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风斜井安全技术措施

更新时间:2023-11-01 09: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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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

回风斜井起底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概况

因为原回风斜井在砌碹巷道段,断面满足不了回风的要求,故在此段巷道内进行起底工作,回风斜井坡度为25度,在斜井祼体部分段内,再补锚杆及两帮挂金属网用锚杆固定后,进行喷浆工作。顶、邦喷浆厚度不得小于100mm,其起底及支护均按断面施工。为了施工顺利,特编制如下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二、施工方式

1、对回风斜井起底段采用炮掘施工,爆破后其碴子采用手装锹装到矿车里,用JD-25KW绞车提升到地面卸载。

2、在回风斜井起底段放炮前,必须在回风斜井4#层交岔点前打好两道防护栏支护,以防放炮后岩石震落至斜井底处,发生意外。

3、起底工作由回风斜井上部开始,将其回风斜井的轨道拆开一节施工一节,按照矿技术部下达的设计图为准,要求起底段内施工,必须按照给定的中、腰线进行施工。

4、起底部分由巷道的中间部分打眼放炮,两边炮眼布置必须离开碹墙各0.5M的距离,严禁满断面布置炮眼。

5、每排炮眼布置4个眼,每次拉炮最多拉4个眼,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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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联多放。

6、起底打眼眼深1.5米,每眼装药量为4个;炮眼剩余部分有炮泥填至眼口;装药时必须采用下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

三、技术要求 (一)、巷道规格:

施工规格:半圆拱(见附图) (二)、支护方式:(见附图) (三)支护材料:

片石、锚杆(φ18×1800普通圆钢)、金属网(φ4.5MM,网格100×100)、钢托板(150×150×8普通钢)

(四)锚固剂:

药卷型号:2360;顶板锚杆2卷/根;护帮锚杆1卷/根。

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爆破措施 A、打眼

1、打眼工进入打眼地点后,必须先仔细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的顶板、煤壁及支护情况,敲帮问顶,挑掉煤壁和顶板的危石或采取支护措施,排除一切隐患后,方可打眼。

2、打眼前必须仔细检查风钻是否正常完好,确认正常完好后方可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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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眼工打眼时,必须服装整齐,系好衣扣和袖口。 4、打眼前,必须先仔细检查打眼处煤壁是否有残炮、瞎炮,若发现残炮或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之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许打眼。

5、打眼施工前,首先由班长和质检员将施工方位线延至迎头,并按规程要求给定各炮眼位置。

6、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严禁两台钻同时在同一铅垂线上打眼。

7、打眼工必须熟知《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各炮眼的位置、深度、角度、并严格按要求打眼(打眼前在钻杆上做出深度标记)。

8、工作面打眼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并设专人检查维修。 9、打完眼后,要立即将风钻,风水管撤到设备存放地点。 B、装药

1、做引药时,必须现用现做,用多少做多少,严禁存放引药。

2、装药必须采用正向装药。

3、装药前,必须先用掏勺,将放眼内的岩(煤)粉掏净,然后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眼内,严禁采用锚杆等铁质物体装药。

4、装药后必须用粘土炮泥和水炮泥将炮眼封严,封孔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八、三百二十九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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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5、装药完毕后,必须将剩余火药放在距爆点不小于100米处,(避开电器设备)该处必须支护完好且无淋水。 C、放炮

1、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放炮前,必须将可能崩到的设备掩护好,(能移走的要移走)以防崩坏。

3、放炮前,必须在通往爆点的所有通道内设专人放警戒,放炮地点及各警戒点距爆点直线距离不小于100米,当确认各处警戒人员均已到位,警戒区域内无人时方可放炮,警戒人员没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4、放炮必须采用矿用放炮器,严禁采用其它电源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

5、放炮前,必须清点人数,当确认所有人员全部撤离警戒区域后,方可放炮,并在放炮前吹三声口哨,待5秒钟无回音,方可放炮。

6、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钥匙,并自联自放,每次联炮后,必须最后一个离开联炮地点,联线采串联方式。

7、每次放完炮后,必须先检查是否有残炮瞎炮,若发现残炮或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之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放炮。

8、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和“一炮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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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9、每次放炮后,必须等放炮烟散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同时必须先仔细检查爆点处及附近的顶板、煤壁、支护情况,敲帮问顶,挑掉两帮和顶板浮石,采取支护措施,排除一切隐患后方可作业。

10、每次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放炮器从放炮母线上摘下来,并将两根放炮母线钮在一起形成短路状态。

11、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七不准”制度: (1)没有检查瓦斯不准放炮。 (2)没有排除积存瓦斯不准放炮。 (3)没有消除煤尘隐患不准放炮。 (4)没有充填炮泥和水炮泥不准放炮。 (5)没有消除电器失爆不准放炮。 (6)没有加强支护不准放炮。

(7)没有专职放炮员和放炮器不准放炮。

12、每班放完炮后必须将剩余火药返回火药库,严禁存放在工作面。

(二)、小绞车使用措施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以后,方准进行操作,否则严禁操作。

2、每位司机在开车前一定要检查好绞车是否完好,闸把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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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发现要及时更换。

3、小绞车必须使用6分钢丝绳,斜井提放车时,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4、小绞车每钩提升矿车为两辆,严禁超挂车辆。 5、斜井提升矿车时,必须拴好保险绳。

6、斜井提升矿车时,必须使用信号装置,严禁摆灯、呼喊发生误动作。

7、斜井提升矿车时,信号规定:“一停、二提、三放”的制度。

8、斜井上部车场必须打好阻车器,以防矿车下滑,发生意外。

9、其它方面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中的有关事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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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l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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