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贬值损失索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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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女士的本田飞度轿车被撞了,修好后经评估,车价“缩水”了1.6万

她把肇事方告上法庭索赔1.6万元“车辆贬值费”

昨天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以8000元赔偿了结此案

发布时间:2011-08-31

记者黄朝红 叶先生和杜女士都住在安宁市昆钢的湖光小区。他们原来不认识,但今年5月10日的一起车祸,让两人成了冤家,最终法庭相见。这起案子还成了昆明比较罕见的纠纷案,特殊之处在于,这是一起“新型诉讼”,案件焦点是很多人没听说过的“车辆贬值费”??

这起被律师们称为“索赔汽车精神损失费”的案子,会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呢? 事故

今年5月10日下午3点多,叶先生开着自家的东风雪铁龙轿车,行驶到昆钢生活区的一条道路上。路两旁都停满了车,对面又突然开来一辆大客车,叶先生的雪铁龙急忙往右转,结果撞上了杜女士停在路边的一辆本田飞度轿车,导致飞度车左后部严重受损。事后,安宁交警大队判定叶先生负全责,为叶先生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承担了飞度车1.5万余元的修理费。

6月28日,叶先生和杜女士的丈夫一起到本田4S店,把修好的飞度车开了出来。叶先生心怀愧意地说:“撞车给你们带来麻烦了,我再赔你们1000块。”但杜女士丈夫说:“1000块怕打不住,万把块钱嘛??”这句没说完的话让叶先生心生反感:“不可能!出价也太高了。”杜女士丈夫便表示“我们法庭上见”。 起诉

7月7日,杜女士请云南天一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对修理后的飞度车进行评估。经评估,该车的市场价为4.4万元。

杜女士的车是2009年4月购置的,当时车价为8.38万元。一般来说,使用2年之后的飞度车,市场价应为6万元左右。为什么自己的车才值4.4万元呢?杜女士认为,这1.6万元的差价就是车辆出事故,大修后造成的贬值。另外,飞度车用了48天才修好,期间叶女士经常打车从昆钢到温泉上下班,产生了2000多元交通费。还有评估费2000元、车辆外部装饰费200元。

杜女士认为,这些钱和“贬值费”加起来共20661.3元,都应该由叶先生赔偿。她请云南正昱律师事务所王枫律师代理,到安宁昆钢法庭起诉叶先生。

叶先生感觉很委屈。他说:“撞了车我也很内疚。我的车买的是全险,保险公司承担了飞度车几乎所有的修理费,按照保险公司的计算,我只该承担774元。但飞度车修理时用了比保险公司允许的更好的零件,还有恢复内饰的费用,都由我自己承担??除了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我还付了约1500元的额外费用,不愿意再承担2万多元的‘车辆贬值费’了。” 经法庭调解,杜女士把索赔金额降到了1.7万元,但叶先生还是表示“只能接受几千元,不可能赔偿1.7万元”。 调解

昨天上午10点庭审结束后,昆钢法庭把原、被告双方都留下来,分头做工作。法官劝说道:“大家都是开车的,换位思考一下。被告,如果是你的车无端被撞了,车辆价值不如以前,你肯定也会要求赔偿。原告,如果你撞了别人,受害者漫天要价,你肯定也不会答应。大家多替对方着想,赔偿数额就容易谈妥了。”

之后,杜女士表示,2万元多的费用,双方各自分担一半,被告只需出1万元。但叶先生还是不同意:“我只愿出5000元。”见此,杜女士又算了一笔账:“到现在,请公司评估、48天的交通费,再加上律师费,都已经花了5000多元了。”

法官再次提出建议:“被告方,再出3000元的补偿,付原告8000元。双方能不能接受?”双方都沉默了,开始考虑是否要接受。因为都住在一个小区,闹得剑拔弩张,以后见面太尴尬。

最终,双方达成了8000元的赔偿协议,叶先生当场把8000元交给杜女士,这起纠纷终于得以解决。100多元的诉讼费由原告方支付。

法官介绍:“如果达不成共识,我们在接下来的合议中,还要考虑由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并不具有司法意义,只能作为一种参考。最终判赔多少,还要由符合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来做。现在双方能够接受8000元的调解金额,这是好事,节约了下一步的司法成本,以及当事双方的时间、精力。” 观点

律师:“多数法院会支持对车辆贬值费的诉求”

昨天,对事故车辆贬值有一定研究的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介绍:“这种费用,也被业界称为‘汽车精神损失费’,全国已经审理过数十起这样的诉讼,大多数法院会支持‘车

辆贬值费’的诉求,但上海的法院不支持。因为事故后修理好的车辆,只要你没有出售,实际上就没有发生贬值。一般来说,不卖车就不判。”

张律师还介绍:“对于古董车、新车,以及具有特殊价值的车,在车祸中产生车辆贬值,应该支持贬值费。如果车祸双方都有责任,可以按照交警的责任划分来相互承担。如果是同等责任,按照责任抵消、各自承担的原则,可以不必起诉。”

当事律师王枫介绍说,今年5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过云南第一起“车辆贬值费”的案件,昨天这起应该是全省第二起。“这是近两年来才出现的新型诉讼,其依据是《民法通则》117条,即‘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规定。此案中,被告叶先生应当承担原告杜女士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车辆恢复原状的修理费,间接损失是车辆的贬值费等。” 被告:“开车一定要小心,尤其是车多的地方”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被告叶先生。他介绍:“事发当天路两边都停满了车,我以大约30公里/小时的速度开车,对面突然来了一辆公交车,我向右避让,就撞上了杜女士的飞度车。她的车被顶到了人行道上,损失还是比较严重的。”

叶先生遇到的这种路况,在昆明主城区的每一个小区以及闹市区的一些街道都能见到。现在有了“车辆贬值费”一说,车主们会去主动索赔吗?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司机。他们都表示:“出了车祸,能够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把车修好,就万事大吉了,一般不会再去索赔贬值费。但是如果觉得车辆实在损伤得厉害,又觉得‘太亏’的话,可能还是会去索赔‘贬值费’的。” 保险公司:“车辆贬值费”只能向肇事者提出

一位保险公司做财产保险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整个保险行业,都没有把“贬值费”纳入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也就是说,贬值费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的范畴。车辆贬值,只能向肇事者提出。

“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保险。”据介绍,在保险行业,能投保的东西都是可以用经济价值来衡量的。但目前“车辆贬值费”的标准很模糊,各地评估的差异也很大。而且,有多少人提出贬值费,受损车辆具体贬值了多少,都没有量化。

即使明确了贬值的标准,保险行业也将会用相当一段时间进行市场调查,分析这项费用的需求量是否够大。是否有一定量的案例。经多方统计后,才能分析测算出费率,然后慎重考虑是否具有开办此险种的必要性。

撞了别人的车要赔“贬值损失”吗?

发布时间:2011-12-01

为您解答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杨崇玲 王伟华 电话:4105110 15394900411

读者:我驾车时不小心追尾撞上一辆本田思域,致其后保险杠、后备箱盖、尾灯、倒车雷达等全部损坏,交警认定我负全责。我愿意赔偿修理费,但对方还提出让我赔偿“贬值损失”,修车期间提供代用车辆。这些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如果交通部门已经认定你承担全责,那么你应当承担对方在此事件中的全部损失。

实践中,一般新车才会被支持获车辆贬值损失。如果受损车为新购车辆,即使得到修理,对车辆的大架、动力及制动系统等主要部分造成的隐性损失也是难以修复的,这些会使得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舒适性、驾驶性能降低,难以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所具有的性能、安全性等,更无法达到出厂时的标准;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显然估价比无事故的车辆低,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但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只有先进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才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至于对方要求提供修车期间的代用车辆,这是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可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为由,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予以赔偿。但本案中对方的车辆是家用轿车,要求提供代用车辆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对于损害赔偿,其主要遵循填补原则,最高原则为恢复原状。原则上,只赔偿直接损失,但间接损失如车辆贬值损失,有明确证据支持的,法院也会支持。当车辆被撞经过修理后,因估价比原先无事故的车辆要低,赔偿权利人所受的损害并未完全获得赔偿,未赔偿的部分就是车辆贬值费,即间接损失。记者雷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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