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结构及其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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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结构及其变迁

张萍

[内容提要] 中苏友好协会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针对具体国家的友好组织。伴随着中苏关系从友好、分歧、恶化、分裂到恢复正常化的全过程,中苏友好协会经过数次调整,逐渐从一个会员人数庞大、组织严密的群众组织转变为党的宣传工具,又从党的宣传工具演变为政府外交的辅助性机构,最终在苏联解体的历史转变中走完了它的历程。厘清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结构及其沿革,可以更好地认识中苏友好协会在新中国内政外交中发挥的作用,把握中苏关系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 中苏友好协会 组织结构 变迁

[分类号] D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6505(2008)01-0150-05

中苏友好协会成立后,伴随着中苏关系从友好、分歧、恶化、分裂到恢复正常化的全过程,中苏友好协会经过数次调整,逐渐从一个会员人数庞大、组织严密的群众组织演变为政府外交的辅助性机构,最终在苏联解体的历史转变中走完了它的历程。厘清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结构及其沿革,可以为更好地认识中苏友好协会在新中国内政外交中发挥的作用、把握中苏关系的发展脉络,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1949年7月16日,中苏友好协会发起大会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来自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方面民主人士的代表689人,选出了包括宋庆龄、刘少奇、周恩来、郭沫若在内的81人共同组成中苏友好协会筹委会,并推举了钱俊瑞等18人组成干事会,为中苏友好协会的成立做准备工作。[1]此后,筹委

会组成了临时工作机构,进入北平御河桥2号(今正义路2号)开始办公。就这样,一部“宣传苏联、学习苏联”的机器运转起来了。从这时起到1953年初,中苏友好协会经历了从初创到发展壮大的黄金时期。

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机构共分五级:全国设总会,负责领导全国的工作;各大行政区设立总分会;省、直属市、行署区、省属市、区、县设立分会; 县、市及直属市所属的企业、工厂、机关和学校设支会;村庄及县级市所属的企业、工厂机关、学校设立支分会。各级友协组织均按当地和本单位的名称简称为某地、某企业、某工厂、某机关或某学校中苏友好协会,上下级友协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按照《中苏友好协会章程》的规定,总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代表大会[2],选出会长1人,副会长7人及理事会。理事会下设干事会,由正副会长指定1名总干事和4名副总干事,负责领导总会的日常工作。但第一届“领导核心”由成立大会选出,刘少奇为会长,宋庆龄、吴玉章、沈钧儒、李济深、郭沫若、张澜、黄炎培7人为副会长,丁西林等197人为理事,同时指定总干事为钱俊瑞。另外,按照中苏友好协会筹委会的安排,总会机关设立了秘书处、组织部、联络部、研究出版部、服务部及图书资料室等内部机构。秘书处主任宦乡、副主任赖亚力,负责总务、财务、文书、人事;组织部主任由钱俊瑞兼任,副主任为王昆仑、辛志超,负责发展会员、指导各地分会;联络部主任萧三,副主任丁瓒、陈家康、陆璀、戈宝权,负责联络苏联对外文化协会、招待来宾、组织参观;研究出版部主任张仲实,副主任曹靖华、沈志远、樊弘,负责研究、编辑、翻译及出版;服务部主任阎宝航,副主任曹禺、李德全,负责组织展览会、演出、放电影、办俄文夜校等工作。图书资料室主任王之相,负责管理所有与苏联有关的图书、音像资料。[3]

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机关是部级单位,行政编制为80人,党组受中央群直党委的领导。除了重要的会议和外事活动,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及理事基本不参与具体工作,日常管理由总干事兼党组书记钱俊瑞全权负责,遇到重大事项由他本人直接向刘少奇会长汇报,请求中央批示决定。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机关组建之初,从总干事钱俊瑞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基本都同时兼有其他党 政机关的领导职务。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总会机关各部门都安排了驻会的专职副职干部,负责领导日常工作。鉴于总干事钱俊瑞同时担任教育部副部长,总会指定第一副总干事、党组副书记丁秀为驻会的专职副总干事。在此之后,担任过此职务的还有赵仲池、廖经天、林朗、李希庚、胡韦德等。[4]随着工作的逐渐展开和深入,总会机关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办公室和宣传部等新的部门。

中苏友好协会的各总分会和分会同样是由代表大会选出正副会长和理事会,而且会长一般都由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兼任,例如:西南总分会的会长是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三书记贺龙,北京市分会会长是北京市委书记彭真,上海市分会会长是上海市市长陈毅。另外,各总分会和分会大都根据需要设有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联络科等具体工作部门,并有专职在编工作人员一二十名,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苏友好协会的支会和支分会则仅由会员大会选出会长、干事会,日常工作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但不划分具体部门。在具体实践中,到县支会这一级,一般只有一两位专职在编工作人员;到乡村、工厂、学校的支分会就没有编制了,工作人员都是借调工会、青年团的干部。[5]

实际上,协会成立时,东北总分会、旅大分会、 哈尔滨分会、北京分会已经建立起来;上海、天津、济南、南京、青岛、郑州、张家口、徐州等地的分会、支会也已在筹备之中。经过半年的工作,到1950年4月,大部分省的分会都建立起来或正在筹备之中;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重庆、西安等大城市和工业中心的分会也已建立起来。在东北、察哈尔及河北等地区,友协组织还发

展到了许多小城市和一部分农村。随着友协组织的发展,会员人数也从建会时的70万增加到207·91万人。[6]此后,友协组织逐步遍布全国,会员人数更是持续增长。到1952年10月,中苏友好协会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群众团体,6个大行政区、13个直辖市、30个省份、8大行署区都设立了总分会和分会,在工厂、机关、学校有119900多个支会,会员达3890万。[7]1952年11月7日至12月6日,中苏友好协会在全国范围内成功举办了“中苏友好月”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入会积极性。到1953年初,中苏友好协会的会员人数超过了6800万,全国各地的支会超过20万个。[8]

从开始筹备到1953年初,中苏友好协会稳步发展,最终成为国内最大的群众组织。其组织结构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组织严密。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机构类似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模式,从总会到支分会的五级友协构成了从上到下的金字塔结构,而遍及全国各地的支会、支分会就像一张网把每个单位、每条街道、每个乡村都编织进来,从上到下便于统一领导和对会员进行组织、动员。第二,会员管理严格。各级友协都对自己发展的会员进行会籍管理、登记造册,并为会员颁发会员证和会徽;遇有会员迁徙、调动,其会籍也要随之变动。友协会员平时都要定期参加小组会、生活会,进行学习、讨论和座谈。另外,总会虽然没有对会费作出统一规定,但是每个会员都必须按时缴纳会费,具体数额由各级友协根据当地的经济 状况决定,有的地方交100元钱,有的交8斤小米。[9]第三,具有明显的官方特点。一方面,中苏友好协会的会长由国家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少奇亲自担任,各级地方友协的会长及主要负责人也都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领导;中苏友好协会的所有工作都在各级党委的监督、领导之下。另一方面,各级友协都接受一定的财政拨款,其专职工作人员也都是经过全国编制委员会审定的在编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第四,广泛的统一战线性质。中苏友好协会的入会条件和手续非常简单,只要赞成协会章程并在入会志愿书上签名,就可以入会。

[10]这大大方便了会员的吸收。从建会到1953年初,短短三年半的时间,中苏友好协会就发展到了近7000万会员,成为当之无愧的最大的全国性群众组织。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庞大的群众组织招收了大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各界社会名流,并且将他们中间最具影响力的代表吸收进各级友协的理事会,将他们牢牢地团结起来,是真正抛弃阶级、党派、宗教信仰、年龄和性别差异的统一战线组织。

1953年,围绕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苏联的高潮,中苏友好协会的宣传压力大增。鉴于此,中共中央决定改变中苏友好协会的会员招收模式,将各级友协全面 划归宣传部门。这次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型为中苏友好协会从1953年到1959年的发展定下了基调。

1953年3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改进中苏友好协会工作的指示》规定:为加强中苏友好协会的宣传工作,今后各地友协的工作由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直接管理,友协总会的工作除对外工作外,均由中央宣传部直接管理。[11]同年4月,在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工作会议上,中宣部部长习仲勋亲自作出指示:此后友协的工作就是集中精力进行宣传教育。6月,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发出了《改进中苏友好协会工作的补 充指示》。[12]根据总会的一系列决定,为集中力量开展宣传工作,中苏友好协会停止发展个人会员,取消会费、会员证、会徽,改由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军队集体入会,取消组织生活。与此同时,总会机关挂靠中宣部国际宣传处,总会党组受中宣部党组的领导;各地友协划归当地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派专人负责;县以下地区的友协组织仅保留名义,不设专职干部,具体工作由党支部、团支部或工会的干部兼任;不过,上下级友协在行政业务上仍保持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经过这次调整,一个取消了

个人会员、挂靠到宣传部门之后的中苏友好协会,已经从群众组织转变为宣传机构。

但是,对中苏友好协会组织结构的调整并没有结束。从1954年到1957年,中苏友好协会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首先,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机构从五级减少为三级。1954年,由于大行政区撤销、原来的行政区划进行了部分调整,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结构也不得不进行相应调整。1954年12月29日,中苏友好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了协会的章程,将五级组织改为三级:全国设总会,负责领导全国会务;省、市、县和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分会,负责领导各该地方的会务;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及合作社设分会, 负责领导各该单位的会务。除此之外,这次大会还选举宋庆龄为新一任中苏友好协会会长,并将“总干事、副总干事”改称“秘书长、副秘书长”。

其次,规范各级友协的工作机构设置。1955年1月15日,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调整后的中苏友好协会的工作机构进行了规范。按照新规定,总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及部分重要的市以上分会应该设立以下工作机构:总会机关改设办公室、地方友协工作室、宣传部、文化服务部、俄文教学部、联络部等部门及中苏友好报、俄文新语报、时代出版社、图片供应社等附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会设立办公室或秘书处、宣传部、俄文教学部等部门,如有条件可设中苏友好馆。一般的市和自治州分会,不设部门,只在工作人员中进行分工。县、自治县、市的分会除选出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外,不另设机构,其工作由党委、团委或群众团体兼做。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及合作社的分会,只推选出会长、副会长,主持会务,不另设机构,

其工作由党委、团支部或群众团体兼做。凡省、自治区、市的分会的工作机构在同一城市的,均采用合署办公的方式,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3]

再次,精简机构,减少在编人员。1956年,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传出后,中苏两党的分歧逐步公开化。在这种情况下,中苏友好协会继续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活动变得不合时宜了。1957年2月,经中央批准,中苏友好协会再次精简机构。经过调整,总会机关的行政编制人员由80人减少至40人;除个别重要城市(包括中央直辖市、较大的城市和苏联友人较多的城市)以及与苏联接壤的省份和自治区仍保留精干的工作机构外,其他省、市的工作机构经当地党委同意可以撤销,具体工作交由当地党委指定的机构负责。[14] 此后,受到1957年“反右”运动的影响,中苏友好协会的宣传活动有所削减,协会创办的《中苏友好报》停刊,有些为宣传苏联建立的展览橱窗和中苏友好馆改做其他用途。但是,从1957年到1959年,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结构基本保持了稳定,工作重心始终围绕着宣传中苏友好和介绍苏联经验展开。1957年十月革命40周年、1958年8月毛泽东和赫鲁晓夫举行会谈以及苏共二十一大召开期间,中苏友好协会都举行了大规模的庆祝活动,并编辑出版了大量宣传、庆祝资料。

经过1953年到1959年的多次调整,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发生了很大转变,主要 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名副其实的宣传机构。按照规定,中苏友好协会实际从中央直接领导下的一个部级机构转变为中宣部的部属单位,地方友协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苏友好协会的各项活动不仅主要依靠宣传部门的工作方法,而且主要依靠宣传部门的行政命令和工作人员来完成。当然,在这一时期,中苏友好协会也进行了一些对苏交流,派出了一些代表团,但是与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相比,只是辅助性的活动。第二,以服务国内建

设为目标。这一时期的中苏友好协会在宣传、介绍苏联方面是目标明确、有选择进行的。根据1954年2月中苏友好协会第一次全国宣传会议的指示:中苏友好协会的各级组织必须在各级中共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与各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合作,根据国家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当地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的生产需要和思想情况来进行中苏友好和学习苏联的宣传。[15]从1953年到1959年,中苏友好协会为配合国内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利用出版报刊杂志、举办图片展览、开办俄文夜校、举办演讲会和座谈会等各种手段着重宣传、介绍苏联在工业、农业、科学技术三方面的先进经验。例如,1954年10月至1956年7月,中苏友好协会 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举办了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11500多件展品全部都是苏联在工业、农业领域具有一定科学技术含量的产品。人们把这个展览称为国内经济建设的“活教材”。[16]第三,各级友协从上至下的统一调动能力大幅下降,不再是一个步调一致、一呼百应的组织。由于中苏友好协会的地方机构不断萎缩,上下级协会之间的领导关系越来越松散。特别是经过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机构管理陷入混乱。各级友协,根据当地党委的指定,有的依然由党委宣传部管理,有的划归文化局,有的与文联合并,有的并入当地的对外文协[17]分会,有的则改由外事部门领导。由于各地友协组织的主管部门与总会的主管部门不一致,直接影响了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对各分会的领导。第四,失去了单独的会员,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众组织和人民团体。由于停止招收个人会员、改由各种组织集体入会,中苏友好协会名义上拥有了所有党派、所有人民团体以及军队等组织的成员。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苏友好协会的会员几乎囊括了所有人口。但是,失去了专属的个人会员,作为群众组织,中苏友好协会已经被架空了。

1960年是中苏关系转变的关键一年。由于苏联政府单方面撕毁了同中国签订的343个合同,废止了257个科学技术项目,撤退了全部在华专家,中苏关系急剧恶化。中苏友好协会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中苏友好、介绍苏联、学习苏联”的宣教活动不得不停下来。中苏友好协会作为一个宣传机构的使命走到了尽头,其组织结构面临着一次更大的转变。

1960年2月,经中央批准,中宣部将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党组及其工作全部移交给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据原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光回忆,陈毅副总理曾明确指出,中苏友好协会不是宣传机构,而是一个对外文化交流机构,应该由外事部门管理。就此,中苏友好协会开始向对 外文化交流机构转型。 中苏友好协会在陈毅副总理亲自领导下的时间并不长。1960年8月,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将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机关交由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简称“对外文委”)领导。1960年9月29日,在中苏友好协会秘书长钱俊瑞的提议下,由对外文委的副主任张致祥担任代理秘书长一职,全面接管总会的实际领导工作。这样一来,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就由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对外文委全面接管了。此后,中苏友好协会的工作重点全面转移到中苏民间交流上来。除了派出代表团,中苏友好协会经常以互派专业旅行组、互办展览等活动维 系中苏两国的民间交往。

1965年,对外文协更名为“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简称“对外友协”),迁入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号,与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机关合署办公。1966年4月,根据对外文委的指示,各地方友协组织统一划归外事系统领导,并与各地的对外友协分会合署办公。[18]自此,中苏友好协会从总会到地方各分会全部划归外事系统领导。1966年9月17日,中苏友好协会更名为“中苏人民友好协会”,简称“中苏友协”,从机构、职能到名称全面向专门的民间外交机构转型。不过,

鉴于中苏关系的特殊性,中苏友协的地位还是高于其他“国别友协”,与对外友协是合署办公的关系。

但是,随着“文革”的开始,中苏友协的工作陷入全面瘫痪。除少数人员留守外,其他中苏友协工作人员都被下放到“干校”劳动,地方中苏友协的工作也全面停止。1969年后,中苏友协总会的留守人员及从各“干校”回来的工作人员重新安排了工作,中苏友协自行解体。可以说,1949年成立的那个中苏友好协会从名称到机构都消失了。

1970年6月,中央明令撤销了对外文委。之后,外交部内部成立了一个全新的民间外交机构——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对外友协”;为与原“对外友协”区别,又称“大友协”)。根据中央的指示,原中苏友协和原对外友协的外事工作全部移交给新成立的对外友协。这样一来,中苏友协与中缅友协等其他友协组织一样,成为新对外友协下辖的一个会团;原对外友协的地方分会成为新对外友协的地方组织,仍由当地外事部门主管,中苏友协则不再保留地方组织。由于各项业务尚处于恢复阶段,对外友协当时只有二十几名工作人员,会内工作机构仅设几个业务组和总务组,中苏友协由业务组领导。1972年5月,对外友协进行机构调整,设立了接待处、秘书处、总务处和7个业务处(亚洲、日本、亚非、欧洲、美澳、演出、展览)。中苏友协划归欧洲处领导,不设会长,仅安排负责人一名,由对外友协的副会长丁雪松担任,日常工作由欧洲处代管。鉴于当时的中苏关系,从1970年到1980年,中苏友协除在苏联建军节、列宁诞辰日和十月革命纪念日与对外友协联名举办象征性纪念活动外,并未单独以友协的名义进行过任何对苏活动。

随着外交工作的全面恢复,民间对外交往的作用日渐突出。1981年,经中央决定,对外友协重新划归国务院,但由外交部代管。1983年2月,经国务院

批准,对外友协再次进行内部机构调整,设置7个司级单位:即办公室和6个地区业务工作部(亚洲工作部、日本工作部、亚非工作部、欧洲工作部、美大工作部、对外文化宣传工作部)。中苏友协仍然归口欧洲工作部,日常工作由其代管。之后,随着中苏关系的复苏和升温,中苏友协也逐渐活跃起来。1982年苏中友协成立25周年,中苏友协单独以友协的名义发去了贺电。1983年,中苏友协与苏中友协恢复了互访。1984年,中苏友协选出了新一任会长,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主席屈武担任。可以说,中苏友协终于以新的面貌回到对苏交往的舞台上,作为政府外交的辅助性机构,在中苏关系正常化的过程中发 挥了积极作用。因苏联解体,1992年中苏友协改名为中俄友协。这次调整仅更改了协会的名称,虽然会长、组织结构和人员都没有变动,但是,随着中苏关系的结束、中俄友协的诞生,一个旧的时代结束了,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从中苏关系的角度说,中苏友协已经落下了帷幕。

从1960年划归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到1992年更名为中俄友协,中苏友好协会始终守护着中苏关系。在两国关系恶化的时候,中苏友好协会保留名分,定期举办象征性活动,为两国关系的恢复留下余地;在两国关系恢复时期,中苏友好协会走在前面,以民促官,为政府外交争取主动。但是, 经过漫长的32年,中苏友好协会逐渐失去了自己独立的基层组织,演变成依附于对外友协的一个会团,其工作内容是对外友协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其性质也由对外友协的性质来决定。而早在对外友协成立之时,周总理就明确指出,这个机构是一个人民外交机构。1986年对外友协的新章程更是明确规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性的人民团体”,它“以发展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相互间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由此可见,在对外友协领导下的中苏友协也是一个职业的民间外交机构。

随着性质、职能的转变,中苏友协在这一时期的工作方式也从以宣教为主转变为以交流为主。特别是1970年至1992年期间,由于组织模式逐步稳定、中苏关系日益升温,中苏友协的工作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其主要活动方式包括:保持与苏中友协的友好往来,经常互派代表团和专业考察团,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推介会等形式促进中苏在社会、政治、科技、经贸和地方政府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双边友好城市的建立,开展文化交流等。摆脱了片面的友好宣传,中苏友协的工作回旋余地加大了,在增进双边关系的“韧性”和“弹性”方面的作用更强了。中苏友好协会从一个不会对苏联说“不”的友好组织,真正转变为一个有理性的民间外交机构。

注释:

[1]《中苏友好协会筹委会成立》,载于1949年7月17日《人民日报》。

[2]1951年10月5日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以后依次是1954年12月29日和1959年5月3日,共召开了三次全国代表会议。

[3]《中苏友好协会筹委会干事会机构人选确定》,载于1949年8月3日《人民日报》。

[4]李文、叶张瑜《感慨话悠长人散曲未终——原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秘书张再访谈录》,载于《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2期。

[5]辛秋水《少奇同志亲笔给我写信》,载于1981年5月17日《安徽日报》。

[6]钱俊瑞《中苏友好协会半年工作报告》,载于1950年4月19日《人民日报》。

[7]《中苏友协三年来成就巨大》,载于1952年11月5日《人民日报》。

[8]《中苏友好协会第三次全国工作会议》,载于1953年7月18日《中苏友好报》。

[9]《察哈尔省中苏友好协会组织章程办事细则》,参见山西省档案馆档案,档号:C43-1-140。

[10]按照《中苏友好协会章程》规定,加入中苏友好协会须经两名正式会员介绍。但为了加快会员发展的速度,1950年10月11日,中苏友好协会第一次全国工作会议取消了入会需两名介绍人的条件。

[11]《关于改进中苏友好协会工作的指示》,参见山东省档案馆档案,档号:A001-05-0076-019。

[12]《改进中苏友好协会工作的补充指示》,参见山东省档案馆档案,档号:A001-05-0076-020。

[13]《关于中苏友好协会组织的若干规定》,参见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信息档案室档案,档号:D55-1。

[14]《关于改进中苏友好协会工作问题的报告》,参见山西省档案馆档案,档号:C54-1009-32。

[15]《中苏友协举行全国宣传工作会议》,载于1954年2月9日《人民日报》。

[16]《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在我国的展览 工作结束》,载于1956年7月30日《人民日报》。

[17][18]《关于各省、市中苏友好协会划归外事系统和对外友协分会一起进行对外文化友好工作的请示》,参见山西省档案馆档案,档号:C54-1018-26。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责任编辑:文义]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1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h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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