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建设项目概况及验收监测依据、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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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建设项目概况及验收监测依据、执行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40万吨干粉砂浆、100万方商砼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主管 部门 建设项目性质 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技改□ 迁建□ 新建□ 改扩建□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干粉砂浆、商砼 40万吨/年干粉砂浆、100万方商品混凝土/年 40万吨/年干粉砂浆、100万方商品混凝土/年 环评时间 2017.1 开工时间 2017.1 投入试生产时间 - 现场监测时间 2017.9.5-6 投资总概算 3000万元 投资概算 实际 环保 177.1万元 比例 5.9% 实际总投资 3000万元 环保投资 177.1万元 比例 5.9%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点 新郑市辛店镇轩辕大道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1

1) 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 2007年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3)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粉砂浆、100万方商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新环审[2017]14号】2017.3 4)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 《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粉砂浆、100万方商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1) 验收监测依据 2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16297-1996)表2: 有组织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pH 6-9 COD≤500mg/L SS≤400mg/L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4、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分配的预支增量(项目编号:4101000122): 化学需氧量:0.0320吨/年 氨氮:0.0032吨/年 3

表2 工程基本概况及生产工艺

1、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新郑市辛店镇许岗村轩辕大道西侧,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院,占地27347㎡,北侧为轩辕大道,南侧为农田,西侧隔路为国投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侧为恒发水泥厂。 该项目现有职工30人,15人厂内食宿,生产实行16小时工作制,年运行300天。 2、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 1)商品混凝土工艺流程 石子、沙子堆场 石子 G 骨料仓 配料门 微机控制系统 计量 砂子 粉料仓 粉料仓 粉料仓 G G G 泵 储水池 外加剂罐 计量 泵 计量 N 外加剂 G 配料门 水泥 矿粉 计量 计量计量 粉煤灰 计量 放料阀 输送带 放料阀 G、N、W 搅拌机 混凝土 混凝土实验室 S 图例: G:废气 N:噪声 S:固废 W:废水 混凝土罐车 W、 N 、S 送工地 图1 商品混凝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4

2)干混砂浆工艺流程 石子 破碎(制砂) 筛选 筛下分 选粉 合格 概率筛 水泥 粉煤灰 外加剂 成品砂筒仓 水泥筒仓 粉煤灰筒仓 外加剂筒仓 自动配料计量 均匀混合处理(密闭搅拌) 成品 外运 砂浆运输车 装袋 入库 5

表2-1 主要设备建设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两 19 条 20 180 21 混 22 凝 23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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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 制砂工序 一 条 干粉 砂 浆 线 名称 制砂机 送料机 圆振筛 斗式提升机 选粉机 单层筛 石粉仓 混合砂筒仓 成品砂筒仓 水泥筒仓 粉煤灰筒仓 外加剂筒仓 规格/型号 SZB115.0 B=800 XYK2470 / VF900 / 150T 500T 200T 200T 200T 1.5m3 80t WZ-10C / / BCS-50 80m3 / B=1000 250t 250t 250t 环评 情况 1 2 1 4 1 2 1 1 2 2 1 2 2 1 若干 9 1 8 9 2 4 2 2 实际 情况 1 2 1 4 1 1 1 1 2 2 1 2 2 1 若干 9 1 8 9 2 4 2 2 干粉砂浆工序 成品筒仓 搅拌机 螺旋输送机 称量设备 包装机 骨料供应系统 骨料仓 给料器 皮带输送机 粉料供应系统 水泥筒仓 粉煤灰筒仓 矿粉筒仓

24 线 25 26 27 28 外加剂系统 搅拌系统 下料系统 控制系统 外加剂罐 搅拌机 下料及计量装置 控制系统 砂石分离机 20t 180型 / / 2 2 2 2 1 2 2 2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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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污染源及污染治理措施 主要污染源 1、废气污染源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干粉砂浆散装、袋装粉尘;原料上料、装卸、运输等粉尘。 2、废水污染源 该项目废水主要污染源为混凝土搅拌机和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源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制砂、筛分、搅拌等工序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废砂石;职工生活垃圾。 污染物主要治理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制砂工序经一套FB600袋式除尘器对进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尘处理,处理后20m高排气筒车间内排放;粉料仓呼吸孔粉尘经仓顶4台SHMC48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2套4-72NO4A型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8米高排气筒外排;干粉砂浆散装时产生的粉尘经一套DMC14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处理后车间内外排;原料存于密闭车间,地面已硬化,原料密闭传送带输送,厂内定期洒水抑尘。 2、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搅拌机和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200m3),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辛店镇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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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对产生高噪声设备采取周围封闭及设置基础减震,同时主体工程大部分采用全封闭或地下结构,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低速行驶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该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砂石分离机分离的废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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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验收监测概况 1、废气:运营期制砂工序粉尘采用1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粉料仓筒呼吸孔粉尘采用16套仓顶除尘器处理、搅拌机粉尘采用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干粉砂浆成品袋装粉尘采用1套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有组织排放粉尘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有组织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30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3kg/h的要求;装卸、上料粉尘采用原料堆场硬化并封闭等措施降低,干粉砂浆成品装袋粉尘通过车间阻隔方式降低,且无组织排放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对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批复内容 2、废水。运营期,混凝土搅拌线的搅拌机及罐车清洗废水经1套砂石分离设备+三级沉淀池(200m3)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经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辛店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运用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收集的粉尘外运至水泥厂利用或回用于生产。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按照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分配预支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4101000122)。化学需氧量:0.0320吨/年,氨氮:0.0032吨/年。 最高点≤1.0mg/m3的要求。 10

1、废气:有组织粉尘、无组织颗粒物 监测项目 2、废水: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3、噪声:厂界噪声 1、无组织颗粒物: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位,下风向设置2个监控点位 2、有组织粉尘:混凝土车间搅拌工序除尘后排气筒设置1个点位; 监测点位 干粉砂浆车间前处理除尘后排气筒设置1个点位 3、废水:厂区总排口 4、厂界噪声:东、南、北厂界外各设置1个点位 1、无组织颗粒物:每天3个样品,连续监测2天 监测频次 2、有组织粉尘:每个监测点位每天3个样品,连续监测2个周期 3、废水:每天4个样品,连续监测2天 4、厂界噪声:每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11

1、无组织颗粒物:智能中流量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XZJC-ZY-018/019 崂应2050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XZJC-ZY-023 监测仪器 2、有组织粉尘:TH880F智能烟尘烟气测试仪 XZJC-ZY-017 3、废水:滴定管等玻璃器皿等 4、厂界噪声:AWA6228型噪声仪 XZJC-ZY-06 1、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5测量方法 2、无组织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432-1995) 3、有组织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源采样方法 监测方法 (GB/T16157-1996) 4、废水: pH :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 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氨 氮: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5-2009; 悬 浮 物:重量法GB/T11901-1989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报表及企业设计生产能力,经计算,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符合国家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技术规定监测工况 达到75%以上标准要求。 日期 9月5日 9月6日 设计日生产量 实际日生产量 负荷比(%) 备注 1333吨干粉砂浆3333吨商砼 1200;2756 83 1134;2685 80 12

表5 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

1、废气监测 1)无组织粉尘 根据新郑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9月5日、6日对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噪声测量结果,详见下表5-1: 表5-1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监测点位 第一次 参照点1#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监控点1#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监控点2# 第二次 第三次 最高浓度差值 气象条件 9月5日 0.410 0.405 0.399 0.425 0.411 0.420 0.420 0.415 0.406 0.026 天气阴,西南风,0.6m/s 9月6日 0.402 0.396 0.403 0.413 0.408 0.411 0.403 0.422 0.418 0.026 天气阴,西风,0.5m/s 备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16297-1996)表2: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经现场监测,该项目厂区监控点与参照点最大浓度差值为0.02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16297-1996)表2标准。 13

2)有组织颗粒物 该项目混凝土车间建设有两条生产线,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一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外排;干粉砂浆车间预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外排。经现场监测,其有组织颗粒物排放结果见下表5-2: 表5-2 有组织粉尘排放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测试时间 测试 位置 测试 次数 2017年9月5日 废气量排放浓度33(m/h) (mg/m) 2915 3299 2244 15184 18047 16490 29 17 27 16 15 17 2017年9月6日 排放量(kg/h) 0.069 0.062 0.072 0.30 0.33 0.31 15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20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9kg/h 排气筒 高度 排放量废气量排放浓度33(kg/h) (m/h) (mg/m) 0.085 0.056 0.060 0.24 0.27 0.28 3295 3282 3287 16856 18436 14955 21 19 22 18 18 21 1 混凝土车间搅拌工序 2 3 干粉砂浆车间制砂工序 1 2 3 备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16297-1996)表2: 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 由上表5-2可知,该项目排放的有组织粉尘最高排放浓度值为29mg/m3,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16297-1996)表2标准。 14

3)废水监测 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辛店镇污水处理厂,根据新郑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9月5日、6日对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废水测量结果,详见下表5-3: 表5-3 废水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L pH 无量纲 采样时间/编号 FS20170901 2017.9.5 处理后 FS20170902 FS20170903 FS20170904 处理后日均值 FS20170905 2017.9.6 处理后 FS20170906 FS20170907 FS20170908 处理后日均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pH 7.56 7.68 7.58 7.48 - 7.62 7.57 7.52 7.66 - 化学需 氧量 385 362 367 355 367 362 351 384 375 368 氨氮 12.4 15.3 13.8 12.5 13.5 11.8 13.6 15.6 14.8 14.0 悬浮物 186 193 188 175 186 162 187 175 179 176 - 500 - 400 由上表5-3可知,本次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所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最高日均浓度值368mg/L,悬浮物日均浓度值186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废水排放总量:根据环评内容,该项目年排水量648m3,新郑市辛店镇污水处理厂9月5、6日出水口数据(COD19.3mg/L,NH3-N0.551mg/L),其COD年排放量为0.012506t,NH3-N年排放量0.000357t,满足新郑市环保局分配的增量指标要求:COD 0.0320t/a NH3-N 0.0032t/a总量要求。 15

4)厂界噪声监测 该项目采用16小时工作制,根据新郑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9月5日、6日对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噪声测量结果,详见下表5-4: 表5-4 噪声测量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2017年9月5日 昼间 56.3 56.8 58.8 夜间 47.0 47.5 49.0 2017年9月6日 昼间 57.3 56.4 58.1 夜间 48.3 47.1 48.5 日 期 点 位 东厂界 南厂界 北厂界 备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 昼≤60dB(A)夜≤50 dB(A) 由上表5-4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南、北三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6.3-58.8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47.0-49.0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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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环保检查结果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对该公司环保措施和环保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见表6-1

表6-1 工程环保设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评批复要求 1、运营期制砂工序粉尘采用1套脉粉料仓筒呼吸孔粉尘采用16套仓顶除尘器处理、搅拌机粉尘采用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干粉砂浆成品袋装粉尘采用1套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有组织排放粉尘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有组织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30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3kg/h的要求;装卸、上料粉尘采用原料堆场硬化并封闭等措施降低,干粉砂浆成品装袋粉尘通过车间阻隔方式降低,且无组织排放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 2、运营期,混凝土搅拌线的搅拌机及罐车清洗废水经1套砂石分离设备+三级沉淀池(200m3)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经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辛店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检查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制砂工序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对进尘处理,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外排;粉料仓呼吸孔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8米高排气筒外排;干粉砂浆散装时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收尘,处理后车间内外排;原料存于密闭车间,地面已硬化,原料密闭车间传送带输送,厂内定期洒水抑尘。经现场监测,该项目有组织粉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检查结果 已落实 冲式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该项目搅拌机和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200m3),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辛店镇污水处理厂。经现场取样监测,该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已落实 17

3、噪声。运用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对产生高噪声设备采取周围封闭及设置基础减震,同时主体工程大部分区内禁止鸣笛、低速行驶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经现场监测,该项目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测量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全封闭或地下结构,运输车辆在厂4、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收集的粉 该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砂石分离机分离的废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已落实 尘外运至水泥厂利用或回用于生产。 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按照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分配预支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4101000122)。化学需氧量:0.0320吨/年,氨氮:0.0032吨/年。 经计算,该项目COD年排放量为0.012506t,NH3-N年排放量0.000357t。 已落实 18

表7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结论: 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基本完善,生产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规定生产负荷大于75%技术规范要求。 1、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制砂工序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对进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尘处理;粉料仓呼吸孔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8米高排气筒外排;干粉砂浆散装时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收尘,处理后车间内外排;原料存于密闭车间,地面已硬化,原料经车间密闭输送,厂内定期洒水抑尘。经现场监测,该项目有组织粉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搅拌机和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200m3),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辛店镇污水处理厂。经现场取样监测,该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对产生高噪声设备采取周围封闭及设置基础减震,同时主体工程大部分采用全封闭或地下结构,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低速行驶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经现场监测,该项目东、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测量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砂石分离机分离的废砂石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经计算,该项目COD年排放量为0.012506t,NH3-N年排放量0.000357t,满足新郑市环保局分配的增量指标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河南恒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粉砂浆、100万方商砼扩建项目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政策,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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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批复要求。 建议: 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及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严格生产管理,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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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zr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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