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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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

在国际社会全球化快速发展、一国内部现代化迅速推进的背景下,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民族认同问题引发一国内部族际冲突和国际范围地区战争的事例,充斥着每日的新闻媒体。各种区域民族主义、民族分离主义以及以民族的名义进行分裂活动的恐怖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制造着自杀式爆炸、战争冲突和分离建国的不和谐声音。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从认同的角度来看,则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构建过程中,各种民族认同力量抵制、排斥国家认同框架的规约,甚至试图冲决现有国家认同的藩篱,总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处于一种对立和矛盾的状态。

世界上为什么会普遍性地发生民族认同问题,为什么会发生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对立和矛盾?有学者指出,认同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某种群体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王希恩,1995)。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则

是社会成员因隶属于民族、国家而产生的归属认知和感情依附。从这种意义来看,民族认同问题来源于我们具有多种隶属关系或归属关系,更进一步说,来源于民族成员归属结构中民族与国家优先级序的倒置。民族、国家作为民族成员最为基本的隶属对象和归属单位,并存的时空场景是世界上具有多元性民族结构的多民族国家。据相关统计,多民族国家占到世界国家总数的80%以上。在多民族国家,每一个社会成员作为民族的成员运营着独特的民族文化和生活的同时,也作公民生活在国家秩序之中。因此,如何处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解决因两者的对立和矛盾产生的民族认同问题,就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面临的急迫任务,也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整合的主题。

民族整合是指多民族国家运用国家公共权力缓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协调国家内部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之间矛盾,进而构建更高层次政治共同体(现代民族国家)和实现国家统一的过程。如何认识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认同与国

家认同的关系,深刻地影响到多民族国家民族整合的理念、方式及实践。通观世界各国民族整合的历史以及当今国家民族整合的实践,在认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关系上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维观念或理论视角,在不同思维观念指导之下民族关系的调控具有不同的性质,民族认同问题的解决也有不同的效果。

从冲突的视角来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两个对立和矛盾的事物。依据这种排斥性思维观念看待多民族国家民族整合,就会通过忽视、压制乃至消除一方的方式来实现两者关系的统一。具体到多民族国家民族整合的实践,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过度强调国家认同,忽视、压制乃至消除民族认同的整合方式。具体体现为通过构建国家统一性(更多的是同一性),包括同质性的国民文化、以某个民族为主导的国民特征等,压制和消解民族差异性要素的存在和发展。这种方式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同化主义、种族主义以及大民族主义。西方国家在对待国内民族关系上大致经历这样

一个执行同化主义政策的阶段。另一种则是过度强调民族认同,忽视、贬低乃至超越国家认同的整合方式。这种方式表现为各种区域性民族主义的泛起、民族分离主义活动等等,与其说是民族整合的一种方式,不如说它是对在既定国家框架内民族整合的一种解构和破坏。以排斥性思维观念主导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整合,或者因忽视或侵犯少数民族合理的利益表达和权利诉求,或者因对国家统一性的解构和破坏,最终都会导致民族冲突和矛盾,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和谐和社会稳定。

从秩序的视角来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具有统一性,两者在具体的实践中可以达成一定的价值共识和发挥功能上的相互依赖关系。对于多民族国家民族整合而言,必须确立国家作为民族成员归属层次中的最高单位,这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统一必须坚持的价值共识。因为民族认同具有相对于国家的依附性,而国家作为满足个体“需要秩序的基本感情”的自在自为的存在,具有逻辑和理性的至高性。在具体实践

中,国家统一性的长期存在和有效运行,必须依赖于民族成员的效忠、支持和参与,而这种政治合法性则来源于国家对少数民族差异性要素的尊重和保护,因而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具有功能上的相互依赖关系。 从后一种思维观念出发,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整合需要认识到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统一性,在构建公民身份和发展多元文化中实现两者的统一。在多民族国家,民族构成的多样性不仅仅具有数目、规模上的人口统计学意义,而且还深刻地影响到多民族国家社会纽带的建立和凝聚力的来源。作为一种包容性的思维观念,秩序的视角把多民族国家建立在文化多元性的基础之上,并且视其为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国家建立的基础不再是狭隘的民族、种族、宗教或者语言等单一族性要素,而是能把具有不同民族认同的成员基于地域原则和政治法律原则联系起来,建立起对国家的效忠和认同,这种基础和纽带无疑是公民身份。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通过赋予每一个民族成员以公民身份,构建起针对每一个公民的平等的利

益分享和权利保护机制,同时民族文化的多元性作为民族成员权利的一部分得到承认和保护,才能在延续民族成员对本民族认同的同时实现其对国家的认同。

作者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民族

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与民族整合

朱军

我国民族理论的研究者在论述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认同及由此引发的认同危机时,对民族认同往往采取了模糊处理的方式,即把民族认同视为一国内部一切次国家层次的少数文化群体对于本族体的情感依附和归属认知。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没有对少数文化群体的认同内容作出具体的区分,进一步而言,没有区分出民族

(nationality)和族群(ethnic group)

两种主要的族类形式的认同内容,从而也就不能正确地说明多民族国家认同危机的根源。

少数文化群体权利的类型

金利卡在《多元文化的公民身份》(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中区分了少数文化群体权利的类型。在民族性(nationality)和族群性(ethnicity)同时存在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文化群体的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自治权利,即以民族世居的地域为基础,建立以本民族成员为主体的自治单位。举例而言,加拿大法裔魁北克人在联邦体制下的自治,同时还有一些国家针对印第安人采取的保留地制度,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等等。这种制度的特点在于,需要实现自治单位与民族生活区域的大致吻合,同时保证自治单位中本民族人口的多数比例。第二种是多族体(族群)的权利,主要针对族群的族性维系和延续而制定的相关权利。多族类权利不追求以一定地域为基础建立自治单位为目标,主要是为

了延续本族体的族性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饮食习惯、衣着服饰、宗教信仰等方面。多族类权利主要是一些文化权利,可以通过国家采取相关的文化延续措施以及文化机构设置进行保护。例如,建立针对本族群的族类协会、杂志和节日资金会,支持发展本族群文化的艺术和博物馆的基金会等等。第三种是特别代表的权利,也就是在关涉少数文化群体权益的政治过程中需要有本族体的代表。这种权利主要是针对少数族群的肯定性保护权利,以纠正历史上制度性的不公正对少数族群的伤害,也可以来自于少数民族自治权利的延伸,往往被视为与自治相关联的一项延伸权利。就前一种情况而言,在加拿大,1992年围绕《夏洛特协定》的讨论,人们提出旨在保证少数族群和土著人代表权的建议;就后者而言,代表权往往被视为自治权的系定理(corollary),少数民族在涉及自治权解释和修改的机构要有自己的代表。

少数文化群体权利与民族认同

由于中文“民族”对应英文的多义性,其中包含了民族(nationality)和族群(ethnic group)等多种具有差异性的少数文化群体,因此,民族认同的具体内容也要视不同的少数文化群体的类型而定。大体上来看,广义的民族认同主要可以区分为少数民族的认同(national identity)和族群的认同(ethnic identity)两种形式。 多民族国家内部少数文化群体的民族形成过程的不同,或者说少数文化群体的性质的不同(民族形成过程与少数文化群体性质又具有密切关系),使它们诉求权利的类型也存在差别。具体而言,少数民族多在历史上建立过自己独立的政治共同体,拥有一定领土的管辖权,享用本民族独特的文化和语言。后来,伴随着外来民族的侵略或殖民,在被征服的情况下(也存在自愿联盟组成多民族国家的情况,如瑞士和比利时,或者由于历史上频繁的交流和互动,形成了一种更高层次的族体认同,如中国等)并入了更大的多民族国家。尽管遭受到主体民族的歧

视、压制乃至种族清洗,但他们依然在强大的同化力量下顽强生存和发展下来,并且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这种强烈的民族认同具有鲜明的政治指向性,要求国家给予本民族作为一个特殊的政治实体的地位,少数民族的认同也就与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化、领土自治等权利内容联系在一起。族群的形成多是海外移民的结果,他们不远万里离开故土,为了追求更好的生存境遇、政治保护,或者在外力的强迫下移居他国(如非洲裔黑人),自愿或者被迫放弃了民族身份

(nationality),经过数代的繁衍和适应,往往以融入主流社会为目标。族群一般以族性的维系和延续为权利诉求,族群认同内容也多与文化性相关联,包括遵循和维系本族群独特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权利。 由上可知,民族认同与民族的权利诉求联系在一起,具有鲜明的政治指向性,以实现自治等一些政治性的权利为目标;族群认同与族群的权利诉求联系在一起,多包含文化性的权利内容,以维系和发展族性特质

为目标。

民族认同与民族整合

在民族政治学研究中,政治性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是把一些与公共权力行使和运行有关的一切过程和制度都视为政治性,还是把这种政治性具体界定为以实现作为政治实体的特殊权利?就前一个方面而言,少数文化群体的一切权利诉求都可以看成是政治性的,因为它们的行使和运作都离不开公共权力的参与和介入;就后一个方面而言,这种政治性多是指少数文化群体要求作为一个独特政治实体的权利,如行使自治的权利或者作为联邦次级单位行使准国家的权力。

按照上面的划分,少数民族的权利要求多具有政治性,而族群的权利要求则是文化性的。当今世界,由于少数文化群体的认同造成多民族国家内部的离散化趋势,最为重要的来源则是这种具有政治性的民族认同。美国研究民族冲突的专家格尔(Gurr)指出,当今世界族类冲突的最大原因,是土

著人民为保护他们的土地权利而进行的斗争。1994年,墨西哥爆发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民族冲突,其境内的印第安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恰帕斯州起义”,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要求政府承认其作为一个独特民族

(nation)的地位。各种地方性民族主义以及民族冲突的爆裂性特征,很大程度上来自源于这种政治性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尽管族群认同也经历了一场世界范围内的族群复兴运动(ethnic revival),但是这些要求文化权利的族群大多不以领土自治为目的,只是要求改变主流社会对于其不公正和歧视性的待遇,从而以一种平等的身份更好地融入主流社会。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冲突和矛盾,往往不具有爆裂性,不会对国家的统一和稳定造成剧烈的影响。

无论是少数民族的认同还是族群的认同,都是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异质性要素,需要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措施进行包容、吸纳,在超越各种少数文化群体认同的基础上

构建统一的国家认同。民族整合就是多民族国家运用国家公共权力缓解民族异质性要素及其力量的增长与国家统一性之间的张力,协调国内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进而构建更高层次政治共同体(现代民族国家)和实现国家统一的过程。在多民族国家民族整合的具体实践中,理论界和政界有意或者无意混淆了民族认同与族群认同的内容,采取统一的标准对待不同少数文化群体的权利诉求,从而导致了少数文化群体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冲突。其中,发生最为频繁的就是国家(往往代表了主体民族的利益)以“民族一致”(national consensus)或者“国家稳定”为目标,把民族认同视为是族群认同,否定和压制少数民族要求自治等政治性权利的诉求,由此引发的民族冲突和民族矛盾,成为当今世界民族问题的一大根源。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民族倾斜政策与国家认同

(2010-05-21)

● 张卫东 时事透视

加强民族国家认同是当前的一项世界性难题。中共自建政以来,在加强民族团结和国家认同方面,不可谓不下功夫,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居多的西藏、新疆地区,矛盾和问题更是此起彼伏,认同危机频频出现。

近期,中国政府在大规模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援助措施,并对这些地区的领导人进行了调整。需要关注的是,这些举措能从根本上破解当前的认同危机,促使少数民族地区在稳定中持续、协调发展吗? 现行的民族倾斜政策

并未有效推进国家认同

中国现行的民族政策是师法苏联老大哥而来,其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中国政府为了彰显对少数民族的照顾,政治权利和公民利益的天平,大都倾向了少数民族。比如,少数民族中的人大代表比例一直高于汉族,少数民族人员在竞争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事务机构的公务员岗位时要给予照顾,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坚持“两少一宽”政策(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从宽),少数民族的子女考大学要加分,计划生育政策比汉族要宽松等。制定这些政策是基于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发展起点,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初衷是善意的。但从结果来看,却存在着很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这些政策是以民族身份划线,实行“一刀切”,又没有设定执行期限,长期执行下来,至少在三个方面造成了负面影响。一是享受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成员,往往把

这些政策看作是自己理所当然的基本权利,一旦发生变动和调整,很容易引发群体性反应。2008年,上海市计划取消回族等少数民族公务员的伙食补贴,就造成了较大波动。二是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差异与界限不断强化,促使一些少数民族在心理上提升了对本民族的身份认同,却降低了对以汉族为主的国家政权的归属感。三是这些政策还与民族平等原则相抵触,导致部分汉族人士,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感受到明显落差,从而酿成民族矛盾。此类教训良多,西藏3·14事件、新疆7·5事件,都与这种政策的执行相关。

其实,中国悠久的历史为解决民族问题已经积累了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无论是盛唐,还是西汉,抑或大明,凡是民族关系较为融洽的时期,无一例外都是民族平等、民族大融合的时期。不同民族间你来我往的交融史,也促进了中华文明的繁荣昌盛,奠定了中华民族产生的根基。即使是汉族本身,也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晶。尽管漫长王朝时代

的中国,与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不能同日而语,所实行的王朝治理模式也与当今的民族国家迥异,但以民族融合来加强民族团结的做法,却是可以穿越时空的。在此方面,新加坡的种族和谐政策也是很好的例证。 同时,民族融合背景下的政策关注点,应由民族转向民族与公民兼顾,并以公民为主。无论汉族还是其他民族成员,首先应以公民身份进入政府视野,在享受国家公权照顾和救济时享有平等的机会。其次才是民族身份,在文化、语言、宗教及其他必需的方面受国家保护和照顾。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当民族社会成功转型为公民社会时,民族国家的认同也会有效加强。

中国要建设国家认同

郑永年

没有民族国家的制度基础,民族主义只能表现为一种情感。没有国家认同感,已经建立

的民族国家就没有稳固的心理基础。民族国家的制度基础和心理基础是相辅相成的 随着国家的崛起,中国的民族主义开始转型。如果说以前民族主义的主题是如何追求富强,那么现在则开始表现为如何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表达日益强盛的声音

国家认同建设与民族主义相关,但它并不等于狭隘的民族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反而会阻碍中国真正的崛起

如果说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是从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近代革命开始的,迄今也有一个世纪之久了。但是很多事情表明,这项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

国家的统一还是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即使是在很多人那里视为当然的国家认同,也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问题。在香港,尽管回归已经有7年了,但国家认同感的培养还面临挑战。在台湾,问题更为严重。自李登辉以来,台湾当局一直试图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正式分离出去。近年来,民进党政府为了达到正式“独立”的目标,大力推动“去中国化”

的运动,企图从各个层面割断台湾和大陆的关系,为“独立”奠定一个文化心理基础。 中国的国家认同仍然任重道远 什么是国家认同?这一概念从英文

national identity而来。在中文中并没有一个相对应的确切词汇。这一概念和西方民族主义的理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有关。在西方的历史上,这个概念很清楚,也就是民族国家认同,即人们对建立在自己的民族基础上的国家的认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作为一个理想而提出,迄今也还是一个理想。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在多民族国家,爱国主义往往取代民族主义作为人们国家认同的基础。例如,作为多民族国家的美国强调的是爱国主义而非民族主义。“9·11”事件以后,美国人所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为世人瞩目,但无论是媒体还是政府所强调的都是爱国主义。 国家认同是个近代概念,是近代民族主义发展的产物。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近代民族主义既是一种意识形态,更是一场基于这一意识形态之上的政治社会运动。近代民族主义

最直接的政治产物就是民族国家。任何一个近代民族国家都包括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方面是民族国家制度,另一方面是境内居民的国家认同。如果说,民族国家制度是民族国家的“硬件”,那么国家认同就是“软件”。这里国家认同也就是我们时常所说的爱国主义,即对民族国家的一种依恋式的情感。 不见得任何民族主义都会取得成功,就是说,即使存在着民族认同感,但也不见得任何民族认同感都能转化成为民族国家制度。但成功的民族主义必须最终表现为民族国家的建立。没有民族国家的制度基础,民族主义只能表现为一种情感。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国家认同感,已经建立的民族国家就没有稳固的心理基础。所以,民族国家的制度基础和心理基础是相辅相成的。

中国尽管是个文明古国,但建立国家认同的过程并不比其他国家来得容易。自秦始皇以来的传统中国,国家表现为帝国体制。尽管具有当时世界上最完备的官僚体系,但这一官僚体系仅仅用来维持王朝的生存,国家权力渗透社会的能力极其低下。另一方面,老

百姓则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形成了一种“帝力于我何有哉”的政治冷漠心态。也就是说,帝国之下,老百姓没有任何近代意义上的国家认同感。

这种情形和西方近代国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西方一方面是国家权力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另一方面是人民逐渐参与国家事务,成为国家政治过程的一部分。很多研究中国的外国学者在比较了中国和西方近代国家之后非常惊讶地发现,存在了数千年的皇朝体制竟然没有在老百姓中间培养出国家认同感。最典型的要算是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白鲁洵(LucianPye),他认为中国只是一个“假装民族国家”的文明。其实,很多中国学者对此看法也是认同的。例如梁启超很早就认识到:传统上中国人没有国家认同感,老百姓认同的是皇帝个人,而非国家。梁启超甚至提出了“新民说”,认为要建立类似日本那样的近代国家,首先要培养“新民”。 中国民族主义发展经过四波浪潮

没有国家认同概念与中国传统的国际秩序观也有很大关系。民族国家最主要的一个特

征就是主权和主权平等。国家认同是在民族国家互动中产生和强化的。也就是说,国家认同感就是一种与其他国家交往互动过程中的不同感。没有和其他国家的互动,这种不同感就很难得到强化。这个条件在传统中国也不存在。古代中国没有主权概念,更没有国家平等的概念,中国人认为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一切以中国为中心来衡量。这明显表现在朝贡体系上。 中国的民族主义来自西方。开始时只是作为一种思想来介绍。当时,民族主义只是其中一种思潮,和其他思潮一同竞争对人们的吸引力。因为清皇朝在帝国主义面前不堪一击,各方面的先进人士力图使用各种主义来拯救国家。但历史选择了民族主义,原因很简单,当时中国最迫切的就是建立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

从民族主义西来到今天,中国的民族主义已经经历了四波浪潮,人民的国家认同感随着这些浪潮而产生、发展、增强。这一过程也表明国家建设所面临的艰辛。

第一波民族主义从清末开始,到孙中山的民主革命达到高潮。这一波的主题是反对满清王朝和帝国主义。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开始追求能够吻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国家体制。孙中山早期追求西方的国家体制,建立中华民国。但中央政权式微,军阀割据。在失败后,他转向了苏联模式来争取新的民族国家模式。

第二波产生和发展于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促成了国共两党合作抗日。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走民族主义路线,动员民众抗日。中国社会第一次被政治力量全面动员起来抵抗侵略者。可以说,抗战期间政治动员对中国民族主义和国家认同的正面影响是史无前例的。但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民族主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国民党走的是“精英”路线,而共产党走的是群众路线。 第三波是中国共产党自下而上的国家建设。中国国家建设方式是革命方式的继续。用政治动员来进行国家建设的思想表现在毛泽东的诸多著作中,“人民”是毛泽东经济、政治、文化和艺术等等方面论述的主题概

念。在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上,只有到了共产党时代,国家政权的力量才达到了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我们在今天评价毛泽东用政治方法对国家进行重新打造的努力时,必须承认,毛泽东的“人民”论述对新型国家认同的塑造是不可低估的。

现在正处于第四波中间。这一波民族主义和全球化、市场化和国家的真正崛起相关联。经过百年之久的探索,中国人找到了如何富强的道路。以邓小平为中心的第二代领导人结束了中国与国际社会相对孤立的状态,强调和国际接轨。高速的经济发展和香港、澳门的回归给人民带来从来没有过的国家自豪感,国家认同也表现得极为强烈。同时随着国家的崛起,中国的民族主义开始转型。如果说以前民族主义的主题是如何追求富强,那么现在则开始表现为如何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表达日益强盛的声音。

国家认同受到地方主义和全球主义的两面夹击

以上的简单讨论并不表明,中国的国家建设是一帆风顺的。从中国的国家认同产生和发

展所围绕着的两条主线来看,不仅可以看到这个痛苦的过程,也可体会到今天存在着的问题。

一条主线是内部的国家建设(national building)。在中国,国家建设的过程表现为人民认同从王朝转向国家,从地方政体(如军阀政权)到中央政权,从传统的“顺民”(政治冷漠)到今天的积极公民(具有政治参与意识)。所有这些转型都是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达成的。直到今天,一些过程并没有完成。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的分权导致了各种形式的地方主义。随着地方政权角色的增大,地方官员和居民的地方认同也有了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护和巩固中央的权威就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另一方面,全球化也对民族国家认同构成了很大的威胁。民族国家之间互相依赖,传统意义上的主权往往受到各种制约。可以说,地方主义和全球主义对既存的国家认同感构成了双面的夹击。

国家认同发展的另外一条主线就是外部帝国主义的影响。早期,帝国主义侵入中国的

过程也就是民族主义在中国传播的过程。应当指出的是,随着近代化的进程,没有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扩张,中国也会产生近代民族主义,但帝国主义无疑加快了民族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同时不容否认的是,西方一些先进的思想和制度,也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而得以在中国传播。

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扩张造成了无法消除的恶果,即中国沦落为一个半殖民地国家。澳门沦为葡萄牙殖民地,香港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长时间的殖民历史,使国家认同在这些地方比较淡薄。如本文开头所说,对香港、澳门来说,国家认同建设刚刚开始。而台湾的挑战更大,它不仅仅是个认同的问题,而是国家整合的问题。 在任何国家,国家认同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艰苦的事业。中国也不例外。我们还是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是体制上的。国家认同、国家制度的建设、国家制度与人民的相关性,这其中存在着很大关联。国家制度必须能够向人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共福利,使得人民在感受到国家权力存在的同时,获取国

家政权所带来的利益。同时,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机制也必须加紧建设。如果人民不能成为国家政权或者政治过程的有机部分,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就会缺少机制的保障。第二方面就是“软件”建设,即国家认同建设。没有一种强有力的国家认同感,中国就很难崛起。

应当指出的是,国家认同建设与民族主义相关,但它并不等于狭隘的民族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反而会阻碍中国真正的崛起。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民族的融合是个大趋势,容不得任何一个民族走狭隘民族主义路线。再者,在全球化的今天,各国依赖性越来越大。狭隘民族主义最终会是一条孤立路线,它已经被证明为是失败的。

如何在推进全球化的同时来避免狭隘的民族主义?如何在加紧民族国家建设的同时迎合全球化的大趋势?如何在强调人民参与政治的同时维持中央政府的权威?这是中国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论文来源:《环球时报》 (2004年08月16日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6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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