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工作中经常困扰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3-12-21 20:3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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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务工作中经常困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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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并问题困扰 如何解决?

1、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企业需变更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商品编码、报关名称、报关单位等,从而造成新旧合同的合同备案未能统一,结合企业商品与报关商品的归并原则,上述变更对合同执行没有任何影响,但对于系统建账却难以处理,因不可能把同一商品同时归并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报关商品;

2、企业的同一种工厂料件由不同供应商供应,但因各供应商工艺等原因造成同一料件的转换率不仅相同,所以不能以同一转换率代之,还有工厂内部物流也会存在一种转换率。/ c B% [7 z! l, @0 [

3、货物没有规范的命名;合同备案名称与工厂实际管理名称不相对应,普遍存在多对多现象,导致企业无法办理或者无法及时办理进出口;8 y & ])

二、合同手册问题困扰 如何解决?

1、手册变换频繁:当前外商投资的进出口加工业务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保税物料种类繁多,物料之间的生产关系复杂,物料进出频繁,手册不断新旧更换。 2、合同手册多:企业同时执行的手册数量多时,相互串换。造成手册超量,或不够引起麻烦!

3、手册串料、收汇单不能及时核销:于是经常出现串料,手册到期后及外汇收汇单收单后没及时核销等现象,严重阻碍了企业加贸活动的正常运作,甚至招致海关对企业降低管理等级,相关重要单据遗失等原因引起巨额补税罚款。8 p) Y- U' U: U6 S7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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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耗与单耗管理问题困扰如何解决? 9 ?2 l2 ? ?- }3 _3 a q

1、现在执行中的单耗标准数量少且标准滞后于加工生产实际。其成品规格品种数量也远远不能满足海关核销的需要,单耗基本概念和单位不统一,商品名称与商品编码不对应,致使不同关区对加工同一成品的单耗和工艺损耗理解不一致,造成海关核销尺度不统一。符合加工生产实际的料件和成品之间的消耗关系建立不起来,海关无从确定加工企业真实加工单耗;单耗在备案、核查时的基础作用无法发挥,合同后期核销不能真正的落实。 & K4 S\

2、产品规格品种多,产品变化快,加工周期短,在海关现行以合同为单元备案管理的模式下,海关备案和变更单耗的手续繁杂,如果海关对单耗管严,会导致通关效率低,报关成本提高。

3、合同备案没有与实际生产损耗相对应,计划合同下的单损耗与工厂实际生产相差太大,合同的单损耗与工厂实际BOM(产品的配料明细)不相符;必将造成合同试算成品耗用与实际相差甚远,从而合同平衡试算时发现是仓库实际库存与理论库存不相符,料件多出与料件短少均会受到海关的相应处罚。- U: q% T! ?) v y8 \\5 F, e

四、通关及转厂问题困扰 如何解决? 8 s& `0 h0 F4 o6 A* m

1、工厂实际进出口作业中一般较2疏忽管控进出口净毛重情况,而净毛重失控一方面造成征税过多,另一方面也是导致海关查厂的关键因素之一。! V( V: T4 P% c3 ]2 o5 u9 |, A

2、直接进出口通关时,若因进出口报关数据与实际进出口数据不符、产地不明等原因必将造成相应处罚,累计太多将被海关列为高风险企业,甚至被海关降级处理,企业通关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3、协作厂商归并不一致,合作伙伴之间合同备案不一致,造成转厂困扰(即被海关退单、跟单而造成额外费用)。如因合同备案名称或单价相差太远造成无法转厂,或因合同备案单位不一致而导致双方转厂时数据难以吻合。

想不到一年前的贴被人翻出来,竟然是没有答案的,而这些问题还是一些基础问题。

一、归并问题困扰 如何解决?

1、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企业需变更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商品编码、报关名称、报关单位等,从而造成新旧合同的合同备案未能统一,结合企业商品与报关商品的归并原则,上述变更对合同执行没有任何影响,但对于系统建账却难以处理,因不可能把同一商品同时归并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报关商品; 2、企业的同一种工厂料件由不同供应商供应,但因各供应商工艺等原因造成同一料件的转换率不仅相同,所以不能以同一转换率代之,还有工厂内部物流也会存在一种转换率。1 r) T- j+ B3 Z' Y

3、货物没有规范的命名;合同备案名称与工厂实际管理名称不相对应,普遍存在多对多现象,导致企业无法办理或者无法及时办理进出口;3 g- a/ u1 d# V! d! k8 H

上述三个问题完全是企业管理问题。

一、除非当地海关硬性规定”转厂“(即加工贸易货物结转)双方海关合同备案

的资料(商品编码、名称)需要一致才能办理,如果是进出口业务只要商品编码一致,双方名称有差异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海关也很难查出),所以,只要你坚持同一物料只能备案一个名称,无需理会供应商及客户的海关名称;\[, g' M

二、如果是因为转厂问题,我们可以与供应商及客户协商使名称能一致;& g- j4 ^& O: F) E

三、海关备案名称与企业管理的名称不一致(总不能备案名称与企业管理名称差异非常大吧!如果是非常大,那么是报关员命名的问题,如果是报关员自身的问题,即这不是问题),无论珠三角或是长三角都是认可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有管理,是否有相关的物料对应表,所有单证是否可以互相对应;

四、不同供应商的产品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型号不一样,这里我们需要制定归并的范围标准,同一种物料也可以根据不同型号细分备案,例如电机A001.电机A002、电机A003,我们可以备案成电机A/电机B(按实际范围组合归并),另外,如非海关特别要求企业一定需要在备案时注明转换率,不然尽量不要备上,请参考前面的备案方式;' n6 [\

五、转换率及企业名称问题完全可以通过编制物料对应表来解决,而且这是企业管理问题,非关务问题,只要你不怕麻烦,这些特殊的物料可以按一对一的模式备案。

二、合同手册问题困扰 如何解决? 3 T; a- o2 I0 u6 U; L+ \\7 B

1、手册变换频繁:当前外商投资的进出口加工业务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保税物料种类繁多,物料之间的生产关系复杂,物料进出频繁,手册不断新旧更换。! n5 P/ T% t. B4 v' S4 M+ z( I3 {$ x

2、合同手册多:企业同时执行的手册数量多时,相互串换。造成手册超量,或不够引起麻烦!- K u, x- p) E7 R# v* s. u

3、手册串料、收汇单不能及时核销:于是经常出现串料,手册到期后及外汇收汇单收单后没及时核销等现象,严重阻碍了企业加贸活动的正常运作,甚至招致海关对企业降低管理等级,相关重要单据遗失等原因引起巨额补税罚款。+ v: U5 @; g5 O5 ~# p/ L

这些可说是不是问题的问题,这完全是报关组管理乱混的问题。

一、海关合同新旧更换本是正常事,企业业务繁多海关合同本应跟随变更,这就如你到学校学习,就本应该要认真学习一样的道理,难道因为业务接单越多,海关合同变更越多,就叫业务不要接单吗?% E$ O; A% _# A/ H6 L: \\ 二、海关合同串料严重,合同指标超量或不够,这明显是报关员最基础的指标控制也没有做好,难道最基础的进出口控制表也不懂得做?难道最基础的物料对应表也没有?难道与采购、业务、船务其他部门配合运作也不懂?收付汇等单证不能及时核销完全是笑话,部门配合不足,某人涉及不作为,你说如何处理?8 n0 t+ b/ C9 M. `/ w\ 三、单耗与单耗管理问题困扰如何解决?

1、现在执行中的单耗标准数量少且标准滞后于加工生产实际。其成品规格品种数量也远远不能满足海关核销的需要,单耗基本概念和单位不统一,商品名称与商品编码不对应,致使不同关区对加工同一成品的单耗和工艺损耗理解不一致,造成海关核销尺度不统一。符合加工生产实际的料件和成品之间的消耗关系建立不起来,海关无从确定加工企业真实加工单耗;单耗在备案、核查

时的基础作用无法发挥,合同后期核销不能真正的落实。

2、产品规格品种多,产品变化快,加工周期短,在海关现行以合同为单元备案管理的模式下,海关备案和变更单耗的手续繁杂,如果海关对单耗管严,会导致通关效率低,报关成本提高。

3、合同备案没有与实际生产损耗相对应,计划合同下的单损耗与工厂实际生产相差太大,合同的单损耗与工厂实际BOM(产品的配料明细)不相符;必将造成合同试算成品耗用与实际相差甚远,从而合同平衡试算时发现是仓库实际库存与理论库存不相符,料件多出与料件短少均会受到海关的相应处罚。 0 Y2 z S* N9 o

一、我们必须要消灭一个误区,在单耗管理上,在实际库存与课论库存的对比中,存在偏差是一定的,问题是两方的偏差在多少?是差距30%还是3%?那怕是EDI企业,在核销时也常需要作出调整,要做到100%一致只能停留在理论上。 二、要做好单耗管理,我们必须要先好策划及确认产品BOM数据是否准确。做策划应该是我们必须要知道企业手上已接订单的数量,产品BOM表数据准确是我们使用那个部门提供?是采购部使用的标准BOM表?工程部的样办BOM表?还是生产部的BOM表?

三、时间性。产品销售预测,产品BOM表是在什么时候提交?生产时用料量发现偏差如何管理?偏差的范围超多少才办理海关合同变更手续?

四、通关及转厂问题困扰 如何解决? . L6 e A9 k$ L4 Q6 K# v. q

1、工厂实际进出口作业中一般较2疏忽管控进出口净毛重情况,而净毛重失控一方面造成征税过多,另一方面也是导致海关查厂的关键因素之一。( R) Q\j0 N, ~- U

2、直接进出口通关时,若因进出口报关数据与实际进出口数据不符、产地不明等原因必将造成相应处罚,累计太多将被海关列为高风险企业,甚至被海关降级处理,企业通关将受到很大的限制。2 b0 M5 X& I v( G/ _% u

3、协作厂商归并不一致,合作伙伴之间合同备案不一致,造成转厂困扰(即被海关退单、跟单而造成额外费用)。如因合同备案名称或单价相差太远造成无法转厂,或因合同备案单位不一致而导致双方转厂时数据难以吻合。 又是因为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关务管理混乱的实例。

一、毛净量不相符,产地不明的问题;(又是不是问题的问题)

进口,要求采购部在采购订单内加上“供应商应该确保装箱清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不符,需要赔偿损失及罚款”的条项,将因供应商提供的装箱清单资料不实引起的一切风险及罚款转嫁给供应商,供应商必定会小心,如非供应资料引起的问题,即是企业自身的问题,企业自身管理不善,不自我反省完善,问题能解决吗?

出口,一家企业穷得一台电子称也买不起,还能说什么?5 b9 f% X) W8 y$ G, Y

二、转厂管理

如果你的企业足够强大,而你没法利用企业自身的强大去迫使供应商或客户在海关备案资料上一致,对于你的软弱还能说什么?(凡需要转厂的货物必须要求采购或业务在下单前向对方取得海关备案合同的复印件,再由报关员与对方报关员协商)% p$ V8 g- d: p l2 t% Z+ n& G* Q

如果你的企业不够强大,处处受制于人,你必须懂得变通,还需要与采购业

务配合,事前与对方厂互通备案合同资料,尽最大努力做好这事。 总结

上述所有问题看似是无法解决。实质全是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企业管理混乱使得关务混乱这个范围早已超出关务管理的范围,成因涉及关务与企业实际操作脱轨,资料错误,提供资料滞后,报关组不作为等。如果我们只是头痛治头,脚痛治脚,这能治本吗?我们需要全局策划,这涉及各部门如何配合,整个流程设定,资料传递模式等等,想靠报关组推动整个整改,如没有一定的企业管治及报关知识,千万别乱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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