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角度解读城管执法

更新时间:2023-08-20 20:25:01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从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角度解读城管执法 作者:王雪莹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0期

摘 要 近年来,有关城管和摊贩之间的负面新闻可谓铺天盖地,关于“城管打人”或者“暴力执法”的搜索记录数以万计。城管暴力执法不仅造成了公权力与私权利对立的紧张局面,也极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就将从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对城管对摊贩的执法问题加以解读。

关键词 城管 暴力执法 合法性 合理性

作者简介:王雪莹,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2010级法学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139-02

从2006年1月湖北省天门市的“魏文华事件”——当事人用手机拍摄城管与村民发生冲突时,遭城管工作人员强行收缴手机并被殴打致死;到2009年5月的“夏俊峰事件”——当事人摆摊被查处后,在勤务室与两名城管队员发生冲突后将其刺死;再到去年“1·9广州城管打人事件”——摊贩刘武秀左手无名指被城管队员打至骨折……无数血淋淋的事实折射出当下城管执法领域出现严重缺陷,而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背后隐含的是城管行政执法权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

一、城管概述

所谓“城管”指的是,国家为保障公共设施的完整,维护城市整洁市容,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而依法设立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具有综合执法性质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统称。豍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机构,其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将原来由多个行政机关分别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统一交由一个行政机关来行使,即实现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豎明确规定了城管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权力来源。据此,城管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工商、园林、环保、规划等多个不同的部门。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做到合法行政;同时其执法行为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社会公德及理性,做到合理行政。

二、城管暴力执法的原因

(一)部分执法者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欠缺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z1uj.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