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交易市场研究简报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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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艺术品交易市场研究简报
目 录
1.市场动态 .......................................................................................................... 1
1.1.上海文交所坚持艺术品“产权交易” .................................................................. 1
1.2.天津文交所与黄山将合作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 1
1.3.郑州文交所关注投资人利益 ................................................................................ 2
1.4.文交所遍地开花 统一监管迫在眉睫 .................................................................... 3
2.政策引导 .......................................................................................................... 5
2.1.张瑞:保税交易实现中国文物艺术品金融对接 ................................................... 5
2.2. 艺术品信托背后藏风控难题 ............................................................................... 6
3.学术研究 .......................................................................................................... 9
3.1.专家视角 .............................................................................................................. 9
4.媒体焦点 ......................................................................................................... 29
4.1.佣金返还50% 文交所拷贝股市被指“牟取暴利” ............................................ 29
4.2.文交所发展路在何方 ......................................................................................... 31
4.3.艺术品拍卖开启“亿元时代”:亟待回归理性 ................................................. 34
1.市场动态
1.1. 上海文交所坚持艺术品“产权交易”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6日
上海对艺术品份额化产品交易规则的修订已经进入尾声,最快在下个月艺术品份额化产品就将公开上市交易。 前天,某家媒体的这则报道引起了投资 者和舆论的关注。早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上海市文化产权交易所(简称上海文交所)总裁张天,他否认了 份额化 和 上市 之说,表示上海文交所的交易规则没 有大的变动,但透露近期会挂牌更多 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 ,并推出 线上电子竞价 以方便会员交易。
前述报道称, 一场艺术品份额化产品路演在上海浦东举行,有50多名千万富豪参加。路演的是现价1600万元的作品,共拆分成一万份 ,投资者 通过摇号中签来确定所得份额。 参与路演的承销商估计这份产品会有 15%以上预期收益 ,而投资者也从资本的角度,将之比作 原始股 。
在天津等地文交所推出 艺术品份额化 产品导致价格暴涨暴跌,引来媒体群起攻之之后,一向低调的上海文交所也要步其后尘,向艺术品 证券化 的道路迈进吗?
早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上海市文化产权交易所总裁张天,他就此澄清说,他对于路演一事并不知情,这并非文交所行为。而所谓 份额化 和 上市 的说 法并不确切,上海文交所坚持的是 产权 交易形式,因为不是 证券化 形式,所以没有 上市 之说,只能称之为 信息挂牌 。对于 产权 交易,上海文交 所仅提供中介服务和交易见证,不对艺术品的鉴定、估价等事务负责。 证券交易和产权交易的分水岭在于资本拆分是否突破200份上限,近期很多文交所在发售新的份额化产品时都力图将中签者限制在200人内。对有报道称 上市产品 将 拆分成一万份 的说法,张天表示这不符合上海文交所的规定。 张天表示,上海文交所推出的 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 坚持 不拆细、不连续、不向社会公众发售 的原则,以保证投资者的权益,日前在规则上并没有 大的改动。 不拆细 指的是 组合产权产品 交易的是 合同 ,一份合同不能再拆细交易,也不能由一个卖家卖给很多买家。 不连续 指的是竞价不连续,上 海文交所将会根据市场需要,在一天内组织多次竞价。 不向社会公众发售 指 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 的买卖目前只向会员开放,而会员的准入门槛是100万元 人民币。由于以多种限制保证其 产权 交易的性质,上海文交所的 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 买卖并不像天津文交所等地的那么方便,因此,并不适合资本的投机操 作。
自去年年底以来,上海文交所已经陆续推出3组 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 ,这些产品的交易情形仅向会员开放,张天透露,上海文交所目前推出的产品价格平稳,市场不是特别活跃,总交易量大概在5000万元左右,目前的会员不到1000
人。
不过,张天同时透露,接下来还将有 几十个组合产权产品 挂牌推出,也将推出 线上电子竞价 方式,以补充现在的大厅交易方式, 在中宣部、文化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也愿意推出举措活跃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前不久,和上海文交所同为国家级文交所的深圳文交所,自3月起停牌5个月之后,于8月22日低调复牌。在天津等比较激进的文交所先期试水之后,始终保持稳健姿态的国家级文交所是否将有新的动向?这与千呼万唤中的 国务院政策 是否有关?或许还需要时间来证实。
1.2.天津文交所与黄山将合作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8日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天津文交所 )与安徽省黄山市文化委员会27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弘扬等多个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徽州文化博大精深,黄山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双方的合作将促进黄山当地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品的传承,有利于拉动当地文化产业与实 体经济的发展,并发挥市场效用弘扬传统文化。
黄山市文化委员会副主任胡建斌表示,希望借助与天津文交所合作的契机,宣传并保护好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黄山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天津文交所总经理柳红卫说,保护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意义重大,只有将有条件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并带来经济效益,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过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记者了解到,未来天津文交所将加强与各地方合作,通过市场平台弘扬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文 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价值,共同推动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1.3. 郑州文交所关注投资人利益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8日
近日,郑州文交所发布了《关于设立 份额增值专项基金 方案意见征询》、《进场交易指导价方案意见征询》以及《〈王铎诗稿〉和〈全辽图〉文物司法鉴定意见》的内部公告。
其中,《关于设立 份额增值专项基金 方案意见征询》及《进场交易指导价方案意见征询》的内部公告引起了投资者的热议。《关于设立 份额增值专 项基金 方案意见征询》称,凡在郑州文交所销售的份额产品,其艺术品持有人须拿出销售总额的40%作为份额增值专项基金,用于购买艺术品、进场买卖艺术品 份额等,并交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有投资者认为设立 份额增值专项基金 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利益。另外,《进场交易指导价方案意见征询》则称:在交易
前3 至6个月时间内实施价格指导机制,单个艺术品份额日成交量达到5%(10份),艺术品份额次日开盘价上涨2%;单个艺术品份额日成交量不足5%(10 份),艺术品份额交易价保持不变。有投资人认为该方案将保障运营初期份额价格 只涨不跌 ,郑州文交所旨在培育市场。
对此,郑州文交所工作人员称,这些规则并未正式发布,目前还处在征求投资者意见期间。
1.4. 文交所遍地开花 统一监管迫在眉睫
来源:金融投资报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4日
今年以来,文交所的监管机构不统一、风波不断,很多上马的文交所都频触红线顶着争议前 行,文交所是否合法与稳定也上升到公共性事件的层面。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文交所统一监管迫在眉睫,如果不加以制止,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参与投资者的增 多,文交所隐含的风险将不断扩大,最后将引发金融秩序混乱。
最近几年,国内艺术品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拍卖市场为例,2008年艺术品拍卖市场总额不足200亿元,而到2010年则超过500亿元, 占全球艺术品拍卖额的33%。今年春拍实现总成交额428.42亿元,同比2010年上半年上涨112.71%。随着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国内文化艺术品 交易所(简称 文交所 )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据权威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国内已开业及筹备中的文交所总数已达36家。不过由于文交所 的监管机构不统一、风波不断,很多上马的文交所都是频触红线顶着争议前行。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文交所统一监管迫在眉睫。如果不加以制止,随着交易规模的 扩大和参与投资者的增多,文交所隐含的风险将不断扩大,最后将引发金融秩序混乱。
密集扎堆成立
今年3月份,可谓是天津文交所最为风光的时刻,最早上市的两只艺术品股票 黄河咆啸 与 燕塞秋 频频以涨停价收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两幅 画由上市之初的价格暴涨17倍。艺术品股票涨势如此疯狂,用一本万利来形容毫不为过。而今年初天津文交所缔造的升值神话,也瞬间点燃了各地开办文交所的燎 原之火。
《金融投资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今年6月底国内的文交所就突破了20家。进入7月份后,由于传言称国内将出台一个全国性的产权交易管理法规,在 这种情况下,7月份以来各地文交所便蜂拥抢闸上马。据权威数据显示,截止7月31日,全国各地开业及筹备中的文交所总数已达36家,其中已挂牌开业的文交 所已达21家。进入8月份后,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福建海峡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江西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又相继开业或成立。由于仓促上马,有的文交所只是一个 空壳,像今年8月上旬发行首批艺术品份额的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却被发现最基本的交易所办公场地尚在装修。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各地还有很多文交所 正在筹备当中,以四川为例,目前也在筹备第二家文化艺术品交易所,
其股东就包括一家成都的民营文化企业。业内人士预计,到2011年底,全国文交所总数将达到或超过50家。
争议络绎不绝
在众多文交所中,天津文交所是第一个推出艺术品股票交易的文交所,被业内人士称为 第一个吃螃蟹者 ,其受到的关注度当然最高。它的首批艺术品 股票在短短两三个月价格上涨了17倍之多,市值破亿元。而天津文交所艺术品股票被过度地追捧,也带给市场的疯狂。但就在艺术品股票交易炙手可热的同时,有 关艺术品份额交易由谁监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经营,是否在钻法律空子的质疑之声此起彼伏。记者发现,实际上自天津文交所开业以来,国内的文交所便遭 遇集体炮轰,几乎均被扣上 文交所的成立肯定是违法的,属于非法交易和非法经营,是非法证券交易所 。有业内人士甚至直接指出,说白了文交所就是借艺术资 产圈钱,这样的市场必须推倒,而且越快越好。
面对各种质疑,各地文交所虽然也绞尽脑汁自我救赎,但依然没能得到大家的 同情 。像天津文交所接连上演朝令夕改的闹剧之后,公众对文交所公正 性和公平性的质疑之声及其经营动机的声音接踵而至;今年6月初成功发售份额产品的湖南文交所,因曾经承诺的二级市场交易时间迟迟不能兑现,在投资者的质疑 声中也只好开始受理退款申请。
而已经开展艺术品股票交易的文交所,近期也面临投资者的起诉。据记者了解,近日来自山东、上海等地的投资者欲对天津文交所进行起诉。这些客户认 为,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规则存在问题,使他们的资产受到大幅缩水。 有的客户投资了130万元,损失达数十万元;有的投资20万元最后仅剩几万元;更有甚者 投入130万元到现在只剩22元。 负责本案的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透露, 投资者诉天津文交所交易规则不公案件正式进入调解阶段,如果调解结果 令人不满意,投资者将对天津文交所正式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天津文交所即将遭遇其成立以来第一场诉讼官司。
监管迫在眉睫
据《金融投资报》记者了解,目前除北京、上海、深圳和成都四家为国有企业并获得相关部委的批示之外,其余文化产权交易所均为民营企业,仅在地方 政府批示下取得工商登记。文交所的成立虽然给艺术品投资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但由于各地文交所的交易规则都是自行拟定,监管机构并不统一,对文交所的监管 都始终处于 真空 状态。虽然物权法是文交所创立时依据的重要法律,但 文交所做的是物权的分割,与证监会和证券法都没关系 ,这也就是说目前证监会是管 不了文交所的。有人甚至戏称,文交所就像一个没有人管的孩子,这不得不让人担忧其存在的风险性,相关机构对文交所进行统一的监管也显得迫在眉睫。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今年以来国内众多文交所正是在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缺陷,才导致频触红线顶着争议前行, 如果不加以制止,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参与投资者的增多,隐含的风险也将不断扩大,最后可能引发金融秩序混乱。这种游戏既没有给市场注入高雅的艺术气息, 又不能给投资者带来真正的利润回报。最终哪些人暴利哪些人亏损不仅仅是简单
的财富重新分配的问题,而是会在今后直接发展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放任文交所 结果必定惨痛。
有消息人士透露,近期针对国内文交所的法规即将出台,并可能收回地方政府对文交所的审批权,也就是说,文交所 谁审批,谁负责 的时代将一去不 复返,届时各地文交所的生存或再生变。 预计在相关监管法规出台之后,文交所肯定会有所整合和淘汰,未来两年内能剩下5家就不错了。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2.政策引导
2.1. 张瑞:保税交易实现中国文物艺术品金融对接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年9月1日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保税交易并不罕见,但国外文物艺术品在中国进行保税交易,实现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不仅使国人能够不出国门即可购臵国外 文物艺术品,还可以在银行实现抵押兑现。从更深层次意义上看,金融对接剑指中国文物艺术品在国际上的话语权,这是其更加宏大之目标。近日,记者独家对话中 国文物学会收藏鉴定委员会副秘书长张瑞,请他为我们讲述正在实现中的文物艺术品与金融机构对接。
借鉴国外评估体系
金融机构对接文物艺术品是指,藏品拥有者通过金融机构把其变成个人财产。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要对文物艺术品进行准确的定价,物主才能将其抵押变现。不难看出, 价格评估是金融对接的核心。目前,我国文物艺术品价格评估缺乏权威机构和统一标准,大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拍卖公司,二是文物商店,三是古玩市场的零售店 铺。这三个体系对文物艺术品的价格评估各不相同,都属私自定价。
与中国文物艺术品评估体系相比,国外的评估体系健全很多。张瑞说: 国外的金融机构评估体系通常由三个团队组成,分别为鉴定团队、评估团队和律师团队。金融 机构以这三个团队对抵押文物艺术品的评估价格为标准。如果这三个团队的评估出现失误,他们要对给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 要在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 因此,在这种机制下,评估团队在评估过程中是非常谨慎的,不会出现滥评估的现象。
保税交易浮出水面
针对这种评估体系的不健全现状,张瑞透露,我国将在张家口市成立中国第一个 国际文物艺术品保税交易中心 ,面积达12万 平方米,利用保税政策,把国际艺术品交易商引进中国,从而引进国外先进的评估体系,届时开发商、银
行、拍卖公司等机构都将参与其中。利用保税政策把国际艺 术品交易商引进中国,人们不出国门即可完成交易,并将交易品存放在保税展厅,这样做有利于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有效对接。
中国市场目前缺乏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操作规范,但国外的评估体系非常健全。评估体系引进国内后,将面对所有中国投资商,他们购买的文物艺术品将成为个人资 产,可在银行作为借贷抵押。与国内交易的区别在于,虽然交易场所位于国内,但是投资商在保税交易中心的资产相当于其国外资产。张瑞说: 在保税区内,外汇 可自由兑换人民币,直接交易,方便快捷。 另外,保税交易中心将带动区域经济和文化氛围,使张家口市经济和文化建设整体上升。
真品建档制假加盟
对于保税交易中心未来的运营模式和其发挥的作用,张瑞早已胸有成竹, 国际文物艺术品保税交易中心所有的交易品将被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市场上流通的赝品自 然不攻自破。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符合国际规则,这样就能够保证会员有一定的鉴赏水平、一定的知识、一定的实力。 未来,交易品价格定位尘埃落定,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机构都将围绕评估价格开展业务,文物艺术品的保险、担保、抵押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张瑞指出,交易中心的鉴定工作在聘请国内知名鉴定专家的基础上,还将引进了解制假的专家,进行鉴假工作,通过真假两个方向的把关,提高文物艺术品鉴定工作的保险系数。交易中心将高薪聘请鉴定、评估等相关人员,并对其身份实行保密制度。
金融对接剑指话语权
国际文物艺术品保税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利于加强中国文物艺术品的储备,也有利于我们掌握中国文物艺术品的话语权。 张瑞以更高的眼光看到了金融对接更深层次的 意义。的确,文物艺术品的储备量是国力的一种象征,不可小觑。文物艺术品具有不可再生性,其价值很高,虽然它们源于中国,是我们民族的瑰宝,但是中国文物 艺术品的话语权却没在中国。 文物艺术品交易要通过与金融机构的对接,运用评估体系,夺回话语权,确立世界地位。 张瑞对此自信满满。实现这一目标,需要 评估体系、金融体系、法律体系的完善。
国际文物艺术品保税交易中心使国人不出国门就可以购买、拥有国际市场上的文物艺术品,并通过金融机构对接将其转变为自己的财产,这与中国人把钱存入外国银行 性质相同。今后,我国还将在国内开辟国际市场,让外国人到中国来购买文物艺术品,这相当于外国人把钱存入中国银行。这是两套不同的交易系统,却有异曲同工 之妙,双向轨道的建立将使我国文物艺术品交易与世界接轨。
2.2.艺术品信托背后藏风控难题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9日
艺术品具有很强的保值和增值功能,在房地产市场调控、股市交易萧条下,艺术品信托市场的发展却在迅猛提速。随着越来越多金融资本的进入,艺术品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但是繁荣的背后,有几点疑问值得大家共同探讨。
连带责任到底能否承担?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年仅有国投信托和中信信托两家公司参与艺术品信托的发行。2011年上半年增至7家,中融信托、北京 信托、华澳信托、上海信托和中诚信托都参与到艺术品信托业务中。近期,西安信托也将与北京邦文艺术投资有限公司推出 西安信托〃艺术品投资基金集合信托基 金 ,该信托计划聘请邦文投资担任艺术品投资顾问,聘请上海民生现代美术馆担任艺术品保管机构。
记者了解到,西安信托的这款产品对投资顾问的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就算是不小心购买到赝品,由此产生的损失也是由投资顾问承担的。而在退出方面, 除了拍卖和协议转让这两种比较常见的退出渠道。必要的时候,邦文需要履行到期滞销艺术品回购的义务,而且信托期限内,如果可分配收益不足以满足相关信托费 用和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预期基本收益,对差额部分投资顾问也有义务进行补足。
不止这一只产品, 国投飞龙艺术品基金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也规定: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华宇世纪的回购义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天物馆1号中国瓷器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则规定,深圳淳大和上海淳大为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的实现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并为投资顾问的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优先受益人提供第二层保障。
表面上来看,风险都由投资顾问承担了,但是,用益信托工作室理财分析师雷雯雯提醒大家: 一般来说一个信托项目的募集金额都比较大,如果真的遇到风险,投资顾问所在的公司可能根本没有办法承担。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华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金泉先生,肖先生指出: 投资公司只是在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 有限责任,如果他的注册资本只有100万,但是这个信托项目募集金额有1000万的话,那剩下的900万他就赔付不了了。而且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在条款中 没有写明信托公司有赔付责任的话,那信托公司是不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而在北京信托发行的 盛藏财富〃宝腾一号艺术品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中,不仅有北京雅盈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而且还有北京蓝色港湾臵 业有限公司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 这实际上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层保护锁。 雷雯雯说, 蓝色港湾实际上是起到了一个担保人的作用,如果该信托项目运 行正常,它可以获得一部分担保收益。如果出现需要投资顾问赔付的情况,而且投资顾问本身的能力没有办法赔付,蓝色港湾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记者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上查询到,北京邦文当代艺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而北京雅盈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 某信托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雅盈堂去年一年就买入了十几个亿的藏品,在圈里面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 对此,在某银行机构业务部工作的李先生提出了自 己的看法: 他能否承担这个责任,主要看它的现金流量是否充足。但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投资者,他没有办法了解到这个公司的具体情况,这个风险是不好判断 的。
钻政策漏洞 避税 ?
在某信托公司发行的某款艺术品投资集合信托《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开篇就提道: 艺术品不但带有资本品的特点——抗通胀、规避风险、获取收益,同时这个投资的过程充满艺术欣赏带来的各种其他效用。另外,艺术品投资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可以避税。
用益信托工作室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艺术品信托市场发展报告》中提道: 目前,国家对艺术品投资的税收安排只对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财产获得的收入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像以理财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在艺术品买卖过程中的税收安排没有明文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将自己拥有的艺术品拿出来拍卖,拍卖后的所得,在法律中明文规定是要扣税的。但是如果是投资艺术品信托产品而获得收益,那 就不一样了。因为现在针对这方面的信托制度不是很明确。只是在信托文本中会规定要去申报纳税,但是如果投资者不去纳税的话也没有办法监查到。现在国家对信 托产品的购买没有任何的信托登记制度,所以根本检查不到。 雷雯雯说。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担忧地说: 现在只是因为相关的制度不健全,导致艺术品信托相比较普通的艺术品买卖更加赚钱。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 始涉足艺术品信托领域,相关的监管制度肯定会越来越完善。到那时,没有办法钻税收政策漏洞的投资者还会继续青睐艺术品信托吗?
在银行机构业务部工作的李先生,对艺术品投资的 避税 功能却有不同的看法: 公司类企业、公募基金、单位在交易艺术品的过程中获得的收益是否需要收税?如果需要收税的话,平摊到每个投资人身上,效果是否等同于个人拍卖艺术品的收税?
艺术品评估是否有权威性?
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资公司参与到艺术品信托的发行中去,为艺术品信托的投资、真伪鉴别、退出等提供服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而信托公司则在全程中起到监管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这些与艺术品相关的投资公司在担任投资管理人时,除了自己的投资管理团队参与其中,同时还会从外界聘请一些行业专家组成投资顾问团 队。这些专家一般是在艺术品圈里比较权威的学者。整个过程中,信托公司也都参与其中。最后由信托公司和投资顾问一起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发出指令,去购买 艺术品。
虽然信托公司和投资顾问都尽可能地降低估值风险,但是由于现在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比较权威的机构进行艺术品鉴定和估值,这方面蕴含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
对于艺术品的估值问题,雷雯雯同样表示了担忧: 现在整个艺术品市场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进行艺术品鉴定和估值的机构,主要是一些有投资经验的 法人机构,但是他们并不是在整个行业内都有权威,他们也有可能会遇到赝品或者估值不准等问题。进行艺术品价格评估的主观因素较多,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很 容易出现各种纠纷。
另外,从以往的情况来看,艺术品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李先生指
出: 2008年的经济危机严重打击了国外的艺术品市场,之后中国的艺术品市场率先恢复。但由于目前的美债危机等因素,有可能影响中国GDP的增长,也有可能影响艺术品市场的发展。
而曾经发行过艺术品信托的某信托公司工作人员则担心的是市场风险: 艺术品每年都在涨,很多艺术品都拍出天价,不排除艺术品市场特别是中国书画市场充斥了大量的泡沫。”
3.学术研究
3.1.专家视角
编者按
美国柯蒂斯·卡特认为,在东西文化之间的价值交流问题当中,存在一个哲学家特别感兴趣的话题:一件东西获得艺术的身份关涉到它所处的文化。首先,一件作品的文化身份包括对作品的整个生产和解释所做出的理解。其次,对艺术品的理解超出了诸如其文化缘起之类的特定的文化边界。再次,文化的如下层面有助于理解艺术品,具体包括:(1)艺术文化提供给艺术生产以技术和形式的要素;(2)在群体文化当中艺术品是同其他共同体的要素(如信仰、家庭、政治和经济)相关联的;(3)世界文化对此也做出了贡献。最后,这种分析提供了对艺术品的身份的认识,这意味着,在不同的文化构架当中可能会出现变化,它允许以一种新的语境价值为参照的新阐释。
沈剑辉建议,应对《拍卖法》第61条进行修改,即“拍卖人、委托人应保证拍卖标的的真实或者品质。”这样把瑕疵担保责任明确化,可以维护买受人的利益,保护买受人和拍卖人之间的拍卖交易安全,在司法实践中也能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进而保护整个艺术品拍卖行业的交易有秩序的进行。
陶宇认为,艺术品基金的运作必须面对一系列艰巨的任务:一、解决筹集资金的困难;二、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络;三、识别有升值潜力的作品;四、设法从拍卖行个人或商业画廊购买作品;五、作品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输储藏保险、防盗等事宜;六、如果将作品借给博物馆或画廊则需要与相关机构、策展人进行谈判;七、决策作品的出售时机。
周叔敏分析了美国国内税收署税务工作评估艺术品价值评估的管理工作。艺术品评估办公室对税务稽查中艺术品和其他文化资产公允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负责IRS署长的艺术品顾问团的相关工作。艺术品顾问团由全国
著名的博物馆馆长、学者、艺术品经销商、拍卖管理人和价值评估师所组成的艺术品顾问团(Art Advisory Panel)。办公室对顾问团的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与协调。接下来对艺术品价值评估支持的范围与评估程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美国柯蒂斯 卡特:论艺术作品的文化身份问题
在东西文化之间的价值交流问题当中,存在一个哲学家特别感兴趣的话题:一件东西获得艺术的身份关涉到它所处的文化。对艺术作品的艺术与审美价值的判断更是与其所处的文化密切相关。比如,一件创作于古希腊这一西方文化之上的艺术作品,它在何种意义上能被当代中国人理解和欣赏?安迪·沃霍尔的《坎贝尔浓汤罐头》这一创作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图像,如果置于中国文化的情境中,对它进行欣赏的依据是什么?又或者是埃尔金石雕,作为帕台农神庙的一部分创作于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但在1800年它们被移人了英国伦敦的大不列颠博物馆。这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对这些作品的认识是否还可定位于它们原初的情境?即原本分别置放于雅典(埃尔金石雕)和纽约(安迪·沃霍尔的《坎贝尔浓汤罐头》)的艺术作品,当它们在伦敦或北京被观赏时是否还具有相同的文化品格?答案部分地取决于我们对文化身份的理解,以及当一件作品被移人有别于其起源文化的异域文化时,我们又将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并同样维持艺术作品的身份。
我原则上接受由约瑟夫·马戈利斯(Joseph Margolis)和其他人提出的看法,即艺术作品应被描述为文化的载体而不仅仅是物理的或被知觉的对象。作为文化载体,艺术作品可以被具体化为物性的或知觉性的客体,但除此之外,它还需要拥有一般物理对象无须拥有的特性,比如它总是在体现某种理想、价值的特定历史语境中结构自身,总是在由某种文化提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中自我完成。进一步而言,当艺术作品被从一种文化转移到另一种文化时,它在重要的方面保持了原初的文化身份,但是也同样经历了改变。这意味着一件作品的文化身份和文化特性,总会因为在新文化语境中的解读而被丰富和扩展。
一种被拓展和重新阐明的文化概念,需要对由艺术作品体现的文化特性给予更全面的界定,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支持其文化身份超越起源文化的观点。我的意见是,可将文化认定为至少包含三个相关要素的多元概念:首先是特殊的艺术文化,它包括艺术创造和在各种社会中建立的对艺术的基本解释方式;其次是大众文化,它包括广泛的社会、政治、经济、宗教信仰、意识形态领域,以及其他被
文化规定的人类实践;再次是世界性或全球性的文化,它使艺术具有从不同文化视角进行多元解读和欣赏的可能性。在这些框架下,艺术作品的身份是敞开的和不断丰富、累积的,并因此在它存在的期限内不断获得新的特性和内涵。
一
哲学家将艺术作品视为文化对象并不是一个新的研究兴趣,包括柏拉图、黑格尔在内的许多哲学家在论及艺术时都隐含着这种态度:他们既将艺术作品视为理念的造型,又视为时代艺术实践的创造物。但是,如果说这些哲学家将某一特定的文化视为赋予艺术内涵的全部条件和理由,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它往往被视为有着另外的决定因素,即美的形式或绝对精神。甚而言之,在他们的心目中,形式或绝对精神对于艺术之为艺术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它的社会性。
在过去20年中,诸如约瑟夫·马戈利斯、安德鲁·哈里森以及阿瑟-丹托等哲学家,已经推进了将艺术作品视为文化载体的研究。其中,马戈利斯首倡艺术作品是具体化为物质客体的文化浮现物,并且文化特征向艺术作品的具体化,正是文化的一项原创功能。哈里森也认为,文化是将艺术作品变为存在并且建立其身份的主要因素。实际上这意味着定义艺术作品应当放弃标示其身份的具体事件或者特别的细部特征。丹托则认为,艺术作品的身份问题,应置于艺术史和特定时代的艺术理论构成的框架中加以考虑。其他学者,包括米凯尔·克劳斯、理查德·舒斯特曼,则主要在解释理论的语境中触及文化的身份问题。如克劳斯认为,艺术作品是一个社会性的实体,它的身份被特定的实践情形决定,被它自身的目的、法则和制作程序维持,并依托于见多识广的实践者的解释。舒斯特曼沿用了理查德·罗蒂的理论,将艺术作品的身份放置于实用主义的命题中,这也正是讨论作品的惯常方式。这些论者的观点提供了考察艺术作品身份的文化转向的理论起点。
在将艺术作品视为文化对象的哲学家中,马戈利斯比大多数人都更丰富地发展了他的观点。在其《艺术与哲学》一书中,他主张艺术作品是被既定文化下的艺术与欣赏传统所定义的人造物。它们与其他文化载体分享人类存在的境况,一定意义上与某种形式的物质实体有关。它们的存在取决于人的文化活动,而这些人又是在特殊的文化实践中有目的地生产艺术品。
按照马戈利斯的观点,“‘文化’意味着任何系统中某些实体显现出和存在着的精神特性,在这一系统中人和他创造的艺术作品存在着或曾经存在过。这一系统曾经被规则支配,具有代表性的创造只有符合了诸如传统、风俗、技艺、构造等类似章程的规则才能被理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艺术作品作为显现文化内
涵的物性客体,它的文化特性被规则、习俗、艺术媒材(如雕塑)等规定,并通过不同的实践体现出具象、表现、抽象、概念等风格特点。这些特点能引导博学的观众把握它的意义,并将它归于一个可识别的艺术传统中。
最近,马戈利斯在他的著作《激进而非蛮横的阐释》中强调,作品文化意义(审美价值)的显现依托于“社会、集体或历史”的意向性,而非个体的心理或生理状况。这种对文化身份的扩展性解读建基于马戈利斯对整一性的定义,这~概念指出艺术作品的身份积淀了对其进行阐释的所有历史,因此它会逐渐疏离建立于原初文化上的固有本质,并且为未来新的阐释提供指导。
如前所言,文化可分为艺术文化、大众文化、世界或全球文化三个层面。马戈利斯的上述观点可看做是超越原初文化考虑艺术作品身份问题,然后解释它在一种新文化中的形成及其后又在另一种文化中转变的开端。在《艺术与哲学》一书中,马戈利斯论及艺术的文化身份问题时强调艺术创作和阐释的传统,这符合艺术文化的概念,这一概念为说明艺术的文化身份提供了必要的实践准则。同时,艺术文化代表了一个世界,这一世界包括艺术家、批评家和负责训练、翻译的公共机构,他们维系着传统又不断发展出新的文化实践。这一文化特别关注产品的审美、体裁和科技应用,具有独特性,但作为一个更宽广的文化概念下的一部分,它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在许多例子中,多数艺术文化也许只作为整体文化的一部分而存在,每一部分都以它的重要性与更宽泛的文化相联。在现代社会,纯艺术、民间艺术与流行艺术同时并存是一个普遍现象。同样地,众多的纯艺术、民间艺术与流行艺术的文化也能在整一的大文化中存在。
艺术作品的文化身份向大众文化的扩展,将会超越马戈利斯在《艺术与哲学》中对文化身份的最初论述,这部著作本质上关联于艺术文化的源发性。然而,从马戈利斯近期于《激进而非野蛮的阐释》一书中对艺术作品文化身份的论述看,他对文化身份问题中的社会、历史等更开放层面的关注开始显现,也即与将艺术视为更宽泛的大众文化一部分的看法相一致。马戈利斯注意到,文化特性在当代社会具体化为物性形式的做法,已经使一种特殊社会的生活形式内在化。
我们着眼于建立在大众文化之上的宏大的文化视角,是为了指出:至少表现于艺术作品中的某些重要的文化特性,是艺术与宗教、神话、政治、经济及其他价值、活动发生关联的结果。大众文化这一概念扩展了我们对运行于特殊文化背景下的艺术理解的基础。
二
下面,我将引入“世界文化”或者“全球文化”的概念,来提供一种超越“特定地域的文化或者人的文化”的理解层次。问题依旧是一件产生于一种文化的文化身份作品如何在传播到另一种文化中时继续保持其身份的持续性,并且怎样提供有意义的诠释和理解。可能的答案有两个:首先,有这样一个可能性,那些作品具有表达力、正式性,或者对世界文化的诠释力(能被各阶层的人理解、被各个地域统治性文化的实践及其规则变动所尊崇)。第二,需要这样一群人,他们可以通过学习掌握或者获得传播特定文化语言,包括艺术所需要的态度和才能。诸如埃尔金石雕在英国成功转移的案例就说明艺术作品可以成功转移,并且全球博物馆系统预示这样的跨文化理解是可能的。
许多哲学家已经暗示过人类具有超越本土文化的更广阔理解的可能性,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些古代哲学家都曾经加入过关于一些全球化事物的概念,诸如美丽、真实、美好等的讨论。但对于我们而言,这些东西并不常说。带着对“美丽”的无限向往,他们失去了他们的财富,通过哲学式分析,飘浮在对“清晰”和“具体”的追求里。
也许当黑格尔把艺术和精神领域结合到一起时,他更好地理解了“世界文化”的精髓。很英明的是,黑格尔没有提供任何严格的规则来创造或定义艺术的特性,而这些也许被用于支撑普遍的兴趣从一种文化到另一种文化的传播——一种对特定文化或大众艺术而言索取多于给予的工作。相反,他依赖于一种对典型化的范围限定:将世界艺术的历史发展看作是世界的公开精神或者绝对精神的重要诠释。在他的方案中,特殊历史时期的发展与世界精神之间并不存在断裂。至少原则上,在个体、文明和公共环境中的参与提供了文化间的交流,也涉及对跨文化的理解。
卡尔·波普尔为其论述中的客观音乐作品的跨文化理解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结构。这与他的“第三世界”相关联,他认为来源于第一与第二世界行为的第三世界充实了客观的思想内容。这种客观实体描述了特殊历史环境下解决超越本土文化限制问题的结果,因此也暗示了超越本土文化限制的可能性。
伽达默尔对文化作品的理解依赖于一种视野的融合,他合并了历史上和现在我们对文化作品的理解。当然这一过程也包含了超越特殊历史文化界限的普遍而古典的观点,也许这种人类的交流沟通的元素将有利于解读来自异域文化的艺术作品的意义。他也认为人类交流的事实意味了人性的普遍性。
我在此列出的观点并不足为了批判性的检验或赞同,而是为了呈现对人类交
往的跨文化条件的呼吁,因为缺乏认真的支持者来解读跨文化理解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在近期对文化身份的论述中,马戈利斯对“激进历史”的说明建立于对20世纪哲学发展中分析、结构的批判性综合之上,这为传统观点提供了另一种看法。伽达默尔避开讨论艺术作品身份无变化的形构问题,而是建议取代这些描述性或社会性的历史解读。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学家融合了跨越时代的历史事件,更重要的是融合了既定时代的解读者的经验。将这一概念应用于艺术作品文化身份问题,意味着通过调查根植于社会生活习惯中的社会现象和事实就能建立任何既定时代中的身份。这种策略或许也适用于特殊本土文化的身份问题,但是它并没有说明马戈利斯近期的建议如何解读特殊社会外或全球基础上的艺术作品文化身份的问题。
一个可能的答案就是吸收对边界消溶的全球性社会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黑格尔的最终方案或者波普尔、伽达默尔各自的方式。我不确定这是否就是伽达默尔的想法,但是它似乎说明他不主张从本土文化的极端探究文化身份的论断并不能真正解读文化身份这一大问题,即跨过本土文化如何论述文化身份。
认清本土文化与全球文化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20世纪后期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我们不能指望解决这次争论所包含的政治和经济统治下的所有问题。但是,朝着全球性的理解前进一小步,以继续探讨如何使特定文化的艺术作品被异域文化下的人们所接受还是有可能的。
在分析中我曾试图辨别进入艺术作品的文化身份的三个方面:为技术和艺术产品的正常元素服务的艺术文化;连接艺术作品和各种各样其他的组成特定社会成分的大众文化;世界文化的理念,其中提到的事实是对艺术作品感兴趣不一定只局限于产生创造它的特定的文化。上述每个层次的文化都分别有助于文化身份的分析。
比如谈到埃尔金石雕的历史环境,埃尔金石雕同帕台农神庙石雕有相同的身份,这相同的身份于19世纪初在英国被设定。这一身份作为它们的艺术意义,以及它们属于英国还是希腊的争论的焦点,一次又一次被重新设定。它们的身份都必须被看作与不断积淀的历史相符合,这一历史始于它们在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被创造,也包括在英格兰的新生活还有随后的流亡生活。像所有真正伟大的艺术作品一样,埃尔金石雕并不属于某一特定的人,而应该在更广阔的世界文化中分享。从综合的人性角度来说,伟大的艺术由我们看似简单的各种各样的本土文
化元素所塑造。
三
有必要把研究的焦点贴近我们的时代,就像西方艺术经历了从现代艺术到流行艺术的巨大变化一样,美学价值也经历了激烈的变化,并导致出现一个高度多元化的艺术文化。因为变化发生的如此激烈以致许多人都很难理解,更谈不上欣赏一些新的事态发展。在绘画作品方面的激烈变化由毕加索的立体主义和19世纪60年代沃霍尔的波普艺术绘画所引入,并且20世纪末后现代美学的媒体艺术在艺术和审美价值方面也只有几个少数的变化标志。可谁又会想到,任何一个能够想到选做商品的东西,如汤,可以作为艺术的主题?然而,沃霍尔通过向世界介绍他每一天工作所创造的艺术符号而获得了广泛的知名度,这种工作深受20世纪中叶的美国精神所影响。在这项工作中他按照大规模广告宣传的意象,关注广大群众所能理解的日常事物,并且也引起艺术界的注意。沃霍尔最初的艺术似乎正是传统艺术中的反美学,因为他偏离了日常生活而聚焦于更高层的中间事物。我们可能要问的是,在今天的中国艺术界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它会获得理解和赞赏吗?它又将具有怎样的艺术价值?放在中国当代的文化中,它还会怎样被改变?假设中国的流行艺术运动已经出现,那么伴随着中国自身的文化符号和美学价值,这一切都有可能被理解和赞赏。如果上述的观点在这里可适用,那么《坎贝尔浓汤罐头》可以在异域文化中保留其原初的审美价值,但是对其作为作品的意义的中国解读应该有所扩展,因为它处在一个全新的文化背景下。
为了使艺术作品的文化身份这个话题更接近本地实际情况,今天我们不妨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如何影响了中国和其他地方的当代艺术家。中国当代艺术家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建立他们的中国文化传统,并且将其连接到中国及世界各地现代生活的新发展上去。在某种形式上,怎样联系中国文化的根基并且创造能在东西文化交流中被赞赏的艺术作品,正是每个严肃的当代中国艺术家所思考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交流并非东西方艺术对抗的问题,而应该是在全球性的背景下不顾及本土文化传统运用自己的理想和视觉形式进行艺术创作的艺术实践的交流。这意味着艺术家可利用世界各地多种文化下的艺术家从艺术实践中所获得的一个个不断演变的通用词汇。艺术创作在今天需要考虑的正是这样一种普遍视觉语言。结果并不在于创造一种立足于形式主义、反映以欧洲为主并作为现代西方建筑之准则的新的国际性风格。相反,现状要求艺术家为艺术可以融合自身与他者的文化历史而继续发展新的思想。
我们从东西方文化间美学价值交流的分析中能够学到些什么呢?首先,这种分析提供了以多元维度来理解文化的框架。这些维度包括联系特殊艺术实践并立足于审美价值的文化观念,比如古典雕塑或现代流行绘画艺术,古希腊和当代中国的民族文化。所有人因普遍人性而参与到全球性的世界文化。在这一多元的框架中,艺术有可能被视为交流和理解文化价值的重要手段或方法。发现异域文化中的艺术是在全球不同文化间建立交流的一种方法。脱离具体文化方式的艺术,建立在诸如认识和评价观念与情感表达等人类共同的能力之上。
其次,这一分析告诉我们艺术作品的身份并非静态或固定不变的。当一件艺术作品进入异域文化后,它的身份会因在不同文化框架下重新解读其在新环境中的价值而被改变。因此,古希腊的石雕在伦敦或北京展出,或者沃霍尔的《坎贝尔浓汤罐头》的画作在亚洲文化中出现,这两者或许都将给价值交流带来新的机遇。最后,当代中国艺术家在日益尝试融合东西方的视觉文化元素时,讨论关于艺术作品的文化身份问题必将有助于把这些新变化纳入思考的范围中。
沈剑辉:论艺术品拍卖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众所周知,艺术品拍卖是极具专业性质的一种拍卖形式,其拍出的价额之高,使得拍卖人作为中介得到的佣金也相当高,而《拍卖法》不仅未规定拍卖人对艺术品的保真义务,并为拍卖人设定了只要事先告知就可免责的规定,这使得拍卖人在拍卖过程中得到了过多的“特权”。
一、瑕疵担保责任的界定
瑕疵担保责任最初指有偿合同中的债务人,对其所提出的给付应担保其权利完整和标的物质量合格。艺术品拍卖中拍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拍卖人对其所拍的艺术品应担保其权利完整和质量合格。这里的质量应作广义理解,包括艺术品的价值、效用和品质等无瑕疵。一方面,拍卖人应担保拍品的权利完整。《拍卖法》第6条、第58条之规定:委托人要对拍品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否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拍卖人明知委托人无所有权和处分权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拍卖人应担保拍品的质量合格。笔者在本文已经说过这里的“质量”应作广义理解,不是简单的《产品质量法》中质量的这一词义。首先,拍卖人首先应担保拍卖的艺术品为真。在艺术品拍卖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艺术品的真假问题,因为艺术品在估价时,其材质价格并不高,而最大的价值则体现在其蕴意上。例如,出自名家之笔或确属某个朝代,这些都会给艺术品带来成倍的交换
价值的上涨,若是赝品,则会一文不值。作为专业性拍卖公司,应当是有能力对拍品进行鉴定的。如果连这个能力都没有,那委托人也就没必要花费巨额佣金让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了。因此,拍卖人必须负有保真义务。其次,拍卖人应担保拍卖的艺术品的品质,这里的品质包括在数量和质量上应保证符合拍卖公告中的承诺,数量上不缺斤短两,品质方面与拍卖公告一致。
二、我国立法对艺术品拍卖中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
我国对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仅仅散见于以下三个法律法规。我国《合同法》第111、148、155条对物的瑕疵担保做了系统的规定,第150、151条对权利的瑕疵担保做出规定。我国《拍卖法》第18、27、35、58、61条规定了瑕疵担保责任。文化部的《美术品经营管理规定》第14、20条也涉及了瑕疵担保责任。
三、艺术品拍卖中瑕疵担保责任的完善
(一)拍卖人对拍品的鉴定
拍卖人作为一个专业的拍卖机构,在拍卖艺术品之前应该成立一个专家鉴定小组来对这些拍品进行鉴定,拍卖人一般会在委托人和买受人两方收取5-10%的佣金,艺术品的拍卖价额之高,使得拍卖人得到的佣金也是相当高的,所以由拍卖人来组建一个专家组进行鉴定是符合等价有偿原则的。
1、鉴定主体
应该由拍卖人组织成立专家小组,由一些艺术品行业的专家来组成艺术品鉴定委员会,这些专家的选派可以是大学教授、学者、或者一些资深的收藏家来组成,由他们进行鉴定,专家组人数的组成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确定鉴定结果。
2、鉴定结果
鉴定结束后,鉴定书应当公示,在鉴定书中详细写明艺术品为真或假的理由,还要阐述有无瑕疵的详细说明,应将鉴定书置于拍卖行展览牌中公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拍品的情况,对于拍品真假问题,有无瑕疵问题应当在拍卖过程中进行陈述,这也是作为公告的一部分。
3、鉴定责任
由于拍品是由拍卖人请来的专家组进行的鉴定,那么专家组的立场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和中立的,因而法律应该建立一个追究专家组成员责任的机制,来保证艺术品鉴定的真实性,客观性。当然因鉴定错误而要承担责任也是有必要限度
的,如果专家明知艺术品为赝品,还对此品出具是真实的鉴定结论,那么专家组要承担责任,如果专家组已经尽到以一个专家身份的注意义务,即使鉴定结论是错误的,也可以免责,毕竟在现在的社会中,仿冒品多如牛毛,而在现行的技术下,仿冒品也可以做的惟妙惟肖,真假有时连专家也很难辨别的,那么这时还要追究专家的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拍卖人应当对拍品保真
《拍卖法》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买受人的保护非常不利。在现实生活中,拍卖人往往让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签订一个竞买合同,而这个竞买合同中拍卖人都会写明一个免责条款,而这样的一个格式合同中有助于买受人维权的条款几乎没有,拍卖人作为一个拍卖行,在信息方面,资金方面,技术方面都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而买受人的意思自治只能体现在选择权上,选择是否参与竞买方面,这显然拍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合同是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并不是站在一个平等的立场签订的,实际上第61条恰恰保护了拍卖人,只要拍卖人在合同中有了免责条款,就可以不承担因不履行保真义务而带来的赔偿责任。
因此笔者建议应对《拍卖法》第61条进行修改,即“拍卖人、委托人应保证拍卖标的的真实或者品质。”这样把瑕疵担保责任明确化,可以维护买受人的利益,保护买受人和拍卖人之间的拍卖交易安全,在司法实践中也能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进而保护整个艺术品拍卖行业的交易有秩序的进行。另外,法律是平衡器,其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时候也适当的考虑了出卖方的利益,如果一味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弃出卖方的利益于不顾的话,此法就是恶法。因此为了平衡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的利益,《拍卖法》还应设计艺术品拍卖中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条款,如“在艺术品风险转移前已经除去瑕疵的;买受人在签订拍卖合同前已知该艺术品有瑕疵的:买受人的过错”。若出现这些情况的话,那么拍卖人就不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了。
(沈剑辉. 论艺术品拍卖中的瑕疵担保责任[J]. 今日财富·法学之窗. 2009.11.)
陶宇:国际艺术品投资基金的理论和实践
画商和古董商经销大师绘画、雕塑、瓷器、家具、古籍善本等收藏品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相对于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这类普遍认为能为购买者提供较高回报的项目来说,今天多数人对艺术品投资的概念仍然比较模糊,更不用说
把资金委托给通过艺术市场交易获取利润的专业基金运作。近些年国际艺术市场的迅速增值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艺术品的投资价值。一些手头富裕但对艺术市场运作井不熟悉的人迫切希望通过建立专家咨询和职业管理相结合的艺术品投资基金进入艺术市场,于是在国际艺术市场上掀起了创建艺术品投资基金的潮流。
新世纪到来之际,全球约有超过五十家主流银行提出了建立艺术投资基金的意向或增设艺术品投资服务项目,欧洲和北美至少有23支艺术品投资基金开始了运作,这种情况反映了当代金融和艺术市场发展的现实需求。首先,金融界的扩张培养了庞大的职业投资群体,金融机构的经理们已经熟练掌握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依次类推,幻想能把艺术品和古董的价值进行准确化、数字化和概念化的处理,使其具备普通商品的同样属性.顺利进入投资领城。
二是资本增值的惯性作用。手握重金的金融机构和富裕个人等投资者们在不断推动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增长,而且更敢于承担股票和债券以外多样化投资的风险。
三是意识到艺术品资源的稀缺性,并且随着文化发展需求的增加这种趋势将愈演愈烈。例如近代大师的绘画作品逐渐进入博物馆收藏。此后几乎不可能在艺术市场重新出现。
市场价格的信息披露增强了投资者时增长的预期。一系列艺术品价格指教和数据分析显示国际艺术品价格在过去20年中明显增长,这些数据正在鼓舞更多资金投入到艺术市场。
运作方式
艺术品投资基金是一种为投资者提供实际利润的投资工具。艺术品是投资基金的主要交易对象,尽管优秀的艺术作品是民族和宗教文化的宝贵遗产,人类精神的化身,学术界的“无价之宝”,但艺术品投资基金却始终与金钱和利润相互关联,最终日标是通过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的交易实现最大利润。
艺术品投资基金经理通常从机构和富裕个人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尽量避免融资渠道过于分散,这种做法可以有效降低基金的管理成本。与分散的普通投资者相比,富裕的投资人往往更容易承担投资风险,更有耐心,短期内不会用撤离资金的方式对基金经理施压。
艺术品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员首先是来自金融机构的专业投资顾问。一般曾有过管理信托养老金,捐赠基金、公共抚恤金或个人资产的经验.但多数没有艺术领域的知识背景。第二类是有艺术商业背景的人士。经营商业画廓或在主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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