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和平等权利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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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和平等权利的缺失

赵树枫

张英洪博士长期关注农民权利研究,已经完成4本专著:《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和国家》和《认真对待农民权利》。农民是我国人数最多、权利最少的弱势群体,有这样一位热心维护和发展农民权利的学者为之呐喊,是一件大好事。 《认真对待农民权利》一书的主题是“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中农民土地权益和身份平等权利实现方式研究”。作者认为,“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和平等权利的缺失”,是农民权利状况有别于其他社会阶层的两个特点,是当今中国农民问题的焦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使这两个方面的矛盾充分暴露,城乡上下为维权、获利、维稳反复争论、博弈,虽有所突破但举步维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改革攻坚的难点。张英洪同志不畏艰险,脚踏实地,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了很大功夫。包括:对有关政策法规、统计资料和研究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依靠多方力量进行了广泛的实地调查,收集了大量典型案例和创新经验,因而做到了言之有据,脚底有根;在理论概括和思考上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若干闪光点,提出了带原则性的建议,帮助人们深化了对问题的认识。总之,这个课题是做得认真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农民土地权利和身份平等权利的缺失,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和政府为了保证城市农产品供应和工业化资金的原始积累,采取农业集体化、公社化和计划控制、统购包销与户口管制等手段,使农民失去了土地所有权、生产自主权、农产品支配权和

流动与择业自由,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成了“二等公民”。虽然国家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拿走农民6000亿元充当工业化原始积累,但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自由,带来了生产下降,吃不饱肚子,国民经济面临崩溃的后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正面总结了我党在农民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指出“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决定实行生产责任制,提高农产品价格,放开社队企业和家庭副业的限制,继而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放开市场交易,才使农业农村面貌迅速发生根本改变。

然而,保护农民权益问题在中国经历了种种曲折。用工农产品剪刀差挖农民的问题解决后,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又突出起来,以致引起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感叹。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建设占地的规模和速度空前,而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以几千、几万元一亩从农民集体手中拿地,转手以几十万、几百万一亩出让给开发商,尤以大城市郊区和城乡结合部为甚。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县、区、市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据有的学者调查估算,在过去30多年农民在城市化中被剥夺的土地级差收入高达30多万亿元。而农民到的补偿却很有限,他们“失地、失业、失保障”,甚至沦为城市贫民。至于在城市打拼的2亿多农民工,他们常年背井离乡,丢下老人和孩子,用汗水与血泪铸就了城市的辉煌,却连城市当地农民的权利都没有,其工资、保险、子女入学,政府皆不过问,更不能奢望“居有其屋”,只能蜗居在出租屋,遇到拆

迁没有任何安排和补偿,只能打包走人。这种政府主导、靠征地赚钱、剥夺农民土地权益和生存权利的城市化,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党和政府对于城市化发展引起的社会不公和社会动荡是很重视的,2006年以来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采取了许多实际措施,使人们看到了城乡居民权利走向平等的希望。 但是,改革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主要是:受决策层认识的分歧和利益集团的掣肘,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征地制度依然难以撼动。 各地放活集体建设用地的创新实验和农民自主型城市化的成功经验,不能在政策法规上得到肯定,依然带着“违法”的帽子,战战兢兢。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百姓“违法”呢,还是政府“侵权”? 而要解决这些矛盾,又涉及体制、机制和意识形态等诸多问题。民主革命时期,我党曾经高举民主、自由、人权的大旗,同帝国主义侵略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作过坚决斗争。但在夺取政权以后三年,我们就结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了社会主义改造,接过斯大林无产阶级专政的刀子,祭起了“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符咒,把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帜还给了西方资产阶级。改革开放的30多年,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也有进步,但仍相对滞后。1991年中国政府发表第一份人权白皮书,承认“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1997和1998年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两个国际人权公约;2004年和2007年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分别写入了宪法和党章;2007年中共十七大政治报

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而后又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和执行情况报告。尽管如此重视,党内仍然发生了否认自由、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的争论。在有些领导干部的心目中,这些都是说给外国人听的,只说不做的;真正要实行的还是威权政治,个人独裁,政绩第一,“不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而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其《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著作中指出:“扩展人类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又是它的主要手段。”这是两种对立的发展观,到底谁对谁错? 由此看来,意识形态的拨乱反正任务依然艰巨。我认为,应该把民主、自由、人权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首先在党内高中级干部中学懂弄通,对照检查,革心洗面,摆正官民关系,才能提高执政能力,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中国的事情办好,为人类做出较大贡献。

本人虽长期从事农村政策研究工作,但已离休14年,对于人权理论也不了解;张英洪同志让我为本书作序,实在不够条件。但也给了我一个学习机会,因而写了以上的话,算是我的学习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1-7-19

本文系作者为张英洪新著《认真对待农民权利》所作的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dc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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