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推荐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22 10:50:01 阅读量: 报告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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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1)

受到组织纪律处理的这x名干部都是组织拟提拔或拟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按规定查核其个人事项,发现存在不如实填报问题,既影响了市委的整体人事安排考虑,又影响了干部个人的发展,确实令人惋惜、令人痛心。

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总体看,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上是严肃认真的,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不如实报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为严肃党规党纪,警示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报情况

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市委对以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这是市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体现,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体现,希望能够引起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原因剖析

经过组织批评教育,以上同志在个人检查材料中,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认识。究其思想根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某些同志没有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没有认识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中的家事家产,最能反映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用权廉洁齐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领导干部是否向组织如……

201x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开展以来,尤其是今年“两项法规”印发以来,对领导干部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出了严格要求,把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是,仍有部分领导干部不能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究其根本,主要有主观、客观两方面原因:

客观原因:一是部分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足,以致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上仍未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部分单位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够重视,不认真组织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政策规定,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的政策要求掌握不够准确全面。三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参加组织部门举办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辅导培训班时,不认真学习听课,以致回去后不能全面准确地传达学习培训班会议精神,不能正确地指导培训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主观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以致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认真、不仔细,出现漏填漏报问题。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不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报说明,不按规定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导致少报告、不报告的情形时有发生。三是由于夫妻离异、子女在外地工作生活等原因,造成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从而出现漏报和不报告的情形。

三、意见建议通过对上述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分析,对今后做好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党委、党组及其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督促引导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真正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二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接受监督,做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干部。三是认真做好指导培训。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做实做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指导培训工作。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要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规定,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指导、培训等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是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究其根源,主要原因还在于领导干部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因此,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一定要吃透政策要求,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报说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不掌握的事项、信息,要刨根问底,弄清楚、搞明白,坚决避免因政策规定和信息了解掌握不准确,发生少报告、不报告等问题。

五是严肃处理违规人员。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以儆效尤,坚决把对组织不忠诚、家产家事有问题的干部挡在门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警示和倒逼领导干部懂规矩、守纪律,干净做官,老实做人。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2)

自中央八项规定之后,腐败问题得到了明显遏制。但就目前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小官巨腐、能人腐败、带病提拔每一种腐败问题都冲击着民众的视听,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自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成效不是很大。今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扩大了申报范围、细化了申报事项,值得注意的是,领导干部持有的股票代码也要填写,可谓史上最严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此项制度必定会成为打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

个人事项申报再亮利剑打捞漏网之鱼。党中央提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也经历了从花瓶到利剑的变身。对个人申报监督的日益严格,使得干部申报再难以心存侥幸,更是随着抽查比例的不断增大,漏网之鱼终究会被打捞上岸。

此外,越来越严格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将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科级以上干部申报包括配偶、子女的工资、资产和经营状况的情况,对干部遵纪守法、清廉为官起到了重要威慑作用,督促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为官,给领导干部打了一针清醒剂,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利剑一出,谁能漏网!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越来越严厉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筑起干部拒腐屏障,拉回了腐败倾向,治理了腐败问题,深值百姓期待。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3)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建立,为各级领导干部筑起了一条廉洁自律的防线,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勤政、廉政、防微杜渐;有利于组织上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患于未然;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同时也有利于组织上了解、关心和爱护干部。从根本上说,有利于树立优良的党风政风。

报告人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之内办理上述事宜);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各级党委及纪委,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上述领导机关所属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同)的党组(党委),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和单位,由相应的机构受理)。各部门和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本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领导干部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所属年度:填表时间:年月日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4)

国家制定公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中,对于具体的存放数量,没有进行规定。但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九条 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线安全保管措施,自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九条 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发证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后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整改措施(5)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市局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报告的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主持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和在境外活动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及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或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报告的时限和方式

下列事项必须事先向局党组报告:

(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二)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三)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其他报告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报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第五条报告的受理

(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纪检组受理。纪检组在受理报告后10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二)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纪检组认为应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条报告的督察和要求

(一)如有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纪检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二)受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内容,并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篇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2、报告内容:

(1)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集资建房的情况;

(2)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3)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

(4)领导干部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

(5)领导干部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

(6)领导干部家属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

(7)领导干部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3、报告程序。报告人须在事前10日内报告,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并附必要的说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委签署意见后,呈报纪委备案。特殊情况事前来不及报告的,事后一周内必须报告,并说明情况。

4、严格报告申报纪律,按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该申报不申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有关规定,构成违纪的加重处分,并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篇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1、报告人:指我校现职副处以上干部;2、报告事项及要求: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出租私房、参加集资建房和买房的情况;(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买汽车的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4)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5)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6)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7)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应当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人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3、学校控股或独资公司的领导人员应当向职代会报告下列重要事项:

(1)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包括业务招待费全年核定额和实际支出额以及主要开支项目,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廉洁自律情况。包括个人收入、住房、购房、装修住房、电话费开支,使用公车,出差出国(境)费用支

出,购买本企业内部职工股以及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情况。

(3)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事项。包括企业兼并、出租、破产、拍卖、用工、裁员、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资分配、住房分配、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事项。4、此表填写一式三份,校级领导交国防科工委人教司、纪检组、校组织部各一份;

正处干部交主管校领导、组织部、纪监办公室各一份;

副处干部交本单位正职、组织部、纪监办公室各一份。

第二篇: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安全大检查查出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对于6月12日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团在我厂查出的问题,作为主管部门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分析原因,我们归纳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这次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我们从思想上重视不够,准备不足。原因是,认为这几年我们经历过集团公司、省、市多次的安全大检查,总体评价都不错,所以认为这次检查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问题。首先是从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管理不到位。平时只满足于日常管理工作不出问题就可以了,忽略了基础工作。尤其在基础资料的管理上不细、不到位。虽然很多工作我们都已经做了,但是由于在资料的管理方面有漏洞,有些用于证实具体工作内容的资料没有存档,因此对于检查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我们提供不出充足的证据。

3、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在集团公司检查团到来之前,我们组织召开了安全例会,对一些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处里也派人员到车间进行了检查。由于检查力度不够,致使有些问题没有落实,造成了检查中出现漏洞。

经过反思,我们认识到,通过这次检查,暴露出我们在管理中存在着不严、不细和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给我们敲醒了警钟。

经过反思,我们也看到了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今后,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基础工作,抬高工作起点,严格工作标准,虚心向先进单位学习好的管理经验,尽快扭

1转目前的被动局面,为化肥厂争光。

下步工作:

1、举一反三,认真查改低标准,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力度,保证安全生产。

3、组织对全厂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比,对查出的问题加大考核力度。

4、抓好参加检修人员的各项安全培训工作,保证检修的顺利进行。

5、做好参加公司消防技能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好的名次 。

6、组织做好检修前的安全培训系列活动和HSE知识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7、制定下半年员工安全培训计划。

8、组织全厂安全员到腈纶厂学习安全工作管理经验 。

质量安全环保处 2002年6月18日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质量安全环保处 2002年6月18日

第三篇: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汇报

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汇报

在动员学习的基础上,我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查摆问题阶段工作。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及研究整改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摆和分析单位与个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做到征求意见广泛深入,查摆问题全面准确,分析原因深刻透彻,整改措施得力有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摆出的问题:

(一)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平衡,少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学习上有重实用主义现象,重业务、轻理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有差距。

(二)在工作作风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干部缺乏事必躬亲的韧劲。

(三)在工作效率方面,单位与单位之间、同事之间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协调,努力提高整体功能。

(四)机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化规范管理,不断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约束力。

二、 深刻剖析查摆出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觉得政治理论学习枯燥乏味,产生了厌学和畏难情绪,学习上只求一知半解,没有深刻地去理解其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自认为凭已掌握的业务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意识不强。

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思想上有所松懈,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慢慢做是普遍现象,办事麻烦是体制的问题,不是个人的原因,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缺乏拼搏奋进和精益求精的精神,造成了工作作风上的不够扎实。

三是少数人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工作配合上不够主动,缺乏争先进的思想和开拓创新意识。

四是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

三、 注重实效,制定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方向。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镇效能办随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学习与工作经验交流,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整套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从根本上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始终把效能建设整改与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计生春季集中宣传服务活动、新农合等当前一些为群众利益着想的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第四篇: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系统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不能较好处理学与干的关系,总感觉事务繁杂,难以抽出充足的时间来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学习图简单,重应付,对各种新原理、新理论和新知识了解不透、学习不精、掌握不深,不能游刃有余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2、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门精深的学问,只有不断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处理某些问题的时候,总感觉到方法不够多,视野不够宽,思维不够活,工作水平需要不断提高。

3、工作的经验还不够丰富,这需要我平时多向有丰富经验的同志请教,同时也要注意这方面的积累。

4、工作上胆子不够大,有瞻前顾后思想,惟恐事情做得不到位。而实际上思想包袱越重,工作反而越难开展。这需要我解放思想,放下包袱,本着要立足点站稳,基本点站牢的原则,大胆细致地开展工作。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打好知识功底。从具体事务中走出来,科学安排工作,有效利用时间,全面加强理论学习、个人修

养,刻苦学习多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丰富和武装头脑。坚持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积极把先进的理论、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2、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善于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放开视野,开阔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把握宏观形势,结合工作实际,把握问题特点,多作深层次探讨,多出创造性举措,在突破性思维中谋求工作最大突破。善于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负责,又讲求策略、注重方法、讲求实效。

五人小组:杨晓龙 2014年9月12日

第五篇: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本人于2002年11月政府换届选举时担任副县长,分管工业、交通、乡镇企业、安监、电力、通讯等工交系统的工作,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近年来,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统一领导和广大干群的大力支持下,不断解放思想,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分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实现“大干新三年,再上新台阶,实现再翻番”的奋斗目标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一是县乡公路建设大力推进。公路建设一直是宁乡的薄弱环节,为了与乡镇、部门、业主关系协调,我经常跑上跑下,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今年我县公路建设已完成投资9500万元,共启动21路3桥的建设,目前已竣工的项目有宗准、东烧等“五路三桥”,已开工和在建的项目有黄祖沩、S311等“16条公路”,年底全县134公里的县乡公路可望全面实现水泥路面硬化。二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电力部门今年已投入1000多万元,新架了历经铺至双江口和南田坪至花明楼两条线路,完成了黄材电站的改造工程,农网1—2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城网改造全面启动;电信线路改造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宽带网络接通率达99%;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推出种种措施服务市场,业务量迅速增长,为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夯实了基矗三是规模企业发展势头强劲。经过各级领导的努力,县工业领导小组齐心协力,到明年,县内产值过亿元的工业企业有望突破20家,如楚天科技、温氏、吉唯信、亨理鞋业、香港加加、圣得西、兆山水泥等,其中有的产值将接近5亿元。四是企业改制取得突破。按照县委确定的“坚持政策、系统平衡、一厂一策、稳妥推进”的基本思路,在全面完成洒厂、煤炭公司、机械工业公司、冻肉厂改制扫尾工作的同时,先后又全面启动了皂素厂、缝纫机零件厂的改制工作,目前已顺利搬迁公房住户250多户,置换职工500多人。五是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在去年安全生产评为全市3个先进单位之一的基础上,今年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全力创建“平安宁乡”,强力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烟花鞭炮等高危产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健全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

作为一名拥有130万人口主管工交线的副县长,我由衷地感谢上级对我的信任,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在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中,我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锻炼和学习机会,努力从各方面提高自己、磨炼自己。在工作中,我力求作到:一是思想上注重讲政治,顾大局。致力于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县委的权威,维护一把手的核心作用,维护班子的整体团结,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与县级四大家同台唱戏,凝心聚力谋发展,全力开创各项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工作上注重创新,提升思路,致力于紧扣加快发展的主题,谋求各项工作新的突破和建树,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打造一流的工业品牌,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全面、持续发展。三是作风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既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又能果断决策,敢于负责,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述职报告《个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四是生活上艰苦奋斗,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能够坚守防线、挡住诱惑、耐住清贫,不染不正之风,不取不义之才,不干不法之事。

对照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本人在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还有一些值得提高和改进的地方,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系统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不能较好处理学与干的关系,总感觉工作辛苦,事务繁杂,难以抽出充足的时间来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学习图简单,重应付,对各种新原理、新理论和新知识,特别是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了解不透、学习不精、掌握不深,不能游刃有余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2、工作方法艺术有待进一步创新。农村工作是一门精深的学问,只有不断探索,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工作水平,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所分管的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许多都是在我县无先例可查,无经验可循。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我总感觉到方法不够多,视野不够宽,思维不够活,工作艺术和工作水平需要不断提高。

3、下基层调查研究有待进一步增强。经常忙于会议和应酬,忙于应付分管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下乡镇、科局就某一项工作深入地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提升思路还不够,这实际上也制约了工作水平的提升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打好知识功底。从具体事务中走出来,科学安排工作,有效利用时间,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刻苦学习经济管理、现代金融、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丰富和武装头脑。坚持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积极把先进的理论、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认识和处理问题,用市场经济原理来谋划和指导工作,在实践中吸收新知识,接受新观点,总结新经验。

2、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善于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放开视野,开阔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把握宏观形势,结合我县实际,把握部门特点,多作深层次探讨,多出创造性举措,在突破性思维中谋求工作最大突破。善于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负责,又讲求策略、注重方法、讲求实效。善于激发干群热情,创造宽松环境,形成上下齐心协力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3、全面锻炼,提高综合素质。作为一名县级领导,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分管工作驾轻就熟。在县域经济实践中,要注重强化实践锻炼,全面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着力增强自己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深入思考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对外开放形势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能力,认真研究重大社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情况、特点和规律,提高对突出事件的预见和处置能力。坚持把实践和锻炼作为提高自身锻炼的重要途径,坚持靠前指挥,身体力行。

4、勤政廉政,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开展“三抓两促”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深入部门、深入企业、深入项目,积极调研工作,化解矛盾,处理问题。时刻关心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困难,尽一己之力为困难乡镇、部门寻对策、找出路,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自觉践行“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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