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巡查的方案

更新时间:2024-02-27 12:5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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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巡查的方案

关于对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巡查的方案

为了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百色学院巡查工作意见》,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今年对我校巡视反馈意见,加强对二级学院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巩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对二级学院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巡查对象和内容

(一)巡查对象: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领导及其成员。 (二)巡查内容:对二级学院执行《党章》和其他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巡查,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是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三是违反组织纪律。二级学院是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是否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否存在“家长制”和“一言堂”,是否存在党内生活的“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是否存在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四是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五

是“四风”问题及其他问题。 二、巡查方式

1.听取各二级学院落实有关情况汇报;

2.对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教师个别谈话; 3.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 4.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5.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 6.召开座谈会;

7.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三、巡查时间安排

2016年6月22至29日,由各巡查组提前电话通知巡查单位。

四、巡查分组

第一组:陈 雨(组长)苏正昌 黄东升(联络员:18778674975)

巡查单位: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第二组:张正华(组长) 黄 燚 黄彩荣(联络员:15078681922)

巡查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继续教育学

第三组:戴 俊(组长)陆淼焱 欧承佳(联络员:15207767475)

巡查单位:外国语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农业与食品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巡查组按照有关巡查权限开展巡查工作,有关单位要予以协助,不得出现干扰巡查工作的行为。 (二)巡查工作不干预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

(三)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向学校党委汇报,并要求限期整改,7月底前要完成所有整改任务。

(四)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对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意见。

(五)巡查结果列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考评内容之一。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eq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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