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 第四章(根据2012年商品编码修改过)

更新时间:2023-05-06 15:1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一、商品归类考试介绍

1、第四章商品归类,占的分值是40-45分左右。

出题方式是给出20个商品名称,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找到正确的商品的8位数编码,将这8个数字相加,求得的和在答题卡上涂上。

例题:1、洗衣皂

经查商品编码为3401.1910,将这8位数字相加,即:3+4+0+1+1+9+1+0=19,将答题卡上两行0-9数字框涂成

考试给出20个商品名称,每个2分,共40分。

除此之外,查找商品编码的一些基础常识以及“六大归类总规则”也会以单选题、多选或判断题的方式来出题,占的分值是2-3分。

2、《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中查找编码。大家不要在书上做记号,否则以作弊论处。今年要用07年的编码书。

3、《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一共是21类97章,目录要熟悉,在考试的时候看到所给出的商品名称,要能够判断出它是21类中的哪一类,根据目录找到其所在的一个大致的章节。第1类到第4类是农副产品,从第5类到22类是工业品。

4、21类商品:

重点类(章)是:第六类、第十一类和第十六类

其次是:第一类、第四类和第十五类

5、查找商品编码的方法

(1)、确定所给出的商品名称的中心词,判断所归入的类、章(21类97章)。

(2)、查阅类注、章注

(3)、查阅相应章中品目条文和注释,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品目。接下来确定一级子目,有二级子目则继续往下查,依次确定二、三、四级子目。

(4)、如无规定则运用归类总规则来确定品目。

例:重量为1000克的活火鸡,供食用

1、第一步,找到所在的类、章。火鸡是活动物,归第一类第一章。

2、查阅类注、章注没做说明。(即查阅第一类的类注和第一章的章注,不属于本章不包括的情形。因此可归入第一章)

3、查阅相应章中品目条文,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品目。(即查阅第一章四位数品目号列及其黑体字。活火鸡属于家禽类,在0105就可以找到家禽。)

4、再进一步确定它的8位数编码,0105.9994。

6、商品的8位数编码(例如:0105.9994)前两位表示项目所在章(01指的是第一章的内容),3、4位表示在该章的排列顺序号,第5位表示的是它的一级子目,第6位表示二级子目,依次类推。

在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注意同一数级的子目才能进行比较。

※要先判断它的一级子目。再到二级子目,依次类推。在商品名称前面都有一个横杠,“—”表示1级子目

“——”表示2级子目,

1

“———”表示3级子目,

“————”表示4级子目。

在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例:流动马戏团演出的大象

1、第一步,先根据其中心词,确定要查找的商品是大象,大象是活动物,根据目录中的标题初步判断归第一类第一章。

2、接下来,查阅类注、章注。(在第一章章注三,可以看到,第一章不包括95.08的活动物。95.08指的是流动马戏团、流动动物园)。根据章注意就可以知道,本题不能归入第一章,而是归入第95章9508.1000。

第一节《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海关合作理事会1983年通过《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

2、《协调制度》分为21类97章。

3、从类来看,基本上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

从章来看,基本按照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

从品目的排列看,一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

第二节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1、我国在《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增设本国子目(三级和四级子目),分别编制出《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

2、《进出口税则》中商品的号列称为税号,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税率。

3、《统计商品目录》中为了统计需要,列出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第22类,22类分为第98章、99章。

4、《协调制度》中的编码只有6位数,而我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编码为8位数,其中第7、8位就是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加入的“本国子目”。

第三节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新增内容)

一、归类的依据(重要考点)

1、《进出口税则》

2、《商品及品目注释》

3、《本国子目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归类的申报要求

1、海关总署制定了《规范申报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2、《规范申报目录》按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品目顺序编写的,并根据需要在品目级和子目级列出了申报要素。在报关时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三、归类的修改

海关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名称编码不正确的,按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并根据《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报关单进行修改、删除。

2

四、预归类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口的货物进行商品归类。

(一)预归类申请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向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二)预归类受理和预归类决定

1、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发“预归类决定书”。

2、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定。

(三)“预归类决定书”的使用

申请人在进出口预归类决定书所述商品时,应当主动向主管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五、其他(了解)

第四节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六条规则)

规则一

(原文):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解释规则一:

规则一有三层含义:

1、指出“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例如说,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按标题,它应该包括,所有的活动物和动物产品,但第一类中,根据章注,就可以知道,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不包括在第一类里面。所以说“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2、“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在第一章章注中有规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08的动物,不包括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那么95.08的动物、30.02的培养微生物,就不能归入本章。所以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3、“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在对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税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是最重要的。如果按税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能够按规则二、规则三、规则四、五、六来归类。例: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是:

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则

B、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则

D、章注—子目注释—类注—归类总则

答案:A

规则二

(原文):

(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在进口或出口时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成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

3

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解释规则二(一)

规则二(一)规定税目条文不仅仅限于税目条文本身,还应扩大到:

1、不完整品(缺少非关键部分,不完整)

例如:缺少门、未安座位等的汽车仍然按汽车归类。

缺少键盘的便携式计算机按便携式计算机归类。

2、未制成品(尚未完全制成,需进一步加工才成为制成品)

例如:做手套用已剪成手套形状的针织棉布

需经进一步完善方可作为零件使用的齿轮的毛坯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

例如:实际业务中庞大的或易碎的货物:例如多功位组合机床、桥架、灯具、照明设备等通常都是未组装或拆散开的,通过简单组装即可装配起来。

※只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应按制成品归类。

单选题:

1、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品目条文所列的商品,应包括该项商品的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进口或出口时,这些非完成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A、基本功能

B、相同用途

C、基本特征

D、核心组成部件

答案:C

※规则二(一)不适用于第一类到第六类的商品。

※而且是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的时候,才能够运用规则二。

★解释规则二(二)

规则二(二),是关于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规定税目所列材料或物质,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1:天然软木制成,外层包纱布的热水瓶塞子。热水瓶塞子虽然包了纱布,但是并没有改变这个瓶塞是软木的基本特征,因此还是归入4503.1000的品目。

例2:鲜牛奶里加糖了,但并没有改变鲜牛奶的基本特征和性质,仍然按牛奶来归类,“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规则二第二款还有一个含义即:如果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或者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按规则三归类。

规则三

(原文):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解释规则三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

4

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简称“具体列名”原则)。

列出品名的比列出类名更为具体。

例:塑料碗就比塑料制品更为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基本特征”原则)

例:“碗装的方便面,由面饼、调味包、塑料小叉构成”,

在这个商品中,就属于混合物,由于面饼构成了这个商品的基本特征,所以应该按面归类。例:一套成套的理发工具,由一个电动理发推子、一把木梳、一把剪刀、一把刷子组成,装于一只塑料盒中

查阅类、章注释,并无提到这类商品的具体列名,因此根据规则三(二),在这个商品中最具有主要特征的货品是电动理发推子和剪子,所以应该归入8510.2000。

例:成套的理发工具,由一个手动的理发推剪、一把木梳、一把剪刀、一把刷子组成,装于一只塑料盒中(2004年)

查阅类、章注释,并无提到这类商品的具体列名,因此根据规则三(二),在这个商品中最具有主要特征的货品是手动理发推子和剪子,所以应该归入8214.9000。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从后归类”原则)

例:“由200克巧克力糖果和200克的奶糖混和而成的一袋400克的糖果”,由于其中奶糖和和巧克力糖果的含量相等,“基本特征”无法确定,因此应从后归类,奶糖是归入1704,巧克力糖果是归入1806,那么就归入后一个税目1806。

★在运用规则三时同学们要注意地方:

1、只有规则一和规则二都不能用的时候才用规则三。

例:“豆油70%、花生油20%、橄榄油10%的混合食用油”在这里同学们不能因为他是混合物,而且豆油的含量最大,构成基本特征,从而运用规则三(二)款将其按豆油归类15.07。这是错误的,根据规则一,归类的法律依据是税目条文,因此根据15.17的商品名称包括“各种动、植物油混合而成的食用油”,而在本道题,题目说的是混合食用油,因此先适用规则一,归入品目15.17

判断题:

当货品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从后归类”的原则归类。

答案:错

3、规则三(二)中的零售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参见教材P190)(1)归入不同品目号的货品组成

(2)用途上相互补充、配合使用

(3)零售包装

多选题:

下列货品属于HS归类总规则中所规定的“零售的成套货品”的是:

5

A、一个礼盒,内有咖啡一瓶、咖啡伴侣一瓶、塑料杯子两只<, o:p>

B、一个礼盒,内有一瓶白兰地酒、一只打火机

C、一个礼盒,内有一包巧克力、一个塑料玩具

D、一碗方便面,内有一块面饼、两包调味品、一把塑料小叉

答案:AD。

解释:BC不符合:用途上相互补充、配合使用。不能按成套货品来归类,分开归类。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目。

(最相类似原则)

单选题:

在进行商品税则归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及两个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最相类似

C.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基本特征

D.具体列名、最相类似、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答案:B

规则五

(原文):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仪器、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样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解释规则五(一)

规则五,解决的是某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在什么情况下单独归类,在什么情况下与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的问题。

※符合5个方面的条件则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

1、特殊形状专用(照相机套、乐器盒)

2、适合长期使用

3、与所装物品一同进口或出口(例如说装香水的瓶子)

4、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

5、本身不构成货物的基本特征,包装物属于从属物品。

“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例1:银制的茶叶罐装入茶叶,这个茶叶罐相对于茶叶来说比较贵重,那么就构成了这个货品的基本特征,因此应按照银制品归类如7114.1100,而不是按茶叶来归类。

★解释规则五(二)

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规则五(二)说明的是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以单独归类,不需要于其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

6

例如说装液化气用的煤气罐,煤气罐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所以归类的时候应该要与液化煤气分开。

(多选题)

下列货品进出口时,包装物与所装物品应分别归类的是:

A.40升专用钢瓶装液化氮气

B.25公斤桶(塑料桶)装涂料

C.纸箱包装的彩色电视机

D.分别进口的照相机和照相机套

答案:A、D

规则六

(原文):

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本目录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与本规则。

★解释规则六

规则六,主要是解决,如何确定商品的子目的归类原则。

先确定一级子目,再确定二级子目、然后三级子目、最后四级子目的顺序进行。

确定子目时,应遵循“同级比较”的原则。一级子目与一级子目比较,确定一级子目后,再将二级子目与二级子目比较,确定二级子目,依此类推。

规则一、二、三

规则一

(原文):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

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解释规则一:

规则一有三层含义:

1、指出“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例如说,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按标题,它应该包括,所有的活动物和动物产品,但第一类中,根据章注,就可以知道,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不包括在第一类里面。所以说“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2、“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在第一章章注中有规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08的动物,不包括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那么95.08的动物、30.02的培养微生物,就不能归入本章。所以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3、“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在对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税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是最重要的。如果按税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能够按规则二、规则三、规则四、五、六来归类。例: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是:

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则

B、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则

D、章注—子目注释—类注—归类总则

答案:A

7

规则二

(原文):

(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在进口或出口时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成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解释规则二(一)

规则二(一)规定税目条文不仅仅限于税目条文本身,还应扩大到:

1、不完整品(缺少非关键部分,不完整)

例如:缺少门、未安座位等的汽车仍然按汽车归类。

缺少键盘的便携式计算机按便携式计算机归类。

2、未制成品(尚未完全制成,需进一步加工才成为制成品)

例如:做手套用已剪成手套形状的针织棉布

需经进一步完善方可作为零件使用的齿轮的毛坯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

例如:实际业务中庞大的或易碎的货物:例如多功位组合机床、桥架、灯具、照明设备等通常都是未组装或拆散开的,通过简单组装即可装配起来。

※只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应按制成品归类。

单选题:

1、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品目条文所列的商品,应包括该项商品的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进口或出口时,这些非完成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A、基本功能

B、相同用途

C、基本特征

D、核心组成部件

答案:C

※规则二(一)不适用于第一类到第六类的商品。

※而且是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的时候,才能够运用规则二。

★解释规则二(二)

规则二(二),是关于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规定税目所列材料或物质,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1:天然软木制成,外层包纱布的热水瓶塞子。热水瓶塞子虽然包了纱布,但是并没有改变这个瓶塞是软木的基本特征,因此还是归入4503.1000的品目。

例2:鲜牛奶里加糖了,但并没有改变鲜牛奶的基本特征和性质,仍然按牛奶来归类,“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规则二第二款还有一个含义即:如果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或者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按规则三归类。

规则三

(原文):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8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解释规则三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简称“具体列名”原则)。

列出品名的比列出类名更为具体。

例:塑料碗就比塑料制品更为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基本特征”原则)

例:“碗装的方便面,由面饼、调味包、塑料小叉构成”,

在这个商品中,就属于混合物,由于面饼构成了这个商品的基本特征,所以应该按面归类。

例:一套成套的理发工具,由一个电动理发推子、一把木梳、一把剪刀、一把刷子组成,装于一只塑料盒中

查阅类、章注释,并无提到这类商品的具体列名,因此根据规则三(二),在这个商品中最具有主要特征的货品是电动理发推子和剪子,所以应该归入8510.2000。

例:成套的理发工具,由一个手动的理发推剪、一把木梳、一把剪刀、一把刷子组成,装于一只塑料盒中(2004年)

查阅类、章注释,并无提到这类商品的具体列名,因此根据规则三(二),在这个商品中最具有主要特征的货品是手动理发推子和剪子,所以应该归入8214.9000。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从后归类”原则)

例:“由200克巧克力糖果和200克的奶糖混和而成的一袋400克的糖果”,由于其中奶糖和和巧克力糖果的含量相等,“基本特征”无法确定,因此应从后归类,奶糖是归入1704,巧克力糖果是归入1806,那么就归入后一个税目1806。

★在运用规则三时同学们要注意地方:

1、只有规则一和规则二都不能用的时候才用规则三。

例:“豆油70%、花生油20%、橄榄油10%的混合食用油”在这里同学们不能因为他是混合物,而且豆油的含量最大,构成基本特征,从而运用规则三(二)款将其按豆油归类15.07。这是错误的,根据规则一,归类的法律依据是税目条文,因此根据15.17的商品名称包括“各种动、植物油混合而成的食用油”,而在本道题,题目说的是混合食用油,因此先适用规则一,归入品目15.17的品目。

9

判断题:

当货品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从后归类”的原则归类。

答案:错

3、规则三(二)中的零售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参见教材P190)(1)归入不同品目号的货品组成

(2)用途上相互补充、配合使用

(3)零售包装

多选题:

下列货品属于HS归类总规则中所规定的“零售的成套货品”的是:

A、一个礼盒,内有咖啡一瓶、咖啡伴侣一瓶、塑料杯子两只

B、一个礼盒,内有一瓶白兰地酒、一只打火机

C、一个礼盒,内有一包巧克力、一个塑料玩具

D、一碗方便面,内有一块面饼、两包调味品、一把塑料小叉

答案:AD。

解释:BC不符合:用途上相互补充、配合使用。不能按成套货品来归类,分开归类。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目。

(最相类似原则)

单选题:

在进行商品税则归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及两个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最相类似

C.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基本特征

D.具体列名、最相类似、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答案:B

规则五

(原文):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仪器、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样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解释规则五(一)

规则五,解决的是某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在什么情况下单独归类,在什么情况下与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的问题。

10

※符合5个方面的条件则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

1、特殊形状专用(照相机套、乐器盒)

2、适合长期使用

3、与所装物品一同进口或出口(例如说装香水的瓶子)

4、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

5、本身不构成货物的基本特征,包装物属于从属物品。

“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例1:银制的茶叶罐装入茶叶,这个茶叶罐相对于茶叶来说比较贵重,那么就构成了这个货品的基本特征,因此应按照银制品归类如7114.1100,而不是按茶叶来归类。

★解释规则五(二)

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规则五(二)说明的是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以单独归类,不需要于其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

例如说装液化气用的煤气罐,煤气罐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所以归类的时候应该要与液化煤气分开。

(多选题)

下列货品进出口时,包装物与所装物品应分别归类的是:

A.40升专用钢瓶装液化氮气

B.25公斤桶(塑料桶)装涂料

C.纸箱包装的彩色电视机

D.分别进口的照相机和照相机套

答案:A、D

规则六

(原文):

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本目录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与本规则。

★解释规则六

规则六,主要是解决,如何确定商品的子目的归类原则。

先确定一级子目,再确定二级子目、然后三级子目、最后四级子目的顺序进行。

确定子目时,应遵循“同级比较”的原则。一级子目与一级子目比较,确定一级子目后,再将二级子目与二级子目比较,确定二级子目,依此类推。

活动物、动物产品

一、概述

(一)、本类商品范围大致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1、活动物(第1章、第3章)

2、食用动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第2章、第4章);

3、非食用动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第5章)

(二)、不能够归入本类产品,而归入其他类的动物产品主要有三种情况:

1、第一个:通常作为某些行业原材料使用的动物产品;

2、第二个:要注意的地方:作为培养微生物使用的活生物;

11

3、第三个: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

(三)、归入本类与归入其他类的食用动物产品的区分:

主要靠加工程度以及加入的物质是否超过本类各章的注释,以及品目条文允许的范围来区分。

1、超过了本类加工程度以及加入的物质超过允许范围的食用动物产品,将主要归入第四类。

2、其中最容易与本类的食用动物产品发生归类混淆的是第16章的商品。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第1章活动物

注意:

(1)鲸、海豚,海豹、海狮、海象等水生哺乳动物,以及可在水中生活的龟、鳖、水蛭、蛙、鳄鱼等动物应归入第1章而不归入第3章。

(2)在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品目02.01至02.05、02.07或02.08,其余的归入05.11。

第一章历年考题

1、供食用的活珍珠鸡(重量大于2千克)(02年考题)

答案:0105.9993

2、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注意:

(1)本章主要包括第一章所列可供人食用的动物的肉及食用杂碎,以及未炼制、不论是否供人食用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比较4个品目:02.09、15.01、15.02、15.03。

(2)除了猪脂肪及家禽脂肪以外,别的脂肪,例如说牛的脂肪应该归入到第3类里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

(3)一般来讲,归入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度仅限于鲜、冷、冻、熏、盐腌、盐渍、干制。

(4)如果超出此范围,例如经蒸、煮、煎、烧、炸、烤等烹饪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章。

第二章历年考题

1、鲜整头乳猪肉(重量不足10千克)

答案:0203.1110 (2000年考题)

2、冻整鸡

答案:0207.1200 (98年考题)

3、装入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食用)

答案:0210.2000 (01年考题)

3、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1)本章主要包括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例如说鲜的、冷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但不包括因其种类或鲜度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前述死的动物,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鱼: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除外)

※甲壳动物主要种类:龙虾、大鳌虾、小龙虾、蟹、河虾及对虾。

※软体动物主要种类:牡蛎、海扇、贻贝、墨鱼、鱿鱼、章鱼、蜗牛。

※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海参、海蛰、海胆。

注意:中华绒螯蟹0306.2491,即大闸蟹,中华绒螯蟹是学名。

(2)第三章的加工程度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有所扩大,主要体现在包括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

12

壳的甲壳动物。

注意:03.05和03.06品目的加工程度。

参见《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P6-7

练习:

1、熏制的大西洋鲑鱼

答案:0305.4110

2、熏鱿鱼

答案:1605.5400

解释:鱿鱼为软体动物。

3、水煮过的龙虾(未去壳,冻的)

答案:0306.1100

4、冷冻的对虾虾仁

答案:0306.1721

5、水煮后经冷冻的去壳对虾

答案:1605.2000

4、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由于供人食用的动物产品主要归入了第2章至第3章的有关品目,所以本章所包括的未列名食用动物产品有限。

5、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

(1)作为本类兜底的章主要包括各种未经加工或仅经过简单加工的、其他章不包括的通常不供食用的动物产品。

(2)但动物的肠、胃、膀胱以及动物血,不论是否供人食用均归入本章。

(3)本章的动物产品主要有人发、兽毛、骨、兽牙、珊瑚、麝香、动物胚胎等。

需要注意的商品:

0510.0010 黄药:指作为中药使用的动物体内结石,包括以下几种:

①牛黄(牛胆结石)②马宝(马胃结石)③猴枣(猕猴内脏结石)

在01年的时候就曾经考过猴枣。

三、归类时容易混淆或忽视的地方

1、名称中带有“鱼”字的某些非鱼类商品的归类。

?有些商品名称中带有“鱼”字,但是在生物学分类体系中并不属于鱼类,不能按鱼归类,而应该分别按其生物类属归类,归入哺乳动物、爬行动物或软体动物等所属的品目。

2、未炼制动物脂肪的归类

?未炼制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应归入品目02.09;

?其他未炼制的动物脂肪(如牛脂肪)应归入第15章。

第一类商品历年考题:

1、供食用的活珍珠鸡(重量大于2千克)

答案:0105.9993

2、鲜整头乳猪肉(重量不足10千克)

答案:0203.1110

3、冻整鸡

答案:0207.1200

4、装入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食用)

答案:0210.2000

5、冷大马哈鱼

13

答案:0302.1300

6、冷藏的中华绒鳌蟹

答案:0306.2491

7、盐渍海蛰

答案:0307.9990

8、猴枣

答案:0510.0010

9、活的淡水小龙虾

答案:0306.2990

植物产品

一、植物产品的概况

1、本类包括绝大多数活植物以及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的植物产品。

2、归入本类的植物产品与归入其它类(第四类)的植物产品主要是根据加工程度来区分的。

3、本类包括第6—14章共9个章。

归入本类的植物产品一般按照:活植物—食用植物产品—非食用植物产品的顺序编排,通常也将其分为三大类,即:

(l)、活植物(第6章);

(2)、食用植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第7章~11章及第12章部分品目);

(3)、非食用植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第12章部分品目以及第13章和第14章)。

二、归类时容易混淆或忽视的地方

1、菊苣属植物及其根的归类

?菊苣属植物及其根大部分都归入第6章(子目0601.2000)。

?但一种烘焙后作为咖啡代用品的菊苣根不归入本章。这个品种的菊苣根,未烘焙的归入品目12.12;己烘焙的归入品目21.01。

2、明显不适合栽种的天然圣诞树归入0604。

三、总结

1、本类商品与第一类动物产品的归类基本一致,即对本类的植物产品也需特别注意其加工程度,只有简单加工的植物产品才归入第二类,如果超出这一范围而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加工,则应归入第四类。

2、在历年考试中,主要是出一些具体列名的商品,在归类的过程中,注意第二类相应章节的有关品目条文、章注和类注。根据加工程度来判断是归入第一类还是第四类。

第二类历年考题:

1、天然圣诞树(未经装饰)

答案:0604.9100 02年

2、冷冻的煮熟甜玉米粒,塑料袋装

答案:0710.4000 01年

解释:从商品名称上看,似乎应该归入第10章谷物10.05的玉米。翻开第10章,看一下章注,章注2规定10.05不包括甜玉米,甜玉米按蔬菜归类,因此本商品归入第7章。

3、500克袋装的干制的小白蘑菇

答案:0712.3100 04年

解释:根据第7章章注二的规定,知道蘑菇属于蔬菜。简单加工归入到第7章,深加工归入

14

20章。题目中加工方式是干制,属于简单加工,因此归入第7类。归入0712干蔬菜。再来确定其二级子目,上课过程中,有同学提问怎么知道小白蘑菇属于“伞菌属蘑菇”。

在第7章没有把伞菌蘑菇做具体的分类,但是大家可以参见20章2003这个品目,一级子目是“伞菌属蘑菇”,它的四级子目是小白蘑菇。从这里咱们就可以知道,“小白蘑菇”属于“伞菌属蘑菇”类,所以归入到0712.3100,而不是后面的二级子目里的其他。

4、泰国产鲜芒果

答案:0804.5020 98年-1

5、“龙井”绿茶,150克塑料袋装

答案:0902.1090 05年

6、肉豆蔻

答案:0908.1100 97年

7、豆蔻

答案:0908.3100 99年

8、硬粒小麦

答案:1001.1100 99年

9、食用高粱(非种用;净重50千克)

答案:1007. 9000 2000年

10、马铃薯淀粉

答案:1108.1300 98年-2

11、晒干的莲子,500克袋装

答案:1212.9994 05年

12、中国产生漆

答案:1302.1910 98年-2

13、长寿牌西洋参片,平切,50克/盒

答案:1211.2010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一、本类概述

本类仅由1个章构成,即第15章。主要包括以第一、第二类的动、植物为原料加工得到的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不归入本章但易引起归类错误的货品:

(1)未炼制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应归入品目02.09;

(2)从乳中提取的黄油及其他油、脂应归入品目04.05;(与1517人造黄油区别开)。(3)动物油渣及提取植物油所剩的油渣饼及其他残渣应归入第23章,但油脚仍归入本章(品目15.22);

(4)可可油、可可脂应归入品目18.04;

(5)作为从油类提取的油膏应归入品目40.02。

(6)粗甘油(纯度在95%以下)归入1520,若纯度在95%以上则归入2905.4500丙三醇(甘油)。而加有香水或化妆品的甘油33.01章。

第三类历年考题:

1、未经过化学改性的精制豆油

答案:1507.9000 99年

2、精制的玉米油

答案:1515.2900 04年

15

3、由多种食用植物油调制而成的王牌超级烹调油

答案:1517.9090 98年第1次

4、初榨的亚麻子油

答案:1515.1100 2000年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一、本类概述

第4类共分9章(从第16章~第24章),按照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其他食品及嗜好品的顺序排列章次,按商品的原料属性和用途可将本类货品大致分为5组产品,分述如下:l、主要以第一类产品(动物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归入(第16章):

2、主要以植物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第17章~第20章);

3、杂项食品(第21章)

4、饮料、酒及醋(第22章);

5、食品工业残渣及配制的动物饲料(第23章);

6、烟草及其制品(第24章)。

二、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本类的难点是:根据加工程度来区分归入第一、二类还是归入第四类。

★根据加工程度来区分归入第一、二类还是归入第四类。

例:水煮后经冷冻的去壳对虾

错误归类:0306.1321

正确的归类:1605.2900

根据加工程度,03章的加工程度包括(水煮后带壳),不包括(水煮后去壳),水煮后去壳已经超出第三章的加工程度,因此归入到16章,1605.2000。

2、第一、二类与第四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考试时能快速准确地查找到编码有很大的帮助。

3、归类时,要注意看类注、章注:

对商品归类的时候,要先判断这个商品大致归为哪一大类,哪一章,然后,再注意看一下每章的章注和类注是否有说明,本章不包括哪些内容。

4、第16章归类要注意地方

★本章的章注一(参见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P32),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简单加工的肉、食用杂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极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归入到第二章至第三章,而不归入第十六章。

★章注二(参见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P32),指的是,如果是混合食品(动物与植物混合),那么归入本章的前提条件是第二、第三类的动物原料的含量必须在20%以上,其中呢,动物原料可以相加。如果说低于20%就不能够归入到16章。

例1:含羊肉30%,胡萝卜40%,白菜20%,洋葱10%的食品。

答案:1602.9090

解释:商品归类总规则,规则三(二)有关于混合物的归类原则,混合物按照构成商品基本特征的商品归类,如果说,按照这个原则,应该按胡罗卜来归类,但章注的归类效力优先于归类总规则,由于16章的章注二有说明,只要是第二、第三类的动物原料的含量在20%以

16

上就可以归入到16章。在此道题中,羊肉的含量在30%,根据本照章注二,归入到16章,按羊肉来归类,归入到1602.9090。

例2:鱼占10%,牛肉占15%,马铃薯占75%的罐头食品

答案:1602.5010

解释:鱼和牛肉的比例都没有超过20%,但是根据章注(二),不同的动物原料的含量可以相加,鱼加上牛肉合计为25%,超过了20%,由于牛肉比鱼重,因此按牛肉来归类,归入到1602.5010。

例3:含猪肉18%,22%甜玉米,萝卜40%,马铃薯20%的罐头食品

答案:2005.9991

解释:根据16章章注二,归入16章的前提条件是第二、第三类的动物原料的含量必须在20%以上,如果说低于20%就不能够归入到16章。本题因猪肉的含量低于20%,因此不能归入第16章。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有关于混合物的归类原则,混合物按照构成商品基本特征的商品归类,蔬菜的重量最大,因此归入2005.9991。此编码是07年编码书有变动的地方。

★另外还要注意16章注二最后一句话。参见(参见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P32)

说明的是本规定不适用于哪些品目(1902、2103、2104)。

例1:湾仔码头水饺(含猪肉30%,30%甜玉米,面粉40%)

答案:1902.2000

解释:虽然猪肉的含量达到了20%,但由于水饺属于1902的包馅食品,因此不归入16章。例2:以牛肉和蔬菜为基本配料(其中牛肉占25%),制成细腻糊状,专供婴儿食用的食品,200克装。

答案:2104.2000

解释:该商品是含有动物原料和植物原料的婴儿专用的均化食品,需注意的是不能因为动物原料(牛肉)超过了20%,根据16章的章注二归入到16章,因为16章章注二的最后一句话,“本规定不适用于2104”,而在这道题中,属于2104品目列明的范围,因此不适用本规定,不归入16章。而是归入2104.2000。

★注意子目注释一的“均化食品”内容(参见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P32)

对于均化食品,只有重量不超过250克才按均化食品归类,如果说超过这个重量,则不能再按均化食品归类。

例:密封塑料袋装婴儿均化食品,成分含量:30%牛肉,65%胡萝卜、5%其他配料,净重500克。

答案:1602.5090

解释:本题为500克,不能按均化食品归类。

本题牛肉的含量是30%,根据16章章注二,肉类货品的含量超过了20%,因此按牛肉归入1602.5090。

注意:关于均化食品:

除了16章1602.10所提到的品目以外,在20章和21章都提到了均化食品,具体品目是2005、2007、2104。

※1602.10:主要是由肉组成的

※2005.10:主要是由蔬菜组成(均化蔬菜)

※2007.10:主要是由果实组成

※2104.20:主要是两种以上混合。

例如说,由肉和蔬菜混合组成。因此要注意与16章区分开,当由肉和蔬菜混合组成的时候,只要符合了2104的均化食品的条件,则归入2104,不能归入16章。

17

16章的均化食品都是由肉组成的。

★课下比较1602.10、2005、2007、2104

5、第17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1)归类时注意看章注,本章不包括的3种情况,熟悉这些品目都是哪些。

(2)另外还要注意品目1704,包括白巧克力。

因为白巧克力是由糖、可可脂、奶粉和香料组成。白巧克力不含可可。

6、第18章到第24章归类时要注意章注

三、总结

1、本类归类16章是重点和难点。对于16章的章注和子目注释都要理解掌握。

2、注意区分“均化食品”的归类。

也就是注意区分1602.10、2005、2007、2104

3、其它章要注意本章不包括哪些品目,区分开就可以了。

4、另外关于水的归类,也要注意一下:

(1)普通天然水、矿泉水、冰、雪归品目22.01;

(2)加甜味或香料的普通水、矿泉水归品目22.02;

(3)海水,属于矿产品类,归品目25.01;

(4)蒸馏水、电导水及类似纯净水归品目28.53。

第四类历年考题:

1、水煮后经冷冻的去壳对虾

答案:1605.2900

2、密封塑料袋婴儿均化食品,成分含量:30%牛肉(可见小肉块)、65%胡萝卜、5%其他配料;净重500 克

答案:1602.5090

解释:根据16章子目注释关于“子目注释”,本题的已知条件“每袋净重500克”,每件净重已经超过250克,不符合均化食品的条件。由于肉的含量已经超过20%,因此归入16章,牛肉的含量最大,因此按牛肉归类。

3、煮熟的猪肝罐头

答案:1602.2000

解释:本题商品猪肝是杂碎,煮熟其加工程度已超过第二章所列范围的产品,应该归入第16章。

4、一种可用微波炉加热的方便快餐食品,净含量250克,其中含面条150克、鸡块50克、卷心菜30克、鱿鱼丝20克,食品已预先烧制过,装于一次性泡沫塑料盒中

答案:1602.3299

解释:本题商品中鸡和鱿鱼的含量超过了20%(鸡块加鱿鱼丝70克,占28%),因此本题归入16章,鸡块的重量比鱿鱼的含量高,因此归入1602.3299。

5、美味鸭舌,一种风味小吃,真空包装,15克/包

答案:1602.3991

6、甜杏仁(1000克塑料瓶装,已炒熟)

答案:2008.1999 04年

解释:改商品经过炒制加工,加工程度已经超出第8章的加工范围,归入20章。

7、绿豆粉制的干粉丝

答案:1902.3020 98年第1次

8、盒装白巧克力

答案:1704.9000 98年第2次

18

9、炒熟的夏威夷果,250克袋装

答案:2008.1999 03年

解释:夏威夷果属于坚果,从第8章可以判断出来。

10、活性酵母

答案:2102.1000 97年

11、颗粒状综合营养性专用狗粮,包装袋印刷精美并标有喂食方法,每袋净重18kg

答案:2309.1090 2002年

12、按容量计浓度为95%的未改性乙醇(瓶装)

答案:2207.1000 2000年

13、蛋形巧克力(内装小玩具)

答案:1806.9000 99年第2次

14、含脱脂奶粉、豆粉、植物油、矿物质和维生素等多种添加物的爱儿乐牌奶粉

答案:1901.1000 98年第1次

15、由添加食盐、味精等调味物质的土豆(马铃薯)粉制成的食用土豆片

答案:1902.3090 98年第1次

16、供早餐用的加有少量糖的燕麦片,已经烘炒加工,冲泡后即可食用

答案:1904.1000 2003年

解释:本题商品已经经过烘炒,因此不能归入11章,11.04的品目。

17、韩式大麦茶,由大麦烘炒磨碎制得每10克装于纸袋,食用时连袋一起在热水中浸泡

答案:1904.1000 2006年

解释:由大麦烘炒磨碎制得,因此,不属于茶,不能归入第九章。由大麦烘炒磨碎制得,符合1904的规定,应归入1904.1000

18、日本手卷水果寿司、用紫菜裹以大米饭,少许水果丁和调料后切成小卷

答案:1904.9000 2006年

解释:大米饭经蒸煮而得的谷粒制品。

19、糖浆浸泡的桂元肉(非罐头装)

答案:2008.9990

解释:加工程度已经超出了第8章的范围,因此应按水果制品归入第20章。

20、由多种精制的植物花粉和乳糖制成的营养保健花粉制品

答案:2106.9099 98年第1次

解释:营养保健品,在其他品目没有列名。归入食品的最后一个品目。

21、菠萝原汁中加入了20%的水组成的混合物(白利糖度值小于20;供饮用)

答案:2202.9000 2002年考题

解释:在本题中加入了20%的水,菠萝汁已失去其原有特征,因此不能按果汁归入20章。只能按饮料归入22章。本题的关键是判断出加水的果汁属于饮料。

22、“女儿红”牌米酒(酒精浓度15%),用2升的陶罐盛装

答案:2206.0000 2005年考题

解释:米酒属于发酵酒,因此归入2206.0000

23、绿豆汤罐头,由绿豆煮熟并加糖制成,含固形物约35%

答案:2005.5119 2005年考题

解释:绿豆煮熟并加糖,这样的加工程度已经超出了简单加工的范围,因此应归入第四类,20章,蔬菜制品。由于绿豆属于蔬菜,又未冷冻,因此归入2005。绿豆属于菜豆,由于做绿豆汤必须将绿豆脱荚,而且是罐头,因此归入2005.5119。

19

矿产品

一、本类概述

本类共分三章:

第25章非金属矿产品;

第26章金属矿

第27章矿物燃料(主要是煤、石油、天然气)及其加工产品。

二、归类时要注意的地方

1、归入本类的矿产品只能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例如说洗涤、磨碎、研粉、淘洗、筛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精选过的货品),如果超出这个限度而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加工,则应该归入后面的章节。(课下比较25章与68章的品目)

★不得超过品目所列的加工范围。

例如:经过简单切割的大理石归入2515。

表面经磨光的大理石归入6802。

2、25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1)25章矿的加工范围根据章注来确定,归入25章的矿只能进行有限的简单加工,不得经过焙烧、煅烧、混合或超过目录所列的加工范围。

(2)在这里大家要注意特殊品目,25章章注四规定品目:

①土色料(不论是否煅烧或混合)都归入2530.9099;

②菱矿(不论是否煅烧)都归入2530.9099。

这两个品目的加工程度可以是简单加工,也可以是超过了简单加工以外的加工,例如说这两者经过煅烧,虽然这个加工方式已经不属于简单加工,但是仍然归入到25章。

(3)对盐商品进行归类时要注意的区分:

①食用盐归入2501.0011。

②纯的氯化钠(或者是符合化学定义的氯化钠)归入:2501.0020

③氯化钠制的光学元件归品目9001。

3、26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1)26章的加工程度与25章相似,也是只能进行有限的简单加工。除煅烧、焙烧或燃烧引起的变化外,这些加工不得改变所要提炼金属的基本化合物的化学成分。

若改变了矿物的基本化学成分的产品则不能归入本章,一般归入第28章。

例1:铜矿砂

答案:2603.0000

例2:某铜矿砂经化学方法提取出其中的主要成分硫化铜

答案:2830.9090

根据章注二的规定,其已经超出了本章的加工范围,不能归2603的铜矿砂,而应按化工品归入2830.9090。

4、27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

熟悉章注一“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第五类历年考题

1、纯氯化纳(符合化学定义)

答案:2501.0020 99年

2、氧化镁(符合化学定义、非培养晶体、非光学元件)

答案:2519.9091 01年

20

解释:该商品符合化学定义,第一步判断,氧化物属于无机化学品归入28章,但根据28章章注三(一),得知不包括氧化镁,而是归入25章的内容。

3、原状铁矿砂(平均粒度大于6.3毫米)

答案:2601.1190 97年

4、钨矿砂

答案:2611.0000 98年第2次

5、铜矿砂

答案:2603.0000 99年第1次

6、液化煤气

答案:2705.0000 03年

解释:液化煤气是将煤气加压液化而成,仍按煤气来归类。不要归入液化天然气2711。7、石油原油

答案:2709.0000 99年第2次

8、天然沥青

答案:2714.9010 2000 年

9、航空煤油

答案:2710.1911 2000年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一、本类概述

本类商品共十一章(第28章至38章),可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第28章、第29章)为基本化工原料无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品,属于符合化学定义的非零售包装的纯净物。

※第二部分(第30章—第38章)属于各种不同用途的化工用品,他们一般为混合物或属于零售包装的产品,分别按用途归入第30章至第38章中。

二、本类商品归类要注意的问题:

1、第一部分(第28和29章)与第二部分(第30章至第38章)归类时的区别:

(1)一般情况下,如果一种化工品是单独的化学元素及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包括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应归入第一部分。(第28、29章)

(2)如果不符合,而是由几种不同化学成分混合配置而成,那么按照其用途归入第二部分。(第30章至38章)

※第28章是无机化合物、29章是有机化合物。

※无机物是无机化合物的简称,通常指不含碳元素的化合物。少数含碳的化合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盐、氰化物等也属于无机物。无机物大致可分为氧化物、酸、碱、盐等。※有机物通常指含碳元素的化合物,或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总称为有机物。

2、归类时的步骤:

(1)判断商品是否符合类注一(一)的规定。(参见编码P56)

※注释一(一)说明的是:如果一种化工品属于放射性化学元素、放射性同位素及它们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应优先归入2844、2845。

※放射性归入2844,对于非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化合物,应归入2845。

(熟悉2844和2845的品目)

例1:钴

答案:2844.4020

例2:放射性氯化纳

2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8i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