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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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活饮用水功能区划分

1.划分原则

根据国内外水环境保护区划的经验和原则,结合潮州市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潮州市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具体原则如下:

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原则

②适应系统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要求的原则

③将较宽的河道,对水体的功能在横向上进行细分的原则

2.水环境功能区现状

①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现状

潮州市生活饮用水源地主要集中在韩江潮州段,它们的位置和功能区划分别是:潮州市竹杆山水厂吸水口位于潮州市区东北部的韩江竹竿山段;潮州市桥东水厂吸水口位于潮州市区东部韩江的桥东段;枫溪自来水厂位于潮州市区以南与潮安县交界韩江的堤头段;潮安庵埠自来水厂吸水口位于潮安县庵埠镇东面韩江的官路段。

为保护潮州市饮用水源,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1999〕43号文做出了《关于潮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对潮州市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给予了确定。表5-4为广东省政府批准的潮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表5-4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序号 1 行政 区 潮 州 市 区 潮州市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 2 潮 安 县 潮安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3 饶 平 县 饶平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饶平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潮安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潮州市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竹竿山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m以西溪枫溪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m上溯至以桥东水厂吸水点下游500m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上游赤风、下游东溪蓬洞河、西溪大衙交界断面除一、二级保护区河段外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西溪梅溪河潮安县水厂吸水点上溯1000m,下溯500m河段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以西溪梅溪河潮安县水厂吸水点上游1000m起上溯5000m河段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黄冈河高堂水闸至黄冈大桥河段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黄冈河汤溪水库全部水域; 汤溪水库库区北端至高堂水闸河段的水域; 黄冈大桥至东溪水闸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饶平县饮用水源准保护区 上文发源地至汤溪水库库区北端的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III类。 汤溪水库设计水位向陆纵深100m的集雨区;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0m的陆域范围。其中黄冈大桥至东溪水闸为岸线至防洪堤背水坡。 相应一级保护区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0m的陆域范围。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吸水点一侧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0m的陆域范围。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吸水点一侧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1000m的陆域范围。 保护区名 称和级别 潮州市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水域保护范围与 水质保护目标 韩江潮州河段竹竿山水厂吸水点上溯1000m,下溯至桥东水厂西溪枫溪水厂吸水点上溯水质保护目标为II类。 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纵深1000m陆域范围。其中西岸桥东水厂吸水点下游500m为岸线至厂吸水点下游500m为岸线向陆纵深200m的陆域范围。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岛、沙洲岛。其中西岸从桥东水厂吸水点下游500m至南堤路与护堤交接点为岸线至防洪堤背水坡。东岸从桥东水厂吸水点下游500m至固溪为岸线向陆纵深200m的陆域范围。 上溯至归湖金洲岛北端的水域; 脚向纵深1000m陆域范围。包括金洲陆域保护范围 吸水点下游500m河段的水域; 从环城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点起至1000m,下溯500m河段的水域; 防洪堤背水坡。东岸从桥东水厂至该

②纳污区、工业用水区

由于韩江水资源的丰富和历史上依地势所建引韩灌渠的作用,加之韩江堤围阻挡堤内水流入韩江,形成了潮州市从韩江取水和从三利溪排水的给排水大格局。目前,三利溪加上其同属枫江流域的西山溪为潮州市区的排污河道。

按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9〕43号文“关于《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实行方案)》的批复”,枫江及其上游西山溪的水质目标执行IV类。目前,由于潮州市区还未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工业废水直排三利溪和西山溪,城市污水对三利溪和西山溪的污染较大,其中三利溪水质超过V类,西山溪水质为IV类,并还严重影响到下游枫江干流的水环境质量。

③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现状见表5-5。

表5-5 潮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No 1 2 3 4 5 6 7 范 围 与福建交界至大埕上东哨所 大埕上东哨所至拓林虎嘴 大礁小屿经东风埭水闸碧州饭包山 碧州饭包山至三百门堤坝 三门堤坝至澄饶县界 浮任盐区至海山东港 三百门经大小金门至外海 宽度(km) 5.5 6.5 1.5 1.5 1 6.5 7.2 长度功能 水质目(km) 标 5 海洋生态保护 二 15.2 港口、工业 三 19.8 养殖、排污 二 9.2 港口、工业、养殖、三 排污 16 养殖、排污 二 20 经济开发 三 20 港口、航道 三 3.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将规划区水域按功能划分为II~V类。其中韩江潮州段上游丰顺县与潮州市交界处(赤凤)至下游的东溪前埔和西溪与汕头交界处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下同)Ⅱ类标准,范围包括了取水口河段和其上下游的各类保护区河段,主要是针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III类为潮州市与揭阳市的枫江交接断面,主要是因为执行省规定的交接断面III类水质要求;IV类为西山溪河段和三利溪自风塘始的以下河段,主要是针对工业用水区和缓冲区;V类为城市排污人工河溪段,包括了三利溪自风塘始的上游河段,主要是要满足城市排污和景观的要求。另外,黄冈河汤溪水库入库前的上游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黄冈河汤溪水库及下游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主要是针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汤溪水库的一、二级保

护区和准保护区。

按《广东省近岸海域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的规定,潮州市近岸海域按功能划分为海洋生态保护,养殖、港口、经济开发、工业和排污等五大类。本规划执行表5-5的粤府办[1999]68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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