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高新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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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

一、 依托单位概况

(一) 企业规模、人数、科技人员数量,学历职称等结构情况

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是由吉祥集团(香港)在浙江台州投资的现代化大型叉车制造企业,公司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专业设计生产工程机械车辆。公司占地面积10余万平方米,现有员工总数224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69人,占职工总数31%;直接从事研发人员22人,占职工总数的10%;直接从事研发本科及中级职称13人,占研发人员的60%。

吉鑫祥叉车管理与开发人员由老科研人员培养中青年骨干人员,技术开发以中青科技人员为主,实现老、中、青的结合。公司运用先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销售网络遍布国内3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南美、中东、东南亚、欧洲等国际市场,在国内外客户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多年的设计、制造、生产经验的积累,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数千条技术信息的反馈,成就了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迅猛发展。

(二) 主要生产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情况、在本行业的地位

公司成立于2006年,专业从事叉车的设计与制造,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我司设备齐全,拥有最完善的检验检测设备及华东地区最大的叉车标准化试验厂。目前公司年产叉车已达3000余台,专业制造并销售1-16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3T交/直流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及其他各种电动仓储搬运机械与设备,拥有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市场基础,是行业内知名的大型研发、生产与出口叉车基地之一。

(三) 上一年度产值、税收、利润情况 财务

2010年完成总产值13500万元, 2010年销售收入为12256.27万元,税收总额为84.42万元,实现利润27.08万元。(10年度研发费用占比) (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转化效果体现,在PS)

近几年来,公司汲取国内外先进技术,结合自主产权,开发并制造出高效率、高品质的工程机械设备,并与中国计量学院进行长期技术合作。近三年,公司转化科技成果17项,(其中项目申报国家火炬项目,省科技厅已审核通过报到国家)产品直销世界各地。

产品主要外销:美国、德国、俄罗斯、叙利亚、孟加拉、巴基斯坦、波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国内主要客户: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浙江吉奥汽车集团、浙江吉利汽车集团、奇瑞汽车集团、成都军区装备部、兰州军区后勤部、成都卷烟厂、浙江巨科铝业集团、浙江齐合天地控股集团、浙江南洋科技集团、杭州友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三欧控股集团、浙江绿佳车业有限公司、江西杰克机床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浙江三门船业集团、青岛啤酒、中国远洋集团等大型企业。

序号 科技成果名称 转化时间 转化结果 1-3t新型内燃平衡重式叉车(PS01):公司产品(FD15C/FD15B/FD20C/FD20B/FD25C/FD25B/FD30C/FD30B) 证明材料 1 “精铸一体式叉车之链轮支架及缸头座”加工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1-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开发 “高效易维护的缸底应急安全油路切断阀”的研究与应用 2009.12 2 科技查新报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制造许可证、CE证书(见附件) 3 4 “防水型双步进电机智能仪表”的开发 5 “叉车智能中央控制盒”的开发 “低噪音阻抗型叉车消声器”的研究开发 “内燃叉车用电磁多路阀”研究开发 “安全可靠的属具液压安全阀”研究开发 “减速型启动机”在叉车上的应用 “内燃叉车振动的研究与攻关” 6 7 8 9 10 11 2010.12 “1-2.5t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开发 2009.12 “交流代替直流技术”在叉车上的应用 1-2.5t新型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12 (PS02):如:证书(见附件) FB15/FB20/FB25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CE13 “1-3.5t环保型LPG叉车”研究开发 2008.11 1-3.5t环保型叉车(PS03):如:制造许可证、CEFQ15/FY15/FQ20证书(见附件) /FY20/FQ25/FY25/FQ30/FY30 新型5-7t内燃平TX特种设备型14 “新型5-7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设计开发 2009.12 “叉车起重系统承重槽钢自动焊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交流代替直流技术”在叉车上的应用 2009.12 15 衡重式叉车,式试验合格证、(PS04):制造许可证、CEFD50/FD60/FD70 证书(见附件) 1.4-1.6t三支点蓄电池平衡重式CE证书(见附件) 16 “1.4-1.6t三支点蓄电池叉车”的研究开发 叉车(PS05):如/FE14/FE16 8-10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PS06):FD80/F100 17 “8-10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设计开发 2010.10 制造许可证、CE证书(见附件) (五)技术开发费及使用情况

企业近三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为1022.33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18544.08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为5.51%。其中,2010年的销售收入为12256.27万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为514.76万元,占销售收入总额 4.2%。

序号 研发项目编号 1 2 3 4 5 6 RD01-08 RD02-08 RD03-08 RD04-08 RD05-08 RD06-08 “精铸一体式叉车之链轮支架及缸头座”加工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高效易维护的缸底应急安全油路切断阀”的研究与应用 “1-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开发 “1-2.5t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开发 “1-3.5t环保型LPG叉车”研究开发 “交流代替直流技术”在叉车上的应用 “PSD柔性传动技术”研究及在叉车上的应7 RD07-09 用 8 9 10 11 12 RD08-08 RD09-09 RD10-09 RD11-09 RD12-08 “新型5-7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设计开发 “1.4-1.6t三支点蓄电池叉车”的研究开发 “叉车起重系统承重槽钢自动焊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防水型双步进电机智能仪表”的开发 “叉车智能中央控制盒”的开发 122.02 20.92 4.83 4.57 1.98 3.78 2.57 4.19 196.58 54.26 71.51 16.34 研发项目名称 研发费用(万元)

13 14 15 16 17 18 RD13-09 RD01-10 RD02-10 RD03-10 RD04-10 RD05-10 “低噪音阻抗型叉车消声器”的研究开发 “内燃叉车用电磁多路阀”研究开发 “安全可靠的属具液压安全阀”研究开发 “8-10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设计开发 “减速型启动机”在叉车上的应用 “内燃叉车振动的研究与攻关” 合计 4.02 101.16 79.27 195.63 67.96 70.74 1022.33 (六) 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合作情况

经过长时间的联系、调研、考察,结合我公司的产品特性、产品的发展方向、市场的需求以及国家、行业的标准要求,公司选择了同“中国计量学院”、“台州学院”等院校开展长期技术合作,开发出更多更好的产品,使我公司生产的叉车能够在同行业中达到先进水平,更符合现代化专业技术的要求。其中与中国计量学院合作的“内燃叉车振动的研究与攻关”项目,让公司研发人员对叉车的振动机理有了深层次的理解,为今后解决叉车的振动和提高整车舒适性奠定了基础。

二、 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1、国际行业背景

叉车出现于1917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搬运军事物资的需要,促进了叉车的发展,战后,随着各国经济的恢复和迅猛发展,叉车也得到了繁荣发展。从国外叉车技术水平的角度来讲,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德国、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为主的叉车生产商在国际上占有优势地位;第二层次是以韩国、瑞

典、波兰、捷克、台湾地区等部分企业为代表;第三层次是以中国、保加利亚、俄罗斯等国企业为代表;第四层次为其他国家产品。在国外叉车生产企业中,年产量最大的已经达到10万台,产业组织模式与汽车基本相同,大规模、高效率的特征非常明显,而且各主要企业间产品差异化程度高,普遍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品牌附加值较高。

叉车用户多为具备一定实力的社会商业组织,个体用户相对较少,用户整体购买力相对较高,特别是外资企业,不仅叉车使用意识强,而且大多倾向于中高档产品,再加上叉车使用范围广泛,仓储等很多应用领域对叉车的排放、噪音等要求较高。因此数倍于本土产品价格的林德、丰田、永恒力、克拉克等公司产品牢牢地占据了中高档产品的市场需求。 2、国内行业背景

我国叉车发展历史短,但发展迅速。我国叉车产业自20世纪50年代末起步,到70年代才初具规模,到目前已有100多家叉车生产企业。据中叉网的数据统计,从2006年开始,中国叉车销售总量增长迅猛,至2010年,中国叉车全年销售总量已突破23万余台,今后随着叉车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行业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目前,我国叉车行业能够生产六大类车型,有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侧面式叉车、越野式叉车,400多个品种规格比较齐全,主要为中、低档产品,基本能满足国内外、中低端市场的需求。

我国叉车行业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产品系列发展比较全面,生

产总量比较客观,但从技术角度来看,我国叉车技术几乎全部为“舶来品”(主要是通过引进TCM、三菱及尼桑技术),全行业普遍缺少核心技术,尤其是发动机、变速箱、液压系统、电控等关键配套件技术的发展很难看到起色,多数企业在技术水平上基本上仍处于仿制、改进及组合阶段,没有达到创新或超过世界同类产品的水平,因此叉车产业的技术升级极其缓慢。

目前合、独资企业大举进入中国,世界上最先进的工业车辆集团均在中国开办独资、合资企业,这不仅提高了我国工业车辆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也引起了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已形成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安徽TCM叉车有限公司、上海海斯特叉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力至优叉车制造有限公司、大宇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台励福叉车有限公司、湖南德士达叉车制造有限公司等共10余家独、合资企业,他们以良好的质量和多样化的品种逐年增加在中国市场的份额。没有在中国办厂的外国著名厂家也均在中国积极发展代理商,并且取得了一定的销售规模。

在我国100多家专业叉车生产厂商中,除合力、杭叉外,许多企业实力相当,没有一家或几家大企业能够控制整个市场,并且由于这个行业的产品种类繁多,各个厂家生产的产品即使是同一种类,也在质量、构造、外观、服务等方面存在差别。 3、省内行业背景

目前,我国叉车行业企业已达100余家,其中安徽、江苏和浙江的叉车生厂家占了全国的一半以上,全行业年总产量超过23万辆。目

前我省的叉车制造企业非常集中,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台州、湖州地区。2010年全省从事叉车生产的企业近15家,主导产品200余种,占全国的30%。全省叉车生产企业数量不少,但规模普遍不大,除杭叉位列国内行业第一梯队以外(销售收入超过40亿人民币),其他厂家多数排在第四梯队以外,年产不超过3000台(不包括半电动堆高机和手动搬运车辆)。 4、 企业自身需要

国内叉车生产企业中,由于我国叉车整机和配套件技术雷同且水平较低,因此除了个别优势企业外几乎没有技术附加值和品牌附加值,所得收益几乎全部来自于单纯的加工利润,通俗说就是“辛苦钱”,整机企业和配套件企业都是如此。而加工利润的获得途径主要就是规模和效率,尤其是对于自制率低的企业来说,规模和效率是决定利润的首要条件

国外市场,环保要求越来越苛刻,节能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已到了必须直面的时候;产品认证工作内容增加、要求提高;采用人机工程学设计,提高操作的舒适性,减少噪声和振动,注重外观造型设计的要求也更高;以上看似无足轻重的问题,将成为决定市场生存能力的主要内容。和日用品不同的是,叉车的使用专业性强,用户普遍比较成熟,识别能力强。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否则,我们必将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建设研发中心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是企业中从事技术开发、工艺研究、产品开发和有关技术服务的

机构。组建研发中心旨在强化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三、 中心的研发内容与考核

(一) 开发方向及所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

吉鑫祥叉车研究开发中心主要是对1—16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3.5吨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等物流搬运机械进行研究开发。提高叉车的工作效率,使叉车质量更稳定,更节能环保,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完全与国际标准要求接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产品出口的技术附加值。

公司近年来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取得与保护,目前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清单如下:

序号 1 知识产权名称 类别 授权日期 授权号 获得方式 叉车之链轮支发明下发授权通ZL200910115265.5 自主研发 架及缸头座加专利 知书,并已缴工新方法 费 ZL200920142598.2 自主研发 2 缸底油路切断实用2010.01.13 阀 新型 3 叉车(3T内燃外观2009.01.21 平衡重式) 专利 ZL200730354675.7 自主研发

(二) 开发内容

吉鑫祥叉车研究开发中心的开发方向将围绕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进行蓄电池叉车、混合动力叉车的研究与开发。结合国际市场,继续加大投入,扩大产品的研究开发范围,提升产品的性能,力求能满足各方面用户需求。

1、研发中心新产品的开发方向:

a、1-2.5T“H型驱动系统”蓄电池叉车的设计与研发

随着叉车行业不断的发展,蓄电池叉车具有内燃叉车无法取代的优点,低噪音、无污染、无排放、运行平稳广泛使用于食品、纺织、制药、化工、大型室内仓储等行业。现有1-2.5T蓄电池叉车采用“T型驱动系统”,相比“H型驱动系统”具有噪音大,维修不方便,一次充电运行时间短等方面缺点。

b、“2-2.5T双驱四支点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设计与研发 随着叉车行业不断的发展,蓄电池叉车具有内燃叉车无法取代的优点,但普通单驱动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转弯半径大,在一些通道狭小、空间利用率高的仓储场所无法正常使用,2-2.5T双驱四支点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能够填补国内市场空缺。

c、“双驱四支点转向系统”设计与研发

目前,国内能够生产双驱四支点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的厂家普遍选用价格昂贵的国外进口“转向系统”。做为双驱四支点蓄电池叉车关键零部件,长期依赖进口,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我们应该掌握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性价

比。

2、研发中心针对老产品的改进方向:对2~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稳定性、安全性、舒适性,节能环保,生产产量进一步提高进行研究。

原有2~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噪声和振动偏大、舒适性较差,整机稳定性不佳,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短,可靠性不好。经研发试产、技术革新后提升整机的稳定性,降低噪声和振动,提高整机的可靠性。随着行业的发展,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产量还要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 2~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是所有叉车企业生产量最大的机型,份额占到国内叉车总产量的60%以上。通过对2~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技术革新,完善工艺装备,将现年产量1500台/年以60%速度逐年上升,快速提高我公司叉车的市场占有率。

3、新技术、材料、工艺的应用:

结合市场需求,应用不断出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更换掉原有的落后部分,提高叉车的稳定性,使得叉车更安全,更舒适,更环保,质量更可靠,成本更低,完全与国际大厂要求接轨。 a、 起重油缸采用液压缓冲技术

全自由起升工作装置起升过程中,全自由起升缸起升到极限位置,起升边缸正要动作时,就能听见很响的撞击声;下降过程中,起升边缸和全自由起升缸的动作连接处也可听见很响的撞击声(通常高于110分贝);这种撞击声超出了叉车允许的噪声值,也给叉车司机带来了一种危险感,对液压系统也有一定的影响。产生这种

响声是由于工作装置的起升、下降是通过油缸来限位。不带全自由的工作装置起升到顶和下降到底也由油缸限位,但起升到顶和下降到底时,司机可对起升和下降速度进行控制并避免撞击声。全自由起升工作装置是在起升和下降过程中间出现油缸限位,司机是无法控制。所以应对油缸增加缓冲阀,针对实际情况,应对全自由起升缸上限位和下限位加缓冲阀,这样即可解决起升和下降过程的撞击声。通过以上的改进设计,解决了目前国内叉车全自由工作装置普遍存在的撞击声,延长了油缸的使用寿命,更好地满足了用户的需求。

b、 应用负荷传感型全液压转向系统,节能环保

国内大部分叉车生产厂家生产的1~3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均采用开芯无反应式的全液压转向系统,即内燃叉车采用一个定量泵供油到多路阀,多路阀上有一个恒流阀供油到转向系统,其他的流量供油到工作油路。当叉车转向时,恒流阀供出的流量进入转向油缸,而叉车不转向时,这部分油将直接回油箱,这样内燃叉车在运行过程中,定量泵供出的流量始终会有一部分被浪费掉,从而损失发动机的一部分功率。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发动机的功率,减少液压系统的功率损失,降低液压系统的油温,我们着手开发先进的负荷传感型全液压转向系统,该系统主要由优先型多路阀和负荷传感型转向器组成,具有以下更多优点:

1、 对转向负载的变化有良好的压力补偿。

2、 转向回路与其他工作油路互不影响,主流量优先保证转向系

统;转向器在中位时只有很少的流量通过转向器,系统更加节能环保。

3、 转向回路压力流量保持优先,转向可靠。 4、中位压力特性不受排量的影响。

c、 有滑动摩擦的,在不影响性能时采用无油或少油润滑技术。

叉车上有许多的连接部位为滑动摩擦,原有的技术是采用材质区分加润滑油或铜套加润滑油,主轴为普通碳素钢经热处理加工后使用的。特别是在许多的关键部位上,如门架安装副上我们决定取消铜套配置,采用特殊超硬耐磨尼龙做主轴滑动摩擦副,在少油或短期无油时不影响工作状态,表面光滑,摩擦系数小,耐摩性好,使用寿命长。另外,在有旋转运动的滑动部位(关键部位、负荷较大的部位),取消直接接触式的滑动摩擦,使用特殊材质涂层钢背轴承,增加灵活度,减少摩擦,减轻传动负荷,降低噪音,延长轴类零件的使用寿命。

(三) 工艺路线

(1) 根据市场调研来立项,拟出产品开发及进度计划,申请项目资

金,评审项目的可行性,下发设计任务书;

(2) 研发设计项目图纸,并进行工艺性评审;

(3) 下发试制图纸生产整车,进行各种性能参数测试,并做强化试

验,同时进行该项目评审和鉴定;

(4) 投入市场使用验证,根据用户反馈进行修改,完善图纸及技术

文件;

(5) 为批量投产做技术准备,完善工艺装备; (6) 申请国家行业权威部门鉴定; (7) 产品投放市场后,做好技术维护。 (四) 考核目标

研究开发中心每年有3-6项以上新产品或新技术成果转化。依托

单位以后每年向研发中心投入销售收入的4%以上。根据需要添加相应的研发设备和研发人员。同时,针对项目实施阶段性研发考核目标。 序号 1 项目名称 时间 研发目标 1-2.5T“H型驱动2011.05-2011.12 产品设计,装配及调试 系统”蓄电池叉车2012.01-2012.04 用户试用 的设计与研发 2012.05-2012.09 产品试销 2 2-2.5T双驱四支点2011.08-2011.12 产品设计,装配及调试 蓄电池平衡重式2012.01-2012.04 用户试用 叉车的设计与研2012.05-2012.08 产品试销 发 四、 中心建设实施

(一) 建设时间、进度与地点

中心建设时间:2009.11——2011.12

中心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海昌路1188号 中心建设进度安排:

起始年月 2009年11月份至2010年1月份 2010年2月份至2010年9月份 2010年2月份至2010年10月份 2010年9月份至2011年4月份 2011年05月份至2011年12月份 (二) 建设规模、建设场所及专业人员简况

进度目标要求 省级研发中心筹建及组织机构的成立 人事分配与管理,以及中心场地建设 研发中心设备添置 研发中心制度的完善 研发中心建设完成及验收 中心设于依托单位厂区内,于行政办公楼第二层,办公室和会议室使用面积500平方米,研发检测中心占地面积600余平方米,试制车间占地面积200平方米。

中心有专职研发人员22人,主要领导班子和研发人员详见下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姓名 刘洪培 赵鹏新 徐佳敏 范厚龙 杨永岳 谢存杰 罗森 车天明 郦祥林 马文强 梁伟建 杨宇轩 游震龙 郭志伟 大专 本科 大专 大专 本科 大专 本科 大专 中专 大专 本科 大专 本科 大专 学历 职务 主任 副主任 技术部长 工艺部长 品质部长 项目主管 产品设计 工艺主管 工装主管 电气主管 工艺设计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 职称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技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陈行 王德富 倪美娇 钟雪松 管双双 吕建中 张军亚 冯永军 本科 本科 大专 本科 本科 本科 大专 本科 电气设计 CI设计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 工装设计 工装设计 产品设计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液压系统设计 助理工程师 (三) 原料、燃料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情况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主要采用的物资有金属板材及型钢、发动机、电机及其它主要零部件、辅料均由依托单位采购部及时供应。公司在储备适量的基础上,按需求定期采购。燃油及水、电、气在生产环节中由当地市场、自来水厂、供电局、供气站提供,完全能满足研发需求。

(四)主要仪器设备情况(不能说生产,研究开发,测试以及试制)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设备名称 四柱油压机 空压机 车床 万能铣床 摇臂钻 台钻 二保焊机 亚弧焊机 牛头刨床 线切割 制动检测线 测速检测线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套 套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备注(用途)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起升检测线 转向检测线 汽车烟度仪 转速表 测温仪 数显测电笔 声级计 拉力计 钳形电流表 套 套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1 1 1 1 1 1 1 1 1 1 汽车尾气分析仪 (四) 环境污染防治情况

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工业“三废”排放,完全符合环保要求。 1、废渣

喷漆室内过喷的漆雾与喷漆室循环水槽中定期投放的漆雾凝聚剂结合絮凝成块,定期打捞送专业处理站进行混合焚烧处理。年打捞废渣约7t.(一期约3吨左右) 2、废水

涂装车间的废水为喷漆室废水,生产为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换水到专业废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年处理废水量60t(一期约30吨左右)。经专业废水处理达国家规定标准后排放。 3、废气

喷漆室排出的空气因排风量大,经水旋器处理后其中99%以上的漆雾己被吸收,溶剂含量极低可直接排放,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油漆烘干室的废气采取直燃废气处理方式,烘干室内排出的废气直接回到燃烧室燃烧。

五、 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市级研发中心建设情况 财务 资金投入方面

市级研发中心建设于2008年01月起, 2009年11月获得市级研发中心认定。

(二)组织机构

技术情报资料及标准化室 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 技术部 工艺部 品质部 试制车间 财务室 管理部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高企申报材料7-31)

各部门职责:

(1) 技术情报资料及标准化室: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叉车行业的发展方

向、动态、现状,收集整个市场信息,确立本公司近、中、远期的新产品开发目标、方向,以及中心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 技术部:制订中心新产品开发实施计划,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经济

性、并对项目的可行性负责。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中心新产品开发实施计划,完成新产品的设计、试制、定型。并对新产品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负责,同时还应保证对设计方案的持续改进。

(3) 工艺部:对新产品设计方案的工艺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核论证,编

制工艺方案,设计工艺装备,编制生产过程工艺文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配合技术部完成新产品开发、试制的任务。并对工艺方案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对其整个质量负责。

(4) 品质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有效运行,并负责

对产品原材料、试制新产品、定型新产品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检验。

(5) 试制车间:负责中心新产品的试制和各类工装夹具的制作,以及对

新产品图纸的验证工作;

(6) 财务室:负责研发中心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实施,对研发成本予

以严格控制,精确统计在研项目的研发成本,按时制定好中心财务

报表并上报公司财务处。

(7) 管理部:负责中心的日常事物、后勤、劳动纪律的管理;负责中心

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负责文件、工作材料的编制、收发;负责横、纵向联系工作;随时配合其它部门搞好科研工作。

(三)主管情况

任研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刘洪培,男,1961年出生,于1981年毕业于扬州工学院,担任研发中心主任。曾任靖江叉车制造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下属叉车修理分公司总经理;虎力叉车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神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CEO。于2009年进入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负责研发中心的组织与筹建,制定年度研发目标,拟定研发中心管理考核制度。 (四)实施负责人情况

研发中心副主任:赵鹏新,男,1977年出生,于2002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工程师职称,曾任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总体设计师、重型叉车室副主任;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体设计师、重型叉车室主任,主要从事重型叉车及正面吊运机、空箱堆高机、重箱堆高机等港机产品的设计工作。于2010年进入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中心组织研发、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 (五)财务负责人情况

财务总监:易友平,男,1974年10月出生,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会计师,曾任南通国棉一厂财务科长;上海松下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普及集团财务总监。主要负责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制定,检查中心

财务收支和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 (六)管理层其他人员情况 序号 1 2 3 4

六、中心建设资金情况 (一)计划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姓名 徐佳敏 范厚龙 杨永岳 刘柳 学历 大专 本科 本科 大专 职务 技术部 工艺部 品质部 管理部 职称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人力资源师 2009-2010两年期间,研发中心投资5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00万元。添置以下仪器设备:摇臂钻床、检测试验线、车床、涂装线、折弯机、油压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

2011-2013年,研发中心计划投资2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70万元,向科技部门申请资助30万元。依托单位以后每年向研发中心投入销售收入的4%以上作为运行费用,根据研发需要,可另行拨付相应的项目经费。 (二)用款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40万元(含试制车间改造费、新增设备)

仪器检测设备添置: 80万元(综合液压检测台、物理试验设备等) 人员经费:40万元(人员薪资及奖励)

能源材料费:10万元(原材料、水、气和燃料使用费等)

其它费用:30万元(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差旅费等) (三)流动资金数额及来源 流动资金50万元,均由企业自筹。 七、 中心管理规范性文件

研发中心为规范人员、财物以及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制订了较为健全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研发中心章程是总纲,另有人员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附各类制度:

吉鑫祥叉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研发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着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成立研发中心。

第二条:研发中心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产品开发与工艺改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三条:本公司是研发中心的主体和依托,技术开发的经费由公司提供并主要服务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发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扩宽资金

渠道,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

第四条:为了规范与促进研发中心的建设、运作与发展充分发挥研发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企业研发中心的职能

第五条: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

第六条: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本公司的研发流程及技术特点,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第七条:组织和运用行业内国外技术信息,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并建立产期稳定的合作研发关系。

第八条:收集分析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习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首先要使公司现有的技术人员留得住、用得好,组织好在职科技术人员的培训、“充电”和只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第三章 企业研发中心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第十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第十一条:中心设立管理部、技术部、工艺部、品质部、试制车间、技术情报资料及标准化室、财务室。

第十二条:中心建立以主任为首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系统。主任对中心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责任。

十三条:主任领导中心的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行驶下列职权:

(1) 依照法律和公司规化,决定中心的各项计划; (2) 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 (3) 聘任或解聘中心管理人员;

第四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十四条:中心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中心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纪律。

第十五条:(1)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 (2)开展目标成本管理。

(3)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 (4)加强财务审计。

第十六条:中心各项财务活动有公司财务部门对其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 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第十七条:中心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作分配的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十八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中心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审核。

第十九条:中心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制度。

第六章 企业研发中心的聘用人员制度

第二十条:聘用人员素质与要求: 1、 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

(1) 能掌握和运用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

(2) 对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正确的了解,能协助领导找出公司生产、技

术、管理等薄弱环节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 精通本专业的技术知识,能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4) 善于收集与运用国内的新思路、新技术、新设备,以适应本公司技术改

造和产品开发的需要,有开创一流产品的胆识和勇气。 (5) 工作中有效益观念,各项工作能从最佳效益考虑。 (6) 熟悉或精通本职业务,并能与同事和其它部门相互配合。 (7) 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

2、 聘用人员可以是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是退休的专家,但必须是能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的专家和具有战略决策能力的专家。 第二十一条:聘用人员时,本着互补的原则。 1、 各种专业结构合理,达到专业之间互相补充。 2、 层次间互补、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合理。

3、 不同年龄的区间互补,老科技专家与青年科技人员相结合,以体、智力、创造力最最旺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 第二十二条: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与使用

1、 研发中心聘用的部分松散人员在项目完成之后可以流动。

2、 有项目时,研发中心选择合适的聘用人员组成项目组,完成技术开发任务,任何部门不得阻止,必须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七章 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与运行

第二十三条:企业研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技术开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经费结算等工作严格按公司管理程序进行。

第二十五条: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计划及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由公司技术、专家委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企业研发中心的开发经费主要有公司投入,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年度计划中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的技术开发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财务部应为研发中心设专门账户,委派专职会计予以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研发中心要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手机i帧g力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运用,应注重产学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研发中心的研发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八条:研发中心应成为公司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并在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推动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规范运行下断进步。

第八章 企业研发中心的人才激励机制

第二十九条:立足公司现有的人才资源,采取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现有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出成果,这是研发中心现阶段人才机制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条:建立技术创新奖励制度,研发中心从公司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资金。每年根据课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投资大小予以奖励。 第三十一条:把课题成果、获奖证书、科技论文等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聘用、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积极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交流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积极性。 第三十三条:关心技术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采取确实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解决技术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保证技术人员的平均收入高于公司普通职工,创造良好的技术开发和创新的新环境。

第九章 企业研发中心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研发中心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考核。

1、 德:满分为10分。测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

2、 能:满分为20分。测评专业知识、获得信息能力、预见和反映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分析判断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3、 勤:满分为10分:测评工作态度、科技事业心、积极性、责任感及出勤情况。

4、 :绩满分为60分。测评工作实绩,对研发中心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书)及其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项目负责人要编写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总结报告或阶段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 项目名称 (2) 项目的详细内容 (3) 参加项目的单位人员 (4) 项目的实施进度

没完成的项目要写出原因分析报告

第三十五条:考核与资惩办法

1、 研发中心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定期对研发中心受聘人员进行考核。

2、 研发中心受聘人员进行月依据考核内容要求做出书面述职报告。 3、 考核组依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实际表现及项目大小和经济效益评估结果,予以评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及格,70-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4、 研发中心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受聘;基本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合格者继续聘用;优秀者予以奖励,连续五年成绩优秀的向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优先晋升职称。

第三十六条:研发中心应在年底前按照省科技厅制定的《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组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管理办法》及相关绩效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本年度工作总结,并结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计划。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根据实际需要,公司章程可以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研发中心。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2009年5月1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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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二、 一般规定 (1) 考勤管理 (2) 工作管理 (3) 工作移交 (4) 保密规定 三、 工作规定 (1) 工作计划 (2) 工作总结

四、 出差规定 五、 考核管理

研发中心人员本着服务公司的宗旨,以建立优质的研发体系为目标,积极向上,团结进取,为共同打造优秀研发中心而奋斗。 一、 总则 (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中心的研发管理,更好的配合公司达成目标以及对外服务,特制定规章。 (2) 适用范围

凡本中心研发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定的体制进行管理。 (3)权责单位

A、研发中心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B、研发中心主任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一般规定 (1)考勤管理

研发中心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考勤。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A、 中心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研发中心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B、 个人因私事缺勤应提前想中心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执行。1天以内的事假由部门领导批准;1-3天的事假由中心分管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事假由中心主任批准。

C、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就医时的《病历卡》、《医疗诊断证明书》。

D、 因急事需要临时调休,应提前向中心领导提出申请。 (2)工作职责

1、研发中心主任:依照法律和公司规划,决定中心的各项计划; (2)决定中心内部机构设置; (3)聘任或解聘中心管理人员; 工作职责:

a) 探索建立课题管理方式,明确研发工作的流程,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 b) 建立、保持和优化研发中心的各项资源配置,不断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制定年度研发目标,拟定研发管理考核制度,对各个小组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c) 制定本中心的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定期总结,组织制定新产品各类工艺文件,确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

d) 收集各类最新信息,为产品的研发方向及工艺改进提供支持,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有计划的定期组织实验员课题负责人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研发人员的技能;

e)建立严密的技术信息保密制度,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知识不受侵犯;安排好相关资料、文件等的归档; 2、研发中心副主任

a) 在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中心实施工作。 b) 组织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

c) 参与新产品开发计划,为公司提出立项建议。 d) 负责中心科技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e) 组织中心拟定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书、项目建议书、产品开发及进度计划、设计任务书、试制计划、试制总结报告以及国家认定申请工作。

f) 组织中心对项目投产后的各项监督、跟踪执行情况及协调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完善项目工作;并组织本中心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 g) 组织实施中心指定的各项工作。 3、部、室主管

a) 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运行。

b) 积极组织各项课题组人员参与产品的开发与技改工作,提高课题组人员的技术与创新水平。

c) 负责项目相关问题的查询,准确的查找产品在技术上的问题,并编制其开发与技改方案。

d) 负责编制研发产品的设计开发方案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清单、操作法、工艺规程、应急预案、作业指导书等,同时负责相关文件的修改与更新。 e) 在试制阶段,组织本课题组人员围绕课题开展工作,确保技改阶段在短时间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要求。

f) 在新产品试生产阶段,协助车间解决一些技术问题。 4、部门成员职责

a) 产品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

b) 负责新产品开发过程相关工作的具体操作,参与课题组织的分析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使新产品开发更加顺利,尽可能详细、准确、及时的做好记录,

保存相关的技术文件。

c) 参与部、室的现场管理,搞好环境卫生。

d) 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 5、试制车间主任

a) 负责中心新产品的试制和各类工装夹具的制作,以及对新产品图纸的验证工作;

b) 参与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拟定与修订。

c) 定期组织项目负责人、装备负责人开展技术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提议。 d) 按试制进度要求,及时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6、质检负责人(QC)

a) 负责QC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QC技术业务工作,密切监控QC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组织编制QC 控制程序文件,并督促实施。 b) 协助分解考核指标,负责分管工作的一级考核评分工作。

c) 对产品、零部件、在制品的质量进行评价,并最终决定是否合格,签发检验报告,协助中心负责人处理用户投诉及退货处理。

d) 负责新产品、技改产品的检验、测试方法的拟定和验证工作。

e) 组织制定取样规程、检验规程和检验标准,并确保有效实施;审核检验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相关技术文件,并监督实行。

f) 制订检验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g) 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排除一般性故障,安排仪器设备的定期检定,指导员工整理仪器使用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h)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法规、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厂质量方针,纠正违反

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的实验,以保证工作质量; i) ( 3 ) 工作移交规定

研发中心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 员工手册》 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A 、负责的项目清单及相关资料。 B 、领用之公物。 C 、其他。 三、工作规定

( 1 )、工作计划

根据各课题进度要求,各课题负责人制定《 月度工作计划》 ,由中心主任批准后认真实施。

( 2 )、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应提交月度工作总结及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由中心主任组织评审。 四、出差规定

按照公司规定出差制度实施。 五、考核管理

根据年度制定的研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六、发布、实施

本制度经中心主任批准实施,自2009 年5 月1 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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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指中心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 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三、装备分管人员在研发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

1 、固定资产购入的管理:

( 1 )小型设备的采购根据实际要求填写计划单,由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购置。大型设备应采取招标形式进行(如更改安装设备的,必须另行报技改变更补充计划,并经装备分管负责人及中心主任审批后生效)。大型技改项目装备部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根据初步设计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填列设备购置计划,经中心主任、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审批后,进行购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仓库据以进行固定资产的入库。购入设备时,由装备分管负责人签字据以办理入库手续。

( 2 )对于大修理领用的设备入库,必须据大修理计划进行,大修理计划的报批手续同中小技改项目的报批。

( 3 )对于零星固定资产的添置,必须先由固定资产需要部门填报固定资产购置单,经装备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中心主任审批后,凭购置单据以办理设备入库手续。

所有外购固定资产的入库均应由采购人员以外的装备人员对其质量进行鉴定后,在发票上签字认可,入库人员方可开据入库单。

2 、固定资产的领用:

( l )固定资产领用时,领料人员必须注明用途,严格区分技改项目、大修理、日常修理(对于技改项目应细分至工段)。对于日常修理的领用,必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大修理项目的领用必须经装备负责人和中心主任签字;技改工程项目的领料必须经装备负责人签字。

( 2 )仓库根据技改及大修理计划等受理固定资产的领用,无计划不得领料。

( 3 )财务负责人根据有关计划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情况进行控制,并将该三项费用明确分清。

3 、固定资产的完工结转:

固定资产完工时,先由装备负责人根据财务负责人提供的账面设备数量及价值清单,对设备进行现场核对,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的使用年限进行测定,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经使用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后,一联装备负责人留存,一联交使用科室,一联交财务负责人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

4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 )装备负责人必须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对中心的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并挂牌,加强日常的监控,定期对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保修;

( 2 )科室之间日常固定资产的调整使用由装备负责人统一进行,并负责填制调拨转移单,经中心主任批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及财务负责人。严禁私自转移固定资产。

( 3 )定期由装备负责人牵头,组织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理;

( 4 )装备负责人应定期进行中心固定资产的状况分析,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的原值,分科室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成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 、固定资产的报废:

( 1 )固定资产报废时,由使用科室向装备负责人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亦可由装备负责人直接提出),由装备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报废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报财

务负责人据以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 2 )装备负责人应对中心固定资产的报废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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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制度

以研发中心章程为依据,参照公司《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奖励制度》 执行。

其它制度

一、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研发中心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条 技术资料是研发中心的核心机密之一,为了保守研发中心技术机密、便于查阅,技术资料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于本规定的技术资料包括:

(一)研发中心产品图纸、技术设计资料、各种工艺文件; (二)技术和生产工艺改进方案;

(三)公司为研发中心引进的先进技术的相关资料;

(四)公司为研发中心配备的重要设备的技术参数、设备的相关图纸; (五)研发中心规定的其他重要技术资料。

第三条 研发中心的技术资料由研发中心管理部统一保管,研发中心设技术资料管理岗位,专门负责技术资料管理。

第四条 各部门产生的技术资料必须将副本及时报送管理部进行归档。 第五条 研发中心的技术资料应该按照资料性质、机密程度分类归档,登记建卡,记录该资料的归档时间、存档期限、机密程度、产生部门、借阅记录等。 第六条 任何中心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书面、口头或电子邮件等)向客户或第三方有意或无意透露公司的重要技术资料。如客户确实需要,资料提供者必须经中心主任或公司技术副总授权,并且要与客户签署保密协议。

第七条 员工借阅技术资料,必须填写“技术资料借阅申请单”,申请单上必须经该员工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和研发中心负责人签字,否则,技术资料管理员可拒绝借阅请求。

第八条 研发中心员工离职时,必须与公司签署技术保密协议书并在主管领导的监督下进行工作交接。

第九条 技术资料的销毁处理经中心主任或技术副总审批后,在具体负责人监督下,集中进行。

第十条 技术资料管理员必须做好技术资料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工作,保持技术资料管理场所整洁。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研发中心负责制订并解释,经技术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与管理研发中心的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丰富与发展原创性智力成果,增加研发中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并提高其质量,增强研发中心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尊重并合法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研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1 .专利权;

2 .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权; 3 .商业秘密权;

4 .商标专用权(以下简称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利; 5 .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后者以下简称邻接权)

6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由中心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仅限于: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吉鑫祥叉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全体员工,以下所称中心均指“吉鑫祥叉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第二章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第五条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部分。

第六条 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第七条 专有技术即通常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 第八条 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系指中心名称、商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即专有技术)和经营秘密两类。 第十条 除第六条所述技术秘密以外的其他商业秘密,系指具有实用性,能为中心带来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包括生产经营、中心管理、科技档案、客户名单、财务账册、统计报表等

第十一条 著作权即版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权利

第十二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由中心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章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三条 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权的归属,一般按以下原则

认定:

执行中心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中心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

成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所有。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的自然人依法享有署名权。

第十四条 中心在科研、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所形成的,

能为中心带来经济利益的,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属于中心所有。

第十五条 中心的名称、商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的权利为中心所有。

第十六条 中心与其他中心及企事业单位合作所形成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所共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其权属。

第十七条 中心接受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托,或者委托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按照合同确定其权属。没有合同约定的,其权属归完成方所有。

第十八条 中心的人员,在离开中心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一般按以下原则认定:

1、 中心派遣出国开展合作设计、访问、进修、留学等,或者派遣到其他企事业单位短期工作的人员,在中心尚未完成的设计、科研等项目,在国外或其他单位完成而可能获得知识产权的,中心应当与派遣人员和接受派遣人员的单位共同签订协议,明确其知识产权的归属。

2、中心的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调离、辞退等人员,在离开中心一年内形成的,且与其在原中心承担的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各类知识产权归原中心所有。

3、中心接收的培训、进修、借用或临时聘用等人员,在接收中心工作或学习期间形成的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按照接收中心与派出方的协议确定归属,没有协议的其权利属于接收中心。

第四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

第+九条 中心应当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明确职

能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知识产权职能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拟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出中心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贯穿立项、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经营的全过程。 3、负责组织本中心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存档,评估、维持等工作。

4、负责审核本中心的知识产权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

5、负责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参与谈判及合同拟定工作;

6、负责组织中心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水平。

7、负责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和纠纷,依法维护本中心的利益,并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8、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条 中心的职工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是: 1、职工对本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2、职工对自己直接参加工作形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职务作品等中心知识产权,依法享有署名权;

3、职工在开发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获得报酬和奖励的权利; 4、职工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遵守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规章,保护本中心知识产权的义务;

5、根据中心有关规定,职工有与中心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中心著作权、专利和专有技术、商标及商业秘密管理办法。中心的科技开发、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规章制度中应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本中心职工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或者在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中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另外,中心应与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对本中心的技术、经

济权益有重要影响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三条 中心应与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调离、辞退等人员中仍对本中心的技术、经济权益有重要影响的人员达成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事项、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四条 中心应当规范和加强有关知识产权合同的签订、审核和管理工作。在签订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引进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中心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作为特殊档案妥善管理。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留或向外扩散。

第二十六条 中心要加强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中的保密工作,对涉及专有技术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文件、技术方案、科研成果、经营信息等,均应在显著位置明示“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等标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认真保护,严格管理。中心的职工在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中,对不属于交流与合作范围的本中心的其他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

第二十七条 中心在科研工作中要做好以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1、在科研工作立项、技术与产品开发前,要进行相关技术专利文献的检索和分析,确立研发对策;研发过程中要进行专利文献跟踪,避免重复研发或侵犯他人专利保护范围。

2、在科研、技术开发、产品开发过程中,应当认真填写科研日记,详细记录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启发和构想等。

3、科研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将合同书、背景资料、科研记录、试验数据、科研总结等与科研项目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4、科研工作完成后,应及时与中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对其中符合专利中请条件的,应当在科研成果鉴定前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对不适宜申请专利但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诀窍,应作为专有技术加以保护。

5、直接或间接参加科研工作的人员,未经中心许可,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中心科研成果,不得擅自组织和参加技术鉴定会。 第二十八条 中心选派职工出国或到外单位学习、进修、工作、科研6 个月以上者,以及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在离开中心前须将工作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资料交回中心有关部门,不得私自留存或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转让。 第二十九条 中心职工在申请非职务专利前,凡与中心经营有关的,应向中心申报并批准后,方可申请

第三十条 中心职工对外发表与本职工作有联系的科技论文、作品,参加学术交流会等,须经中心领导审核批准。

第五章 侵权与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任何单

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

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有技术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具备法定条件的技术

秘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他人的技术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转让他人的技术秘密。

第三十二条 发生以下情况为侵犯或者侵占他人的专利

权或专有技术权:

1、中心技术人员违反规定,在科研工作完成后,不按时将有关技术资料等归档,私自保留、据为己有的;

2、中心的职工违反规定,将应属于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申请为非职务专利,或者将其据为己有的;

3、中心的职工,擅自转让本中心或他人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4、任何单位或个人,采用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含有专有技术标识的文件、设计图及说明的;

5、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双方保密约定,将含有专有技术标识的文件、设计图及说明转让给第三方,以及第三方明知是他人的保密文件、设计图及说明仍擅自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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