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试题

更新时间:2023-12-03 22:0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1.《北京铁路局客车安全红线及岗位退出办法》客车安全一类红线范围及退出规定与车辆相关规定是什么?

答:1.因漏检漏修造成机车、客车走行部悬挂装臵、制动系统、电气装臵、车顶设备等缺陷出库上线运行,危及行车安全。

2.客车检修过程中发生重要部件错装、漏装、漏探,重点机能试验、关键工序工艺标准落实不到位。

3.客车库、站检不按规定试风,存在列车制动失效隐患;库检未对客列尾装臵进行检修试验。

4.未采取客车防折关、防分离安全防护措施。

2.《北京铁路局客车安全红线及岗位退出办法》客车安全二类红线范围是什么? 答:下列客车安全二类红线,限于与客车安全直接相关的作业人员,包括动车组司机,机车乘务员,担当客运任务的机务检修、整备作业人员;动车组机械师(地勤、随车),从事动车组运用、检修的车辆钳工;客车运用、检修作业人员;客运乘务人员:

1.造成责任客车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或其他行车一般A类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但未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被公安机关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予以警告、训诫、制止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3.《北京铁路局客车安全红线及岗位退出办法》客车安全二类红线规定是什么? 答:发生上述触及客车安全二类红线问题之一时,由站段组织分析落责,按下列规定办理当事人退出客车关键作业岗位的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易岗易薪”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1.动车组司机,机车乘务员,担当客运任务的机务检修、整备作业人员取消原上岗资质,转至本单位辅助岗位。

2.动车组机械师(地勤、随车),从事动车组运用、检修的车辆钳工取消原上岗资质,转至货车系统辅助岗位。

3.客车运用、检修作业人员取消原上岗资质,转至货车系统辅助岗位。 4.客运乘务人员取消原上岗资质,转至本单位整备保洁等辅助岗位。

1

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35条

答:车辆段应设在编组站、国境站和枢纽,以及货车大量集散和始发终到旅客列车较多的地区。

车辆段应有车辆修理库(简称修车库)、油漆库、车辆停留线和轮对存放库,并有相应的起重、动力、配件检修、储油、试验、化验、照明及废油、污水和污物处理等设备和设施,及检测、维修红外线轴温探测、轴温报警、客车运行安全等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系统和车辆信息化系统的设备和设施。段内的车辆检修、整备、停留的线路应平直,线路纵断面的坡度不得超过1‰。

5.《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40条

答:车辆实行定期检修,并逐步扩大实施状态修、换件修和主要零部件的专业化集中修。车辆修程,客车和特种用途车按走行公里进行检修,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客车分为厂修、段修、辅修;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20km/h的客车,修程为A1、A2、A3、A4;货车分为厂修、段修、辅修、轴检。检修周期及技术标准,按铁道部车辆检修规程执行。

6.《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43条

答:车辆轮对在装配前,应对车轴各部位进行探伤检查。检修时,按规定对轴颈、防尘板座、轮座、制动盘座及轴身进行探伤检查。最高运行速度超过120km/h客车的轮对装车前,应进行动平衡试验。

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44条

答:车辆轮对的内侧距离为1353mm,其允许偏差为±3mm;轮辋宽度小于135mm的,按铁道部车辆检修规程执行。

8.《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93条 答:下列车辆禁止编入旅客列车:

1.超过定期检修期限的车辆(经车辆部门鉴定送厂、段施修的客车除外); 2.装载危险、恶臭货物的车辆。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07条

答:1.调车作业前,车站应通知列检人员(车辆乘务员)到场并打开车门; 2.车辆的摘挂和软管的摘解由调车人员负责,其他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时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3.摘车时,调车人员应确认软管及电气连接线均已摘开,并将车钩扳手扳开且固定后,方可摘开车辆。

2

10.《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09条

答:下列主要部件,必须作用良好,并符合质量要求。

(1)转向架:轮对、轴承、摇枕、侧架(构架)、弹簧、吊轴、制动盘;

(2)同一转向架旁承游间左右之和(弹性旁承及旁承承载结构的除外),客车为2~6mm,货车为2~20mm;常接触式旁承上下无间隙;

(3)自动制动机、人力制动机和货车的自动制动机空重车调整装臵状态良好、位臵正确,制动梁及吊、各拉杆、杠杆无裂损。

(4)车钩、尾框、从板座、缓冲器无裂损。

(5)车底架的中、侧、枕、端梁无裂损,罐体卡带无裂损、无松动,罐体无漏泄。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10条

答:在有列检作业的车站,发现列车中有技术不良的车辆,因条件限制不能修理时,应由列车中摘下修理。在其他车站发现列车中有技术不良的车辆,因特殊情况不能摘下时,如能确保行车安全,经车辆调度员同意,可回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旅客列车在运行途中遇车辆空气弹簧故障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0 km/h。采用密接式车钩的旅客列车,在运行途中因故障更换15号车钩后,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40 km/h。

密接式车钩的客车回送时,原则上应附挂旅客列车回送。附挂货物列车回送时,应挂于尾部,但不得超过2辆。

1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7条 答: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应急处理:

1.列车发生火灾、爆炸时,须立即停车(停车地点应尽量避开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等)。电气化区段,并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停电。

2.列车需要分隔甩车时,应根据风向及货物性质等情况而定。一般为先甩下列车后部的未着火车辆,再甩下着火车辆,然后将机次未着火车辆拉至安全地段。对甩下的车辆,由车站值班员(在区间由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负责采取防溜措施。

1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66条

答:列车是指编成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

单机、动车及重型轨道车,虽未完全具备列车条件,亦应按列车办理。

旅客列车的尾部标志应使用电灯。尾部标志灯的摘挂、保管由车辆部门负责。对中途转向的旅客列车应有备用标志灯,以备转向时使用。

3

1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9条

答:在站内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车辆时,应在列车两端来车方向的左侧钢轨上,设臵带有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信号牌(灯)进行防护,前后两端的防护距离均应不小于20m;不足20m时,应将道岔锁闭在不能通往该线的位臵。

1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答: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专业技术岗位和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16.《北京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第153条

答:(1)通过平交道口的车辆,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2m或触动道口限界架的横板。

(2)通过道口时,在装载高度超过2m的货物上严禁坐人。

(3)当行人持有木棒、竹杆、彩旗和皮鞭等高长物件过道口走近接触网下时,不准高举挥动。

(4)各种车辆运载超高货物可能触动限界架横板的,严禁通过铁路道口。如必须通过时,须经供电段同意,待接触网停电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准通过铁路道口。

17.《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2条

答: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18.《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49条

答: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19.《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60条

答:因断钩导致列车分离事故,断口为新痕时定机务单位责任(司机未违反操作规程的除外),断口旧痕时定机车车辆配属或定检单位责任;机车车辆车钩出现超标的砂眼、夹渣或气孔等铸造缺陷定制造单位责任。未断钩造成的列车分离事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定责。

4

20.《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附件1内容解释中对“耽误列车”是如何定义的?

答:系指列车在区间内停车;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在运行过程中超过图定的时间(局管内)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2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附件1内容解释中对“客运列车中途摘车”是如何定义的?

答:系指编挂在客运列车中的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未达到中破及以上程度,不能运行,必须在途中摘下 (不包括始发站和终到站)。

22.《电气化安全规则》第3条

答:电气化铁路沿线路内外各单位需组织学习本规则的相关内容。电气化铁路相关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作业。

23.《电气化安全规则》第6条

答: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2m 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 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24.《电气化安全规则》第9条

答: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全防护措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25.《电气化安全规则》第47条

答: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1.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m 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2.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超过2m 的燃着物体,使用沙土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保持灭火机具及沙土等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m 以上。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do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