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2-05 02:2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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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汇 账 户 信 息 交 互 平 台

操 作 指 南

外 汇 账 户 信 息 交 互 平 台 简 介 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简称交互平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推广使用、外汇局和金融机构共同管理外汇账户数据质量的信息化交流平台。 外汇局通过交互平台接收金融机构上报的外汇账户系统数据,同时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入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信息发布给金融机构,让金融机构说明错误原因,并和金融机构相互确认。同时,外汇局还可以向金融机构发布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分的结果以及关于账户系统的通知、规定等。 金融机构通过交互平台向外汇局报送账户系统数据,查看其报送的数据的错误信息,就错误信息向外汇局说明原因,并和外汇局相互确认。同时,金融机构通过交互平台还可以查看外汇局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评分结果,查看外汇局发布的通知、规定等,并就关于账户系统的某些问题和外汇局进行讨论。 交互平台与账户系统之间是互相交换数据的关系,交互平台通过其后台数据处理功能将金融机构上报的账户数据传送至账户系统数据库;同时将账户系统的金融机构信息、开户通知书信息、关户通知书信息、企业开户信息以及金融机构上报数据入库过程中的错误信息通过交互平台发布给金融机构。 交互平台应用架构图示如下: 邮件数据 其它信息 确认信息 外汇局 金融机构信息 外汇账 户系统 错误数据,其他 账户数据 后台数据处理 邮件 信息发布 数据核对 数据质量考核反数据上报 金融机构 错误信息 考核结果 账户数据 银行账 户系统 金融机构 用户 外汇局 用户 用户管理 交互平台 1

一、金融机构的每一个用户均应先在交互平台通讯录中维护个人信息,完整填写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便利联系相关人员。 二、金融机构数据上报员: 每日应通过交互平台将本机构上日账户数据报送外汇局,并检查报送数据的读取情况。未按规定每日报送数据的则需及时补报;报送数据读取失败,需查看错误原因,修改数据后重新报送。 三、金融机构管理员: 应核对所管辖金融机构基本信息的正确性,若有金融机构新增、合并和变更的,金融机构需以书面报告告知外汇局,由外汇局重新在交互平台上进行登记和修改。 金融机构用户日常工作职责 四、金融机构核对员: 1、每日应登录交互平台,查看本机构是否有待核对的审批件信息,若有,则需完成核对工作; 2、每日应登录交互平台,查看本机构是否有待纠错的错误数据,若有,则需将错误数据修改后重新报送。 五、关户报告: 金融机构日常为企业办理关闭账户后,应指定人员通过交互平台向外汇局报告所关闭的账号及关户时间。 六、业务考核员: 对所辖金融机构的数据核对情况作考核并发布考核结果。 七、金融机构对上述人员可安排一人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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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报 数 据 操 作 流 程 金融机构数据上报操作员应每天(节假日除外)通过交互平台向外汇局上报外汇账户数据。上报数据时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 1、上报的O、Q、A、B四个文件的文件名称与文件格式,应严格按照《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与外汇指定银行数据接口规范》和《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性要求(试行)》的要求,否则系统提示错误。 2、若当日无任何上报内容,则直接在交互平台数据报送界面中点“报送”按钮即可。无论上一工作日是否有业务发生,当前工作日均应进行数据上报的操作,否则,视同“未做数据上报”。若上报的O、Q、A、B四个文件中只有一个或几个有内容,可以只选择有内容的文件报送,空文件不需要报送也不能被交互平台接收(这里的要求不同于《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与外汇指定银行数据接口规范》,数据接口规范中要求即使当日没有业务数据,也必须报送空文件)。 3、在当日报送前一工作日的外汇账户数据时,文件名字中的日期应使用当日日期。当日也可以报送若干天前的数据文件(文件名中的日期为若干天前的日期),若接收成功,上报文件的接收状态为“接收成功-迟报”。 4、文件名中不能使用未来的日期,若使用未来日期不能报送数据。 5、同一文件只能上报一次,否则系统提示重复报送,若需要重新报送已经报送过的文件,可使用“修改”功能替换原先报送过的文件或将原先报送过的文件删除后再新作数据报送。 6、文件名中的金融机构代码应与为上报数据的用户设置的主报行代码一致,否则上报数据将不成功。若在数据上报中发生主报行代码错误,金融机构用户应和外汇局联系,查明错误原因。若是外汇局为此用户设置的主报行代码有错,应向外汇局系统管理员申请修改主报行代码。 3

一、金融机构信息核对及修改:交互平台将账户系统的金融机构信息发布给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确认账户系统中登记的金融机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重点确认金融机构代码、金融机构自编码、金融机构名称等信息要素是否正确。若发现不正确,金融机构应先提交修改说明,待外汇局确认后,对错误信息作修改。保证账户系统及时准确地登记所有开立外汇账户或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金融机构基本信息。 二、账户审批件信息核对及修改:交互平台将账户系统的账户审批信息发布给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凭纸质审批件核对信息,若发现审批信息有误,则应在交互平台中说明情况,并和外汇局相互确账户开立、关闭信息核对及报告认。若确有错误,应区分错误信息来源,由外汇局对账户系统中审批件做补报、注销、修改或变更操作;或由金融机构修改错误的审批件信息,重新报送。 金融机构应根据每一条信息的核对情况,作如下选择:正确、、账户已关闭、部分信息有错。 1、若外汇局公布的审批件信息准确无误,选择“正确”。 2、若企业到金融机构开过户,但审批件下的所有账户均已关闭,则选择“账户已关闭”。 3、若外汇局公布的审批件信息与金融机构持有的纸质审批件内容或实际情况不符,则选择“部分信息有错”,并说明错误之处。 三、账户关闭报告:金融机构在核对关户审批件的时候,不仅要核对关户审批件信息是否正确,还要检查外汇账户是否已经关闭,若账户还在正常使用,则选择“未关闭”;若账户确已关闭,则选择“已关闭”,并作关户报告。即在“账户关闭信息报告”--“待报告关闭的账户”查询界面中,找到相应账户的账号(可通过搜索功能来查找),点击相应账号,应在账户关闭时间输入栏中输入关户时间,关户时间的书写格式为:yyyy/mm/dd或yyyy-mm-dd,例如2004年4月15日可写为2004/04/15或2004-04-15。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退出”功能按钮,并返回到上一级界面(详见下图)。系统会自动将报告为“已关闭”的账户从“待报告关户的账户”类别移至“已报告关户的账户”中。 对于无须外汇局审批的关户,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在“帐户关户信息报告”中作关户操作。(见下页交互平台界面) 金融机构对某一关户审批件作关户报告后,系统会自动对此审批件下的所有账户作关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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