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3-06-07 21:1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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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朔州

1、什么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指我国农村农业户口人员(包括非城镇户口乡镇企业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以保障衣、食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行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的,逐步建立“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新型农保制度,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2、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

(1)政府投入大。对参保人参保和领取养老金实行“双补贴”(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使广大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

(2)安全有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养老金支付由政府负责,有国家政权做后盾,保证投保对象达到60周岁时能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一直到死亡为止。

3、新农保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新农保的参保对象为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4、新农保基金筹集和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1)新农保基金筹备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2)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异地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最高缴费封顶线为1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为调动参保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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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积极性,缴100元,政府给予财政补贴30元,从100元开始,每多缴100元财政增加补贴5元,以此类推,但最高补贴不超过50元,缴500元——1000元,补贴也是50元,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5、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有何优惠规定? 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凭I、II残疾证、低保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参保登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100元)养老保险费。

6、自新型农保试点开始。属于适龄缴费年龄段(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农民不参保,当其达到60周岁时,能否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

自新型农保试点开始,属于适龄缴费年龄段(1 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农民,按规定标准和年限缴费,年龄达到6¨周岁且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才能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意思是说,凡是农村适龄缴赞段居民,如果从新型农保试点开始不参保,就是到了60周岁也不能享受基础养老金。

7、新农保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有哪些?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这样,才能在年满60周岁时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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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的构成有哪几部分?

养老金待遇: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十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利息收入)×缴费年限/139。

9、如何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帐户储存额目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10、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如何调整?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政府将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1 1、参保人员死亡,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如何规定的?

除政府补贴外,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全部继承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的余额。

1 2、什么是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对象?

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付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属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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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被征地农民保障标准如何规定?

答: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保障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障标准也逐步调整提高。

14、被征地农民如何领取养老金及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什么?

答:参保的被征地农民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办法为:被征地时达到供养年龄的人员,按缴费额度核定的标准领取养老保险金;被征地时尚在劳动年龄段的人员,达到领取年龄后,按预期测算的养老金领取标准领取。

15、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如何落实?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当地政府按4:2:4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承担的部分,不用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从用地单位支付的征地社保预存款中解决。

每征收一亩农用地。暂由用地单位在现行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按各县(区)平均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五倍缴纳征地社保预存款,划入县级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支付社保费用。

16、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筹集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1)用地单位支付的社保费用(社保预存款)中,60%用于支付农民个人应承担的费用,40%用于支付农村集体应承担的费用;

(2)按照60%、40%费用不足支付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社保费用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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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由县(区)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3)当地政府承担的社保费用,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1 7、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程序有哪些?

(1)需报省政府批准征地的,由县(区)级国土部门和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市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作为土地报批材料的附件之一,由各级政府逐级上报;

(2)需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由县(区)级国土部门和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市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复审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同时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作为土地报批材料的附件之一,由各级政府逐级上报。

18、报送被征地农民社保的材料有哪些?

(1)拟征土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包含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其中需保障和安置就业人数、保障项目与标准、保障资金总额以及政府、集体和个三方承担的筹资比例、就业安置办法等);

(2)拟征土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有关听证等情况的说明;

(3)《山西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核表》;

(4)社保资金预存款银行入帐单复印件及收款单位收据复印件(县、区农保经办机构须加盖印章);

(5)县(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征土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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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承诺书》。

19、报送社保审核材料的责任单位是谁?

(1)属于项目征地的:由用地单位负责社保审核材料的准备并负责将社保审核材料报送县(区)、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作为土地报批材料的附件,送县(区)国土部门同其它材料一并再逐级上报;

(2)属于批次征地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国土部门共同负责社保资金的落实和社保审批材料的准备,然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上报审批,并负责将审批后的社保材料作为附件,送县(区)国土部门附在县(区)土地报批材料里再逐级上报。

20、65周岁以上(包括65周岁)农村居民生活补助对象及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补助对象:指经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审查,公安部门确认、人社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的户口在我市辖区内的65周岁以上(包括65周岁)的农村居民(包括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户)。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元人民币。

21、享受6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生活补贴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何处理?

(1)在享受6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生活补助待遇期间户口迁移出本地、农转非或死亡的,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补助待遇的;(2)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65周岁以上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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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待遇的,由相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或警告,并追回其冒领的补助,情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2、新农村养老金、征地社保养老金、65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能否同时享受?

符合条件,可以同时享受。

2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挤占征地补偿资金?

不挤占。社会保障待遇是在原来征地补偿(土地部门负责落实)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新增加的待遇,所需资金由征地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24、已参加老农保并开始享受养老金,新农保实施后,享受养老金如何规定?

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同时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25、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没有享受养老金的,新农保实施后,政策又如何规定?

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全部计入个人缴费项下,并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26、新农保基金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试点阶段暂时实行县级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5h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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