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说明及操作方法

更新时间:2024-05-17 20:4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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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说明及

操作方法

2016年8月1日起医保账户历年结余可通过“家庭共济”形式,授权(绑定社会保障卡)后,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用于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共济,具体如下:

一、人员范围

互助共济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二、费用范围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

1、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暂时丽水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的治疗性门诊医疗费用(包括特殊病种费用);

2、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意外的预防性免疫预苗费用。

三、授权后,被授权人持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市外定点医药机构待信息系统对接完成后开通)结算医疗费用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支付。 四、授权和被授权者双方均可随时解除授权关系。

五、被授权者刷卡结算单笔支付上线1500元,单日支付上线3000元。

需绑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人员首先要通过手机支付宝关注丽水掌上社保,关注后再进行医保家庭共济操作,具体如下:

1、 进入支付宝掌上社保服务窗,点击“亲情社保”,进入亲情

社保添加页面。

2、 点击“添加亲情社保”按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e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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