刚强,因而受到政敌陷害;刘瑾余恨未消,以遗失部籍作为罪名,逮捕韩文,后来又两次对他罚米,使韩文倾家荡产;直到刘瑾被诛后,韩文才得以复官,最后退休。这三个选项的概括和分析均符合原文的意思,没有失当之处。只有C项的概括分析是,韩文为人刚正不屈,敢于大胆奏议国事;武宗继位后,诸项费用供给不足,他不顾非议,一再提出自己看法。行文至此,也还都是正确的。但下文又说,由于有关机构冗员渐增,他援引成例,着手压缩编制。其中的“着手压缩编制”云云,显然不符合原文意思。因为他作为户部尚书,只能呈上奏章,力请裁汰,而没有权力“压缩编制”,所以C项所述有误,应该是正确选项。 7.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淳安公主赐田三百顷,复欲夺任丘民业,文力争乃止。 (2)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疏入,帝惊泣不食,瑾等大惧。 【参考答案】
(1)淳安公主受赐田地有三百顷,又想强夺任丘民众的产业,因韩文尽力相争才停止。 (2)当即与各位大臣一道拜伏宫阙上奏,奏章呈进,皇上惊哭不食,刘瑾等人大为恐惧。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文言文的翻译能力和现代汉语的表达能力。能力层级为 B级。 【试题分析】 理解是文言文翻译的基础,而对文意的理解又取决于对文中实词与虚词的理解。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题给出的分值,译出大意超过了关键词语所赋予的分值,这说明本段材料更多地是考查考生对整体文意的认识。第(1)小题的关键词语有“民业”“乃”两个,这是从原文中找出的稍微重要一些的地方。“民业”指民众的产业。虽然现代汉语已经很少这样说,但这一词义还是能够推想出来的。“乃”是一个文言虚词,有许多种用法,具体说来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副词、连词等。文中的“乃”是副词用法,表示在某种条件下才能出现的结果。译文表述为“才”,是符合现代汉语习惯的。第(2)小题中的关键词语有“偕”“疏入”两处,“偕”是一个多义词,可以表示“共同”“普遍”“和谐”,根据上下文语境,
这里的“偕”表示“共同”义,译文中用“与??一道”来表述是准确的。这一句中的“疏入”是主谓短语,意思是“奏章呈进”的意思,“疏”这里特别表示给皇上的奏章。需要指出的是,这两句翻译中还有另外一些难点,例如“赐田”“伏阙”等,由于较难理解,我们在确定关键词语时有意舍弃了,这也是出于体现降低难度的考虑。
(二)古代诗歌阅读(11分)
阅读下面这两首诗,完成8~9题。
含山店梦觉作 [唐]韦庄① 曾为流离惯别家,等闲挥袂客天涯。 灯前一觉江南梦,惆怅起来山月斜。
宿渔家 [宋]郭震②
几代生涯傍海涯,两三间屋盖芦花。 灯前笑说归来夜,明月随船送到家。
[注]① 韦庄(约836~910):字端己,长安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曾流离迁徙于汴洛、吴越等地。② 郭震:字希
声,成都人。生卒年及生平不详。
本题选用唐代韦庄一首题为《含山店梦觉作》的诗和宋代郭震一首题为《宿渔家》的诗为鉴赏材料。 韦庄(约836—910),字端己,晚唐著名诗人。乾宁进士。黄巢率军破长安,韦庄困于长安,及黄巢兵败,长安解困,始得脱身东行,流离迁徙于汴洛、吴越之间。后仕前蜀,官至吏部侍郎兼平章事。工诗,所作《秦妇吟》甚有名,人称“秦妇吟秀才”。有《浣花集》。他也是著名词人,他的词在文学史上与温庭筠齐名,合称“温韦”。郭震,字希声,号渔舟先生,又号汾阳山人,成都人。生卒年不详。太宗淳化四年曾诣阙上书,后隐居。
8.韦庄在诗中是用什么方法表现感情的?请简要分析。(5分)
【参考答案】诗人是用衬托的方法来表现感情的。诗人虽然到处漂泊,但好像对此并不在意,认为这是“等闲”之事;而客中一觉梦醒,思家乡、念亲人的惆怅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能力层次为D级。
【试题分析】 这道题考查考生理解作品内容,分析作品的艺术手法的能力。该诗抓住自以为洒脱的客中游子中夜梦中醒来时心头突然涌起思乡之情这一瞬间的心理变化,细腻而生动地刻画出了主人公被乡关之思、亲爱离别之情所困扰的复杂心绪。诗的第一句首先点出“惯”字,谓自己浪迹天涯、壮游四海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对远离家乡的漂泊根本不以为意。正如作者在其他作品中表白的:“如今却忆江南乐,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菩萨蛮》)不仅看不出离乡的愁苦,相反却感觉到逸兴遄飞。诗的第二句强化了这一状态,潇洒地挥一挥衣袖,行走天涯,只道是等闲。这两句极写游子的豁达洒脱,正是为下面午夜梦回忽然从内心深处涌出的思乡之情蓄势。第三句是全诗关键,诗人在异乡中夜梦醒,映入眼帘的,唯有一盏摇曳的孤灯,不禁大起惆怅之感,而四顾寂寂,一弯山月斜挂空中,惆怅的滋味越发浓烈,“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主要特点是感情波澜起伏,跌宕有致,诗的画面感极强,境界优美而含蓄。本来是浪迹天涯,豪迈洒脱,不想灯前一梦初醒,结果惹起一腔思乡愁绪,这变化发生的如此迅速而突然,仿佛难以理解。诗的好处正在这里,它生动地显示了客中游子心里的迅速变化,轻轻点明这一变化是由“一梦”
引起,却不说出梦的具体内容,也不说出心理变化的过程,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让读者去仔细寻味,一切意在言外。
9.两首诗都写到“灯前”,这两处“灯前”各自表达了诗人什么样的感情?(6分)
【参考答案】韦诗中,“灯前”表现了诗人旅途漂泊中的凄清、失神、怅惘之情;郭诗中,“灯前”表现了诗人住宿在渔家所感到的温暖、愉悦之情。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能力层次为D级。
【试题分析】 这道题考查考生理解、概括作品内容,分析作品思想感情的能力。灯是与人类生活日日相伴的用具,而“灯前”则是每一个人都常常经历的熟悉场景,作为现实生活艺术化反映的文学作品,诗歌中也极为常见地出现这一场景。不过,一切情语皆景语,同样的事物,同样的境况,创作主体由于创作心态的不同,将其置于不同的语境,赋予它了不同的思想内涵与情感内涵。韦诗中的“灯前”与郭诗中的“灯前”,就是两个情感内涵完全不同的相同场景。
在韦庄的诗中,作者所置身的“灯前”是一个有隐含前提的典型场景,那就是作者远离家乡亲人的孤单漂泊。因此,作者所对之灯,正是传统文学艺术表现孤独主题的常用意象——“孤灯”,抒情主人公必然是独处的,必然是茕茕独立,形影相吊的。如李白《长相思》:“孤灯不明思欲绝”,戴叔伦《客中言怀》:“夜雨孤灯梦,春风几度花”,正与韦诗中之“灯前”相似。在诗中,作者一梦初醒,梦境如何,诗中没有交代,但应依稀萦绕于脑海之中,但“惆怅起来山月斜”,此“惆怅”必与梦境相关,而醒来后所见的孤灯,也必有助于唤起浮现于梦中的内心深处的情思。可以想见那一刻的情景:梦里不知身是客,而梦境已经离去,只是恍恍惚惚还有一点踪迹存留,能让作者更加意识到自己是他乡游子的,只有这个“灯前”的场景吧。而郭震笔下的“灯前”则完全不同。郭诗题为《宿渔家》,应该也是身在客中,但在郭震眼中的的情景,却是水上渔家虽然清苦辛劳,但一家和睦同居,其乐融融的温馨生活图景,这里的“灯前”,带给人的感觉是温暖,是愉悦,是家的感觉。宋高翥《清明》中的名句“日落狐狸眠塚上,夜归儿女笑灯前”,正是以“塚上”的凄凉,来反衬“灯下”的欢娱。 (三)名篇名句默写(6分)
10.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6分)
(1)《庄子·逍遥游》中以“朝菌”和“蟪蛄”为例来说明“小年”一词的两句是
“ , 。”
(2)李白《行路难(金樽清酒斗十千)》一诗经过大段的反复回旋,最后境界顿开,用
“ , ”两句表达了诗人的乐观和自信。
(3)在《赤壁赋》中,苏轼用“ , ”两句概括了曹操的军队在攻破荆州后顺流
东下时的军容之盛。 【参考答案】
(1)朝菌不知晦朔 蟪蛄不知春秋 (2)长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 (3)舳舻千里 旌旗蔽空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默写古代诗文常见名篇名句的能力。能力层级为A级。
【试题分析】 本题分别出自《庄子·逍遥游》、李白《行路难(金樽清酒斗十千)》和苏轼《赤壁赋》。
其中《庄子·逍遥游》和苏轼《赤壁赋》为《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建议的诵读篇目;李白《行路难(金樽清酒斗十千)》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推荐的背诵篇目。
今年的默写与往年略有不同,题目由“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改为“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不再只是简单地给出上句或下句要求考生去填写,而是给出了一定的语境,考生须根据语境的要求进行补写。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考生能更好地理解要背诵的篇目,在理解的基础上来背诵。
乙 选考题 第三大题
阅读文本《鞋》是刘庆邦的一篇短篇小说。刘庆邦,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北京市作家协会副主席。《鞋》是刘庆邦描写农村生活最有代表性的小说之一,发表后受到广泛好评,获鲁迅文学奖。小说写的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青年守明为未婚夫做鞋子的故事,在极其平淡却又极其细腻的描写中,小说成功地刻画了一个质朴善良的农村少女的形象。小说构思精巧,观察细致,描写细腻,各种小说技巧的运用极为纯熟,尤其是小说最后用一个写实的“后记”结尾,将一个封闭的文本变为开放的结构,有着非常独到的创新性,从而受到人们的高度好评。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从艺术特色上看,以这篇小说为文学类文本阅读的考试材料都是非常恰当的。由于原文篇幅较长,为适合考试要求,易于考生的理解和把握,试卷选用这篇小说时作了删改。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25分)
1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参考答案】 C、A。
【命题立意】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能力。往年文学类文本阅读在本题的设计上,多是对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解能力,层级为C级。由于整个试卷中,理解能力的考查已在多处出现,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分析鉴赏能力是必须掌握的基本的能力,因此,今年本试题的设计稍有变化,不再对小说内容进行理解概括,而主要从所选文学作品的思想艺术特色方面提出问题,重点考察学生对文学作品的分析鉴赏能力。能力层级为D级。
【试题分析】
A项是对小说叙述艺术的分析与鉴赏。好的小说特别注重从人物细微的言行中表现人物微妙的心理变化,这篇小说就非常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物的心灵奥秘。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她为何叹气?为何鼻子酸酸的?虽然小说没有告诉读者,但读者却完全可以体会出来。尽管对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但当爱情在突然间到来时,还是不能及时地适应身份与角色的转变。由于对未来生活还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尤其是对“那个人”可能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命运没有把握,所以心里不免有些惴惴不安,但她又无法对人诉说,因此只能暗暗叹气,鼻子也酸酸的,也就很自然了。因此,A项是
正确项。但是由于选项中没有把守明微妙心理的具体内容指出来, A选项的分析与鉴赏不到位,给2分。
B项是对人物刻画手法的分析与鉴赏。对比手法虽是小说刻画人物的常用手法,但在这篇小说中,对比手法并不明显。母亲不是一个与守明对立的人物形象,她收彩礼,只是遵从当地习俗,不是因为她贪财。她在女儿与未婚夫约会时跟在后面,是出于保护与关心女儿的目的,并不是监视女儿的约会。因此,母亲与守明之间,不是一种正反对比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与照应的关系。所以说B项的分析与鉴赏是不正确的。
C项是对小说情节处理的分析与鉴赏。短篇小说由于故事相对比较简单,因此情节的处理非常重要。刘庆邦擅长在平淡的叙述中营造出不平常的效果,给人以惊奇之感。《鞋》的结尾就有这种特点。守明往回走时,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她母亲。这段描写确实很有匠心。这一情节的出现,一扫前面叙述的平淡,让读者有“为之一震”的感觉,但又不生硬,因为这一情节虽在意料之外,但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这个时候,出来保护女儿的当然是母亲。小说的这段描写,不仅有助于情节从平淡到惊奇的转变,给人以阅读上的喜悦,从人物上来说,也有助于人物心理的深度发掘。虽然这一情节的处理只体现在一个小的局部,但它对整个小说情节产生了由平淡到不平常的效果,且对人物的心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具有整体意义上的作用,所以,C项的分析与鉴赏是第一选项,得3分。
D项是对小说地方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成功的小说,尤其是乡土小说,都很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因为鲜明的地方特色有助于独特审美风格的形成。《鞋》这篇小说之所以让人感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刘庆邦为人们创造了一个有着鲜明的豫东特色的乡村世界。凸显地方特色的方法很多,最重要的一点是使用当地生动独特的语言。《鞋》的语言很有特点,无论是叙述还是对话,虽然不是方言,但都带有豫东特有的地方色彩。因此,D项中说“小说地方特色鲜明”是正确的,但接下来举的例子就不对了。“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的确很有特点,但是它们显然不是日常生活语言,也不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语言,更没有在小说中大量使用,当然也就不会增添“浓郁的乡土气息”。所以说,D项的分析与鉴赏是不正确的。
E项是对小说细节描写的分析与鉴赏。细节描写是小说重要的手法之一,人物的性格常常是通过生动的细节表现出来的,刘庆邦的小说就非常注重细节描写,《鞋》中的人物性格,大多是通过生动的细节表现出来的。守明的未婚夫在小说中出场不多,只有与守明约会的时候,对他有比较具体的描写。比如他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分手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等。这些细节描写,虽然不多,却从中看到了这个人的一些性格特点,比如比较大胆、主动,但有些大大咧咧,对女人的心思不太在意。但说他那个时候就有了现代意识,则是不准确的。因此,E项的分析与鉴赏虽有道理,但不准确,可以酌情给1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参考答案】①做鞋是当时当地的规矩,这样的故事既有生活气息,又有时代特点;②以鞋为线索,可以使故事情节更集中、紧凑;③鞋是情感的寄托物,有助于主人公内在情感与深层心理的发掘与表现。
【命题立意】 本题着重考查考生对从叙述故事、描写人物等方面,把握文学作品艺术构思的分析鉴赏能力,具体考查考生联系作品的具体内容,认识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的好处,从整体上对小说艺术进行深入解读的能力。能力层级为D级。
【试题分析】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从故事的层面上来讲,以“鞋”为中心的艺术处理,有助于社会内容的发掘。鞋是人们生活中最普通的一种东西,同时又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物质生活比较贫乏的年代,它不仅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也成了一种有意味的符号。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里,年青人谈恋爱的时候,常常会用鞋作
为双方的定情物,表达彼此的感情,做鞋、送鞋成了一种规矩或习俗。虽然这种习俗随着时代的变化而逐渐消失了,但“鞋”却凝聚了那个独特时代的生活气息,成为过来人难以忘怀的记忆,因此这样的故事既有生活气息,又有时代特点,不仅能够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还能够更好地反映一个特殊年代的生活。
其次,从结构层面上讲,以“鞋”为中心的处理可以使情节更集中、紧凑。毕竟这是一篇短篇小说,篇幅有限,不可能进行更多“节外生枝”的描写,但是一些必须交待的故事,却可以在做鞋的过程中自然地叙述出来。比如守明与未婚夫的初识,就是通过守明做鞋时的心理活动勾勒出来的,而决定着她与未婚夫命运的约会,也是通过送鞋时的不同表现,隐约体现出来的。所以说,以鞋为线索,可以使故事情节更集中、紧凑。
再次,从人物层面上讲,以“鞋”为中心的艺术处理有助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守明的形象,尤其是她内在情感与深层心理,主要是通过鞋表现出来的。鞋,是爱情的象征物,守明爱与渴望被爱的感情,正是在做鞋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从她做鞋初期“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的表情变化,到做鞋期间令人心跳火热的“瞎想”,再到送鞋时未婚夫坚持不试鞋时的希望,可以说,守明做鞋的过程,就是她的情感发展的过程。可以说,守明做鞋的过程正是守明形象逐渐形成并立体化的过程,因此,以鞋为中心,有助于守明形象的塑造,特别是有助于主人公内在情感与深层心理的发掘与表现。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6分)
【参考答案】第一问:守明是一个有着朴实、善良、柔顺品性和传统美德的农村的青年女性形象。第二问:①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满怀憧憬;②对未来人生和未知命运感到不安。
【命题立意】本题重点考查考生概括、分析和评价作品人物形象的能力。能力层级为D级。
【试题分析】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首先应当从她的品性上去进行品评分析。所谓品性,就是指一个人品质性格,从品性上看,守明作为一个农村女性,为人朴实、善良、柔顺,比如她在为未婚夫做鞋时,因为怕他“脚大走四方”,就想“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但最后做鞋时还是照着鞋样做了。送鞋给未婚夫时,尽管她很想让他试穿一下,但他坚持不试,她也就算了。这些都说明她品性朴实、善良而又温柔。同时,她又有着传统的美德。一旦喜欢上了自己喜欢的人,就把全部的爱与感情寄托在他的身上,有一种无私的献身精神。可以说守明代表了当时大多数的中国农村女性形象,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那么,小说中的守明有着什么样的心态?从整个小说来说,守明的心理状态是比较明显的。一是她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的憧憬与向往。比如,守明一个人时打开那个人家送来的彩礼,“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她是多么幸福啊!后来在做鞋时的“瞎想”,更表现出了她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憧憬与向往。但是,小说的精彩处不仅表现在对守明“瞎想”的细腻描写,更表现在对守明更为隐秘的心态的揭示。虽然守明对美好爱情与幸福非常向往,但她作为一个传统的农村女性,渴望着爱,更渴望被人爱,但她又没有能力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内心深处也总有一种隐隐的不安。在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以及后来做鞋时别出心裁地想做一双小鞋,送鞋时计划的落空等等,都是她这种不安心理的微妙表现。应当说,对守明心态的这种细腻描写,是小说成功的关键所在。
(4)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参考答案】
观点一:“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①从形式上看,“后记”与小说没有直接关系,两者是各自独立的文本;②从内容上看,小说是乡土生活的诗意想象,“后记”是作者的自我忏悔,两者无法融为
一体;③从人物塑造上看,“后记”的“真实”事实,限制了小说的想象空间。
观点二:“后记”是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①从形式上看,小说是一个开放性的文本结构,“后记”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②从内容上看,“后记”的“真实”改变了小说的田园牧歌风格,于诗意中多了一丝冷峻;③从创作倾向上看,“后记”中的自我审视,将传统与现代联系起来,深化了小说的思想主题。 【命题立意】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进行综合探究的能力。能力层级为F级。
【试题分析】本题是基于小说文本的独特性而提出的。小说结束部分有一个“后记”,这个“后记”是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呢,还是作者在完成小说之后而附于后面的“创作说明”?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道理。要回答这个问题,学生只能根据自己平时掌握的有关文学的知识,以及对这篇作品理解的程度进行回答,其探究的意味是明显的。
观点一认为,“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理由有三。第一,从形式上看,“后记”与小说没有直接关系,两者是各自独立的文本。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从小说形式上来说,“后记”出现之前,小说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构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小说,如果加上“后记”,反而破坏了小说的结构。其次,从一般的小说文体上来说,作家在写完作品后再写一个“后记”很正常,但几乎没有人将这个“后记”也作为小说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这个“后记”应当是另外的一个内容,只起写作说明的作用,不是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从内容上看,小说是乡土生活的诗意想象,“后记”是作者的自我忏悔,两者无法融为一体。从内容上来说,它的确表现出了对温馨的乡土生活的脉脉深情。尽管当时的中国农村比较贫穷,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都非常贫乏,但是小说中的守明一家的生活却很温馨,尤其是处于恋爱的守明,由于有了爱,她变得多情、善良、美丽,让她有了生活的希望与幸福的感觉,世界变得美好了。但是,如果“后记”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话,那么,这一切将被破坏与颠覆,显然,这不是小说作者的目的。因此,“后记”无法与小说融为一体,它只能是一篇独立于小说之外的“写作说明”,它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小说,但却不是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三,从人物塑造上看,“后记”的“真实”事实,限制了小说的想象空间。从小说的描写看,守明与未婚夫未来的命运到底是什么,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也许未婚夫离开农村以后,由于环境的变化,对守明的爱发生了变化,还未及组成幸福家庭,他们就分手了。也许守明的未婚夫忠于爱情,对守明不离不弃,成为幸福的一对夫妻。但是,如果“后记”是小说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那么,“后记”中的“我”与正文中守明的未婚夫就构成了一种互补关系,“我”的悔婚也就成为小说中的一种事实,读者就会认定小说中的守明被抛弃了,这其实限制了小说的想象空间。
观点二认为,“后记”是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理由有三。第一,从形式上看,小说是一个开放性的文本结构,“后记”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小说在形式上都比较完整,自成格局,但受后现代影响的一些小说却常常打破常规,造成一种开放性的结构形式,《鞋》就有这样的特点。第二,从内容上看,“后记”的“真实”改变了小说的田园牧歌风格,于诗意中多了一丝冷峻。一般认为,这篇小说是作者进入城市之后,对曾经有过的乡土生活深情回望与诗性想象。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也是有局限的。事实上,作为一个现实主义作家,他对过去的乡村深情回望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美好的东西都已过去,现实比任何时候都表现得更为严峻。“后记”的出现,就是为了打破人们的田园旧梦,让人们不要仅仅停留在温馨的记忆中而忘却了更为残酷的生活现实。这使得小说更深刻、更有思想力度。第三,从创作倾向上看,“后记”中的自我审视,将传统与现代联系起来,深化了小说的思想主题。“后记”毫不留情地暴露了自己对 “定亲”的“背叛”,使小说有了强烈的自审意识。虽然“我”对没有充分爱情却有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定亲”的背叛,对于女性对象是一种伤害,但从现代性的意义上来说,或许还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第四大题
第四大题为实用类文本阅读。实用类文本阅读与文学类文本阅读本来是为体现高中新课改的选择性而设计的。经过几年考试实践,从实际效果看,选第四大题的考生远远超过选第三大题的,这是由两类文本
性质的不同所造成的。为了解决三、四两大题不相匹配的问题,我们从2013年开始作了两方面改进,一是以“相关链接”的方式使用非连续性文本,二是适当增加题目本身的难度系数。今年继续沿用这一命题思路,其意义在于:不仅可以适当提高实用类文本阅读的难度;引入非连续性文本,也使高考更加贴近、适应当今人们的阅读实际;也为未来考查在多个领域及现实生活中选材、增加多种信息呈现形式、为能力素质考查提供情境等改革措施进行试测。
本大题取材于沈其益、吴中伦、欧世璜等著的《中国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一书,主要是邓庄的《赤子之心,天地可鉴》和《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中邓叔群的自述。为了命题的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同时增加了两条“相关链接”,一是《辞海》第六版对邓叔群介绍的节选,二是邓叔群谈外祖母对他影响的文字。邓叔群(1902~1970),福建福州人。我国著名的真菌学家、植物病理学家和教育家。他毕生致力于科学报国强国,在真菌分类学、植物病理学、农林教育等领域,都曾做出巨大贡献。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文革”中,由于受其胞弟邓拓的牵连而被迫害致死,后被平反昭雪。根据测试的需要,我们选择了传主海外留学、真菌学研究、林学研究,以及为国分忧等最为人称道的若干片断,以突出他爱国科学家的风采。
传记作品之所以深受青年学生欢迎,就在于传主身上洋溢着巨大的精神感召力。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当代青年,就要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脚踏实地,知行合一,扎扎实实做事、踏踏实实为人,自觉把个人志趣与国计民生结合起来,关注社会现实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选邓叔群传记作为阅读内容,在考查考生实用类文本阅读能力的同时,无疑也有利于引导、激励他们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实现青春梦想,创造精彩人生。 四、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1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同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匙证章。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百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
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绘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了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事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奋斗终生。我绝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动员他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林科大学的教材纲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校任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朝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数十名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理想。
(摘编自《中国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相关链接
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东北农学院副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菌》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戚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励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尊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B.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
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C.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D.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E.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参考答案】 C 、D。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筛选文中相关信息和分析概括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
【试题分析】 本题为多项选择题。从2009年开始,全国课标卷多项选择题借鉴美国Piza考试分层级给分的方法,即根据各个选项的难易程度,分别给3分、2分、1分和0分。值得注意的是,以往E项往往是对全文内容的总结和概括,容易形成套路,所以从去年开始,本题命题思路作了调整,今年仍沿用这一命题思路,即A、B、C、D、E五个选项都是对所给阅读材料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
本题要求选出最恰当的两项。先看A项,原文第一段指出,“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A项的分析概括基本上是正确的,只是“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与原文有出入,不完全符合原文的意思,所以A项只能给1分。
关于B项,原文第一段说:“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当即回国。”可见,导师惠凑只是向岭南大学推荐了邓叔群,但建议他完成博士论文后再回去,并没有要他“当即回国”,B项说“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与原文意思有很大出入,所以选B项不得分。
再看C项,从原文第二段看,“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是对他“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的正确概括。这一段最后说“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说明邓叔群“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由此可见,C项的分析概括是恰当的,因此是正确选项,给3分。
再看D项,“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是从原文第三段中“抗战开始不久??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等信息中分析概括出来的。因为较C项,原文的信息更明显,因此选D项者给2分。
最后看E项,原文第四段最后,“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而E项的分析概括“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显然是颠倒了“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与“提出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二者的因果关系,即把期望实现的当成已经实现的,在逻辑推理上犯了“变或然为已然”的错误,所以E项是错误选项,不给分。
(2)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
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6分)
【参考答案】现实因素:①国民党腐败统治的现实使他深感失望;②东北解放区领导尊重人才的诚意使他深受感动。思想基础:①从小受外祖母影响,以历史上的民族英雄为榜样;②不忘自己是中国人,愿为中华民族富强奋斗终生。
【命题立意】本题考查考生对文章内容的分析概括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
【试题分析】 本题要求考生针对“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这一选择,“结合材料具体分析”其“现实因素”和“思想基础”。有关这一问题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原文第五段,也与“相关链接”②有关。原文中“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奋斗终生。我绝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动员他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以及“相关链接”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显然,这些信息的提炼、概括,已经点明了他作出这一选择的“现实因素”和“思想基础”。考生的具体行文,可以有所不同,意思答对即可。
(3)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参考答案】①因为岭南大学的需要,中断学业,提前回国效力;②把自家的花园洋房和积蓄捐献给国家,并主动提出减薪;③带病编写教材纲要,为筹建沈阳农学院辛勤工作。
【命题立意】 本题考查考生对原文相关内容的理解分析和归纳整理能力。能力层级为C级。 【试题分析】在国家需要时,能够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这是邓叔群不同于常人之处,也是材料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关此题的答案信息,既见于原文最后一段,也散见于传记其他段落,这就需要考生真正读懂材料内容,把相关信息归纳概括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第(4)题是要求分析邓叔群“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的“突出表现”,本题就要尽量回避他作为“科学家”的内容,原文第一段中“因为岭南大学的需要,中断学业,提前回国效力”,第五段中“把自家的花园洋房和积蓄捐献给国家,并主动提出减薪”,以及第四段中“带病编写教材纲要,为筹建沈阳农学院辛勤工作”等,都表现了他“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可贵品质。以上这些内容,考生具体写法可以有所不同,意思答对即可。 (4)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参考答案】①为中国建立了自己的真菌学,在世界学术领域争得一席之地;②为改变中国农业的落后面貌,选学农林专业;③为国计民生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研究方向;④为新中国农林业的发展,努力培养专业人才。
【命题立意】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实用类文本进行综合探究的能力。能力层级为F级。
【试题分析】 高考试卷中设置探究题,体现了高中新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课改理念。语文试卷的探究题,一是出现在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中,二是出现在作文题中,作文实际上也体现一种探究过程。经过多年来的高考命题实践,探究题也在不断探索、逐步发展完善之中。往年文本阅读的探究题,要么是就相反或相对的两个或多个方面作答,要么是在同一个问题的几个方面中,任选一个方面作答;要么是在所给的四点中,只要答出其中三点即可给8分。我们认为,高考试卷中探究题的命制,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试题提供的具体文本材料,二要根据试题本身的考查指向,不宜机械地套用某一种固定模式。
本题就邓叔群“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的“突出表现”,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谈谈自己的理解。要回答此题,需要对全部材料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整理、归纳概括。答案共有四个要点,①“为中国建立了自己的真菌学,在世界学术领域争得一席之地”,是基于原文第二段的概括,这是邓叔群作为一位科学家所取得
的最重要成就,也是他科学报国的突出表现,所以应该放在最醒目的位置。②“为改变中国农业的落后面貌,选学农林专业”是对原文第一段相关内容的概括;③“为国计民生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研究方向”是对原文第三段相关内容的概括;④“为新中国农林业的发展,努力培养专业人才”则是对原文第四段相关内容的概括。这些信息充分说明,邓叔群是一个爱国科学家。
本题“参考答案”提出的四个要点,不是唯一答案,所以“评分参考”提出“答出一点给2分”,“意思答对即可”。允许有不同答案,“如有其他答案,可根据观点明确、理由充分、论述合理的程度,酌情给分”,这就为考生的创造性阅读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和发挥余地。
第II卷 表达题
第五大题
第五大题集中测试考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由3道选择题和2道表达题组成。该大题与2013年相比,题量相同,赋分总体相同,共20分。前面3道选择题每题3分,共9分,包括成语使用、辨析语病和衔接连贯;后面2道表达题,其中语句补写题5分,图文转写题6分。 五、语言文字运用(20分)
13.依次填入下列各句横线处的成语,最恰当的一组是(3分)
①消防工作必须立足于 ,从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做起。 ②即使现有的产品畅销,也要 ,抓紧技术储备与新产品开发。 ③如果我们不从小事做起, ,那些细小的苗头最终可能酿成大祸。 A.防患未然 防微杜渐 未雨绸缪 B.防患未然 未雨绸缪 防微杜渐 C.未雨绸缪 防微杜渐 防患未然 D.未雨绸缪 防患未然 防微杜渐 【参考答案】 B
【命题立意】 该题重点考查考生辨析和正确使用成语的能力。能力层级为E级。
【试题分析】 正确选项是B项。A项、C项和D项都不恰当。本题给出了三个意义比较接近的成语“防患未然、未雨绸缪、防微杜渐”,这三个成语都有对可能发生的事情加以预防的意思,但又有差别。其中“防患未然”强调的是在灾难或事故没有发生之前就要设法防止其发生;“未雨绸缪”强调的是预先为将来的事做好准备,是比喻的用法;“防微杜渐”强调的是坏事刚有苗头就要采取措施,防止它进一步发展。在上面给出的三个句子中,第①句说的是消防工作,应该用“防患未然”;第②句说的是在产品畅销的情况下,要为将来产品可能不那么畅销时做好开发新产品的准备工作,应该用“未雨绸缪”;第③句说的是不要让小苗头变成大祸害,应该用“防微杜渐”。因此,正确的选项是B。 1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3分)
A.他在新作《世界史》的前言中系统地阐述了世界是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的观念,并将相关理论在该书的编撰中得到实施。
B.作为一名语文老师,他非常喜欢茅盾的小说,对茅盾的《子夜》曾反复阅读,一直被翻得破烂不堪,只好重新装订。
C.《舌尖上的中国》这部风靡海内外的纪录片,用镜头展示烹饪技术,用美味包裹乡愁,给观众带来了心灵的震撼。
D.如果我们能够看准时机,把握机会,那么今天所投资百万元带来的效益,恐怕是五年后投资千万元也比不上的。
【参考答案】 C
【命题立意】该题重点考查考生判断病句的能力。能力层级为E级。
【试题分析】 正确选项是C项。A项、B项和D项都存在错误,但病句小类有所不同。A项的问题主要是“句式杂糅”。错误点在“并将相关理论在该书的编撰中得到实施”。这个句子是“相关理论在该书的编撰中得以实施”和“将相关理论在该书的编撰中进行了实施”的杂糅。B项的毛病可称为结构混乱,句子首先以“他”为主语,说他非常喜欢茅盾的小说,曾反复阅读茅盾的《子夜》。接下来说“一直被翻得破烂不堪,只好重新装订”,有一个“被”字,从语义上看显然说的应该是《子夜》这本书,但从句子结构上看,其主语应该是承前省略的“他”,而且,“一直”和上文的“反复”也是一脉相承的。这样就造成了语义和结构之间的不一致。我们可以把“一直被翻得”改成“一直把这本书翻得”,使主语仍然是承前省略“他”,或者把“一直被翻得”改成“这本书”,使主语变成这本书,这样语义和结构一致起来,可以消除混乱,句子变成正确句。D项的语病可以归入“成分多余”类,其中“所投资百万”中的“所”是个多余的成分。直接去掉,本句就变成正确的句子了。
15.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3分)
马是中国人喜爱的动物,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家畜之一,是极其温顺又充满野性魅力的动物。 , , , , , ,马已经成为力量与神行的代表。 ①还让人们有了敬马王、打马球、赛马等习俗 ②对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③它帮人们种地运货,和人们一起南征北战 ④作为六畜之首
⑤马是人类的朋友和伴侣
⑥千里马、老马识途等故事也十分深入人心 A.③②④①⑤⑥ C.⑤③②⑥①④ 【参考答案】 D
【命题立意】 本题重点考查考生语言表达方面衔接连贯的能力。能力层级为E级。
【试题分析】 本题正确选项是D项,只有这一项各句的衔接最为恰当。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分析题面所给各句的语意以及相互之间的语义关系。按照六个语句的内容特点与语言形式,③与⑤都可用来打头,D项用⑤“马是人类的朋友和伴侣”起头,是顺应前面对马的概述再提出人类朋友和伴侣的话题,下面接着说的是怎么样成为人类朋友和伴侣的,④与②“作为六畜之首”“对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连起来成为一句,总说马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不能换位,③①⑥分别说明马对人们生活影响的不同方面,“它帮人们种地运货,和人们一起南征北战”“还让人们有了敬马王、打马球、赛马等习俗”“千里马、老马识途等故事也十分深入人心”从具体生活作用到关于马的习俗活动,再到故事传说,由实到虚、由近到远进行排列,而且通过“它”“还”“也”来帮助体现顺序的先后,③的“它”与前面呼应,①的“还”接
B.③⑥①④⑤② D.⑤④②③①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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