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药、民族药饮片标准》编写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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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药、民族药饮片标准》编写大纲

一、编写原则

1、适应中医(民族)药事业发展需要,推进中药(民族药)现代化进程,规范中药饮片生产,提高中药(民族药)饮片质量管理水平,为中药(民族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及监督检验提供法定依据。

2、坚持质量第一,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概念、内容准确,语言精练文字、数据、计量准确规范,努力体现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坚持中医(民族)药理论指导,充分利用现有的成熟科学研究成果,炮制工艺科学合理,质量标准可控可行,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编写体例

本书编写分凡例、正文及附录三部分。凡例列出《贵州省中药、民族药饮片标准》中的基本原则和通用规定。正文按中药(民族)药用部位分类。各品种下分别按品名、来源、加工炮制、成品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处方应付、注意事项、贮藏、附注等项顺序编写。除品名项外其余各项加鱼尾号【】作为该项小标题。附录收载炮制通则、常用炮制辅料,常用毒剧中药及其用量,品种的中文名、拼音等索引。 三、编写中需要统一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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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单位及其符号按编写细则要求书写(见附件) 2、书写规范按编写细则要求书写(见附件) 3、文宇处理格式统一用Word字处理软件录入。行间距不少于5mm,每页12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品种名称居中排列,中文名用4号黑体,拼音名用小4号Time New Roman字体。除品名外的其余各项缩进两格,项目名称用5号黑体列于鱼尾号【】中,用5号宋体书写内容。各项规范详见编写细则要求(见附件)。 4、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在文中用上标注,在相应文末的标点后右上角注[],方括号中为参考文献序号。

(2)参考期刊论文的著录项目及顺序、标点为:主要责任者(取前3名,中间用逗号分隔).论文题目,刊名,年,卷(期):起页

例:[1]林亚平.非溶蚀型药物体系的释放动力学新模型,药学学报.1997, 32 (11): 869

[2]林青,邱德文,林亚平.用多指标活动水平的正交设计法优选苏K史茱萸汤的提取工艺条件.中国中药杂志.2002,27 (3): 157

(3)参考图书专著文献的著录项目及顺序、标点为:土要责任者.书名,卷次,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未分卷次青,省略卷次;如为第一版,省略“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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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例:[l]黄家驷主编,外科学.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9, 20-25 四、其他

1、本书编辑工作由主编负责组织,改定稿提交编审委会讨论修改,通过后发布实施。

2、各编委对所承捐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按编写大纲及细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校对、规范,交稿时戍做到“齐、清、定”,必要时,可提出药品检验所技术复核请求。

3、各编委以磁盘和打印稿两种形式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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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贵州省中药、民族药饮片标准》编写细则 标准正文按中药(民族)药用部位分类。各品种下分别按品名、来源、加工炮制、成品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处方应付、注意事项、贮藏、附注等顺序编写。除品名项外其余各项加鱼尾号【】作为该项小标题。

一、品名

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采用《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法定名称。药典未收载的,采用《贵州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2003年版及《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98年版)收载的名称。炮制品的名称应与药材名称相呼应,并要考虑多数地区的中医处方习惯用名。

各类炮制品的命名,除少数炮制品根据习惯命名外,一般命名方法如下:

(1)炒黄的,一般称“炒××”,如:炒莱菔子、炒王不留行。

(2)炒焦的,一般称“焦××”,如:焦山楂。 (3)炒(煅)炭的,一般称“炭××”,如:地榆炭,荷叶炭。

(4)麸炒的,一般称“麸炒××”,如:麸炒枳壳。 (5)土炒的,一般称“土炒××”,如:土炒白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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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米炒的,一般称“米炒××”,如:米炒斑蝥。 (7)滑石粉烫、蛤粉烫或沙烫的,一般称“烫××”。 (8)酒炙、酒制的,一般称“酒××”,如:酒大黄。步数药材炮制时用酒但习惯不称“酒××”,可照习惯名。如制乌梢蛇,不叫酒乌梢蛇。

(9)醋炙、醋制的,一般称“醋××”,如:醋甘遂。 (10)盐炙的,称“盐X×”,如:盐知母。 ’ (11)蜜炙的,称“蜜××”,如:蜜黄芪。 (12)姜制的,称“姜××”,如:姜厚朴。 (13)煅制的,称“煅××”,如:煅石膏。

(14)炮制方法比较复杂,或地区应用辅料不同的,一般称“制××”。如制川乌,制吴茱萸。

炮制品名称较长、处方上习惯采用简缩名称且中医药工作者较熟悉的,可以采用简缩名称。如:穿山甲的炮制品可以写炮山甲、醋山甲。

二、来源

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贵州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2003年版来源项下书写。

列出药材原植(动)物的科名、植(动)物中文名、拉丁学名、药用部位。例如防风:本品为伞形科植物防风Saposhnikovia divaricata (Turcz.) Schischk.的干燥根。

矿物药包括该矿物的类、族、矿石名或岩石名、主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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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等。例如石膏:本品为硫酸盐类矿物

硬石膏族石膏,主要含含水硫酸钙(CaS04·2H20)。 三、加工炮制

主要规定药材采收后进行加工处理及炮制的基本要求。描述应简明扼耍。

1、与《中国药典》相同的,采用药典方法。我省多数地区通用的、有特色的方法尽量保留。必要时,可在附注中简要说明该特色方法的研究工作情况。

2、按净制、切制、粉碎、炮制顺序叙述。两个以上炮制品种的,按(I)、(2) .......分列。如苦杏仁可分列蝉苦杏仁、炒苦杏仁。其书写格式为

【加工炮制】 除去杂质,用时捣碎。 炮制 (1)蝉苦杏仁取净苦杏仁,??。 (2)炒苦杏仁取蝉苦杏仁,??。

3、同一制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炮制方法的,凡临床较常用,使用面较广,具有代表性的方法可收入本规范。如大黄(酒蒸、酒炖)。

4、炮制通则对炮制方法及辅料量已有规定的,在正文中不再注明。如:酒××片,照酒炙法(制剂通则)炒至微黄色。炮制通则没有规定的或特殊加工的,如:半夏的炮制品:清半夏、姜半夏、法半夏,在正文中具体规定。

5、除特殊规定外,炮制用辅料应符合附录炮制用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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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炮制后疗效有改变的、剧毒药材炮制后药性变化较大的、炮制方法复杂且炮制品有较完善的质控指标的品种应予单列。单列炮制品标准的编写,来源项简化为:“本品为××的炮制加工品。”

7、除另有规定外,炮制火候一般用传统术语文火、中火、武火描述,时间按各品种的炮制程度掌握。

8、干燥方法

凡烘干、晒干、阴干均可的——用“干燥”。 不宜用烘干、晒干的——用“阴干”。

不宜用较高温度烘干的——用“晒干”或“低温干燥”。 需要短时间内干燥的——用“曝晒”或“及时干燥”。 9、其它用语如

除去混入的非药部分、杂草等——用“除去杂质”、“筛去杂质”或“除去残根(枯茎、残留叶柄、梗叶??)”。

洗去泥土、泥沙、泥砂或快速洗净——用“洗挣”或“抢水洗净”。

置(在、放)沸水中——用“置沸水中”。 趁新鲜时切片——用“趁鲜切片”。 四、成品性状

描述炮制后的净制品、切制品或炮炙品的形、色、质地、气味等特征。一般按形状、大小、色泽、质地、断面及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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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顺序描述。描述要突出主要特征,文字简练,用语准确。

同一品种中的不同炮制品分段描述。 (一)植物药材性状描述的顺序和深度

一般按外形、大小、表面、色泽、纹理、质地、断面、气、味等依次描述。按下列各类药材项下的顺序分别描述各部位,最终描述气、味。

(1)根或根茎类

按形状、大小、表面(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的顺序描述。断面按折断现象、色泽、皮部、木部、纹理、髓部顺序描述。

(2)茎、藤茎类

按形状、大小、表面(色泽、纹理等)、质地、断面(或切面)顺序描述'断面或切面按色泽、皮部、木部、射线(或纹理)、髓部顺序描述。

(3)木类

按形状、大小、表面(色泽、纹理)、质地、断面(横切面或纵切面)等顺序描述。

(4)皮类

按形状、大小、外表面(色泽及纹理,包括皮孔等)、内表面(色泽及纹理)、质地、断面等顺序描述。

(5)叶类

单叶按形状、大小、色泽(上、下表面的色泽不同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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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表面中叙述)、顶端、基部、边缘、上表面、下表面、叶脉、叶柄、质地等顺序描述,如叶片基部下延成柄,则可先描述边缘,再写基部。复叶可先写总的情况(如“三出复叶”、“单数羽状复叶”等)再描述叶柄(指总柄)及小叶片的形状,最后描述小叶柄。

(6)花类

按花萼、花冠(或花瓣)、雄蕊、花梗顺序描述。花萼、花冠(或花瓣)如需分别详细描述时,按形状、大小、色泽、先端、基部、雄蕊、雌蕊的顺序,如需突出花色者,也可放在前面描述(例如花暗红色、花萼、??、花冠、??)。花序可先叙述总的情况,再描述单花情况。

(7)果实类

按形状、大小、表面(包括色泽特征)、顶端、基部、果梗、果皮(外、中、内)、质地、断面、果肉、果核、种子等顺序描述。如为产地切斤,应描述片形,描述色泽时不用“表面×色”,而用“果皮(或外皮)×色,切面×色”。

(8)种子类

按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一端(顶端)、另端(下端或基部)、质地、种皮、种仁、子叶等顺序描述。

(9)全草及地上部分类

按根(全草)、茎:大小、表面、色泽、质地、断面;叶:形状(先写叶序如叶柄很简单,也可放在前面写,如“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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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有短柄、叶片x形??”,叶如破碎者,可用“完整叶片??”。皱缩破碎者,用“完整叶片展平后??”。皱缩而不破碎者,可用“展平后叶片??”),大小,上、下表面'色泽,花(花序)、花萼、花冠、色泽;果实、种子等顺序描述。各部位的描述一般比单一用某部位的药材简要,如叶可不描述叶脉,花可不描述雄蕊、雌蕊,果实可不描述分几室等。

(10)菌藻类

按形状、大小、表面(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等顺序描述。

(二)动物类药材描述顺序和深度

按形态、大小、表面颜色(外、内)、头部、背部、胸部、腹部、尾部、质地、断面、气、味等顺序描述。

(三)矿物类药材描述顺序和深度

应结合药材的特殊性,适当引进矿物学的术语,按形态、颜色、特征、质地、断面、气味顺序描述。

形态:包括矿物的单体、集合体及药材形状。 颜色:内外颜色一致的可不分表面、断面。

特征:包括条痕、光泽、透明度、脆性、磁性、发光性、挠性等。条痕系指矿物在白素瓷板上划出痕迹的颜色。不透明矿物需做此项规定。

质地:分软、硬、坚硬等三个等级。即指甲能刻划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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