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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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项目提出的背景

地下综合管廊是21 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避免了由于埋设或维修管线而导致路面重复开挖的麻烦,由于管线不接触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使用寿命,运行安全性可大大提高。它还为规划发展需要预留了宝贵的地下空间。同时也是积极响应“一流的规划、一流的设计、一流的建设、一流的质量”的建设要求。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和建设能够解决乱建乱挖、建设用地紧张、道路交通拥挤、城市基础设施不足和拆迁困难等问题,提升整个城市的品位,美化城市和增强城市功能。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2015】61号)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和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畅通运行,有效解决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汉中市的实际情况,为优化汉中市市政管线建设,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指导城市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地下管线行业技术进步和智能化网络运行管理,以《汉中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系统规划》(2016-2020 年)为依据,提出“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避免道路反复开挖,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同时遏止管线无序发展,集约利用地下空间;同时降低管线事故频发,对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建设。

新建地下综合管廊7条,总长24.781km。其中A1型综合管廊4.992km,A2型综合管廊16.305km,纳入给水、电力、电讯管线;B型综合管廊3.484km,纳入给水、电力、电讯和雨水管线;建设市级、区级城市综合管廊控制中心各一座,以及信息化管理平台、防火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标识系统、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监控报警系统等管廊附属工程。

新建随廊道路6条,总长19.613km,道路红线宽度40-60m,配套建设未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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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管廊的雨水、污水、燃气等市政管线,以及道路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35.62亿元,工期60个月,即2016 年12 月—2021 年11 月。

3、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地下管廊工程所容纳管线主要为给水、电力、通信三种市政管线,并为再生水管道预留敷设空间。在易发生城市内涝、汇集雨水较大的路段可考虑设置雨水舱,利用廊道本体结构排水,雨水舱靠侧单独设一舱,便于雨水收集及排放。不设燃气管线工程,不存在燃气泄漏风险。

路面沥青砼直接外购,不设置沥青拌合站;砂石料外购成品料,不设砂石加工及拌合场。本项目弃方量较大,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不需单独设置弃渣场。

本项目沿线不涉及地表水体,不穿越河道,工程占地为规划道路建设用地,符合《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本项目除博望路位于汉中市城区东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其余道路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和特殊的环境保护区。

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噪声。施工期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造成植被破坏、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弃土渣以及施工噪声;运行期噪声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

4、关注的环境问题

(1)项目沿线涉及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确保声环境质量符合声功能区要求;

(2)本项目规划的博望路位于汉中市城区东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应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3)本项目为线型工程,施工期严格控制扬尘和噪声影响,避免扰民。 5、报告编制情况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西安西秦智鑫玉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编制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6年8月5日,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委托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随即展开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奔赴现场进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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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环境调查和开展专题工作;2016年8月10日,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该项目的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向公众告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评基本工作内容;2016年9月9日,报告编制得出基本结论后,在汉中日报(第14082期)发布公告信息,进行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告知公众在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工程拟采取的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同时公告提出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2016年9月23日至9月26日,建设单位向公众发放公众调查表,调查沿线办事处和辖区居民对该建设项目的观点和态度;2016年9月28日,环评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2016年10月21日,汉中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技术评审,按照评审意见,我单位对编制的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因评价内容中不包括石燕路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建设单位要求予以增加,按市发改委建议书批复为准,故对石燕路纳入评价范围内。2017年6月8日委托监测单位对石燕路声环境现状进行补充监测,2017年6月14日对该项目重新进行报纸公示,随后开展石燕路沿线公众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现提交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审批。 6、报告总体结论

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沿线公众的支持。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建成后沿线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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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1 总则

1 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1修正); (7)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8)国务院令[2005]3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

(9)《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

(11)《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 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

(1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第107号《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15.6.1);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6)《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2006.3.1);

(1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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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1月1日实施)

(19)《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陕建发[2013]293号); 1.1.2相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7)《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8)《城市综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9)《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 1.1.3相关规划

(1)《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陕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 (2)《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陕西省环保厅,2004年9月起实施; (3)《陕西省水功能区划》,陕西省水利厅,2004年4月起实施; (4)《汉中市生态功能区划》,汉中市环保局,2005年12月; (5)《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0 年); (6)《汉中市道路竖向及排水规划》(2013 年); (7)《汉中市燃气规划》(2015 年);

(8)《汉中市中心城区江北区域供水工程规划》(2015 年); (9)《汉中城区电网布局规划》(2013 年);

(10)《汉中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 年); 1.1.4项目设计资料及有关文件

(1)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

(2)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16】364号);

(3)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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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定址的批复(汉市规审字【2016】97号);

(4)建设项目分类登记审查表;

(5)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台分局关于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汉区环函【2016】78号);

(6)南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石燕路综合管廊)执行环境标准的批复(南环批字【2017】9号);

(7)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8)石燕路道路工程环境现状监测(ZJJC-HJ2017-434); (9)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0)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1)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2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

1.2.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在对项目沿线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沿线的环境状况和工程规模,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筛选。各阶段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见表1.2-1。

表1.2-1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建设前期 施工期 营运期 施工行为 拆迁 土石 路基 材料机械施工绿化运输占地 养护 环境资源 安置 方 路面 运输 作业 场地 工程 行驶 就业劳务 ■ ○ ○ ○ ○ ○ □ □ ● □ 社 社会经济 □ 会 农业生产 环 水利设施 ○ □ 境 交通运输 ● ● ● ○ □ □ 文物保护 ● 土地利用 □ ● ● □ 生 地面水文 ● ● □ ■ 态 地面水质 资 水土保持 ○ ● ○ □ □ 源 植被 ■ ● □ □ 动物 声学环境 ● ● ● □ ■ 生 人群健康 活 空气质量 ● ● ● ● □ ■ 质 居住 □ ● 量 美学 ● ● □ □ 注:□长期有利影响 ○ 短期有利影响 ■长期不利影响 ●短期不利影响 空白为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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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筛选见表1.2-2。

表1.2-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要素 土地开发利用 居民生活质量 文物保护 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 水环境 声环境 大气环境 土地占用 农作物及植被损失 工程取土 水土流失 地表水质(pH、CODMn、石油类、悬浮物) 交通噪声、环境噪声 扬尘、TSP 影响因子 交通运输条件、社会经济发展 社会环境 建设期 △ ☆ ☆ ☆ ★ ☆ △ ★ ☆ ☆ ★ △ 营运期 ★ ★ △ △ △ △ △ △ △ ★ △ ☆ 汽车尾气中有害物质NO2 注:★-显著影响;☆-一般影响;△-轻微影响。 综合上述两表,主要评价因子选择如下:

(1)声环境:施工期的机械噪声和营运期的交通噪声,评价因子等效A 声级LAeq。

(2)环境空气:施工期扬尘和营运期交通车辆尾气,评价因子取NO2、CO、PM10。

(3)水环境: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评价因子取COD、石油类。 (4)生态环境:植被破坏、占地、水土流失、景观协调性。 1.2.2评价因子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特点,通过进一步的筛选,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

(1)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 pH、DO、COD、NH3-N、BOD5、石油类; (2)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因子:CO、NO2、PM10;预测评价因子:CO、NO2。 (3)声环境: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均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 (4)生态环境:生态评价因子包括占地、水土流失、景观协调性等。

1.3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执行标准

根据本项目沿线环境功能区划、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台分局关于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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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区环函【2016】78号)和南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石燕路综合管廊)执行环境标准的批复(南环批字【2017】9号),确定本项目执行的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

汉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濂水河执行II类标准,标准限值如下表1.3-1。

表1.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项目 类别 II类标准 III类标准 pH 6~9 6~9 COD 15 20 BOD5 3 4 溶解氧 6 5 NH3-N 0.5 1.0 石油类(mg/L) 0.05 0.05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限值如下表1.3-2。

表1.3-2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项目名称 SO2 NO2 PM10 CO 类别 年平均 60 40 70 / 浓度限值(ug/m3) 日平均 150 80 150 4 1小时平均 500 200 / 10 二级标准 (3)声环境 博望路段、东新街路段中东一环路至博望路、汉宁路段中龙亭路至博望路及西新街至民主街、北团结街路段中莲湖路至南一环路道路、西二环路中武侯路至虎头桥路两侧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5m以外及现有环境敏感建筑物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北团结街路段中兴汉路至莲湖路、南团结街路段中南一环路至滨江路、天台路段中北一环路至兴汉路、汉宁路段中民主街至龙亭路、汉宁路段及东新街路段中博望路至博望三路道路、西二环路中武侯路至阳安铁路两侧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5m以外及现有环境敏感建筑物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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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二环路中阳安铁路至石马路道路两侧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5m以外及现有环境敏感建筑物区域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标准限值如下表1.3-3。

石燕路道路红线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道路红线外执行2类标准。

各道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见图1.3-1《汉中市噪声功能区划图》。

表1.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等效声级: dB(A)

类别 1 2 3 4a 适应区域 指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指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指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昼间 55 60 65 70 夜间 45 50 55 55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排放标准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见下表1.3-4。

表1.3-4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L

污染物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COD ≤500 BOD5 ≤350 NH3-N ≤45 SS ≤400 石油类 ≤20 (2)废气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见表1.3-5。

表1.3-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mg/m3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2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点(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15 3.5 20 5.9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30 23 40 39 15 0.18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20 0.30 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30 1.3 - 6 -

颗粒物 沥青烟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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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排放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见表1.3-6。

表1.3-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噪声限值(dB) 昼间 70 夜间 55 (4)固体废物标准 废物堆放场所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该项目工程的特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各单项的评价等级确定见表1.4-1:

表1.4-1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环评工作等级表

评价 内容 环境噪声 工作 等级 二级 工作等级确定依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工程沿线为1、2类声功能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为3~5dB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的有关规定,施工期的道路扬尘、营运期的机动车尾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PM10、NO2,系无组织排放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10%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和工程的初步分析,本项目线路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工程占地面积约为0.9134km2<20km2,地下综合管廊总长24.781km,随廊道路总长19.613km<50km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本项目所处区域为Ⅱ类水功能区,地面水域规模为中,污水成分简单,总量较小,且为非持久性,污水排放量<1000m3/d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本项目为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 三级 生态环境 三级 地面水环境 三级 地下水环境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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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沿线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见表1.4-2。

表1.4-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评价内容 生态环境 地表水 社会环境 环境噪声 大气环境 评价范围 路中心线两侧300m以内地区,约11.77km2 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内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如居民点、学校等),以及工程直接影响区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 备注 项目施工废水 主要是占地、拆迁和再安置影响 重点为沿线居民点 施工扬尘 1.5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

(1)评价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工程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

(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其中施工期以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生态破坏和施工噪声影响为主,运营期则主要分析交通噪声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影响。

1.6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如下: 1.项目施工期:2016年12月开工~2021年12月,工期60个月。 2.项目运营:近期2022年;中期2028年,远期2036年。 本项目以施工期及运营近期为重点评价时段。

1.7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特点:点多、线长、面广,又有相似性、重复性等。本评价采用“点线结合、以点代段、反馈全线”的评价原则。对地表水、噪声以及环境空气影响进行现状监测及调研;对运营期声环境运用模式计算法进行预测,水环境、环境空气影响采用类比分析法;对生态环境采用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类比分析等方法进行;对水土流失和水环境采用类比和模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社会经济环境、生活质量、公众参与采用现场调查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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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8.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3、城市公共交通建设,8、城镇地下管道共同沟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同时本项目已取得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16】364号)。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 1.8.2路网及管线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

根据《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到2020 年,中心城区规划用地面积100 km2,人口规模达到100 万人。城市发展向西完善旧机场片和城西片,开发梁山片和龙江片;向东开发城东片和金华片,带动铺镇片、柳林片;向南完善大河坎片,带动周家坪片;向北108 国道以南重点完善兴元片、马寨片,形成完整的鑫源开发区,108 国道以北重点建设褒河物流组团,同时依托石门水库和现状的河东店镇、褒城镇建设褒城组团。

(2)城市空间布局及规划范围

汉中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结构为:一江两区三组团,三轴十个功能区。 一江:汉江生态景观轴;

两区:江北区和江南区,江北区:是主城区的主要区域,双中心结构,包括五个片区,分别是老城、城东新区、汉中经济开发区、褒河物流园、铺镇;

三组团:褒城组团、周家坪组团、柳林组团; 三轴为城市向东、南、北三个方向发展形成的轴线;

十个功能区分别是老城区、城东新区、开发区、铺镇片区、褒河物流园区、大河坎片区、梁山片区、石门组团、柳林组团、周家坪组团。

(3)交通路网规划

汉中市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中心城区的道路系统结构为:“四环两横两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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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分别为:高速公路环、外环(快速环路)、中环(二环路)及内环(一环路);

“两横”分别为:虎头桥路+兴汉路、滨江路; “两纵”分别为:天汉大道、天台路+团结路+圣水路。 (4)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 ①规划总目标和规模

在《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以现有道路、市政管线调查为基础,以各专业市政管线专项规划、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为依据,统筹地下管线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节约利用地下空间、防止道路反复开挖、增强地下管线防灾能力,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规划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及缆线管廊总长约209km,4座区级控制中心每座建筑面积600m2,1座市级控制中心建筑面积900m2。

②近期规划目标和规模

基于规划总目标要求,到2020年,结合近期城市道路网建设计划和高压电缆入地计划,同步兴元新区、柳林组团道路建设,初步搭建管廊干线系统。

近期建设综合管廊干线和支线共17条,长约63 km;规划控制中心4座。 ③远期规划目标和规模

对于改造拆迁困难的已建成城区,到2030年,远期将与未来的道路或管线改造结合完成综合管廊建设,最终完成整体规划布局。

远期建设综合管廊干线、支线及缆线共46条,长约146 km;规划控制中心1座。

1.8.3地下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规划符合性

新建的西二环路、博望路、汉宁路、东新街、石燕路列入《汉中市城市中心区道路网规划》,新建的随廊道路列入《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2016~2020年)。

同时本项目已取得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汉中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规划定址的批复》(汉市规审字【2016】97号)。

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见图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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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汉中市城市中心区道路网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

1.8.4项目区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汉中市生态功能区划》,全市划分为11个四级生态功能区,一级区属秦巴山地常绿——落叶阔叶林生态区;二级区属汉江两岸丘陵盆地农业生态功能区;三级区属盆地城镇与农业区;四级区属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总面积2100km2。人口、城镇、工业密集,为全市经济活动中心地区。保护方向为:汉江水生态系统、盆地耕地资源,减轻汉江水污染压力和耕地,逐年减少影响。城镇建设要增强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调控能力,建设生态城市。

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范围见图1.8-2。

图1.8-2汉中市生态功能区——汉中盆地城镇与农业区范围图

该项目属道路建设项目,占地为规划道路建设用地,所区不属于禁建和限制区,符合当地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汉中市城市中心区道路网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规划》(2016~2020年)及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1.9环境保护目标

1.9.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沿线主要的生态保护目标,见表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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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1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1 2 敏感目标 植被 水土流失 位置 沿线 沿线 主要保护内容 线路两侧耕地、人工植被 工程开挖、弃土的水土流失 1.9.2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可能将对沿线社会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主要的社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9-2。

表1.9-2社会环境影响保护目标

序号 1 2 保护对象 沿线两侧居民出行阻隔 被征地拆迁居民 主要保护内容 居民日常出行 居住环境质量 生产生活质量;住房安置; 耕地补偿;经济补偿 农业经济的损失、区域经济的发展 与城市规划区的协调 汉中净明寺东塔 施工过程中不排除发现新文物的可能 具体说明 日常生活受到公路交通噪声等的影响,出行或生产受到公路阻隔 原有居住环境被公路占用, 房屋被拆迁或耕地被占用 公路建设造成地方农业生产的损失,但同时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总体上利大于弊 公路对沿线城镇规划的影响 避免工程施工作业的影响 制定施工期文物保护措施 3 4 5 地方经济 城市规划区 文物古迹 1.9.3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拟建区域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汉中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汉江。涉及的6条地下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工程沿线不涉及地表水体,不穿越河道。但博望路(石马路~金华一路)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5.17km,呈南北走向,涉及汉中市城区东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汉中市城区东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源井分布范围为兴汉路以南、梁州路以东、汉江护堤路以北、规划中的凌云路以西。该水源地始建于1992年,现有水源井22眼,分布于七里街道办事处的七里村、季丰村、烈火村、光辉村、金华村、候家营村、东关街道办事处的工农桥村等。设计供水能力为6万m3/d,是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水厂的水源地。

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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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3 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1 2 河流名称 汉江 濂水河 水质类别 III II 与本项目关系 道路南侧,道路红线距河道 120~1850m 石燕路西北,道路红线距河道 200m 备注 无跨越、无涉水工程 本项目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9-4,项目与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见图1.9-1。

表1.9-4 本项目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汉中市城区东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名称 保护 级别 井编号 E01 E02 E03 E04 E05 E06 E07 E08 E09 E10 一级 保护区 E11 E12 E17 E18 E19 E20 E21 E22 E24 E25 E26 E29 与本项目关系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60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62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50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47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22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216.5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35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235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190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道路占地范围内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307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东侧,距离道路红线242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757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825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695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900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336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611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1588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侧,距离道路红线1340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南偏西侧,距离道路红线750m 规划的博望路道路西南侧,距离道路红线1100m 1.9.4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确定管廊及随廊道路沿线声、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共计37处,涉及学校、医院共9处。具体见表1.9-5~表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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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5西环路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调查表

序号 4a类房屋距中心线/道路红线距离(m) 2类房屋距中心线/道路红线距离(m) 功能区对 应的户数 方位 4a类 2类 照片 环境特征 名称 桩号 1 在建安置小区 K0+000 / 80/50 道路 东侧 / 1000 在建安置小区,200M内有高层建筑6栋,入住约1000户 村组集中住户2 谷邵村 K0+890 / 55/25 道路 西侧 区,低层砖混/ 35 结构,道路东侧涉及住户拆迁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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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桩号 4a类房屋距中心线/道路红线距离(m) 2类房屋距中心线/道路红线距离(m) 功能区对 应的户数 方位 4a类 2类 照片 环境特征 3 沙沿村 K1+220~K2+150 35/5 70/40 东西 两侧 70 130 ①村组集中住户区,低层砖混结构,道路西东侧均分布有住户; ②道路从村庄中穿越,存在道路两侧30m住户拆迁问题。 4 沙沿村 K2+150~K2+557 42/12 77/47 东西 两侧 2 63 ①道路穿越农田地; ②道路沿线分布有村组集中住户,道路东侧有个别高层住宅在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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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9-6汉宁路综合管廊及随廊道路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调查表

序号 4a类房屋距中心线/道路红线距离(m) 2类房屋距中心线/道路红线距离(m) 功能区对 应的户数 方位 4a类 2类 照片 环境特征 名称 桩号 1 汉水名城悦府小区 K0+000 / 125/100 东北 / 660 管廊工程起点接西新街,道路穿越汉中军伟驾校训练场 - 16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h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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