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更新时间:2023-04-29 17:5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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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水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省情出发,科学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和分年度、分行业、分市县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政府及具体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山西现状及成效

2009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水泥产量为2500万吨(全社会约为35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1360万吨,占总产量的54%。全省水泥总产能约6300万吨,其中已投产的46条新型干法水泥(包括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产能2300万吨,占总产能的36.5%;约150户机立窑水泥企业和20户小型旋窑水泥企业,熟料产能2100万吨,折合水泥产能约2900万吨,占总产能的46%;另外单套产能在20万吨及以下的小型水泥粉磨企业约100户,水泥产能约1100万吨,占总产能的17.5%。

“十一五“以来,我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795万吨,淘汰水泥熟料落后产能1080万吨,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750万吨水泥熟料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

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地促进了我省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水平提升,为新上转产转型项目提供了充分的市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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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水泥行业新型干法水泥比例由“十五”末期的20%提高到2009年底的58%。

2、采取的措施

三年来,我们坚持把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相结合、扶优与汰劣相结合、兼并重组与关停相结合、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相结合,采取坚决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落后产能尽快退出市场。

(1)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制订下发了《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晋政发…2007?32号),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包括全省水泥行业在内的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并提出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来推动淘汰落后工作深入进行;同时为了确保“十一五”期间各行业淘汰落后任务的完成,我省根据全省产业布局情况,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目录的要求,制定并下达了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电石、铁合金等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去年,我们立足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着眼长远促进转型发展,制定了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及28个子行业实施方案,进一步对重点行业确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任务,增加了范围,提高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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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控制总量,调整产业结构

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重点做好“四个一批”工作(淘汰关闭一批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企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按照“上大压小、等(减)量置换、扶优汰劣”等的原则,我省提高了钢铁、焦化、电石、铁合金等行业的准入门槛,新改扩建项目生产工艺水平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采取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的方式,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3)建立专项资金,建立退出机制

为了有效推动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07年,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每年筹集6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经济补偿。三年来,全省共安排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11.77亿元,其中:2007年安排补偿资金59350.4万元,2008年安排补偿资金40192万元,2009年安排补偿资金18130.4万元。同时,国家给予我省淘汰落后产能极大的支持,近三年,共为我省安排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12.6亿元,其中:2007年安排奖励资金40690万元,2008年安排奖励资金41021万元, 2009年安排奖励资金44296万元。淘汰落后产能补偿及奖励资金的设立,促进了“两高”行业落后产能的有序、平稳退出,也为淘汰落后企业安置职工、解决债务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强化经济手段,发挥价格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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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利用价格杠杆限制和淘汰高能耗产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对水泥、钢铁、电石、铁合金、电解铝、烧碱等高能耗行业的1071家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我们制定了《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核定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晋政办发…2004?69号),对装备水平低、违规建设的焦化企业征收差别排污费,加大了落后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挤压了其市场的生存空间,有效促进了落后产能退出的步伐。

(5)建立联动机制,部门协力推动

省政府出台了《节能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办法》,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各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加大了节能减排指标的权重。省、市、县三级建立了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经信委、环保、财政、发改、土地、质监、安监、工商、物价、电力、银行、审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宣传并落实好国家在节能减排、环保、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入、差别电价、差别排污费、“早退多补”等政策。对于列入淘汰名单但未按期淘汰的企业或项目,采取“五停”措施,同时,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环保、质监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部门注销税务登记,共同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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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形成舆论氛围,加大督查力度

我省每年都在《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媒体上公布淘汰落后企业及设备名单,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淘汰落后产能强大的社会压力和氛围。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四季度,省经信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节能监察总队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组织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落后设备拆除废毁情况及补偿奖励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督查活动,确保了相关企业落后设备彻底拆除并毁损,有效防止了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同时也确保了补偿、奖励资金及时到位,并安全有效使用。

(7)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稳妥推进

我省始终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意义,抓住全球金融危机、市场需求减弱及中央和省对淘汰落后产能予以资金补偿及奖励支持的时机,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同时科学把握力度和节奏,结合各地实际,统筹规划,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与本地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关系,在坚决完成本地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同时,着重做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3、今后三年水泥淘汰计划的落实

随着我省水泥淘汰落后三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水泥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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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落后工作紧张有序地展开:

首先,要严格执行淘汰标准。在《全省水泥行业发展实施方案》中,水泥行业淘汰落后标准已经明确,必须严格执行:

2010年,淘汰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直径2.6米及以下机立窑和直径2.2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取缔全部无证企业;

2011年,淘汰直径3.0米及以下机立窑和直径2.4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2012年,淘汰全部机立窑和直径2.6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交通不便、市场有限和新型干法水泥覆盖不到的区域,可适当延迟淘汰时间) 。

其次,要明确目标。经过调查摸底,讨论研究,提出三年淘汰初步目标:

2010年,淘汰政策性关停和无证企业71户,熟料产能810万吨,独立水泥粉磨站水泥产能486万吨,以上两项折合水泥产能共计1620万吨;

2011年,淘汰我省各市周边及平川地区新型干法区域内的落后工艺企业50户,淘汰落后熟料产能357万吨,独立水泥粉磨站水泥产能178万吨,以上两项折合水泥产能共计678万吨;

2012年,淘汰除适当延缓淘汰外的所有落后工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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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3户,淘汰落熟料产能886万吨,独立水泥粉磨站水泥产能428万吨,以上两项折合水泥产能共计1668万吨。

三年共计淘汰熟料落后产能2053万吨,水泥落后产能1092万吨,以上两项折合水泥产能共计3966万吨。

最后,要落实责任。《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经信委是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主管部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淘汰落后的责任主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淘汰任务。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向有关企业下达水泥淘汰落后产能通知书的基础上,对不按规定淘汰落后的企业要严格才去强制措施,依法下达“五停”(即停煤、停电、停运、停水、停贷)通知书;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方政府的“五停”决定,配合地方政府搞好清理政府搞好清理整顿、淘汰落后工作。

同时,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厅、国土厅、质监局、财政厅、安监局、工商局、物价局、电力公司、银行等部门,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通过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淘汰落后工作。

4、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加快结构调整

为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山西水泥行业发展实际情况,我省布局了一批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今后三年,这些先进产能将陆续建成。到2010年底,将有8条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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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和6条日产2500吨熟料的新型干法生产线建成投产,新增新型干法水泥产能2000多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将达到43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的比例将提高到60%。2011年底,将有6条日产2500~5000吨熟料生产线建成投产,新增水泥产能8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将达到51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的比例将提高到70%。2012年底,将有15条日产2500~5000吨熟料生产线建成投产,新增水泥产能20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将达到7100万吨,设备运转率70%计算,实际产量约为50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的比例将提高到80%。

5、面临的挑战、苦难

全国水泥行业产量严重过剩。国务院《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2008年我国水泥产能18.7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11亿吨,特种水泥与粉磨站产能2.7亿吨,落后产能约5亿吨。目前,全国在建水泥生产线418条,产能6.2亿吨;已核准尚未开工的生产线147条,产能2.1亿吨。这些产能全部建成后,水泥产能将达到27亿吨,市场需求仅为16亿吨,产能将严重过剩。

6、合理布局,集群发展

合理布局与淘汰落后相辅相成,我们根据各地区特点,重点布局发展五大特色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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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大集团为引领,做大做强晋南(运城、临汾)水泥产业集群

以新绛威顿、冀东海天等重点企业为引领,带动区域内骨干企业,立足当地,辐射山西、河南,发展高强度高性能等特种水泥和低碱水泥等绿色建材产品,不断提高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和城乡民居建设的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晋南水泥产业集群。到2011年,晋南集群水泥产量达到8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80%。

(2)以节能减排技术为支撑,实现晋东南(长治、晋城)水泥产业集群内涵式发展

依托山西合聚集团、山西华宝集团等骨干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广应用烟气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高效节能粉磨技术及变频等节能新技术,提高水泥企业生产运行技术经济水平,实现晋东南(长治、晋城)水泥产业集群内涵式发展。到2011年,晋东南集群水泥产量800万吨,采用余热发电生产线达到90%,水泥综合能耗水平跻身全国先进水平。

(3)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提升晋中(太原及其周边地区)水泥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依托智海集团、狮头集团、太原金园、太原广厦、山西吉港等优势企业,进一步提高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支持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低品位原材料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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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资源发展新型水泥,支持开发钢渣系列水泥和镁渣系列水泥,着力发展散装水泥,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砼搅拌站,采用矿渣微粉细磨技术,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形成水泥和熟料基地──散装水泥──搅拌站一条龙发展模式。到2011年,晋中水泥集群水泥产量1000万吨,钢渣水泥和镁渣水泥比重达30%,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年利用量达400万吨。

(4)以粉煤灰利用为主线,改造提升晋北(大同、朔州)水泥产业集群

依托同煤集团、大同冀东水泥和山西金海洋能源集团等企业,结合晋北资源特点,支持水泥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发展粉煤灰、脱硫烟气石膏应用技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推进传统生产线技术改造换代升级。到2011年,晋北水泥集群水泥产量800万吨,粉煤灰在水泥原料中比重达30%,烟气脱硫石膏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以合理布局为前提,实现晋西北(吕梁中西部、忻州西部)水泥产业集群跨越式发展

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到晋西北投资大型现代水泥项目,支持当地煤炭企业转型发展,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建设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和大型水泥粉磨站。到2011年,晋西北水泥集群水泥产能6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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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ju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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