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2010-04(合格制资格预审)new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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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DZB-2010-04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宁波市欣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说 明

1、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9月版示范文本)填写;本专用条款是对《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9月版示范文本)的填写与补充,必须结合所附示范文本一起使用;本专用条款内容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以本专用条款内容为准。

2、电子图纸、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标文件(光盘),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提供,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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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备 案 意 见

(招标编号 XDZB-2010-04)

招标项目名称: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

招 标 人: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经济合作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名称: 宁波市欣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盖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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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

投标须知前附表二……………………………………………………………………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12

评标办法前附表………………………………………………………………………12

第四章 合同条款……………………………………………………………………1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4

附 件 评标细则……………………………………..……………………………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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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适用于合格制资格预审项目)

项目业主 招标条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项目审核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建设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经济合作社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经济合作社 宁波市欣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北区发改基[2010]6号 庄桥街道西卫桥村 项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15816平方米 结构层数 框架 目资金来源及自筹工程造价 概项目总投资 7000万元 2612.8841万元 出资比例 100% 况(暂估) 及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含招标范围 招消防)、室外工程等施工工程 标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 1个 范围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345日历天 次性验收合格 投 标 人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格等级 投 项目经理 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资格等级 人 资 格 要 求 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 ------ 1、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 / 施工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招标人推荐1家入围,其余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0家时,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 数量要求 则从中随机抽10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0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开始时间:2010年4月9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年4月15日16时00分 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 售价:每套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电子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得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08号嘉和大酒店B幢12楼 。(获取时间:入围后另行通知) 4

招标文件获取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2、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投标申请资料 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nbctc.com.cn/);除企业IC卡之外,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开始时间:2010 年4月16日13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 年4月16日17时00分。 投 标 申 请 受 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5月6日9时0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时间:2010年 4 月 9日 9时00分至2010年4月15日16时00分止 媒介: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nbctc.com.cn 2、宁波日报 3、中国宁波网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邮编: 315000 ; 联系人: 梁金荣 联系电话:13396696517 地址: 新典路108号嘉和大酒店B幢12层 邮编: 315016 ;电话: 13336896928 ;传真: 87116103 ; 联系人: 陈晌、方芳 ;电子邮箱: 66866481@qq.com ;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联丰支行 ; 帐号: 76840188000013414 ; 投标申请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关于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书面告知后2日内,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投标文件的提交 公告发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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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1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西卫桥村 联系人: 梁金荣 电话: 13396696517 名称: 宁波市欣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08号嘉和大酒店B楼12层 联系人:陈晌、方芳 电话: 13336896928、87116103 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 庄桥街道西卫桥村 建筑面积约15816平方米 / 民用建筑三类工程 约7000万元 1.1.2 招标人 2 1.1.3 招标代理人 3 4 5 6 7 1.1.4 1.1.5 1.1.6 1.1.7 1.1.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结构层数 招标工程类别 工程总投资 8 1.1.9 工程造价(暂估) 2612.8841万元 9 10 1.2.1 1.2.2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承包方式 11 1.11 分包工程 自筹100% 已落实100% 包工包料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暂估价): / 对分包人要求: / 公开招标 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含消防)、室外工程等施工工程 1个标段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格 国家定额工期: 345日历天 招标工期:345日历天 缩短工期比例: 0% 6

12 13 14 15 16 17

1.1.1 1.3.1 1.3.2 1.3.3 1.3.4 1.3.5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 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等级要求 计划工期要求 18 1.4.1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 1.4.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20 1.10 投标预备会 21 1.9.1 踏勘现场 22 3.2.1 投标报价方式 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他要求:无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 不接受。 □ 接受,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施工专业。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其他审查标准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为权 重进行加权折算。 ■不召开。 □ 召开,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会议地点: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 □ 工料单价法。 ■ 综合单价法。 □ 暂定总价法。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 23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 24 3.2.4 合同价格类型 □ 固定价。 ■ 可调价。 书面格式: 1、商务标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适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 5、投标函附录 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 7、投标报价文件 [其中(4-1)、 (4-2)、(6-1)、(6-2)本次书面商务标编制不作要求,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三日内通过电子商务标导出并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9、资信分资料 (1)投标人近3年内(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获得工商部门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称号; (2)投标人近3年内(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胜企业称号 电子格式:投标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要求由宁波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软件生成), 暗标(详见示范文本有关规定编制,页数控制在70页以内,否则将酌情扣分) 示范文本第二章3.1.2.1条内容(暗标封面按本专用条款附后的格式,投标单位复印后作为投标文件封面) 2010年4月19日16时00分 2010年4月20日16时00分 25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 26 27 28 29 3.3.2.1 3.3.2 2.2.1 2.2.2 技术标编制形式 技术标编制内容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答疑 截止时间 7

30 31 4.3.1 3.5.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10年5月6日9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60天。 □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天。 □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120天。 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形式 投标保证金 32 3.6.1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提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7楼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穿支行 银行账号: 30030122000054326 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4月27日16:00前(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凭有效的银行交款证明到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7楼7020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据) 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8条款 33 书面格式:一份正本, 叁 份副本。 3.4.1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格式(仅限商务标):贰份。(另准备一个U盘作为备份,同时放入商务标包封中,并注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收件人: 招标人 地点: 宁波新天地东区国际商务大厦1#楼13层(民安路1018号) 截止时间:2010年5月6日9时00分 开始时间:2010年5月6日9时00分 地点: 宁波新天地东区国际商务大厦1#楼13层(民安路1018号)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综合评估法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 家。 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7 %或人民币 — 元整 形式: 银行保函 ;担保收件人: 招标人 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7 %或人民币 — 元整 形式: 银行保函 ;担保收件人: 中标单位 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34 4.2.1 投标文件提交 35 5.1 开 标 36 37 38 6.1.1 6.4 7.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办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 39 7.4.1 40 7.5.1 10 10.1 支付担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词语定义 / 8

10.1.1 类似项目 / 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未有 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 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已超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制其承接业务的时间。 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2612.8841万元 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已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已备案的拟派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相关人员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8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资信分所需的资料复印件需装订在商务标内,在开标时,递交原件供资信分审查时进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全或者两者内容不符者。此项不得分。 2、原件统一放入档案袋, 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标明原件名称、数量及投标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10.2 招标控制价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4 中标公示 10.5 知识产权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7 同义词语 10.8 监督 10.9 解释权 10.10 招标人的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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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1 2 3 4 5 6 7 8 9 施工准备时间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 3 天 2000_元/天 2000元/天 合同价款的 2 % 第4、5、6、7、8合同价款的 2 % 合同价款的 1 % 合同价款的 1 % 合同价款的 1 % 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附录或投标报价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中文件中予以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按未明确的,结算时市区一般工程)考虑、且安按不计处理。当投全防护、文件施工措施费、标函附录中的费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规定用与投标报价文费用低限值。其中缩短工期件中费用不一致增加费不计, 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计入各细目综合单价中 结算价款的 3 %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条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 备注 10 检验试验费 11 缩短工期增加费 12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 13 14 15 16 综合费用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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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向招标人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自身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存在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的,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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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1 评审因素 评标办法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投 标 文 件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评审因素 投标人名称 投标担保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至第3.4.5条款规定。 符合第八、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 符合第二章第1.3.1条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6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7项规定,内容齐全。 技术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第二章第1.3.1条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规定,内容齐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条款规定。 按规定内容填写,内容齐全。 按规定内容填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由现行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并与相应的书面商务标内容保持一致. 同时满足: (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已声明哪个有效或提交了两份及以上商务投标文件,已声明哪份有效;(2)未擅自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或招标人暂列金额。 除第三章第3.1.5.1(3)条款所列情形外的其他计算性错误的绝对值累计不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 施工时实际必须发生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报价未低于规定费率的低限值。(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按不低于254320元。检验试验费按不低于51998元) 已承诺同意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三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 详见“评标细则” 12

2.1.1 投标文件标注 投标内容 技术标评审标准 技术标编制形式 技术标编制内容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投标内容 商务标编制内容 工程质量等级承诺 安全等级承诺 工期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投标有效期 商 务 标 评 审 标 准 电子商务标 2.1.3 规定为暗标的技术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2.1条款规定。 2.1.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文件 施工组织措施费 权利义务承诺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资信分评审内容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或量化因素 评审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标细则” 2.2.1 技 术 标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评标细则”技术标评审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评标细则”技术标评审 投标成本价界定 2.2.2 商 务 标 投标报价 经本章第3.2.2规定程序界定,投标价不低于成本价或未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的合理报价范围。 对不低于成本价或未突破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的投标价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计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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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本工程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的通用条款。

备注:1、招标人等同于发包人;2、中标人等同于承包人。

1、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资料、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人按规定办理的保险合同等。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就高原则)。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及宁波市市政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就高原则)。

相关标准、规范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自备。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七天提供施工图纸4套。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本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应与中标确定的相一致。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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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更换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施工管理资质。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五天完成通用条款8.1(1)中的内容。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在开工前五天接至工地,水、电装表计量,费用承包人自理;电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移交的水电线路及设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将水电线路接至施工时所需的地点,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发包人仅提供通往指定区域通道。为实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而铺筑的临时道路,所需的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的相关措施费用中。场地内临时及出入通道的修建与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并包括到养护、道路部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所有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的相关措施费用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五天提供上述资料。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三天,现场交验。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五天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进度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现场用水用电的责任和要求: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

(3)向发包人提供现场办公场地及必要的交通条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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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6)施工场地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杆)线和邻近建(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杆)线和邻近建(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包方、监理单位签证。

(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宁波市政府规定的文明施工要求,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的工程施工措施费用中。

(8)为了确保桥梁外观整洁、美观和光滑,承包人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如提高模板的质量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模板支架费用中。

(9)在工程实施前,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编制、报批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无论报批或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与投标递交时的专项技术方案是否一致,承包人均应承担风险和责任(除地质资料差错、设计变更等非施工单位原因而引起的措施项目变更调整外),费用不作调整。

(10)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与其它参建单位的协调、配合等工作,费用包括在措施费中。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性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案的说明。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三个工作日。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增加20%以上;

(2)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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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

五、安全施工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21、22条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包干使用的工程施工措施费用中。

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八、工程变更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由发包方、监理、承包方联合签发工程洽商单,结构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并经发包方认可,承包人予以实施。若因特殊原因,发包方或监理方要求承包人对变更内容先予以实施,则承包人须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变更计量单”上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核,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费用变更。

变更费用按23.3款方式确定,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调整办法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确定初验日三天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5套,竣工图纸8套;待初验时提出相关问题整改结束后进行竣工验收。

32.2发包人收到初步验收申请后28天内组织质监、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给与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待承包人按初步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后,编制初步验收报告,上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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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协商。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综合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5工程综合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承包人责任自负。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的3%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的3%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未履行机械设备到场承诺,扣合同造价的1%;(2)未履行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1%;考勤天数按每人每月22日计,项目经理缺勤(一天8小时工作制,不在现场3小时以上为缺勤)扣罚1000元/日,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扣500元/日;(3)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扣合同造价的1%;(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合同造价7%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和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应特殊原因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项目经理的需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次5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支付每人次3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的支付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的工程款中扣除。 37、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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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调解;

(2)采取第一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特殊行业经建设单位审定认为必要的内容允许分包。 39、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仅指战争、地震及自然灾害。 40、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交合同价款7%的银行履约保函。 46、合同份数

46.2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份数: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副本份数:拾贰份,发包人陆份,承包人伍份,公证机构壹份。

47、保修

1、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一般为5年,商品房为8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线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本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按上述2、3、4、5 条款约定 。

保修期从甲方批准的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担保金额为结算价款的3%。

48、承包人须按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宁波市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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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用合同条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一)本合同价款采用 可调总价 方式确定。施工图范围的施工措施费用一次性包干使用。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1、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 ①、②、③、④ 条情况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 ②、设计变更、发包人及监理签证; ③、暂定价项目;

④、因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费价格的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 2、调整费用按以下方法确定: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有误或漏项,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合同中存在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且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单价为准。)

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相应的工程取费类别、“计价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 [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暂定项目金额)/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暂定项目金额)-1]*100% }计算,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投标人的材料暂定价和暂定综合单价必须与本工程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暂定材料价格表中所有材料暂定价和暂定综合单价一致,招标人暂定材料价项目,结算单价=中标单价+(甲方签证材料价格-招标人暂定材料价格)*2003定额的材料含量,并增减相应的规费、税金等确定;招标人暂定综合单价项目:1)若有甲方签证综合单价则结算单价为甲方签证综合单价,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2)若没有甲方签证综合单价,结算单价按第23条第(2)点确定。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价格及综合单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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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总价浮动范围。

计价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甬发改投资【2009】188号、甬发改投资【2009】368号等。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按前附表规定类别不低于规定低限值取费,市区税金。

材料价格参照《宁波市造价信息》2010年2月份,《宁波市造价信息》2010年2月份中未列材料参考《浙江省造价信息》2010年2月份。

无价材料经招标采购(须发包人、监理参加)或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工程师审定,价格不浮动。

3、工程量的调整:

暂定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误差及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及其变更联系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

4、合同期间合同价格的调整(施工方原因造成延期的除外):

各期施工工期期间的占合同造价1%及以上的主要建筑材料(不分规格与型号)价格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宁波市区信息价,综合版)为依据,如各期施工工期前80%时间的平均信息价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宁波市区信息价,综合版)相比,浮动幅度在±5%及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时, ±5%以外部分补差计算(补差部分仅计取税金),其余材料信息价格不另行动态调整。

施工工期期间人工费以施工工期期间各期的平均人工信息价[《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宁波市区信息价,综合版)]为依据,人工平均信息价与定额人工单价的价差列入工程造价,仅计取税金,不作为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的基数。人工补差按甬发改投资【2009】368号文件执行。

5、最终工程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

6、工程审计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其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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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审计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在付清承担的审查费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三)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时间:每月25日。 (四)工程预付款

1、预付款比例的计算基数为 中标价。

2、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比例为上述确定的计算基数为10%

3、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同比例结算抵扣。 (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支付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比例和时间:按月结算与支付。根据每月确定的已完工程量结果,承包人在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审核完毕后,在次月10日前按审核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全套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并配合发包人提供退回墙改基金等所需的发票及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结算审核完毕并报经有关单位核准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留3%保修金,保修期满后28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发包人认可的变更单、联系单可作调整。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单独支付,待发包人组织工程首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合格后预付5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3)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无

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无

(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 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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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

任何材料的进场都需提交质保单和检验报告,并经发包人质量管理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需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具体注明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报价等。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等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无信息价的材料或重要材料等,承包方在采购前应报计划给发包人、监理方,并由发包人、监理方派员参加选点、看样、审价、订货。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承包人未按要求采购设备材料必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

(4)保修

(一)国家规定的一般工程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其中商品房为8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线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 按上述2、3、4、5 条款约定 (三)保修担保的金额为结算价款的 3% 。各担保部分的保修担保金额在上述2、3、4、5款相应的保修期满后28天内分别结清。(保修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返还。)

(5)工程履约担保和发包人支付担保

(二)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1、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1)银行保函 方式;

2、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的 7% 或人民币 /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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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一般要求

1、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进行建设。

1.1.2 本工程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2 施工现场临时供水管径: 已预留接口,承包人自行解决 。

施工现场临时排污管径: 已预留接口,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现场临时雨水管径: 已预留接口,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能够满足施工电量 。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根据需要,另行提供。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1.3.1 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 根据需要,另行提供 。 2. 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庄桥街道西卫桥村村民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含消防)、室外工程等施工工程。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3)上述暂估价项目的与本节第 2.1.1 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 无 。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无 。 2.2 发包人独立发包项目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

2.2.1 由发包人独立发包的其他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独立发包给其他独立承包人的工程如下: 无 。 2.3 承包人与独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

2.3.1 承包人与独立承包人(包括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由承包人与独立承包人之间进行商定,承包人在采购前,须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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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确认无误会方可实施 。

2.4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

2.4.1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 无 。 4.2 特殊质量要求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无 。 10、履约担保 10.1 承包人履约担保

10.1.1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的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7%。履约担保是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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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 标 细 则

一、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二、本项目综合评估分满分为100分,由技术标和商务标、资信分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技术标满分为100分,权重为30%;商务标满分为100分,权重为60%;资信分满分为100分,权重为10%。

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5条款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

1、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1)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提交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2)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内容发生涉及投标资格的重大变化,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条款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更新部分内容进行初步评审。

2、技术标评审(满分100分)。

对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所列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各自单独进行评分,并给出每项评审内容具体详细的扣分理由。技术标评分范围一般在95分至100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95分的评分,必须经过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处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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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施工专项方案(包括现浇箱梁的支架及基础方案、连续箱梁砼浇捣方案、预应力砼张拉、软土地基处理施工方案、泵站沉井施工方案等) 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控制箱梁支模架变形和沉降、桥梁跨越道路部分的支架专项设计和预应力张拉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泵站沉井下沉控制等)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劳动力组织安排及材料供应计划(本次技术标为暗标,只需明确岗位及人数,人员姓名、复印件等资料放入商务标)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冬、雨季、台风等特殊天气的保证措施 交通组织方案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和布置 优良 10 一般 9.75 差 9.75-0 15 14.0 14.0-0 5 15 10 10 10 8 7 10 100 4.75 14.0 9.5 9.5 9.5 7.75 6.75 9.5 95 4.75-0 14.0-0 9.5-0 9.5-0 9.5-0 7.75-0 6.75-0 9.5-0 95-0 小计 3、商务标评审(满分100分)。

(1)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规定审查投标报价是否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同时对各有效的投标报价按下列原则和程序进行集体评分。

① 投标报价形式:

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形式的,以元为最小单位,保留到个位数为止。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其商务标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须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② 投标报价合理范围: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4%至-8%(含-4%、-8%)。当-8%≤投标报价浮动率≤-4%时,视作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

投标报价浮动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100%

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报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暂定项目金额部分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暂定项目金额部分后的价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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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③评标衡量值组合原则: 在合理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其报价允许进入评标衡量值的组合;超过合理范围的,不得进入评标衡量值的组合,其商务标只得基本分60分,且不能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④评标衡量值计算公式

评标衡量值=允许进入评标衡量值的投标评审价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权重B+评审控制价×(1+业主意向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业主意向浮动率A及投标价格权重B于开商务标前在以下的数值中随机确定:

A:-4.0%、-4.4%、-4.8%、-5.2%、-5.6%、-6.0%、-6.4%、-6.8%、-7.2%、-7.6%、-8.0%;

B:40%、42%、44%、46%、48%、50%、52%、54%、56%、58%、60%。 ⑤投标报价分计算原则:

投标报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上浮0.4%,扣1.4分;每下浮0.4%,扣1.2分。

上浮或下浮的百分率=(投标报价-评标衡量值)/ 评标衡量值×100%

(此公式计算结果以%表示,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计算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 投标报价分计算时,中间值采用内插法,分值计算结果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资信分(满分100分)

1、进入评审的投标人资信分得基本分为90分。 2、投标人近3年内(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获得工商部门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的原件作备查)得5分,其余不得分。(同一称号就高计取,最高得5分)

3、投标人近3年内(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胜企业称号(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的原件作备查)得5分,其余不得分。(同一称号就高计取,最高得5分)

5、投标得分(满分100分)

投标得分=技术分×技术标权重+商务分×商务标权重+资信分×资信分权重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1、本次评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9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按投标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投标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名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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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2i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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