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与边疆社会稳定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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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与边疆社会稳定专题研究

摘要: 边疆社会稳定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是社会管理的核心所在,加强社会组织防控体系建设,对社会稳定起到促进作用,尤其是对边疆地区社会的稳定尤为重要,通过社会组织筑牢边疆社会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建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和制度,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着重通过对边疆地区社会组织对社会稳定展开的专题研究

关键词 : 社会组织;边疆;社会稳定;关系;

在当前社会转型和社会改革的大背景下,以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边疆社会和谐稳定,成为一个新的重大课题。作为边疆地区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中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正在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着力点和突破口。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新任务,强调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一、社会组织发展概况

在中央决策推动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至2004年底,全国已登记的社会组织达28.94万个,比2002年增长1.2倍,其中社会团体15.3万个,民办非企业组织13.5万个,基金会892个。至2012年底,全国社会组织达49.2万个,比2004年又增长70%。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活动已经涵盖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截止到 2010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3.9万多个,同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20万多个。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众多,通过各种形式结成的社会组织也很多,这些社会组织对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边疆地区社会稳定重要性

边疆地区社会稳定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良性发展,边境地区社会稳定能极大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稳定是边疆地区改革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原因边疆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总体上落后于东部地区和中部绝大多数地区。加快改革步伐,改变边疆地区的落后面貌是西部地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暴力恐怖势力猖獗,社会动荡不安,人心惶惶,不但不能吸引区外境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而且现在取得的成果也会因为社会动荡不安而流失,开发西部的战略目标就会落空。邓小平指出:“要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 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安定的国内环境与和平的国际环境”。改革开放三十多边疆地区经济取得巨大成果,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因素。只有边疆地区社会稳定,才能保持边疆的安定与巩固保证国家的领土主权不受侵犯,我国的陆上边境线长达一万多公里,边境地区稳定是保障国家安全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只有地边疆地区广大民众将自己的政治经济要求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安居乐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形成团结和睦相处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巩固边防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三、社会组织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1、社会组织是化解边疆地区社会矛盾、维护边疆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长期以来个别地方政府的所作所为不仅失信于民,也损害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而信任是维持社会基本秩序、保障社会健康发展的最基本公共伦理要求,更是我党稳固执政的民心之基,政府的公信力一旦失去,运行成本就大大增加,政府的合法性会遭遇挑战,从而使社会陷入混乱,甚至出现不稳定局面。社会组织是公众的自愿结社,结社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成员的互信,这种自然产生的“社会”信任是一种强大的社会资本,有助于整个社会信任机制的生成,而重建社会信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 社会组织,特别是基层社会组织是百姓“说话、诉苦、说理”的宣泄负面情绪的出口,这种“以一种制度化的公共利益取代了四分五裂的个人利益”[2]的宣泄方式是温和的、安全的、积极的、长期的,如果能够被回应和倾听,作为社会的减压阀是十分有效的。此外,把社会成员纳入到各种组织中,可以起到约束、控制的作用,特别是在情绪激愤的时候,能够克制他们的过激行为并通过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对话温和理性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避免危机。

2、社会组织是边疆地区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帮手。 社会组织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与政府相比,它以其灵活多变的方式使一些个人把他们的资源汇集起来以提供相对高品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但并不要求大多数国民来分担这些成本。目前,在经济领域,行业协会对于维持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健康的市场竞争,推动企业创新,实现行业自律发挥着巨大作用;在社会领域,一些基层社会组织发挥着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拾遗补阙的重要作用。

当然,如果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声音不重视,对其发展不能良性引导,社会组织自身反而会成为不稳定因素,甚至成为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给维护稳定设置障碍,增加难度。所以,政府如何正确引导并发挥社会组织的维稳功能,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关键所在。

3、社会组织是防范突发群体事件的重要支柱之一

从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来看,几乎每起事件都有前兆可寻,都有苗头显现,有的有明显的群体活动,有的出现集体上访,有的发生群众聚集,只是我们的一些地方和单位思想麻痹、反应迟缓,没有及时汇集信息,没有准确发出预警,没有科学进行应对,致使事件发生之后措手不及,进而带来连锁反应。社会组织作为各类人群的集聚点、各种思想的交汇处、各种信息的传播站,是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论、缓解社会压力的重要场所[1],也是化解社会矛盾、实施社会预警、防范社会冲突的重要支柱。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长期扎根于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有效地起到沟通、中介作用,当矛盾纠纷初露端倪、可能升级演化时,可以发挥自身代表性强、群众信任度高的优势引导群众用正确的方式表达诉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政策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当矛盾激化、失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可以利用与政府接触广、可信度强的优势及时把掌握的信息、动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初始阶段。

四、发展社会组织,维护边疆社会稳定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

对社会组织管理要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如通过开展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登记试点工作,可以选择政治风险较小,关乎民生、福利的慈善公益类、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将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转变为“准一元管理体制”,以此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要把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制度化,并扩大评估结果的示范效应,政府相关部门在转移和委托职能、购买服务、资金扶持、评选先进等方面要优先考虑获得评估等级较高的社会组织;最后,要做好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完善评估体系和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规范程序、充实内容,避免“监管真空”,切实发挥年检工作对社会组织的引导、规范和激励作用。

(二)逐步拓宽社会组织参与政策、政府管理

完备的法律法规是保证社会组织政策参与权力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在等待国家立法的漫长过程中,各省市应用好地方立法权,先行出台具有地方特色并切实可行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赋予一定资质的社会组织旁听会议、发言、环评论证的权利,并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则和办法。此外,要畅通社会组织建言献策的渠道,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中的比例,鼓励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积极参政议政。拓宽社会组织政策参与的渠道,不仅重视政策的制定,还要完善社会组织在执行、监督和评价反馈中的作用,在这些环节中,决策信息公开是前提和基础,虽然近几年各地试行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但有关决策效果的评估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有必要就决策的评估标准、方法、程序、结果的反馈等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参与做出规定并形成制度化的渠道。

(三)建立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常设平台,实时掌握民情民意的发展动态。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与市民的联系枢纽,一方面,能够把基层群众的各方面诉求合法理性的下情上达;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能够把政府的方针政策有效的上情下达。这种双向的沟通不仅为政策执行减小阻力,而且社会组织能够提出最符合民意、民情的办法,从而推动政府实现精细化管理。实现以上两点,就要求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实现有效地沟通和协调,在部分领域和部分省份城市,沟通平台和交流机制已经建立,例如,2011年,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政府部门与环保社会组织定期沟通交流的机制。此外,上海进行了积极探索,早在2002年,“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就创建了全国第一家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施民间组织的枢纽式管理”[7]。上海通过市民中心、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和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的新型工作平台,实现了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良好沟通。大连不仅要尽快出台建立沟通常设平台的地方性规章,还应学习上海通过推动服务民间组织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建立枢纽式管理。

此外,沟通的前提是信息公开透明,政府的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目前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不规范、较随意,深圳在接下来的社会组织改革中,将搭建信息披露平台,“2013年全市社会组织100%纳入平台接受公众监督,基本形成社会组织诚信体系”[8]。大连市也应尽快搭建信息披露平台,实现社会组织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这不仅是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完善评估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赢回社会组织失守的公信力的最佳途径。

(四)、党和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的原则,以“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为工作方向,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对社会组织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作用,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各社会组织之中,让社会组织在承担自身职责的同时,自觉地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融会于实际工作之中,确保社会

组织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创先争优,使其始终成为党领导下的可靠建设力量;贯穿到社会组织的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之中,激发他们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让他们始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要按照社会组织在哪里建立存在,党组织就必须在哪里跟进的原则,完善各项引导和支持政策,组织和引导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并通过它们来动员和整合社会,巩固和扩大我们党自身的阶级基础与社会基础[2]

。三要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培育。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坚决摈弃过去那种认为社会组织发展必会与政府对立的僵化观念,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放手社会组织参与各项社会管理活动,努力为社会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切实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拓展空间。一方面,要坚持多元投入。政府设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对诚信守法、自律严格、作用突出、社会认可的社会组织实行“以奖代拨”,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同时,积极争取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和投入。另一方面,要加强人才支持。主动挖掘有益于社会组织建设的各类人才,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要制定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到社会组织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发挥民间组织活力构建边疆地区民族和谐

政协委员、香港青年协会总干事王易鸣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发挥民间组织的有益作用值得思考。这些年,国家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一些社会矛盾,有些矛盾不是政府能够直接解决的。这时,可以通过民间组织作为中介进行协调。当然,民间组织数量巨大,存在诸多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这些组织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费不充足,自身定位不明确,工作人员不专业。国家应该把这些组织纳入社会管理体制内部进行规范,比如协助其加强财务管理,培养人才等等。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发挥民间组织的活力,也要帮它们做得专业些。边疆地区民间组织众多,要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社会能力,为地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结语:可以说社会组织是政府管理的“减肥剂”、社会融合的“黏合剂”、

社会矛盾的“稀释剂”角色,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要维护边疆地区社会稳定,就必须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力量,让各种社会组织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作用,为边境地区的长治久安,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1]我国人均GDP达5432美元[N].南方都市报, 2012-08-17. [2]董励华.加强党对社会组织领导的思考[J].领导科学,2011(3下)

[3]邓伟志.社会组织与政府改革[N].学习时报,2005-08-01(6).

[4]郭道晖.论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从人民与人大的法权关系谈起[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2)

【5】陈洪涛.为什么要用“社会组织”[J].中国非营利评论,2008,(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o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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