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物发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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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 密

应物发办字[2004] 79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的通知

全所各部门:

为保障我所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认真做好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处臵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的有关规定,我所成立了突发事件处臵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同时成立了突发事件处臵时的行动组并明确了各行动组的人员和任务。现将有关文件下发给你们,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突发事件处臵

预案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洪杰 副组长:陆晓峰

组 员:贺战军 沈 阳 张忠兴 冯福明 张 平 朱彬华 严培明 郭晓冬 沈立人 李亚虹 顾嘉辉 侯仁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内,负责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电话:59553630(直线)或59554923

若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变动,则由接替其岗位的同志自然替补。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内部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处臵、调查(调解)和善后工作;

2.负责突发性事件处臵预案制定和修改工作; 3. 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5.负责与院、分院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等。

三、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行动小组,在处臵突发性事件时,各司其职,做好处臵工作。

四、各行动组的组成人员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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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待联络组:主要由办公室、人事处、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

组 长:贺战军 副组长:冯福明 沈阳

组 员:李萍 包斗英 郭晓冬 张平 王家明 周洪弟 主要职责:

1)突发事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矛盾调解;思想疏导;政策解释;组织人员疏散。

2)负责善后处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抚恤。 3)负责内外联络,协调、落实安全监察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以及院、分院有关部门的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办公室人员、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人员组成。

组 长:张忠兴 副组长:支 敏

组 员:叶志德 胡蔚成 张 平 王春祥

金勇为 张伟平 葛龙飞 平国贤

主要职责:

1)维持秩序,现场保护,组织人员疏散;

2)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接警,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案件、事故、事件的调查,控制嫌疑人。

3)协助调解矛盾和进行思想疏导工作。

4)负责联系和协调公安、国家安全、安全监察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院、分院有关部门的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由支撑和后勤服务等部门人员组成。

3

组 长:朱彬华 副组长:沈立人

组 员:袁平均 许浔江 顾嘉辉 黄荣琪 李家俊

蔡浩军

通和工作人员的餐饮、休息等。

4.抢险救灾组:由综合资产处、后勤服务等部门人员组成。

组 长:严培明 副组长:陆 嵘

组 员:金勇为 赵进荣 李家俊 丁荣根

任根礼 袁文炯 傅润生 李世政

主要职责:抢险救灾,扑救火灾,抢救伤员,人员 疏散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主要由保健站、车队人员组成。 组 长:周良朝 副组长:金永坚

组 员:龚霞 王勤 周永明 顾庆云 吴文波 工作。并协助做好有关人员的疏散工作。

主要职责:现场的水、电、气的管线控制;通讯、交

主要职责:现场伤病员的救治、抢救和联系医院的

主题词: 事故 处置 通知

抄送: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所办公室 校对:张忠兴

4

2004年8月31日印发

打字:李萍

附件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四年八月

5

目 录

科研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 7 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预案 ................................... 9 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处置预案 ...................... 11 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预案 .................................. 13 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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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科研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臵发生的科研生产安全事故,使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科研生产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物质释放、火灾、爆炸、人员中毒和辐射伤害、环境汚染等事故。

第三条 发生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时,按如下程序处臵: 1.事发部门必须立即向所安全科研生产领导小组、所领导报告;

2.所安全科研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所领导 (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态严重程度,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当地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报告;同时按程序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和院、分院主管部门报告。

3.所领导(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情况,召集各应急行动组组长开会,作出紧急部署,并指挥各应急行动组迅速到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劝阻围观群众, 设臵警戒线,保护好现场和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痕迹状态的物证;接警和引导抢救专业队伍进入现场,同时协助开展事故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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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疗救护组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伤重者迅速送医院治疗。同时配合其他小组一起疏散人员,防止人员伤亡扩大。

6.抢险救灾时,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的水、电、气、 通讯等管线控制,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

7.抢险救灾组同时应积极抢救国家财产和公私物品, 降低或减少损失。

8.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安排接待场所和休息场所、安排餐饮和安排车辆、保障通讯、供电和供水的畅通。

9.接待组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受害者家属的接待、 安抚工作,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抚恤。并注意发现问题,收集各种证据、材料等。

第四条 事发部门会同办公室等部门写出事件报告。 第五条 在处臵事件的同时,安全保卫组要组织安排人员,注意维护和确保内部的治安秩序,加强布控,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蔓延。

第六条 对在所区外的部门和科技企业内发生突发事件以及涉及到社会人员的,必须先及时报告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同时报告所办公室和所领导。所领导应根据情况指挥各应急行动组协助处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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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预案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臵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所内稳定,保持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事件,是指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破坏工作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 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时,按如下程序处臵: 1.事发部门必须及时、立即向所办公室、所领导报告; 2.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所领导(第一责任人或 第二责任人)报告,并根据事态情况同时向上海分院、科技党委、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嘉定公安分局等部门报告;

3.领导(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情况,召集各应急行动组组长开会,作出紧急部署,并指挥各应急行动组迅速到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劝阻围观群众,设臵警戒线,保护现场,控制局面;同时应善于观察,注意发现问题和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接警和引导进入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取证、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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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待组负责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正面引 导,将矛盾化解在内部,处臵在萌发状态,将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少程度;并注意发现问题,收集各种证据、材料等。

6.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安排接待场所和休息场所、安排餐饮和安排车辆。保障通讯、供电和供水的畅通。

7.救护组负责抢救被害者,伤情严重者迅速送医院救治。

第四条 事发部门会同办公室等部门写出事件报告。 第五条 在处臵事件的同时,安全保卫组要组织安排人员,注意维护和确保内部的治安秩序,加强布控,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蔓延,密切注意混迹在群众中间的别有用心的人,对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必要的处臵措施。

第六条 对在所区外的部门和科技企业内发生突发群体性治安事件时以及涉及到社会人员的,必须先及时报告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同时报告所办公室和所领导。所领导应根据具体情况指挥各小组协助处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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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处置预案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臵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维护所内安全,保持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生产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案件,是指在所内发生凶杀、打群架、重大盗窃、投毒、放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使职工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和公共财产受到损失的事件。

第三条 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时,按以下程序处臵:

1. 发现者应立即向办公室安保负责人、所领导报告。 2. 所办公室安保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所领导(第 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报告,并根据事态情况同时向院、上海分院、科技党委、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嘉定公安分局等部门报告;

办公室安保负责人同时应立即组织设臵警戒线,保护 好现场,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劝阻围观群众,控制局面,维护现场好秩序。

3. 所领导(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 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情况,召集各应急行动组组长开会,作出紧急部署,并指挥各应急行动组迅速到位,按照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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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接警和引导进入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取证、调查等。同时应善于观察,注意发现问题和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

5. 救护组负责抢救被害者,伤情严重者迅速送医院救治。

6. 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安排接待场所和休息场所、安排餐饮和安排车辆、保障通讯、供电和供水的畅通。

7. 接待组负责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稳定情绪,并注意 发现问题,收集各种证据、材料等。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写出事件报告。 第五条 在处臵事件的同时,安全保卫组要组织安排人员,注意维护和确保内部的治安秩序,加强布控,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蔓延,密切注意混迹在群众中间的别有用心的人,对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必要的处臵措施。

第六条 对在所区外的部门和科技企业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以及涉及到社会人员的,必须先及时报告所在地区的公安部门,同时报告所办公室和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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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预案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臵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使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遭受台风、暴雨、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引发的火灾、爆炸、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科研生产中断等事故。

第三条 接到当地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加强值班,并做好人力和物力准备,严阵以待,组织抗灾自救工作。

第四条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时,按如下程序处臵: 1.值班人员发现所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应立即向办公室、所领导报告,并根据情况需要和所领导意见,按程序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和院、分院主管部门报告。

2.所领导(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判明情况,召集各应急行动组组长开会,作出紧急部署,并指挥各应急行动组迅速到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3.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设臵警戒线,保护和引导抢救专业队伍进入现场进行抢救和抢修。

4.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安排接待场所和休息场所、安排餐饮和安排车辆,保障通讯、供电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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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畅通。

后勤保障组同时要做好对现场的水、电、气、通讯等管线的控制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

5.抢险救灾组同时应积极抢救国家财产和公私物品,降低或减少损失,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备抢修。 6.医疗救护组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伤重者送医院治 疗;同时配合其他小组一起疏散人员,防止人员伤亡扩大。 7.接待组负责做好接待工作、安抚工作,并按国家有 关政策给予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写出事故报告。 第五条 在处臵事件的同时,安全保卫组要组织安排人员,注意维护和确保内部的治安秩序,加强布控,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蔓延,密切注意混迹在群众中间的别有用心的人,对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必要的处臵措施。

第六条 对在所区外的部门和科技企业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时,必须先及时报告所在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报告所办公室和所领导。所领导应根据情况指挥各小组协助进行事故处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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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所同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所内次序,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职工健康严重危害的5种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的事件。

第二条 我所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的工作。

所办公室应组织保健站对职工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所职工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三条 所内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由所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处臵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所财务预算。

第四条 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所内及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指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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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所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积极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对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六条 对突发事件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隔离。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第七条 所保健站对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应及时地救护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史记录,将病人及其病史记录及时转送至接诊的医疗机构。

第八条 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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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所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积极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对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六条 对突发事件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隔离。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第七条 所保健站对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应及时地救护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史记录,将病人及其病史记录及时转送至接诊的医疗机构。

第八条 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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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p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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