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标准化程序文件

更新时间:2023-08-20 00:27:02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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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更改记录...............................................2 2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3 3标准化记录控制程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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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改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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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的编写、审批、发布、发放、修改、回收和评审等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在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中各部门都可获得并使用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矿山对安全标准化系统所要求的所有文件进行控制。

3管理职责

3.1安全科是安全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工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的编制、审核,负责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的标识、发放、保管、更改、回收、作废管理。 3.2安全科负责分管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核,并负责外来文件适用性的审核和控制。 3.3法人代表(最高管理者)负责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批准和发布。 3.4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负责管理文件的批准。

3.5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与安全标准化系统有关的管理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本部门所有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4工作程序

4.1文件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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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

文件发布年号

程序文件程序文件发布年号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发布年号

安全记录安全记录编号 安全记录代号

4.2

4.2.1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建立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4)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5)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7)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9)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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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文件发布前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文件内容的充分性、适宜性;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安全科编制,经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

—其它管理文件由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4.2.2文件的发放由安全科负责,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由收文人签收,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部门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同时备案存档。

4.2.3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丢失补发的文件应在原分发号后标注“一补a”,并注明已丢失文件的分发号作废,发放部门做好相应签发记录。

4.3文件的评审和更新

当发现在用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的充分性与适宜性存在问题时,应由文件的形成部门及时组织对其评审与更新,并按4.2.1的规定再次批准。 4.4文件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的控制

4.4.1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需要更改时要由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再由相应部门指定该文件负责人进行更改。如果指定其它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4.2文件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应在所更改的文件上进行标识,以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4.4.3文件更改后,应按该文件发放范围及时收回失效或作废文件,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4.5文件的保存、回收、作废与销毁 4.5.1文件的保存

(1)所有文件都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2)所有安全类原始文件都必须在档案室存档,各部门文件由本部门保管, 安全科对各部门安全类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涂改、乱划,确保文件清洁和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5.2文件的回收、作废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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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科及时从文件使用部门收回失效和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2)若因任何原因需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在文件封面上加盖“作废留用”印章加以标识并单独保存。

(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写明作废文件目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安全科进行销毁。 4.6外来文件的控制

外来安全文件与法律法规由主管副总审批其适用性并确定发放范围,安全科控制其发放,并跟踪其修订状态,适时对修订或换版文件进行更换,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4.7文件的借阅、复制

需借阅、复制文件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文件管理人员借阅、复制。借阅文件应在《文件借阅记录》上签字,借阅者应按期归还。复制的文件必须由文件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4.8记录是一种特殊文件,应按《标准化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5.相关文件

《标准化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文件更改申请表》 BZH-JL-03-11 保存期五年 《文件发放记录》 BZH-JL-03-10 保存期五年 《文件借阅记录》 BZH-JL-03-12 永久保存

7.附则

起草人:张广栋 审核人:高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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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建立本程序的目的是对安全标准化系统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为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有效运行的记录的控制。 3管理职责

3.1安全科是安全标准化记录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控制,负责建立记录控制清单,对记录的控制进行指导和监督。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护、检索和处置。

4具体内容

4.1记录的编制

4.1.1矿山所建立的记录表样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交安全科统一审核,并按《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中编号原则进行编号标识。其审批原件由安全科存档。 4.1.2各相关部门可根据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按《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中有关文件更改条款执行。 4.1.3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评审报告; (2)事故、事件记录; (3)风险评价信息; (4)培训记录;

(5)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6)事故调查报告; (7)检查记录;

(8)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 (9)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10)安全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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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定检测记录; (12)任务观察记录; (13)许可文件; (14)应急演习信息; (15)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16)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17)维护和校验记录; (18)技术资料、图纸。 4.2记录的填写

4.2.1记录的填写要准确、及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记录应逐项填写。未发生的项目用单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得空白。

4.2.2记录不得随意更改,记录填写中发生的笔误的勘误方法是:将记录内容用笔划一条横杠并保持其可辨认,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内容并签勘误者姓名和日期,严禁使用涂改办法勘误。

4.2.3记录要求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 4.3记录的标识、贮存、保管

4.3.1记录的标识由记录名称、记录编号及流水号组成。

4.3.2记录由使用部门收集、编目,以便于索引。各部门须把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按一定时间段装订成册,所存记录应保持整洁、完整。各部门按规定期限保存记录。 4.3.3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记录,贮存条件应防潮、防火、防虫蛀、防鼠害等,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3.4安全科编制《记录控制清单》,将矿山所有与安全标准化系统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保存期、保存单位等内容。各部门填写本部门使用记录的清单。

4.3.5记录保存期在记录清单中规定,一般不少于三年,重要记录不少于五年。在规定期限内必须保证记录的完整。

4.3.6安全科每季度要检查一次各部门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 4.4记录发放、借阅和复制

各部门保管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 4.5记录的销毁处理

对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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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主任确认,报主管副总批准后由各部门执行销毁。

5相关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清单》

6附则

起草人:张广栋 审核人:高文明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d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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