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512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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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 概述

本规程为施工141512回风巷而编制。工程量为617米。

第二节 编写依据

本规程根据《141512采面巷道设计》和《141512采面巷道掘进地质说明书》进行编写。

第二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临近采区开采情况

本工作面处于14采区一水平,井下标高1560-1630米,地面无建筑物。141512回风巷位于14采区井筒以东,东至38号断层,西至145回风石门。141512回风巷为沿空掘巷,上部为141510运输巷。

第二节 煤(岩)赋存特征

141512回风巷处于15#煤层内,15#煤煤层厚度为1.45-2.2米之间,平均厚度为2.0米;煤层倾角为19-21度,平均倾角20度;煤层硬度f=2.3,煤层层理发育,节理不发育,煤层具有爆炸性。

第三节 地质构造

14151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东至38号断层,在掘进期间预计不会遇到断层。

第四节 水文地质

该工作面水主要来源于大气降雨顺断层裂隙渗入和采空区积水,在掘进过程中要做好防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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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

巷道掘进:141512回风巷在145回风石门以坐标X=2559.469,Y=6453.488,Z=1622.2为开口中心,按α=101°30′的方位沿煤层顶板掘进至设计位置。

第二节 矿压观测

1、施工队组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搞好矿压监测,设置记录台帐(包括锚杆锚固力、预紧力抽检情况,表面位移测站、顶板离层仪变化情况,巷道中高、下宽、支架变化等),设专人管理记录,做好监测记录,观测数据必须现场取得,真实有效。

2、施工队组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每个顶板离层对应必须安设表面位移测站,观测巷道变形量,严格按规定进行观测及记录。

3、离层指示仪安装时应尽量使深浅测筒读数为零,正常误差不充许超过±5mm,精确到1mm。

4、离层指示仪孔深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离层指示仪孔必须保证铅垂顶板打设,以保证离层指示仪安装后测绳自然下垂。

5、离层指示仪深浅部测筒不得被网片、风筒绊住,影响顶板离层监测。 6、顶板离层仪挂牌管理,牌挂在顶板离层仪前后0.5米范围,并采用双股16#铅丝吊挂,与顶网牢固扭结在一起,并将牌板规定内容填写完善。

7、掘进工作面依据顶板离层数据进行顶板管理,离层值在超过50mm毫米时,要停止掘进,对该离层仪前后20米范围内部进行加固支护;离层值大于100毫米时,及时汇报调度,制定相应加固措施,加强顶板管理,必要时由设计人员重新进行巷道支护设计。

8、要定期对巷道支护情况进行检查,跟班队干、班组长每班进行检查,发现有顶板下沉量增加、两帮移近量加大及锚杆支护失效或存在断梁折腿或变形严重的支架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汇报。

9、施工队组必须制作专用的锚杆扭紧工具,不得使用检测工具作为施工工具。

10、掘进期间矿压监测仪器和施工必需的张拉设备(包括锚杆拉拔仪、力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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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手、锚索张拉仪、锚杆角度检测仪等)正常使用,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11、锚杆按规定做拉拔试验和扭矩试验,并做好记录。 12、锚杆拉拔仪使用后及时装箱,严禁巷道中乱扔乱放。 13、矿压监测仪器要装在专用箱内,并对仪器进行妥善保管。

14、施工队组对矿压监测设备进行日常监测和维护,发现监测异常及时汇报生产科矿压组,并采取相应措施。

15、施工单位定期清洗顶板离层仪刻度管上的灰尘,保持顶板离层仪刻度管的干净清晰。

第三节 支护设计

一、巷道规格

1、141512回风巷架棚支护段巷道断面规格为:净宽3净高=506633200mm的拱形断面。

2、141512回风巷锚网支护段巷道断面规格为:净宽3净高=480033000mm的拱形断面。

二、巷道支护 1、临时支护:

141512回风巷架棚支护段:采用撞楔作临时支护。详见《141512回风巷架棚临时支护示意图》。

141512回风巷锚网支护段:响炮经敲帮找顶后,采用φ2232500的锚杆作为临时支护,锚杆间距为800mm,每个锚杆眼施工3节锚固剂详见《141512回风巷锚网临时支护平剖面示意图》。

2、护壁支护:

护壁支护采用直径为30mm、长为1000mm的四根圆钢套圈分别插入巷道左右帮后,用2寸半钢管穿入圆钢套圈中再穿入3寸管作横杆,然后在横杆中插入半圆木作为护壁支护,详见《护壁支护示意图》。

3、永久支护:

141512回风巷架棚支护段:采用U型钢拱棚支护,棚子规格:下净宽3中净高=506633200mm,棚距700mm,详见《141512回风巷架棚支护断面图》。

141512回风巷开口段:采用U型钢拱棚支护,棚子规格:下净宽3中净高=527033600mm,棚距500mm,详见《141512回风巷开口段架棚支护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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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12回风巷锚网支护段:采用下净宽3中净高=480033000mm的锚网支护。锚杆规格为Φ=22mm,L=2500mm(顶锚杆)和Φ=22mm,L=1800mm(帮锚杆),间排距均为800mm。每棵顶锚杆设计使用3根锚固剂,帮锚杆设计使用2根锚固剂。钢筋网规格为长3宽=17003900mm,钢筋直径为Φ=6.5mm。网与网的搭接长度为100mm,网孔规格为长3宽=1003100mm。在掘进过程中补打锚索进行加强支护,锚索规格为:直径3长度=Φ21.638000mm;间排距为:160031600mm。

第四节 支护工艺

一、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施工工序:放炮→敲帮找顶→机械出货→打3棵顶锚(挂网)→出货→支护第一排网→敲帮找顶→打3棵顶锚(挂网)→施工上边一组护壁支护→出货→施工下边一组护壁支护→支护第二排网→出货搞文明生产→从外往里逐段支护至工作面。

二、护壁支护 1、具体工序:

(1)在没有出货情况下采用煤电钻或风钻在迎头紧贴煤(岩)壁距巷道顶板1000mm位置先施工上部圆钢眼,圆钢眼眼孔垂直于巷道帮,眼孔深800mm,然后将圆钢插入眼孔中,穿入2寸半钢管,再穿入3寸钢管作横杆,在横杆与煤壁间插入半圆木;

(2)距上部横杆1500mm位置施工下部横杆,在横杆与煤壁间插入半圆木; 2、严格按照《护壁支护示意图》支设护壁支护。

3、每次放炮后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将巷道帮、顶及工作面的松动煤(矸)找净后进行临时支护,护壁支护结束后方可进行永久支护。所有工序必须在可靠的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的掩护下进行施工。

4、护壁支护的大板必须紧贴工作面煤(岩)壁,并保持后路畅通,施工期间有隐患时施工人员能及时撤到后方安全地点。

5、必须确认工作面支护牢固可靠后人员方可进行出底货和打眼等工作。 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迎头护壁支护是否松动,发现松动时必须及时加固,防止施工期间煤壁片帮伤人。

7、装炸药结束后才能回撤护壁支护,在回撤护壁支护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工作面片帮、支护设施倒下的影响范围,拆护壁支护前必须用长钎杆将迎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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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的煤(岩)块找干净,整个过程必须指派专人观山,且保证后路畅通。

三、永久支护

1、架棚支护技术要求:

a、架设棚子规格:下净宽3中净高=506633200mm;梁腿搭接长度为400mm,卡缆间距为170mm,搭接处上三副卡缆,棚距700mm。

b、架设好的棚子,防滑卡缆必须卡紧、卡牢,棚子间支拉杆上齐,严禁使用焊接加工的直拉杆。

c、架设好的棚子,帮顶必须刹严背实,严禁空帮空顶。 d、卡缆螺丝必须上齐上紧,并派专人随时紧固。

e、架设好的棚子,棚腿必须在一条线上,严禁棚腿里出外进。

f、架设好的棚子,梁腿搭接必须合理,卡缆螺丝预紧力不得低于150N2m 。 2、等强度螺纹锚杆安设要求:

a、工艺流程:钻顶板中部锚杆眼孔→清孔→上铁丝网+钢筋网→装填锚固剂→插入锚杆→利用锚杆机搅拌锚固剂(30秒钟)→上托盘、紧螺母→依次安装两边锚杆。

b、钻眼深度必须与锚杆或锚索长度一致 ,清孔必须干净彻底。

c、严格按巷道断面图规定的锚杆间排距、角度安设锚杆。锚杆的外露长度为20mm-50mm。

d、安设锚杆时,搅拌锚固剂30秒钟,必须待充分锚固后,方可退锚杆机、拧紧螺母。每天必须指派专人用加力扳手紧固一遍锚杆螺母,力矩不低于100N2m。

e、因锚杆机推力不足造成锚杆外露过长,钢筋网不贴顶时,并补打同样规格的锚杆。

3、锚索支护工艺:

a、锚索规格为:L=8m,Φ=21.6mm,锚固段长为1.5m,采用Φ233300mm的树脂锚固剂5节。

b、锚索安装:安装前要检查钻孔情况,保证孔深与锚索长度一致,用钢铰线将树脂锚固剂送入眼底,用连接器将钢铰线连接在锚杆机上,搅拌钢铰线向上推进,外露达到要求后搅拌30秒,停转3--5分钟方可卸下锚杆机 。

c、锚索张拉:当树脂锚固剂凝固强度达到120MPa以上时,方可进行张拉,张拉前要先找孔口,放好垫板(锚盘)锚具,然后穿上张拉千斤顶,千斤顶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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铰线在同一轴线上,一次行程不超过150mm,当一次张拉行程超过150 mm时要进行多次张拉。

d、锚索切割:用GD—190液压切割器,切断多余的钢铰线,切割时,切割器周围严禁有人。

e、锚索滞后迎头不得大于5米。

3、锚网支护巷道内,每隔20m施工一棵信号柱。

4、掘进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需改变巷道布置参数、断面、支护参数时,另报措施审批。

5、文明生产

(1)风水管路、电缆、通讯线、监测线等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吊挂整齐。

(2)开关必须上架,随时保持设备卫生。

(3)距迎头20m以外巷道的浮货必须随时清扫干净,材料、工器具、杂物必须归类靠帮码放整齐,随时保证水沟畅通、巷道内无积水、淤泥。

(4)水沟:必须挖出宽3深=3003300mm的水沟,并随时清理干净,保持畅通,水沟距迎头的距离不超过10m。

四、141512回风巷开口

1、巷道开口前,必须先将风机安设好,吊挂牢固,检查好交岔点支护是否牢固可靠,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

2、巷道开口施工前,班队长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巷道开口施工前,开口点5m范围内的所有杂物必须倒运干净,确保后路畅通。

4、巷道开口施工前,必须先准备好各种工具,并将开口位置附近5m范围内的支护加固,保护好电缆、电气设备、风水管路、瓦斯管路等各种设施。

5、巷道开口施工前,必须将开口点前后5m的风、水管放下埋好,电缆用割破的6寸铁管加工的保护装置保护好,打眼装药结束后,在瓦斯管前打一排木柱,并用旧皮带配合钢筋网捆绑在木柱上,并且在瓦斯管上铺上大板,大板必须铺盖严实,风水管、电缆、瓦斯管未保护好严禁响炮。

6、巷道开口3-5m段必须采用多打眼、少装药、小循环的方式掘进。 7、141512回风巷开口前,必须有专职的瓦检员检查巷道20m范围内的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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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当瓦斯浓度≥1%时严禁作业。

8、巷道开口响炮时,必须保护好所有的机电设备、电缆及各种管路。 9、开口前,严格按开口处特殊支护架设好抬棚。

第四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方法

采用钻眼、爆破的方法进行施工。每当进行完一次钻眼爆破时,先用手指口述确认帮顶情况和支护情况,落实敲帮问顶工作,用杉杆配合撞楔进行临时支护,用大块木板和圆钢进行护壁支护。临时支护和护壁支护完毕后进行出货工作,然后进行进行永久支护作业。

第二节 凿岩方式

凿岩方式采用钻眼爆破法。采用风钻、煤电钻进行钻眼。

1、钻眼前必须进行敲帮找顶工作,且敲帮找顶必须随时进行。敲帮找顶过程中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山,敲帮找顶人员必须手持长柄工具,撤出无关人员,并站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进行。敲帮找顶过程中,必须保证后路畅通。

2、钻眼前必须检查好煤电钻的完好失爆情况,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现象,螺丝有无松动,发现隐患立即处理方可钻眼。同时电缆要有足够的长度,不能硬拽电缆。采用风钻钻眼时应将风水管接至迎头,并检查好风水管与钻机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防止风水管崩脱伤人。

3、钻眼前必须把巷道中线延到迎头,画出巷道轮廓线以后,方可进行打眼。迎头30m范围内瓦斯浓度≥1.0%时,严禁钻眼。

4、钻眼工打眼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打眼时严禁戴手套,必须将袖口扎紧,严格按爆破图表规定的炮眼数量、位置、角度和深度进行钻眼。

5、钻眼工要切实加强自主保安,必须站在可靠的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下进行操作,严禁空顶作业。

6、使用风钻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严禁打干眼,眼内的岩粉和水要用压风吹干净,吹眼时,眼口正前方严禁站人。

7、采用风钻钻眼时,扶钻人员必须站在风钻的侧面,严禁站在钻杆的下方和骑在风钻上扶钻,以防断钎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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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钻眼与伸槽子平行作业时,槽子伸完、链紧好之后溜子机尾压柱要及时打上,在紧链、打压柱期间严禁钻眼,待机尾压柱打牢固可靠后方可继续钻眼。

9、当钻眼过程中,发现有煤岩变软、片帮、来压或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钻杆不得拔出,汇报调度听候处理,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当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10、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风钻的风管软接头必须连接好,并用8#铁丝捆绑牢固,以防风管崩开伤人。

第三节 爆破作业

1、炮眼布置。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炮眼(祥见爆破图表)。

2、爆破前,需将爆破母线伸至迎头,并保证爆破母线的长度大于100米。 3、爆破前,班组长亲自安排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设置警戒牌。

4、严格按《响炮站岗截人示意图》撤人。

5、爆破前后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 6、执行严格“一炮三检查”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

7、爆破前,现场的班队清点好人数,由班队长汇报区调度,由区调度汇报矿调度,经矿调度同意后区调度才能通知施工现场的班队长可以放炮,现场的班队再次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爆破员接到命令后,发出爆破信号,至少等5s后,进行起爆。

8、爆破后,要等15min炮烟散尽后,先由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和班队长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通风、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0%,无其它问题以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9、严格执行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规定。

第四节 装载与运输

本工作面转载与运输方式为:人工出货,溜子、皮带运输。

1、出货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设上临时支护,打牢机尾压柱,并在煤、矸上洒水灭尘后,方可进行出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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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货时采用人工攉货,所有人员必须切实加强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避免工具伤人或煤矸飞起伤人。

3、出货时人员严禁站在溜子内作业。

4、出货人员必须统一协调好,迎头攉货时后方严禁站人或出货。 5、出货人员必须站在永久支护或可靠的临时支护下作业,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空顶区,并做好敲帮问顶及观山工作,及时找掉帮顶活矸及探头煤。

第五节 管线敷设

1、瓦斯管、风筒沿巷道上帮吊挂,吊挂高度各为300mm、2500mm。 2、电缆和风、水管沿巷道下帮吊挂,吊挂高度分别为1800mm、1200mm。 3、各种管线要按照规定标准吊挂,不能相互缠绕。(详见巷道断面图)

第六节 设备及工具配备

1、风机

型号:FBDNo 7.1/2345 2台 2、刮板输送机

型号:SGW-40T 2台 3、胶带输送机

型号:SSJ-800 1台 4、联锁开关

型号:KBZ-400 1台 5、开关

型号:QBZ-120 3台 6、煤电钻

型号:MZ-1.2 2台 7、工具若干。

第五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

一、141512回风巷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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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鲜风路线:

地面→14轨道上山→146车场→146联络巷→141712运输联络巷→141712运煤上山→141211运输联络巷→141211运煤上山→141211回风巷→145回风石门→工作面。 2、乏风路线:

工作面→145回风石门→141711回风巷→145回风联络巷→14专用回风上山→地面。

详见《141512回风巷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压风

1、141512回风巷压风路线

141211回风联络巷→145回风石门→工作面。 详见《141512回风巷压风系统示意图》。

第三节 瓦斯防治

一、当工作面瓦斯浓度突然增大时,班队长必须及时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同时汇报采区调度室,待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

二、因停电等原因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由通风区编写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小于3.0%时,由通风区瓦检员自行排放,当瓦斯浓度≥3.0%时,由救护队排放。排放瓦斯时必须停电撤人和分级管理,控制排放浓度,使排出的瓦斯在第一汇合点风流中不超过1.5%。

三、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班队长必须及时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同时向区调度室汇报,区调度向矿调度汇报,切断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安检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并汇报相关调度。

四、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至一百五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按通风区制定的《防突专项设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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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综合防尘

1、施工过程中,每隔50m安设一棵长度不小于20m的消防管路,以便于相关单位对巷道洗尘。掘进工作面往外20m范围内必须安设一棵长度不小于20m的消防管路,以便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洒水灭尘,各部运输设备机头必须设喷雾装置,通风区必须按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141512回风巷中安设一组隔爆水槽和水幕装置,实现综合防尘。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一百五十一至一百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粉尘超限作业。

2、施工过程中,必须铺设2寸水管,每隔50m必须安装一个三通及阀门,三通上安设一棵20m长的软管,阀门要便于开启,水管吊挂平直,高度不低于巷道轮廓线起拱位置。管路上下间隔0.15m。详见《防尘、防灭火系统图》。

3、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做到无水不开钻、停水停钻。 4、水幕开启时能控制全断面,

随时要保证有水,阀门完好,喷头要求采用硬连接,且必须正对转载点安设,要求完好。水幕安装距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

5、对于产生粉尘飞扬和粉尘大的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冲洗。 6、防尘设施齐全有效,喷雾装置必须覆盖巷道全断面且水压符合要求 7、每次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洒水灭尘。

8、巷道内浮煤要定期冲洗和清扫,底输送带下及机尾的浮煤要及时清理。 9、刮板输送机转载点必须使用喷雾洒水装置。

10、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二百二十八条至二百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防灭火

1、严格杜绝火源。严禁将烟和火带下井,更不许在井下吸烟与使用明火;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规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

2、井下使用易燃物(如棉纱、润滑油、布头、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留在巷道内或硐室内;严禁将剩油、废油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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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内。

3、电气设备集中点必须分别配置两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灭火砂箱。灭火器必须放置在灭火箱内,灭火砂箱中必须装有不少于10个应急用的砂袋。

4、遇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用砂子灭火。灭火过程中,第一现场必须由带班区长统一指挥,在通风、安检人员的监督、监护下进行,并要指定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采取防止人员中毒的措施,同时立即汇报矿、区调度室。如果控制不住火势,所有人员应戴上自救器,向进风方向迅速撤离,此时采区应立即成立以区长为首的指挥部,指挥整个抢险救灾工作。矿成立指挥部时,由矿指挥部统一指挥整个抢险救灾工作。

5、电器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砂子、岩粉灭火;因机械摩擦、油脂或其它原因起火,用水管灭火。

6、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二百二十八条至二百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 安全监控

一、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及其安设位置 1、传感器种类、数量

141512回风巷掘进过程中,必须安设的传感器种类和数量为:风机开停传感器2台、瓦斯传感器3台。

2、安设位置

(1)在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5m处安设瓦斯传感器(T1),在掘进工作面第一风流交汇处往里10~15m处安设瓦斯传感器(T2),在掘进工作面第一风流交汇处往外10~15m处安设排放瓦斯传感器(T3)。

(2)掘进工作面主、备用风机开关的负荷侧各安设一台风机开停传感器(Tk)。

(3)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得小于200mm。其迎向风流和背向风流0.5m之内不得有阻碍物。

(4)传感器均应悬挂在顶板支护良好,无淋水及其它机械不易碰撞的地点,对于采掘工作面迎头的瓦斯传感器T1,必须对瓦斯传感器采取有效的防炮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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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传感器安设位置见《监测系统示意图》。 二、传感器的报警、解报、断电、复电浓度设置 1、瓦斯传感器报警、解报浓度

工作面瓦斯传感器T1报警浓度为≥1.0%CH4,解报浓度<1.0%CH4; 工作面回风流瓦斯传感器T2报警浓度为≥1.0%CH4,解报浓度<1.0%CH4; 工作面排放瓦斯传感器T3报警浓度为≥1.0%CH4,解报浓度<1.0%CH4。 2、瓦斯传感器断电、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

(1)工作面瓦斯传感器T1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本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传感器T2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本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工作面排放瓦斯传感器T3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回风系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在14151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上串联接入一台断电控制器,当瓦斯达到断电浓度时对被控开关进行闭锁。

(5)传感器断电范围见《传感器断电范围控制图》。 三、监测电缆的敷设及其维护

1、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2、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在过瓦斯抽放管路处必须采用阻燃、绝缘物将瓦斯抽放管路与电缆隔离。)。

3、监测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4、监测工随时对监测线路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每七天必须对传感器进行试跳,确保传感器报警、复电、断电值灵敏可靠。

第七节 供电

见《14采区14151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图》。

第八节 排水

排水路线:工作面→141512回风巷→141211回风联络巷→145轨道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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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12联络巷→141712运煤上山→141712运输联络巷→146运输石门→1495主平硐→地面。

详见《141512回风巷排水系统图》。

第九节 运输

1、运料路线:

地面→14轨道上山→145车场→145轨道石门→141211回风联络巷→145回风石门→141512回风巷→工作面。

2、运煤路线:

工作面→141512回风巷→145回风石门→145溜煤眼→14一部皮带→14煤仓→1495主平硐→地面。

详见《141512回风巷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十节 通信和信号

在141512回风巷开口处和工作面各安设一部通达调度室的防爆电话,并保证通信信号良好。(见《141512回风巷通讯系统图》)

第六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1、安排1人进行交接班工作。

2、工作面安排瓦检员、安检员进行瓦斯检查和各项安全检查监督。 3、工作面内各专业工作组进行分工作业。(详见《劳动组织与循环图表》)

第二节 作业循环

1、该工作面采用“三八”制作业,三班掘进。 2、时间安排:见《劳动组织与循环图表》。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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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一、风量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Q=100q瓦掘3K掘通=10032.031.5 =300m3/min; 2、按炸药量计算:Q>253A=25313.05=326.25 m 3/min; 3、按局部通风机的实际配风量计算:Q=Q扇3I

=30032=600m3/min。

4、按最多人数计算:Q=43Nmax=4329=116 m3/min;

5、按最低风速验算:Qmin=VS360=0.25313.24360=198.6m3/min<500m3/min;

6、按最高风速验算:Qmax= VS360=4313.24360=3177.6m3/min>500m3/min;

7、采取的风量:Q=500m3/min。

风量验算:50033%=15 m3/min,500-15=485m3/min>450m3/min

通过以上计算及验算,工作面所需最大风量为450m3/min,故风机选择2台2345KW局扇供风,每台供风量为500~800 m3/min。为保证工作面正常供风的需求,选择双风机、双电源方式供风,供风量按照实际瓦斯涌出量进行调节。

二、通风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掘进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掘进工作面的风机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保证工作面在主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能自动及时开启。

3、风筒口距迎头的距离不能大于5m、不得小于2m,迎头必须采用不小于10m的硬质风筒,风机和风筒由迎头瓦检员分班专人管理。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过风门时必须过一道关一道,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5、供风、供电必须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规定,即: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且随时保证其灵敏可靠。

6、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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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大于0.25m/s。

(2)必须采取抗静电的阻燃风筒。

(3)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4)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在现场值班并交接班。 (5)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压入式通风。

(6)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专人负责管理,其余人员严禁擅自开、停风机。 (7)使用的局部通风机,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恢复通风前检查瓦斯浓度,检查局部通风及开关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开启局部通风机,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8)掘进头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保证工作面在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能及时开启。

7、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时严禁作业,并及时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处的安全地点。

8、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吊挂在风机上。

9、每月定期检修局部通风机,严格执行检修、停电审批制度,必须保证通风机连续运转,彻底消灭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

1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报调度。

11、压风自救装置安设在距工作面25~40m的爆破员操作起爆器的地点、警戒人员及撤离人员的位置,压风自救的安设距离不得大于50米。

12、在掘进过程中,每隔40米施工一个躲避硐室。

13、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至一百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防治瓦斯措施应遵守下列规定:

1、当工作面瓦斯浓度突然增大时,班队长必须及时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同时汇报采区调度室,待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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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停电等原因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由通风区编写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小于3.0%时,由通风区瓦检员自行排放,当瓦斯浓度≥3.0%时,由救护队排放。排放瓦斯时必须停电撤人和分级管理,控制排放浓度,使排出的瓦斯在第一汇合点风流中不超过1.5%。

3、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班队长必须及时将人员撤至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同时向区调度室汇报,区调度向矿调度汇报,切断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安检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并汇报相关调度。

4、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至一百五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按通风区制定的《防突专项设计》执行。 四、防尘、防灭火措施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过程中,每隔50m安设一棵长度不小于20m的消防管路,以便于通风部门洗尘。掘进工作面往外20m范围内必须安设一棵长度不小于20m的消防管路,以便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洒水灭尘,各部运输设备机头必须设喷雾装置,通风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141512运输联络巷和141512回风巷中各安设一组隔爆水槽和水幕装置,实现综合防尘。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一百五十一至一百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粉尘超限作业。

2、施工过程中,必须铺设2寸水管,每隔50m必须安装一个三通及阀门,三通上安设一棵20m长的软管,阀门要便于开启,水管吊挂平直,高度不低于巷道轮廓线起拱位置。管路上下间隔0.15m。详见《防尘、防灭火系统图》。

3、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做到无水不开钻、停水停钻,并使用好水炮泥。

4、水幕开启时能控制全断面,随时要保证有水,阀门完好,喷头要求采用硬连接,且必须正对转载点安设,要求完好。水幕安装距顶板距离不大于300mm。

5、对于产生粉尘飞扬和粉尘大的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冲洗。 6、防尘设施齐全有效,喷雾装置必须覆盖巷道全断面且水压符合要求。 7、每次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洒水灭尘。

8、严格杜绝火源。严禁将烟和火带下井,更不许在井下吸烟与使用明火;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规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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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9、巷道内浮煤要定期冲洗和清扫,底输送带下及机尾的浮煤要及时清理。 10、井下使用易燃物(如棉纱、润滑油、布头、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留在巷道内或硐室内;严禁将剩油、废油泼在巷道内。

12、电气设备集中点必须分别配置两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灭火砂箱。灭火器必须放置在灭火箱内,灭火砂箱中必须装有不少于10个应急用的砂袋。

13、遇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用砂子灭火。灭火过程中,第一现场必须由带班区长统一指挥,在通风、安检人员的监督、监护下进行,并要指定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采取防止人员中毒的措施,同时立即汇报矿、区调度室。如果控制不住火势,所有人员应戴上自救器,向进风方向迅速撤离,此时采区应立即成立以区长为首的指挥部,指挥整个抢险救灾工作。矿成立指挥部时,由矿指挥部统一指挥整个抢险救灾工作。

14、装药时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后必须在迎头20米范围内洒水灭尘。 15、刮板输送机转载点处人行道侧必须使用喷雾洒水装置。

16、电气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砂子、岩粉灭火;因机械摩擦、油脂或其它原因起火,用水管灭火。

17、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二百二十八条至二百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该工作面按突出煤层工作面管理。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入井。 3、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预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时间间隔长短也不一致;煤壁还会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2)无声预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压,片帮掉渣,顶板下沿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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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最后撤到地面,撤退中快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带好。

5、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通风区制定的专项防突设计。

第二节 顶板

一、分析

本工作面上部为141510运输巷,对掘进影响较大。在掘进过程中应加强巷道支护,在顶板破碎段必须采用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式掘进。15#煤层局部顶板破碎,维护较为困难。

二、预防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预防冒顶和片帮伤人,找顶要设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山。

2、对破碎或不稳定顶板要用长刹钎及时找掉,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临时支护必须按要求使用好,严禁超控顶距作业。

4、人员在迎头出货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山,防止迎头片帮。 5、井下施工人员应经常注意看巷道帮、顶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片帮、冒顶伤人事故发生。

6、工作面不许留有伞檐。掘进工作面过断层必须制定相应的过断层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施工。

7、安检员、班队长要加强对现场的顶板管理工作。 三、处理

1、如生产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在找顶后,用木剁支护法处理。大冒顶应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2、如发生重大冒顶事故时,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的性质、地点及遇险人员情况,并迅速组织自救、互救或设法安全撤离灾区。

3、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必须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矿值班人员立即向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安排调度按照“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通知救灾指挥部全部成员到调度室集合,然后在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分工负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区队主要负责人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救灾指挥部必须首先弄清楚施工的性质、地点及人员等情况,并迅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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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救灾方案立即组织救灾;救灾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人员的方法,组织救灾工作。

5、救灾人员应按照救灾指挥部命令根据事故性质和地点,选择捷径到达事故地点以便尽快进行抢救和搜寻人员工作,井下救灾基地应设在灾害发生地点附近支护完整的进风巷中。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考勤员、灯房要互相联系,准确统计处考勤人员和井下人员情况,及时做好急救工作。

7、凡是下井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区域的避灾路线,在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地点,佩戴好自救器,由最近的安全路线到达安全地点或升井。

8、有关部门和领导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事故情况。

第三节 爆破

一、爆破材料支领:

1、爆炸材料支领必须由取得爆破资格证的爆破员携带爆破资格证、上岗证和审批人员签字的爆破工作票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并填写好《爆炸物品领用、清退登记薄》。

2、爆炸材料支领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领取爆炸材料时,爆破工和爆炸材料发放人员必须当面清点支领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并盖章或签字。

4、爆破工必须在爆破材料库的发放室领取爆破材料,并且不得携带烟火、矿灯入爆炸材料库。

二、爆破材料运输:

1、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中。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电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开运输,且间隔距离不得低于20米。

3、电雷管必须在专用容器加锁后由爆破工亲自运输,炸药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输。

4、禁止将爆破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架空乘人索道等机械运输爆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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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水泵供电要求必须设双电源。

23、排水管铺设路线:141512回风巷→145回风石门→145上车场→14轨道

上山→146车场→146联络巷→14采区石门。

三、透水处理

1、发生透水预兆时,应将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向矿、区调度室汇报。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制定探、放水措施,探、放水后才能正常施工。

3、发生透水事故时,应将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向矿、区调度室汇报。 4、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矿长、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程序组织指挥抢救,并通知矿山救护队救援。

5、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应立即向煤炭局、安检局汇报。 四、发生水灾事故时的撤人路线

避灾路线:工作面→141512回风巷→145回风石门→14运输上山→地面。

第五节 机电

1、各种电缆、风水管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吊挂整齐。电缆不应悬挂在风水管上。

2、必须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并定期试跳。

3、必须坚持使用漏电、接地、过流三大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 4、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保、信号综保,皮带必须设皮带综保。 5、凡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且有“MA”标志。 6、溜子机头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安设位置于人行道侧,设备开动时必须打开喷雾,保证正常灭尘。

7、所有溜子、皮带必须设上信号装置,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动前、开动时和停机前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

8、铺设溜子时,必须将溜子机头用40T大链掉挂在可靠的支护设备上,并打上牢固的压柱。每伸一块槽子,溜子机尾都必须打上压柱,并拴上防倒绳。机头机尾压柱最小段直径不低于180mm;溜子使用期间,加强对溜子的日常管理,随时保持溜子的平、直性,杜绝漂链、掉底链、甩刮板、错环等现象,缺刮板、少螺丝或刮板螺丝松等要及时处理。加强对减速机及电机的管理及检修工作,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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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机必须定期注油进行润滑,定期用万用表对电机进行摇测,观测其是否有漏电、断相等现象;检修溜子时溜子开关必须打至零位闭锁,并派专人看守。

9、安设皮带时,加强对带仓的保护,使用好护栏,机头机尾安装清扫器,皮带机尾打上地锚,用大链将机尾栓于地锚之上固定好;使用皮带期间,加强对皮带的管理及检修工作,皮带必须随时调直,防跑偏托辊每隔50米安设一组。缺少的托辊必须及时安上,不转的托辊及时换走。定期打皮带卡子,防止皮带断带。定期对皮带减速机及滚筒轴承加油进行润滑,保证其运行正常;检修皮带及电机、减速机时要停好皮带开关的电源,并派专人看守,防止误送电。

10、检修电气设备或重新接线做头搭火之前,必须从上一级开关切断电源,或从变电所直接停电,锁住开关手把,挂上“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看守以后,方可进行检修或搭火(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11、严禁带电搬迁、移动、检修电气设备。

12、所有电气设备、开关等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并挂牌管理,牌上必须注明电源来处、去处及用途。

13、所有开关必须上架,且置于安全、无淋水处。

14、煤电钻必须设有漏电、过载、短路、断相和远距离启动的综合保护装置,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15、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循下列规定: (1)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16、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17、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循下列规定:

(1)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适应;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3)电缆主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的负荷要求。

18、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使用压线板和喇叭嘴与电气设备连接。 19、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盒、电缆连接器连接。 20、每台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的水沟内或其它就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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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潮湿地点。设置在水沟内的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厚度不小于3㎜的钢板或具有相同面积的钢管制成,两根接地极间距不小于5米,埋深不小于0.75米。

2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22、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23、严禁甩掉、停用各种保护。

24、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照要求吊挂,严禁使用铁丝吊挂。

25、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26、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到点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 (4)喇叭嘴不配套、缺损、断裂; (5)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6)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子、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7)开关底托架断裂或不牢。

27、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28、机械部分的连接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或其它防松装置,弹簧垫应紧靠螺母安设。

29、螺母拧紧后,螺纹应露出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30、电气设备的外壳应保持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地防爆标志。 31、工作面电气设备应加强管理和维护,爆破时要撤出20米往外,电煤钻用完后,必须把电煤钻线盘放在20米外干燥的地方。

32、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注油、检修,保证良好运转。 33、伸皮带及检修机电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打零位。 34、井下供电“十不准”: (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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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7)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9)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 (10)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35、井下供电“三无”: 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 36、井下供电“四有”:

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37、井下供电“两齐”:

电缆吊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38、井下供电“三齐”:

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39、井下供电“三坚持”:

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第六节 运输

1、所有溜子、皮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担任。

2、溜子机头、尾必须打上牢固可靠的双压柱,溜子机头还需用两棵Φ2031600mm的锚杆打地锚并用大链固定。

3、溜子回煤坑必须按要求挖掘(0.5m3),并随时进行清理;底皮带下的浮货必须每班打扫干净。

4、皮带、溜子的铺设必须保证平、直、稳。

5、严禁使用溜子、皮带或用溜子、皮带运送煤、矸以外物件、物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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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溜子、皮带处必须设上人行过桥。沿途运送物料时,严禁将物料放在溜子、皮带边上,以防溜子、皮带拉动物料损坏设备或伤人。

6、每次伸溜子或更换设备时,运设备、大件人员必须加强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绑扎必须牢固,抬运时必须步调一致。

7、运大件、物料跨越皮带或溜子时,必须事先跟司机取得联系,停止设备运转并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挂上“有人作业,严禁送电”的警示牌,同时派专人看守以后,方可跨越。

8、迎头伸槽子时,掐、接链必须用大链螺丝将溜子大链固定可靠,方可进行掐、接链工作。

9、点车掐、接链时,点车人员必须由有经验的电工操作,且点车要均匀。 10、皮带机头必须安设可靠的喷雾装置,喷雾装置安设于人行道侧。 11、皮带机头、机尾必须有随时可用的砂箱、灭火器等灭火设备。 12、皮带带仓要随时保持干净,并设上防护栏。

13、若需在带仓作业时,必须将皮带控制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派专人看守,确定断电后再拆 开带仓防护栏进行作业。

14、皮带机头、机尾必须稳固可靠,机尾还需用两棵Φ2231600mm的锚杆打地锚并用大链固定。

15、皮带卸煤滚筒前方必须安设一道挡矸装置。

16、开机前如果皮带出现缺托辊、坏托辊,必须立即更换或处理。 17、溜子、皮带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把本班存在的隐患向下一个班交接清楚。

18、严禁在皮带机头及带仓上面掐皮带。

19、松紧皮带至少不能少于三人配合,严禁单人或两人操作。

20、凡是溜子掐、接链,皮带打卡子、伸皮带时松、紧皮带必须由班队长亲自指挥,电工负责操作。

21、在皮带打卡子前,必须将皮带用夹板固定好。

22、更换减速机或电机等大件时,拔柱器必须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并认真检查好拔柱器的小卡、油绳及各固定螺丝是否可靠,并保证两个以上的起吊点,只有经检查确认可靠后,方可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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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其他

一、架棚支护巷道压力增大,棚梁变形等现象时,必须及时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木打顶柱加强支护,顶柱必须打在实底上,且迎山吃劲。

三、凡参与本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都必须学习本规程及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否则不得参与本工程施工及管理。

四、未述部分严格201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一、灾害预防措施

1、灾害预防措施:工作面在掘进期间,要严格执行本规程中对顶板、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部分的要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出现火情,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直接灭火。当工作面发生事故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向调度室汇报,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状况、可能受害范围等讲清说明,同时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将灾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按照避灾路线组织撤人,并执行以下程序。

2、爆炸事故发生的措施:

(1)一旦井下发生局部瓦斯和煤尘爆炸,人员不准乱跑,由班、队长识别灾情,把人员撤到新鲜风流的巷道中,在通过爆炸烟尘前,戴好自救器,用电话与矿、区调度联系,等待命令。

(2)一旦人员无法撤出,所有人员要背向爆炸轰波转播方向,向下爬在巷道底板上,迅速戴好自救器;待爆轰波过后,尽快撤离灾区,到达新鲜风流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3、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经常检查巷内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汇报矿、区调度。不安全地点严禁进入。

(2)巷内冒顶将出路堵塞,被堵人员要立即打开压风装置;未被堵人员要及时向矿、区调度汇报,包括冒顶范围、被堵人数和位置,并积极进行抢救。

(3)在进行抢救时,要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变化情况,避免抢救人员受伤;抢救时,由外向里进行,抢救时必须支设临时支护。

4、发生火灾事故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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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2)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救护队员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5、发生水灾事故采取的措施:

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发生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汇报矿、区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及水灾事故时,所有人员必须冷静,并在调度统一指挥和班队长带领下,按照下列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到达地面。避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路线:工作面→141512回风巷→145回风石门→141211运输联络巷→145轨道石门→145下车场→14轨道上山→地面。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1、必须立即组织营救受灾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营救行动必须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并指导和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自救互救。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状态。

三、应急救援的方针及原则

1、统一指挥的原则:所有现场救护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安排,现场班队长即为现场救护指挥人员,现场工作人员为救护队员,现场指挥人员根据灾害情况组织职工进行有效处理,将灾害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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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主次分明、重点突出。

3、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原则: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首先控制事故,然后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最终消灭事故。

4、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应先对已破坏的环境进行有效的控制,然后改善环境,使其达到安全化;不要因急于救援继续破坏原来的环境,从而造成新的事故的发生或增加救援难度。

5、自救互救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在救援人员没有到达前及救灾过程中,事故地点及附近的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互救,利用现场一切器材和条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损失控制最小化原则。

第九章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2007年2月14日,土城矿采四区154轨道反石门朱贞静死亡事故。 一、基本情况

土城矿采四区成立于1986年1月,1986年6月24日投产,采区原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0万吨,通过1993——1998年进行改扩建后,年生产能力提高到80万吨。采煤四区的开采范围为焦炭沟15采区。

154轨道石门位于15 采区155区分段,从21#煤层掘到3#煤层,全长413m,154轨道反石门于2006年9月开品掘进,已掘进了108m,巷道采用锚网、喷、锚索支护,支架规格为:下宽5.8m,高3.8m,拱形巷道,锚杆间排距为0.8m30.8m,肛用炮掘,溜子、皮带运输。2007年2月14日零点班工人在掘进过程中发生事故。 二、事故经过

2007年2月14日3时08分,采四区掘一队职工朱贞静在154轨道反石门掘进工作面迎头扫浮货堵塞程中,由于没有认真做好找帮找顶工作,导致被迎头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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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下来的矸石砸中头部和胸部,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时间:2007年2月14日3时08分 四、事故地点:154轨道反石门。 五、事故类别:顶板

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 八、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案例二、2007年6月21日,14312回风巷敖国宪死亡事故

一、基本概况

土城矿采煤三区坐落在盘县洒基镇落嘎村境内,原设计年产原煤40万吨,于1985年7月投产,1992年超1.0278万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过1993~1998年进行改扩建后,年生产能力提高到80万吨。采煤三区的开采范围为洒基14采区。

采三区施工的14132回风巷设计长664m,掘3#煤层,煤厚1.9米,开口50m段采用锚杆+钢带+网支护,往里因采用沿空掘巷,留小煤柱(3m)掘进,巷道改为U型钢棚支护,支架规格为:下宽3.8m,高2.8m,棚距为0.7 m,采用炮掘,溜子运输。在掘进了105m时,2007年6月21日零点班工人在迎头架棚过程中发生偏帮事故。 二、事故经过

2007年6月21日17时40分,采煤三区14312回风巷迎头当班职工敖国宪在迎头架棚时,被迎头片帮煤砸伤头和胸部,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时间:2007年6月21日17时40分 四、事故地点:14312回风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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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类别:顶板

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 八、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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