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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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执行岗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税务机关在稽查程序中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是( )。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欠缴的税款。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欠缴的滞纳金。 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欠缴的罚款。

D.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2.下列情况税务文书使用错误的是( )。

A.稽查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B.采取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措施时,应当填写《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由纳税人核对后签章。

C.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D.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以( )为送达日期。 A.邮寄日期 B.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 C. 邮戳日期 D. 邮政部门接受函件日期

4、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措施为( )。 A.纳税担保 B.税收强制执行 C.税收保全措施 D.税收处罚

5、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

通知( ) ,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A. 公安机关B. 所属税务局法规科C. 审理部门 D. 稽查局长

6、采取查封、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 ),通知其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A. 《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C. 《税务协助执行决定书》 D. 《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 7、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 )

A. 《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B. 《冻结存款通知书》 C. 《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 D. 《扣缴税收款项决定书》 8、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 )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A. 执行部门负责人 B. 所属税务局局长 C. 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 稽查局局长

9、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 )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

A. 5个工作日 B. 2个工作日 C. 3个工作日 D. 1个工作日 10、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

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 )内退还被执行人。

A. 5个工作日 B. 2个工作日 C. 3个工作日D. 1个工作日 二、多项选择题

1、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拟制( ),附( ),按规定经审核后,送达被执行人。 A. 《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 B. 《拍卖/变卖结果通知书》

C. 《拍卖/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D. 《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书》 E. 《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2、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 )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 )。 A. 责令被执行人限期缴纳

B. 依法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扣缴税款 C.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 依法扣押并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 E. 依法查封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货物

4、稽查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

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并告知其依法( )的权利。 A. 要求听证B. 申辩C. 申请行政复议D. 申请行政诉讼 E. 向所属税务局投诉

5、执行部门制作的《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应包括内容有( ) A. 执行过程 B. 执行结果 C. 是否涉嫌犯罪 D. 采取的执行措施 E. 使用的税务文书 三、判断题

1、采取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措施时,应当填写《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由纳税人核对后签章;采取扣押纳税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措施时,应当出具《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由纳税人核对后签章。 2、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送达《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告知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时间、内容和依据,并通知其在限定时间内办理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关事宜。 3、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4、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和王某在对张某送达《税务处罚决定

书》时,由于张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可采取留置送达方式。 5、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通知书》,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四、问答题

1、税收执法文书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2、诉讼期间,在何种情形下,裁定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3、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执行? 4、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执行?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五、案例分析题

(一)2014年7月2日,某城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称向阳个体综合门市部属漏管户,自2006年5月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从未申报纳税。国税局稽查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检查,稽查人员在出示检查证和下达检查通知书后,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虽然有账,但不健全,并有少缴税款。7月4日,国税局稽查局向纳税人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账目不全和未申报为由,核定少缴税款4800元(增值税),罚款一倍,共计9600元,并责

令该门市部7月7日前到国税局全部缴清。纳税人未按期履行,7月9日,3名税务稽查人员到门市部催缴,纳税人回答没钱,稽查人员临时雇用一辆小货车,将纳税人两纸箱衣服(该纳税人及其家人的服装,不是高档衣服)强行拉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税款和罚款,于是稽查人员将该服装依法拍卖抵顶税款和罚款。

问题:1、税务机关在采取税务强制执行措施行为时是否有错误?并说明理由。

2、税务机关在对该门市部的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税务机关对该门市部未办证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二)2014年4月8日,某市(地级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李某的建材店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出示了合法的检查手续后,对该建材店2013年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建材店应补缴增值税1万元。2014年4月10日,检查人员在履行了告知等有关法定程序后,稽查局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处罚决定,补增值税1万元,加收滞纳金150元(假设滞纳金计算正确);认定该建材店偷税,处所偷税款0.5倍罚款。缴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稽查局又向该建材店送达了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到期后,该建材店仍未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市局局长批准,稽查局依法扣押了该建材店价值1万元的玻璃,并当场开付收据,同时经稽

查局局长批准,到有关金融机构查询了李某个人的储蓄存款, 并依法拍卖了所扣押的玻璃,以拍卖所得10150元抵缴了税款和滞纳金。该建材店店主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如期向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在复议期间,李某开始转移店里的货物。检查人员经市国税局局长批准后,马上对该建材店采取了税收强制措施,又扣押了该建材店价值0 .5万元的玻璃,并开付收据,拟拍卖抵缴罚款。

问题:1、分析税务人员查询李某个人储蓄存款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税务人员对罚款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否正

确?并说明理由。

(三)某汽车制造厂是甲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甲市是设区的地级市),汽车制造厂2014年1月10日在本月最后一个申报日申报应交增值税200万元,同时申请缓缴税款,市国税局批准该企业在2014年4月10日前缴清税款,该企业一直没有缴纳。2014年6月1日税务机关责令该企业在2014年6月10日前缴清全部税款、滞纳金,同时通知该厂如果逾期不缴纳,税务机关将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2014年6月11日,由于该厂没有缴纳,税务机关查封了该厂生产的小汽车一批,共10台,封在该厂仓库保管,并下达了查封清单。6月15日,被查封的小汽车被盗2台。6月21日,税务机关依法拍卖了被查封的小汽车8台,并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滞纳金和拍卖费用后,剩余款项

当日返还给企业。该厂对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于2014年8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强制执行措施,赔偿小汽车被盗的损失。经法院审理,决定维持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驳回该厂要求赔偿小汽车被盗损失的请求。

问题:1、税务机关的行为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法院为何驳回该厂赔偿小汽车被盗损失的请求?

(四)A企业是甲市的一家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欠缴以前纳税年度的税款100,000元,税务机关多次进行了书面催缴,甲市的B企业欠A企业一笔供货款,2014年5月,该债权到期,债务人B企业应偿还债务本息合计230,000元。由于A企业担心实现债权之后,要偿还欠税,因此,通知债务人为了拖延缴纳欠税,还债期限可以再延长三个月,A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甲市开发区国税局知道此事后,立即组成了由征管科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来到B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是甲市开发区国税局),在出示了检查证,送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后,请求代位执行A企业的债权,B企业开始不同意,后在税务机关的要求下,同意用货款为A企业缴纳税款,并给税务机关开出了一张230,000元的支票。

检查组按照法定的程序先后给A企业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A企业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检查组在收到支票后,经征管科长批准,采取了强制执行措

施,填开《税款缴款书》将230,000元全部缴入国库,并书面通知A企业,230,000元的资金扣除欠税100,000元及滞纳金50,000后,剩余的款项因为A企业经税务机关多次催缴税款拒不缴纳,作为罚款缴入国库。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无效、税务机关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无效的判决。

问题 :1、税务机关在行使代位权行为时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行为时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A企业经多次催缴拒不缴纳欠缴的税款,应如何

处理?

稽查执行岗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三十五条:采取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措施时,应当填写《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3、【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并视为已送达。 4、【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5、【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审理部门,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6、【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三十五条:采取查封、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 7、【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六条: 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 8、【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七条: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9、【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七条: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

10、【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七条: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应当拟制《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书》,附《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送达被执行人,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 BC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七条: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并拟制《拍卖/变卖结果通知书》,附《拍卖/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经稽查局局长审核后,送达被执行人。

2、【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五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参考答案】:BCDE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二条 : 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五条 稽查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5、【参考答案】:ABDE

【答案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八条:执行部门应当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记明执行过程、结果、采取的执行措施以及使用的税务文书等内容。 三、判断题

1、【参考答案】:错

【答案解析】:《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改为《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改为《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 2、【参考答案】:错

【答案解析】:《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改为《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

3、【参考答案】:对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4、【参考答案】:对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 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5、【参考答案】:错

【答案解析】:《拍卖/变卖抵税财物通知书》改为《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稽查局局长改为所属税务局局长。 四、问答题 第1题

【参考答案】:

税收执法文书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 第2题

【参考答案】: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

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3题

【参考答案】:

(一)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尚未确定可执行财产的;

(二)被执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可执行财产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致使执行暂时无法进行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其他可以中止执行的 第4题

【参考答案】:

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或者依照破产清算程序确实无法清缴税款,或者有其他法定终结执行情形的,稽查局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权限和程序,经税务局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 第5题

【参考答案】: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五、案例分析题 第1题

【参考答案】: 1、有错误。

(1)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程序不当,扣押未开付收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

(2)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适用于个人生活用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范围之内。

(3)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需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本案中稽查员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就拍卖服装抵顶税款和罚款属越权行为。

2、对该门市部税务行政处罚无效。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的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还应告知听证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应组织听证。因此,对该门市部税务行政处罚无效。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2题

【参考答案】:

1、查询储蓄存款不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2、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当,由于该建材店如期申请复议,故不应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3题

【参考答案】:

1、市国税局存在越权审批缓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本案中,市税务局批准延期纳税属越权行为。

2、被盗小汽车的损失,不属于税务机关赔偿的范围,因此法院的裁决是正确的。

(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是依法进行的,并没有违法和不当之处。

(2)企业应该承担小汽车被盗的保管责任。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可以指令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保管责任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根据《国家赔偿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小汽车被盗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税务机关赔偿的范围,属于企业自己的责任,不应该由税务机关赔偿。 第4题

【参考答案】:

1、税务机关在行使代位权行为时有下列不妥之处。 (1)行使代位权不合法。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但是代位权、撤消权的行使,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应该由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

院执行。本案中,税务机关直接行使代位权是不合法的。

(2)代位权应该以债权人的名义行使,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只能以债权人的名义行使。本案中B企业归还货款,应该以A企业为收款人,税务机关不能直接作为收款人收取A企业的货款。

2、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行为时有下列不妥之处 (1)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程序不合法。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本案中由征管科长批准扣缴税款,属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 罚款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案中,A企业已如期提起诉讼,因此对罚款不能采取扣缴入库的强制执行措施。

3、A企业经多次催缴拒不缴纳欠交税款,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并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eg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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