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告知单

更新时间:2024-01-17 10:2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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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流程:报建——措施审查——施工许可

一、市政工程

报建应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3、栋号面积及造价分配表 4、中标通知书及总包合同 5、总包单位资质

6、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

7、桩基、深基坑施工合同及单位资质 8、设计说明

9、建设单位资信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等)(审原留复) 10其他:

①、立项批文(审原留复)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原留复)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审原留复)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原留复) ⑤、银行资金证明(开户银行3个月内有效证明原件,跨年度工程达30%,一年内达50%) ⑥、1: 500总体规划平面图(审原留复) 措施审查资料:

(一)办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 (二)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填写《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总、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措施; 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清单;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5.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自查表;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7.安全监理规划。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手续。 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条件踏勘申请表》,并将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办事窗口,由窗口及时转交建筑市场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包括: (1)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 (2)需要拆迁的,建设单位应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施工单位应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拆迁进度证明。

(3)涉及占道和交通组织调整的,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2.现场踏勘

建筑市场管理部门2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合格的,现场出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踏勘合格单》。不合格的,现场向建设、施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建设、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通知建筑市场管理部门重新踏勘。踏勘内容如下:

(1)查阅规划总平面图并比对实际踏勘位置,确认申报工程位置与现场踏勘位置是否相符;

(2)施工现场拆迁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区域内地上物是否全部拆除; (3)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并采取了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周边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合格的围挡;施工道路是否硬化,并设置符合要求的冲洗设施;临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了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并制定了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空中区域是否存在高压线等空中架设障碍物;对因施工活动可能给毗邻建筑物造成影响的,是否已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电力以及施工道路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并平整了施工场地; (5)是否存在违法提前开工行为。

工业项目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承诺书》,作出承诺即可。

施工许可资料:(施工许可申请表) 1.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2.该建设工程建设用地权属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银行资金保函或证明;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消防技术审查意见书;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意见书(工业项目) 8.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的工程); 9.施工合同备案表

10.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1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条件踏勘合格单(工业项目提交现场开工条件告知承诺书); 13.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

14..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承诺书和散装水泥使用告知承诺书(工业项目) 15.“一费制”收费认定表(工业项目除外); (以上文件申办时必须提供原件,第2、3、4、6、7项可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82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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