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交纵火案

更新时间:2023-11-09 18:02: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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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交纵火案

根据历年考试时间安排,距离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启动还有3个月左右,众多考生紧张备考的同时,如何制定合适的复习计划,安排备考进度,也成为了考生的重要复习首要问题。

对于申论,大多数考生持迷茫态度,面对冗长的资料,无从下手。申论写作要求也是需要考生熟练掌握阅读理解材料、准确立意命题,同时在利用给定材料的基础上,能旁征博引、引申发挥,充分运用储备知识进行文章写作。为方便考生备考申论,掌握申论热点的基础和前提。现江苏中公教育专家整理、收集热点理论和热点事件如下:

【背景链接】

2014年7月5日,杭州发生公交纵火案。杭州公共汽车纵火案的来龙去脉还未十分清晰之时,广州又传来公共汽车起火爆炸的消息。最近几年,在四川以及几个东南沿海城市等全国多个地方,已经发生多起公共汽车纵火案,但是仅2014年,在这之前已经先后发生了2月27日贵阳公交纵火案、5月12日宜宾公交纵火案,这已经是第四起。公交纵火案造成的大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传播快、扩散广、影响大,极易对社会心理形成冲击,也一而再再而三的敲响了公共安全的警钟。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一是车上人员密度大,安全设备形同虚设。针对公交车的安全检查基本没有,一些不安全因素常常在事故发生时变成灾难蔓延、扩大的帮凶。

二是社会心理干预机制不足。几乎每一起公交纵火案的实施者都有着悲观厌世、挟私泄愤的心理问题,他们妄图通过极端手段报复社会或将自己的不堪境遇暴露出来引发关注。在谴责惩戒这种偏激行为的同时,也应反思当今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的不足。

三是频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中体现出公众相对欠缺的公共安全意识。起火之后,公交车上的多数乘客缺乏逃生的知识,不仅不会使用车上的救生锤、灭火器、逃生天窗,发生大火后更没人捂住嘴和鼻子,大声尖叫吸入浓烟导致呼吸道灼伤更是这次受伤乘客普遍的情况。

[对策措施]

从源头上遏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需要关口前移,做好预防工作。

一是加大对公共安全保障机制的投入力度,加强硬件设施的配套完善。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增配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在车窗上全部加装自动破玻器,拓宽公交车紧急疏散通道,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降低突发事件对乘客的人身伤害。

二是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危机心理干预机制,有效利用街、镇居委会以及各经营主体中的工会、社团,对敏感个人进行走访和心理疏导,为各种消极厌世情绪及时“排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排除安全隐患的效率。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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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关键部门、关键人员,社会公民的安全意识培养。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参与是重要力量。政府需积极发挥重要作用,不仅加强防范与自救意识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对公众安全技能的培训,举办必要的应急演练。全社会公众都要提升防灾理念和自助、互助意识,公共场所应配备相关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及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不得上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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