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

更新时间:2024-06-01 23:4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 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为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统一管理,促进国家质检中心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对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实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申报筹建的基本条件

承建单位在准备国家质检中心的筹建材料时,应结合自身条件及能力水平,按监督检验(包括A、B两个级别)和检验(C级)两个类别进行申报,所报级别须满足表1中对相应级别的要求。

表1 分级申报筹建的基本条件

级别 技术要求 1、名称 是否区域重点发展产业(是否列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产业基础 是否区域支柱产业(区域内产业覆盖的产品产量或产值占全国总量的百分比) 3、技术具有的省级检测机构资质 实力 技术人员数量或中、高级职称人≧5年 技术人员数量1

A级 B级 C级 基本符合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是 是 是 ≧15% ≧10% ≧5% ≧3年 技术人员数≧2年 技术人员数 数百分比 60人以上或中、高级职称人数百分比≧70% 量30人以上量15人以上或中、高级职或中、高级职称人数百分比≧50% 正高以上 称人数百分比≧40% 副高以上 技术带头人职称/资历 土地投入 4、政府支持力度 资金投入 人才投入 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投入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上 基本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基本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基本满足初建或扩建的需求 基本满足技术能力对人员素质的需求 ? 省级区域内无超过48个月未通过总局验5、建设业绩 收的国家质检中心 ? 省级区域内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按期验收完成率不低于50% 二、分级与验收要求

总局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质检科函[2007]56号)和附件1“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分级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组织分级与验收,80分以上合格。

1、本细则发布之前已成立的国家质检中心,根据总局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相应的文件进行分级。

2、本细则发布之前已批筹的国家质检中心,应根据附件1进行自评估,确定按照B级或C级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按照相应级别批准正式成立;本细则发布之后批筹的国家质检中心按照筹建任务书确定的级别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按照相应级别批准正式成立。现场按申请级别验收未通过的,承建单位可在6个月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的,直接取消筹建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提出筹建申请。

2

三、升级管理

按照附件1中的分级评定指标和评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与评定,原则上连续2年年度考核与评定均超过85分的国家质检中心才允许申请升级评定。原则上每3年举行一次升级评定。对于成立1年以上,发展情况特别好、成果特别显著的国家质检中心(年度考核与评定达到90分以上),可允许其提前提出升级评定申请。

B级国家质检中心可以申请晋升A级;C级国家质检中心只能申请晋升B级,不允许直接申请晋升A级。

(一)升级基本条件

1. 正式成立满2年; 2. 工作覆盖面发生明显增长; 3. 技术能力和科研水平大幅度提升; 4. 科技人才团队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 运行业绩逐年增长,建设发展情况稳步提升。

参照附件1在升级评定初审阶段组织专家进行预评估,确定是否满足上述条件。

(二)升级评定程序

1、基本程序

(1)符合升级基本条件的国家质检中心填写《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升级申请表》(见附件2),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后,由省级局向总局提出升级申请。

(2)总局主管部门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对省级局报送的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升级条件的,批复并委派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3)总局主管部门根据现场评估专家组的意见及有关材料,经研究

3

后批准升级的,颁发新级别证书、批准挂牌,并收回原级别证书及牌匾。

2、详细流程

升级管理的详细流程如下图所示:

<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升级管理流程><申请升级的单位><省级质监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总局主管部门><升级评定专家组>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不符合要求初审(5个工作日)符合要求登记升级申请表(3个工作日)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形式审查(22个工作日)上报材料函复(5个工作日)符合要求组织专家组(10个工作日)专家现场复核论证(3个工作日)通过结果通报评定结论通报不通过升级评定建议表会签有关业务司,签报总局领导(10个工作日)领导签批(5个工作日)同意不同意,返回复核更换升级后证书和牌匾升级通知正式发文

按阶段描述如下: (1)升级申请

1) 责任方:申请升级评定的单位 2) 职责描述:

a) 填写《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升级申请表》(见附件2)。

4

(2)升级申请初审

1) 责任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 2) 职责描述:

a) 对申请升级单位上报的升级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 b) 将符合升级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总局主管部门; 3)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3)升级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 1) 责任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 职责描述:

a) 登记升级申请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

b) 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升级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会(形式审查会产生的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由提出升级申请的单位承担);

c)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审查并核实升级申请表中填写的有关该中心的检验能力、技术能力、科研能力、团队建设和运行业绩的提升情况以及地方财政支持情况等; d) 将形式审查报告提交总局主管部门。 3) 工作时限:22个工作日 (4)组织升级评定专家组

1) 责任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总局主管部门 2) 职责描述: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职责如下:

a) 根据会商例会的决议,为符合升级条件的国家质检中心拟定升级评定专家组名单,并上报总局主管部门。 总局主管部门的职责如下:

5

a) 组织召开国家质检中心例会,确定符合升级条件的国家质检中心;

b) 在拟定的升级评定专家组名单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场评定的最终名单,并委派专家进行现场升级评定; c) 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组织召开现场升级评定会。 3)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5)现场评定

1) 责任方:升级评定专家组和申请升级评定的单位 2) 职责描述:

a) 现场评定前的准备工作

升级评定专家组组长负责根据《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升级申请表》、《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年度考核报告》及相关管理办法等材料,对现场评定日程、专家组成员分工及相关文件进行策划和准备,制定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与专家组成员进行前期沟通和联系。

申请升级评定的单位应在专家组抵达现场后提供全套的升级评定材料以及相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每人一份。

b) 到达现场及预备会

根据现场评定工作计划,专家组成员应当在现场评定工作开始前一天抵达申请升级评定的单位。

专家组集中后,组长组织召开由全体专家组成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升级评定的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明确专家组人员分工和现场评定日程安排、要求、内容、方法等,并向专家组成员提供相应的现场评定依据性文件,并组织专家组成员学习掌握现场评定的内容、方法,同时就现场评定工作纪律做出明确要求。

6

c)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总局主管部门主持,专家组全体成员、地方政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同志、申请升级评定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具体程序如下:

? 与会各方代表介绍到会人员;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同志简要介绍申请升级评定单位的基本情况;

? 申请升级评定单位的负责人简要汇报近几年年度考核情况和升级申请的相关内容;

? 专家组组长介绍总局关于国家质检中心现场评定的基本要求,说明现场评定依据、步骤、方法、要求及专家组分工情况,初步确定末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并征求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意见; ? 专家组组长与申请升级评定单位协商确定联络与配合人员、工作场所及其他事项;

? 专家组组长代表升级评定专家组作出客观、公正、保密的承诺; ? 必要时,专家对有关内容进行质询。

首次会议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一小时内,与会人员应当在“国家质检中心现场评定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d) 现场复核和论证

首次会议结束后,专家组参观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环境和硬件设施,考察实验室布局、关键的环境控制条件(如温度、湿度、安全防护等)、大型及关键仪器设备的配置等。可采取调阅相关档案资料和报告、交流座谈、跟踪检测过程、现场检验操作考核等方式。必要时,可采取电话问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客户了解国家质检中心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如实记录,包括各项各项评价要素的具体情况、各项指标是否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据及存在的

7

问题。

国家质检中心的检测实验室、设备库、业务部门、微机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应向验收专家组开放。

e) 合议沟通

现场复核和论证工作完成后,专家组召开内部沟通会,对现场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根据附件1,对该中心的技术能力、团队建设、科研能力、运行状况、影响力和权威性、政府支持情况等做出全面客观评价。

在内部沟通会上,专家组成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当意见分歧无法取得一致时,由组长做最后决定,对于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做详细记录。

f)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专家组全体成员、总局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同志、申请升级评定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专家组就现场评定意见和有关情况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升级评定单位的负责人交换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 专家组成员反馈现场复核和论证情况,并逐项叙述具有的优势及建议;

? 专家组组长对现场评定工作进行概要总结,并填写《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升级评定建议表》(见附件3);

? 专家组组长代表专家组重申客观、公正、保密的承诺; ? 申请升级评定单位的负责人对专家组意见表态; ? 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同志讲话。 3)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8

(6)评定结果处理 1) 责任方:总局主管部门 2) 职责描述:

a) 根据升级评定专家组的意见及有关材料,经研究后批准升级的,颁发新级别证书、批准挂牌,并收回原级别证书及牌匾; b) 对于评定不合格的,取消本次升级资格,并下达通知书。

3) 工作时限:3个月

四、降级管理

按照附件1中的分级评定指标和评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与评定,原则上连续2年评分低于60分的国家质检中心,进行降级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上报降级的国家质检中心不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降级评定,除非待降级的单位/部门存在异议并要求现场评定的。

(一)降级基本条件

1. 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已不符合本级国家质检中心基本条件的; 2. 管理不善、绩效较差的;

3. 检测服务覆盖区域缩小,收入不能维持中心正常运行的; 4. 现场年度考核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合格的; 5. 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原则上每3年举行一次降级评定。问题特别严重的国家质检中心,如机构运作不规范,存在违规和不诚信行为,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导致重大投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立即予以撤销。若C级国家质检中心被降级,同时予以撤销。

9

(二)降级评定程序

1、基本程序

(1)对于符合降级基本条件的国家质检中心,总局主管部门将委派专家进行集中评议,重点核实该中心的技术能力、科技团队建设、科研能力、地方政府支持等内容,形成专家组评估意见,并将相关核实材料及时备案。

(2)总局主管部门根据评估专家组的降级评定意见及相关核实材料,经研究后批准降级或撤销,正式发文并责成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督该中心更换并上交原有证书和牌匾。

2、详细流程

降级管理的详细流程如下图所示: (1)材料申报

1) 责任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 2) 职责描述:

a) 汇总国家质检中心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b) 将年度考核材料和降级申请材料上报总局主管部门。 (2)降级形式审查

1) 责任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 职责描述:

a) 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报送的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形式审查;

b) 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降级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会(形式审查会产生的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由待降级单位承担); c)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技术能力、科研能力、团队建设、运行

10

业绩以及地方财政支持情况等;

d) 筛选出情况较差的列入降级名单,填写《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降级申请表》(见附件4);

e) 将拟降级国家质检中心的材料上报总局主管部门。 3) 工作时限:22个工作日

<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降级管理流程><待降级单位><省级质监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总局主管部门><降级评定专家组>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符合要求材料备案(3个工作日)形式审查(22个工作日)通知否批复是否降级(5个工作日)是组织专家组(10个工作日)专家集中评议,给出降级评定建议表(3个工作日)会签有关部门和领导(10个工作日)领导签批(5个工作日)不同意,返回复核发布降级或撤销通知,后续处理(2个月内)同意正式发文更换降级证书和牌匾上交原有证书和牌匾降级降级/撤销?撤销

(3)组织降级评定专家组

1) 责任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总局主管部门

11

2) 职责描述: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职责如下:

a) 根据会商例会的决议,为符合降级条件的国家质检中心拟定降级评定专家组名单,并上报总局主管部门。 总局主管部门的职责如下:

a) 组织召开国家质检中心会商例会,确定拟降级国家质检中心; b) 在拟定的降级评定专家组名单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场评定的最终名单,并委派专家进行现场降级评定; c) 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组织召开现场降级评定会。 3)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4)现场评定

1) 责任方:降级评定专家组和待降级国家质检中心 2) 主要流程:降级现场评定的主要流程同升级现场评定。 3) 职责描述:

降级评定专家组的职责如下:

a) 审查降级材料,进行集中评议,重点核实技术能力、团队建设、科研能力、地方政府支持等内容;

b) 填写《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降级评定建议表》(见附件5),并上报总局主管部门。

待降级国家质检中心的职责同申请升级评定的单位。 4)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5)评定结果处理

1) 责任方:总局主管部门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

12

2) 职责描述:

总局主管部门的职责如下:

a) 根据评估专家组的降级评定意见及相关核实材料,经研究后批准降级或撤销;

b) 对于被降级的B级国家质检中心,收回B级证书及牌匾,同时颁发统一制作的C级证书及牌匾;

c) 对于被降级的C级中心,正式发文予以撤销,并委托省级质监局收回C级证书及牌匾。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总局直属技术机构的职责如下:

a)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降级单位更换并上缴原级别的证书及牌匾; b) 监督被降级的国家质检中心不得以原级别国家质检中心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 工作时限:2个月

13

附件1: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分级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1、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术语定义界定产品范围 2、按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GB/T 7635《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界定产品覆盖其名称对应产范围 品的全项目检测能3、如果1或2均无法界定产品范围,则按行业标准、行业通技术能力1.1覆盖率力 1 行技术惯例或行业协会的权威(30%) (10%) 出版物界定产品范围 4、产品范围考虑不包括特殊用途的产品,例如服装中的警用、邮政、军用等服装 具备重要产品及关按强制性标准或国家与行业出键项目(参数)的全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检的项检验能力 产品及项目计算。 5 缺一个产品或参数扣1分,扣完为止。 分值标准 备 注 A级:95%(含)以上给5分;90%(含)~95%给3分;85%(含)~90%给1分;85%以下给0分。 5 B级:85%(含)以上给5分;80%(含)~85%给3分;75%(含)~80%给1分;75%以下给0分。 C级:75%(含)以上给5分;70%(含)~75%给3分;65%(含)~70%给1分;65%以下给0分。 14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A级:70%(含)以上的给4分;60%(含)~70%给3分;50%(含)~60%给2分;40%(含)~50%给1分;40%以下给0分。 依据ISO、IEC、ITU等国际标按国际标准进行检准化组织发布或承认的国际标验的能力 准或联合国、欧盟、美国等发布的技术法规界定范围。 4 B级:40%(含)以上给4分;30%(含)~40%给3分;20%(含)~30%给2分;10%(含)~20%给1分;10%以下给0分。 C级:15%(含)以上给4分;10%(含)~15%给3分;5%(含)~10%给2分;1%(含)~5%给1分;没有则不给分。 A级:8家(含)以上给3分;5家~7家给2分;2家~4家给1分;少于2家不给分。 1.2国际互认(10%) 1、国外同类权威检测机构名与国外同类权威检录; 测机构的能力验证2、能力验证比对的证明材料,与比对(近3年) 例如检验报告; 3、产品范围按1.1计算。 3 B级:5家(含)以上给3分;3家~4家给2分;1家~2家给1分;没有则不给分。 C级:2家(含)以上给3分,1家给1.5分,没有则不给分。 A级:8家(含)以上给3分;5家~7家给2分;2家~4家给1分;少于2家不给分。 与本专业国际知名本专业国际知名技术机构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录;检测结果互认的证明材料。 果的互认 3 B级:4家(含)以上给3分;2家~3家给2分;1家给1分;没有则不给分。 C级:有则给3分,没有则不给分。 15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盲样或现场制样的检测项目的数量不少于5项,具体分布由随机选定检验人员,1.3盲样检现场评审专家根据被验收中心完成指定项目的盲10 测(10%) 的授权范围、技术特点等确定,样现场检测 且应覆盖中心的“关键项目参数或关键设备”。 重点考察主要领导以红头文件形式正式发布的发对中心的发展规划 展规划为准。 团队建设 2.1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为本中2 心建设发挥关键作1、本单位正式员工;长期劳务(15%) 能力(4%) 用,在本领域具有知聘用合同; 名度(院士、教授级、2、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津贴专家) 1 通过率超过60%的,按通过率给分;通过率低于60%的,给0分。 有给1分,无则给0分。 A级:特殊津贴专家以上给3分;正高、教授级高工、研究员给2分,正高级以下不给分。 3 B级:正高、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以上给3分;低于正高级不给分。 C级:高工/副研究员以上给3分;低于副高级不给分。 16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A级:3年内每引进或培养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给1分;每引进或培养1名博士给0.8分;每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给0.5分。 B级:3年内每引进或培养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给1.5分;每引进或培养1名博士给1分;每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给0.8分。 C级:3年内每引进或培养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给2分;每引进或培养1名博士给1.2分;每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给1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4分。 A级:专业人员人数超过60人或中高级职称人员比重超过70%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重超过30%。 B级:专业人员人数超过30人或中高级职称人员比重超过50%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重超过20%。 C级:专业人员人数超过15人或中高级职称人员比重超过40%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重超过10%。 满足要求给3分,否则不给分。 积极引进或培养知名专家、高技能人近3年内正式发布实施的引进2.2人才引才、正高级职称专或培养人才的政策/制度;有引进培养(4%) 家、博士、硕士等各进和培养人才的证明。 类型人才 4 专业人员比重或中高级职称人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员比重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2.3人员结历、职称结构所占比重的的证明材料(专业人员是构(3%) 重 指具有相关专业理工科背景或从事检验工作10年以上) 3 17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A级:90%(含)以上给4分;80%(含)~90%给3分;70%(含)~80%给2分;60%(含)~70%给1分;60%以下给0分。 拥有专业技能证书人员在技术人员中的比重,注:行业要求2.4人员水人员胜任岗位的情执证上岗的必须要求有证书,平(4%) 况 行业不要求的,可用专业技能培训证书替代。 4 B级:60%(含)以上给4分;50%(含)~60%给3分;40%(含)~50%给2分;30%(含)~40%给1分;30%以下给0分。 C级: 40%(含)以上给4分;30%(含)~40%给3分;20%(含)~30%给2分;10%(含)~20%给1分;10%以下给0分。 18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1、按任务书下达部门区分; 2、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达的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如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重大专项、质检公益科研专项等; A级:近3年,每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的给0.8分,每参与1项国家级项目给0.5分;每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给0.4分,每参与1项省部级项目给0.2分,地市级项目不给分。 B级:近3年,每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的给1.5分,每参与1项国家级项目给1.2分;每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给1分,每参与1项省部级项目给0.8,每主持1项地市级项目给0.6分,每参与1项地市级项目给0.4分。 C级:近3年,每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的给3分,每参与1项国家级项目给2分;每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给1.8分,每参与1项省部级项目给1.5分,每主持1项地市级项目给1.2分,每参与1项地市级项目给0.8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在研科研项目、国家科研能力 3.1科研项3、国家质检总局、省级科技厅、3 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省级发改委、省级财政厅下达(20%) 目(6%) 对外合作项目情况 的为省部级项目; 4、地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质监局下达的项目为地市级项目; 5、按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考核,排名前5位才有效。 6 19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A级:近3年,每主持1项国际标准给3分,每参与1项国际标准给1.5分;每主持1项国家/行业标准给0.5分,每参与1项国家/行业标准给0.3分,每主持1项地方标准给0.2分,参与不给分。 3.2标准制国际、国家、行业、1、按正式发布的标准; (修)订地方各类标准或规2、排名第1为主持,排名2~3(6%) 程制(修)订 位为参与。 6 B级:近3年,每主持/参与1项国际标准给4分;每主持1项国家/行业标准给1分,每参与1项国家/行业标准给0.6分,每主持1项地方标准给0.4分,每参与1项地方标准给0.2分。C级:近3年,每主持/参与1项国际标准给6分;每主持1项国家/行业标准给1.5分,每参与1项国家/行业标准给1.2分,每主持1项地方标准给1分,每参与1项地方标准给0.8分。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3.3著作、A级:近3年,第一作者每1篇SCI文章给0.8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SCI文章给0.6分;5 第一作者每1篇EI/国际会议文章给0.5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EI/国际会议文章给0.3分;第一作者每1篇中文核心文章给0.2分,第二、三作者中文核心文章、一般刊物文章均不给分;按SCI/EI/国际会议/中文核在有影响力的学术1、论文出版刊物或出版物上发心/一般刊物等级别划分; (发表)表的论文或著作 2、排名前3位有效。 (5%) 20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主编/副主编1部著作给1分,参编1部著作给0.8分。 B级:近3年,第一作者每1篇SCI文章给1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SCI文章给0.8分;第一作者每1篇EI/国际会议文章给0.8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EI/国际会议文章给0.6分;第一作者每1篇中文核心文章给0.4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中文核心文章给0.2分;一般刊物文章不给分。主编/副主编1部著作给1.2分,参编1部著作给1分。 C级:近3年,第一作者每1篇SCI文章给2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SCI文章给1.5分;第一作者每1篇EI/国际会议文章给1.2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EI/国际会议文章给1分;第一作者每1篇中文核心文章给0.8分,第二、三作者每1篇中文核心文章给0.6分;第一作者一般刊物文章给0.4分,第二、三作者不给分。主编/副主编1部著作给2分,参编1部著作给1.5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21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3.4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获奖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 (1%) 获奖等级证书 1 有国家级获奖证书给1分;省部级获奖证书每个给0.3分;地市级获奖证书每个给0.1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分。 A级: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每项专利给0.6分,排名第一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每项专利给0.1分,其他不给分。 B级: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每项专利给1分,排名第一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每项专利给0.3分,排名2~3位的每项专利给0.1分;其他不给分。 C级: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每项专利给1.5分,排名第一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每项专利给0.8分,其他排名情况每项专利给0.3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3.5专利(2%) 成果获得专利保护 专利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 22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A级中心年检测收入不低于3000万或年人均检测收入不低于30万元或年人均检测报告数不低于300份;B级中心年检测收入不低于1200万或年人均检测收入不低于15万或年人均检测报告数不低于120份;C级中心年检测收入不低于200万或年人均检测收入不低于8万或年人均检测报告数不低于40份。 符合要求的给5分。 5 A级中心年检测收入不低于1800万或年人均检测收入不低于20万元或年人均检测报告数不低于150份;B级中心年检测收入不低于800万或年人均检测收入不低于10万或年人均检测报告数不低于80份;C级中心年检测收入不低于100万或年人均检测收入不低于5万或年人均检测报告数不低于25份。符合要求的给3分。 其他情况不给分。 运行状况 4.1业务开4 检测业务量 (16%) 展(10%) 中心年检测收入或年人均检测收入或年人均检测报告数的证明材料。 23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A级:产品主产区均有客户给2分;部分主产区有客户给1分,否则给0分。 检测业务覆盖面 客户对象分布地区 2 B级:本省及周边区域均有客户给2分,部分周边区域有客户给1分,否则给0分。 C级:本省区域各地市均有客户给2分,部分地市有客户给1分,否则给0分。 A级:15万/人.年(含)以上给3分,10万(含)~15万/人.年给1.5分,低于10万/人.年不给分。 3 B级:8万/人.年(含)以上给3分,5万(含)~8万/人.年给1.5分,低于5万/人.年不给分。 C级:4万/人.年(含)以上给3分,2万(含)~4万/人.年给1.5分,低于2万/人.年不给分。 收入的财务报表证明;(技术服技术服务收入 务收入是指除检测业务收入之外,非财政拨款的项目收入。) 在分配、人事、科研4.2激励机等管理运行方面建1、以正式发布的红头文件为准 制(1%) 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 4.3培育品采取措施,积极培养以正式发布的红头文件、具体牌(3%) 知名检测业务品牌 措施和实效证明材料为准 1 有文件给1分,无则给0分。 3 有文件给0.5分,有具体、有效的措施给1分,已具备培养条件或已有知名品牌的给1.5分。 24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有无电子化业务管理与网站 4.4 信息化电子化业务管理与1、程度(2%) 网站建设 2、相关数据的实时更新与维护 2 有电子化业务管理与网站给1分,无则给0分;相关检测数据、动态信息和检测报告能实时更新给1分,否则不给分。 A级: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学术组织主任委员给1分,副主任委员给0.8分,每个委员给0.2分,承担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学术组织委员不给分。 B级: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学术组织主任委员给1.2分,副主任委员给1分,每主管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影响力和和学术组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红头文件 权威性 (2%) 其他学术组织 5 (14%) 5.1标委会承担或参与专业标2 个委员给0.3分,承担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学术组织主任委员给0.5分,每个委员给0.1分。 C级: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学术组织主任委员给1.5分,副主任委员给1.2分,每个委员给0.5分,承担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其他学术组织主任委员给0.8分,每个委员给0.2分。 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A级:每年发布的动态信息10条(含)以上给2分,7 ~9条给1.5分,4~6条给1分,少于45.2动态发动态发布国内外最1、被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采纳的25

2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信息,按信息条数/次数统计。 分值标准 条不给分。 备 注 布信息(2%) 新相关专业信息 B级:每年发布的动态信息8条(含)以上给2分,5~7条给1.5分,2~4条给1分,少于2条不给分。 C级:每年发布的动态信息条数5(含)以上给2分,3~4条给1.5分,1~2条给1分,没有则不给分。 依据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5.3开展产按季度或年度开展品质量状况240号)的要求,按季度或年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分析(2%) 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并向总局提交分析报告 5.4 开展检度(试行)(国质检质〔2011〕2 少报一次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扣0.5分,扣完为止。 少提交一份风险评估分析报告,扣2分。 按总局主管部门要求提交风险2 风险评估分析报告为A级给2分;风险评估分析报告为B级给1.5分;风险评估分析报告为C级给1分。 未按时提交的扣0.5分。 测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分析 评估分析报告(风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分报告) 析(2%) 26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5.5 承担监具体内容 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督抽查任务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告 (2%) 按要求提交监督抽查的检验报2 少提交一份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扣0.5分,扣完为止。 A级:3年内应对突发事件或参与解决重大问题的成效100%给3分,90%(含)~100%给2分,80%(含)~90%给1分,低于80%不给分。 5.6应对突发能力、服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务行政监解决全国重大疑难管、服务企问题 业(3%) 拥有技术储备,能够依据应对突发事件或参与解决重大问题的成果及证明材料;成效主要指应对工作的完成情况、参与程度(贡献度)和效应/效益。 3 B级:3年内应对突发事件或参与解决重大问题的成效85%(含)以上给3分,70%(含)~85%给2分,60%(含)~70%给1分,低于60%不给分。 C级:3年内应对突发事件或参与解决重大问题的成效60%(含)以上给3分,50%(含)~60%给2分,30%(含)~50%给1分,低于30%不给分。 A级:在本专业检验检测领域和促进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5.7 促进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业发展(1%) 益及社会评价 1 B级或C级:在本专业检验检测领域和促进产业发展中发挥核心支撑作用。 符合要求给1分。 27

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 (权重%) (权重%) 具体内容 对于申请筹建成立评判依据 分值标准 备 注 的中心,地方政府相况 地方政府6.1承诺落关支持落实情况 支持 6 实和持续支对于已成立的中心,(5%) 持(5%) 落实的正式文件;资金到位情对于申请筹建成立的中心,地方政府承诺落实达到90%以上的给5分,达到50%以上的给3分,低于50%的不给分。 5 对于已成立的中心:地方政府承诺持续支持且前期已全部落实给2.5分,部分落实不给分;明确列入当地政府发展规划或重点工作范围内的给2.5分,否则给0分。 地方政府的持续支持续支持与列入政府发展规划持与列入政府发展的正式文件 规划情况 综合得分 100 分级评价指标说明如下:

1、名称对应产品范围及检测覆盖率(%)

(1)名称对应的产品范围:首先应对照国家质检中心的名称,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术语定义来界定其名称的概念范围;其次依据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7635-200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或者行业标准或行业协会的权威出版物来界定其名称对应的产品范围。产品范围不包括特殊用途的产品,例如服装中的警用、邮政、军用等服装类产品。

注:对于《细则》发布后新申报成立的国家质检中心,要求在《筹建任务书》中明确列出其产品范围并经总局确认。验收时,由专家组按照批准的《筹建任务书》对产品范围进行复核。

(2)检测覆盖率:指的是产品检测种类及数量相对于其名称对应产品范围的百分比。其中,检测指的是全项目检测,原则上应包括现

28

行有效版本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明示的标准、技术规范中的全部检验项目。

2、按国际标准或技术法规进行检验的能力

依据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或承认的国际标准或联合国、欧盟、美国等发布的技术法规,具备中心名称对应产品的全项目检测的能力。

3、带头人能力

带头人须是国家质检中心母体单位的正式员工或签订2年以上劳务合同聘用的专家,能够为本中心建设发挥关键作用,并在本领域内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具备较高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A级国家质检中心的带头人必须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院士;B级国家质检中心的带头人必须具备正高级或研究员以上职称,C级国家质检中心的带头人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

4、人员结构

人员结构合理性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技术人员比重;(2)中、高级职称人员比重;(3)高学历人员比重。其中,职称和学历均要求国家承认;对于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在统计人员数量时,多个中心共用人员仅计入一个中心。

5、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

(1)科研项目级别:按任务书下达部门来区分,如下表所示:

序号 1 级别 国家级 下达部门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达的科研项目,如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重大专项、质检公益科研专项等 国家质检总局、省级科技厅、省级发改委、省级财政厅下达的科研项目 地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质监局下达的科研29

2 3 省部级 地市级

项目 (2)有效性:按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考核,单位排名前5位有效,排名第1位为主持,排名2-5位为参与。 6、主持或参与起草标准

标准的级别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统计,且按正式发布的标准来考核。单位排名前3位有效,个人排名第1位为主持起草,个人排名2-3位为参与起草。

注:当单位排名和个人排名顺序不一致时,按得分高的一次性计分。 7、出版著作和发表论文

发表论文或著作的主旨应与申报的国家质检中心的检验业务密切相关。论著和期刊应由正规出版社或机构发行,且论著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期刊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论文按SCI/EI/国际会议/中文核心/一般刊物等级别划分,其中SCI/EI应有高级别图书馆提供的检索证明材料;国际会议指较高层次学术机构或团体组织举办的高水平国际会议,其收录的论文一般为EI检索;中文核心期刊原则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及清华大学《中外文核心期刊投稿引导》最新版本为准。论著按主编单位/个人和参编(部分章节)来统计,论文均按排名前3位有效。

8、信息化程度

主要指开发建设了电子化业务管理与网站,并且能够实现检测数据、动态信息和检测报告等业务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和实时更新与维护。

30

附件2: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升级申请表

依托法人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一、国家质检中心现状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现级别 依托法人单位 负责人姓名 电子邮箱 □ A级 □ B级 □ C级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移动电话 正式筹建日期 二、国家质检中心申请升级情况 升级后的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申请升级级别 □ A级 □ B级 □ C级 是否变更名称 □ 是 □ 否 其他变更说明 三、国家质检中心升级条件概述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对应领域内包括 种产品(或对应 个检验项3年前的检验能力范围 1、工作覆力),占 %。 盖面变化申请升级的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对应领域内包括 种产品(或对应 情况对比 现有检验能力范围 个检验项目),目前检验能力覆盖 种产品(或具有 个项目的检验能力),占 %。 按国际及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检验的关键项目情况 大型、关键仪器配置情况

目),筹建时检验能力覆盖 种产品(或具有 个项目的检验能3年前能按国际及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检验的关键项目共 项,占全部关键检验项目的 %;目前能按国际及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检验的关键项目共 项;占全部关键检验项目的 %。 3年前大型、关键仪器共 台(套),价值 万元;目前大型、关31

2、技术能力现状对比 键仪器共 台(套),价值 万元。 3年前:实验室总面积 (平方米),配置的主要硬件设施包括: 实验室环境条件及硬件设施状况 目前:实验室总面积 (平方米),配置的主要硬件设施包括: 科研、标准及规程制修订情况 3、科研能力现状 近3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本专业领域知名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引进和培养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培养情况 技术培训、继续教育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情况,作用及影响力 专业技术人员构成 年人均检测收入变化情况 年人均绩效变化情况 4、科技人才团队建设情况 技术人员总数 名,高级职称 名,中级职称 名,初级职称 名;其中,博士 名,硕士 名,本科 名,其他 名。 5、运行业绩情况 32

参加标委会和学术组织 动态发布信6、影响力息情况 应对突发能和权威性 力、服务行政监管、服 务企业 四、申请升级获得的地方财政支持情况 具体承诺内容 承诺落实情况(后附相关材料) 具体承诺内容 承诺落实情况(后附相关材料) 1、地方政府承诺支持落实情况 2、省级质监部门承诺支持落实情况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3

附件3: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升级评定建议表

一、申报单位及组织评定部门情况 申请升级的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申报单位及负责人 移动电话 升级评定组织部门 负责人姓名 移动电话 申报日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评定日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二、升级评定的意见 1、技术能力方面 2、团队建设方面 3、科研能力方面 4、运行状况方面 5、影响力和权威性方面 6、地方政府支持方面 三、升级评定的结论及建议 1、结论 □ 同意升级 □ 建议延缓 2、建议 34

升级评定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5

附件4: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降级申请表

依托法人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一、国家质检中心现状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现级别 依托法人单位 负责人姓名 电子邮箱 □A级 □ B级 □C级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移动电话 正式筹建日期 二、国家质检中心申请降级情况 申请降级的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申请降级级别 □ A级 □ B级 □ C级 是否变更名称 □ 是 □ 否 其他变更说明 三、国家质检中心降级条件概述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对应领域内包括 种产品(或对应 个检验项筹建时检验能力范围 1、工作覆力),占 %。 盖面变化申请降级的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对应领域内包括 种产品(或对应 情况对比 现检验能力范围 个检验项目),目前检验能力覆盖 种产品(或具有 个项目的检验能力),占 %。 2、技术能力现状对比 按国际及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检验的关键项目情况 筹建初期能按国际及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检验的关键项目共 项,占全部关键检验项目的 %;目前能按国际及国内先进标准进行检验的关键项目共 项;占全部关键检验项目的 %。 36

目),筹建时检验能力覆盖 种产品(或具有 个项目的检验能 现有大型、关键仪器配置情况 筹建初期大型、关键仪器共 台(套),价值 万元;目前大型、关键仪器共 台(套),价值 万元。 筹建初期:实验室总面积 (平方米),配置的主要硬件设施包括: 实验室环境条件及硬件设施状况 目前:实验室总面积 (平方米),配置的主要硬件设施包括: 科研、标准及规程制修订情况 3、科研能力现状 近2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4、科技人才团队建设情况 本专业领域知名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引进和培养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培养情况 技术培训、继续教育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国际、国内技术交流情况,作用及影响力 专业技术人员构成 技术人员总数 名,高级职称 名,中级职称 名,初级职称 名;其中,博士 名,硕士 名,本科 名,其他 名。 37

5、运行业绩情况 年人均检测收入变化情况 年人均绩效变化情况 参加标委会和学术组织 动态发布信息情况 应对突发能和权威性 力、服务行政监管、服务企业 6、影响力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8

附件5: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降级评定建议表

一、申报单位及组织评定部门情况 申报降级的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申报单位及负责人 移动电话 降级评定组织部门 负责人姓名 移动电话 申报日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评定日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二、降级评定的意见 1、技术能力方面 2、团队建设方面 3、科研能力方面 4、运行状况方面 5、影响力和权威性方面 6、地方政府支持方面 三、降级评定的结论及建议 1、结论 2、建议 □ 同意降级 □ 建议整改 □ 建议撤销 39

降级评定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4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7n6.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