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话术及相关适用法条

更新时间:2023-07-25 16:2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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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话术及相关适用法条

1.《借款协议》第六条第三项中注明:如客户逾期超过15天,我方是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客户在三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解释:超过15天以上未还款的客户,是要面临被起诉的风险的。到时不只要还清本期的所有欠款,还要提前结清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如果最终走到法院判决那一步,还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

2.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

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解释:如果您拒绝出庭的话,法院会根据我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

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将以法院通告栏、或是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告送达(一般情况都是找当地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公告送达)。虽说这样是省下请律师的费用,但除了诉讼费你还要承担公告送达的费用。不仅经济上受到损失,同时名誉上您想让大家都知道您是一个欠钱不还的“老赖”吗?

3.关于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解释:您要是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话,我们还会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多种办法来执行判决,例如冻结、划拨你的存款,拍卖、变卖你可执行的财产等,还会加倍收取你的延迟履行金。

4.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释:您与我公司的债务关系清晰、明确,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内向您发出“支付令”,如果您拒绝执行法院的“支付令”,那您就涉及触犯到刑法,将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申请限高令 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

限制高消费令:

一、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

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解释:您要是已经转移或者隐藏财产来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或是支付令,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令”(限高令),您以后的

出行不能乘坐飞机,火车也只能购买硬卧以下的票,不能进入一切娱乐场所等。

6.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的三要素: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提供虚假信息。3.数额较大。

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帐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我们在对其的调查中发现他在办理贷款中提供了虚假信

息,并且本人在明知无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还办理贷款。我公司认为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骗贷。如果您不及时将所欠款项结清,我公司将不排除行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利,到时您不仅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受到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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