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灾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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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探工程处

2011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地质勘探工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2011年度主要工作 ................................................................................. - 1 - 二、安全生产目标 .......................................................................................... - 2 - 三、矿井灾害预防的一般措施 ...................................................................... - 2 - 四、地面钻探施工灾害预防的技术措施 ...................................................... - 4 - 五、各部门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务 ............................................ - 10 - 六、预防矿井灾害事故的措施 .................................................................... - 17 - 七、井下灾害事故的自救及处理措施 ........................................................ - 25 - 八、井下物探队的事故灾害预防及应急预案 ............................................ - 29 - 九、处理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 - 30 - 十、本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及时修改完善,并加以贯彻。 ........................................................................ - 33 - 十一、本《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由处长赵俊峰负责贯彻执行。 ............................................................................................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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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勘探工程处

2011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2011年度主要工作:

根据集团公司建立专业化打钻队伍的总原则和有关会议精神,2011年主要工作是:地面钻探施工、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井下物探作业。 地面钻探工程主要为矿区地质补勘及水文地质勘探、岩溶陷落柱探查、井筒地面预注浆、地面瓦斯预抽等类型钻孔。

井下专业化打钻队伍主要从事矿井顶底板穿层孔、煤层顺层孔、采煤工作面顶板走向孔、放水孔、石门及井筒揭煤孔等。井下现有新庄孜钻机工区、李嘴孜项目部、谢一钻机工区、潘一钻机工区、潘二项目部、潘三钻机工区、张集钻机工区、谢桥钻机工区、丁集钻机工区、顾桥钻机工区、顾北项目部、朱集项目部、潘一东项目部、潘北项目部,分别在新庄孜矿、李嘴孜矿、谢一矿、潘一矿、潘二矿、潘三矿、张集矿、谢桥矿、丁集矿、顾桥矿、顾北矿、朱集矿、潘一东矿、潘北矿从事井下打钻工作。井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主要围绕地下水害、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钻孔着火、冲击地压、煤尘、顶板大面积冒落等情况的预兆和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必要的物质准备以及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会同矿方对灾害威胁区人员进行自救、安全撤离和抢救人员的措施。

为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集办?2010?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施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按照集团公司“一井一制”的管理规定,各矿井下打钻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所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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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熟悉避灾路线及安全出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交通运输责任事故。 3、安全质量标准化达行业一级。 三、矿井灾害预防的一般措施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和生产同时布臵、检查、总结、评比,且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其基本措施是:

一要坚持“四会议”、“两检查”制度,即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调度平衡会、总工程师例会;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自查。

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安全例会,每周分别召开一次井下和地面生产调度平衡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质量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两规范”的检查工作,应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对巡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我处在各矿的钻机工区,同时各职能部门下井人员还应进行手指口述的检查工作,并填写手指口述登记表,填写登记表的次数不得少于下井次数的50%。

二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经济承包范围,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对基层单位实行按月检查、考核、验收。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处长是全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工作;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责任;生产副处长负责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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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施工;安全生产副处长负责安全监察工作;各工区(项目部)党、政正职是各自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一责任者,各级副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科室、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做好业务保安,保证安全活动的正常开展。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做到质量标准化精细化。

3、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认真抓好职工培训工作,重点是操作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职工培训中心应根据安全管理转型及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对职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并制定2011年培训计划,进一步对区长、机班长、生产骨干等进行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对特殊作业持证到期的人员送培取证,坚持持证上岗;加强职工技术培训,特别是防突知识的教育。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对不能按培训计划输送学员的单位以及考核不合格、学习态度不端正或不参加考试的学员,由职工培训中心对其进行处罚并进行补考;通过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所有培训内容要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严禁培训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强化安全监察工作。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充分发挥各级安监人员作用,确保正常行使安全监察权力(即安全检查权、督促隐患整改权、停止作业权、奖罚权及越级上告权);同时,要求安监人员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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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基层专、兼职安监员要大胆工作,加强安全监察力度,依靠科学技术不断完善监察工作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监察活动,依靠群监、群防、群治,做好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对于“三违”人员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5、严格执行会审会签制度,加强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工作的管理。凡工程设计、施工措施等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开采技术政策、《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淮南矿业集团井下探放水钻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安全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所有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主持会审,对一些重要的措施,由我处总工程师主持进行初审,所有参与初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实严谨的作风,对报批设计和措施认真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和不按措施施工。所施工的各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所在矿或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地面钻探施工灾害预防的技术措施

1、钻塔安装和拆卸施工过程中的灾害预防措施

(1)钻塔安装和拆卸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向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贯彻经会审后的“钻塔安装和拆卸安全技术措施”。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明确细致地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确保安全施工。

(2)施工中不准抛扔塔件、工具、材料等,塔上塔下不准同时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高空作业必须系好保险带,保险带必须系在牢固、可靠和工作方便的地方,严禁低挂高用。高空运送物件要捆紧拴牢,严防物件坠落。

(3)雨、雪、雾及5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安装钻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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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现场周围要设警戒线,指派专人负责。工区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统一指挥。

2、钻探施工过程中的灾害预防措施

(1)钻探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稳固、可靠,仪器、仪表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严格执行开工检查验收制度,钻探设备安装竣工后,由工区主任(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质量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分项检查,综合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做到不合格不准开钻。

(2)施工过程中要严防因处理孔内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事故,故应严格执行“一清楚”、“两准备”、\三不下\、“四检查”制度,即:一清楚:记录清楚。两准备:做好备用钻具准备,上班为下班做好准备。三不下:钻具磨损超过规定不下,丝扣不合格不下,钻具弯曲不下。四检查:开钻前检查,起下钻具检查,准备钻具检查,事故后检查。在钻进中遇突然停电或柴油机故障,除及时检查排除故障外,应不停地活动钻具或将钻具提出孔口或提到安全孔段,以防埋、卡钻具。提钻遇阻时不得强拉硬提超过钻塔的有效负荷,防止拉坏钻塔、拉掉天轮或拉倒钻塔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使用工具前要对工具的质量进行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工具不得使用。盘拉钻具时应由有经验的班长或队长操作升降机,参与人员集中精力,口号一致。牙钳反把方向不准站人,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3)大型套管下臵前必须严格贯彻经会审和总工程师签字的下套管专项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大口径钻孔因其口径大,质量要求高,故其施工工艺复杂,难度大。加强机械、孔内及人身安全防护尤为重要。为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除严格执行规程外,还应特别做到以下几点:①合理选择孔位:选择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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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满足矿方要求外,应根据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巷道的布臵及孔斜规律综合加以考虑。②根据钻孔孔径及施工中最大负荷,选择合适的钻探设备,塔基必须坚固。③施工过程中必须跟踪测斜,并及时计算后填绘钻孔偏斜平面图,发现孔斜不理想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④下套管前必须认真严格检查钻塔、提引系统和各类设备,保证下管安全,下管前必须编制下管安全技术措施和套管封闭技术措施,经会审会签后认真贯彻落实。下管过程中人员组织要分工明确,配合一致,用吊车配合时吊臂下严禁站人。⑤钻进过程过,给压要均匀,起钻后、下钻前一定要盖好孔口以防掉物事故的发生。⑥钻孔接近巷道上方30米时, 要通知矿方做好井下安全预防工作。⑦瓦斯抽放钻孔施工期间孔口10m范围内严禁烟火。

(5)钻场电气及防雷电的灾害预防措施

①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测试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②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所有电器设备的外壳必须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阻值不得大于4Ω。钻场配电盘的电源必须安装漏电断路保护装臵,并坚持定期试验。配电电路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接线,确保系统可靠,闸刀开关零部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有效。野外变压器架设高度不少于2.5m,否则要设围栏、挂警示牌。低压电缆中间接头要安装接线盒,终端固定要牢固,过路电缆要按规定埋设。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规程要求。③照明灯线必须使用两芯电缆,照明线路不得一线一地,接头必须包扎严密。灯头必须防水。④钻塔必须全年安装避雷针,避雷针接地阻值不得超过10Ω。避雷针的接地极要离开钻塔、绷绳3m以外, 避雷针上安装的高压绝缘子不少于2个,并要安全、可靠,避雷针的顶部应高出塔顶1.5米以上。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必须对所有电器的接地装臵、避雷装臵进行一次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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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中再进行一次测试。确保安全。⑤外接电源施工的钻孔,终孔看护期间严禁看护人员的铺盖设在配电盘处,交非本单位人员看管时必须停掉总电,只保留一盏照明用灯,防止触电伤人和火灾事故。⑥钻场防火:柴油机排气管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的杂物。钻场内严禁堆放稻草、麦秸草等易燃物。钻场冬季生火炉必须制订防火措施,专人负责管理,经保卫科检查合格后发给“许可证”方可生火,否则一律停用。钻场照明灯头不得靠近帆布、塔衣等,灯线必须悬挂整齐,绝缘良好。使用柴油机的钻机现场不得少于4具有效的灭火器。油罐导静电接地极的电阻不大于4Ω。

3、严格执行《 防叉孔技术措施 》,对有缩径地层的潘集地区钻孔, 要让所有施工人员熟知《防叉孔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针对不同地区的地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发生钻孔缩径事故。

4、对于使用套管护壁的钻孔,套管下段至少两立根接头必须加焊。防止打脱套管造成事故。

5、做好注浆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注浆工程是一个多工种、多专业协作作业的工程,其涉及范围广、使用设备多,安全隐患也较多,为此应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

(1)注浆前应彻底检查各种设备、仪器、仪表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各类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作业人员是否熟悉作业范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做到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不带病运转,作业人员要按章作业。

(2)注浆的设备、管路及阀件必须按设计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严禁以小替大,注浆高压软管必须相对固定好,防止甩管伤人;注浆管路的各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注浆过程中软管附近不得逗留人员;各注浆泵的安全阀必须完好且其参数符合要求,安全阀泄浆口不得对准人员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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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浆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现场管理人员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作业。

(4)高压注浆过程中,注浆管路、孔口等高压流经过的地方,其附近严禁人员逗留,以防高压流溢出伤人。

(5)根据钻孔孔径级及孔壁完整情况,合理配臵止浆塞,止浆塞下入拉紧后,必须经压水检查水位,确保止浆效果后方可使用。注浆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孔内水位测量工作,以防返浆埋塞事故发生。

(6)解塞时应由经验丰富的班长或队长操作升降机,严禁猛墩猛撞,防止发生解塞过程中的孔内事故。

6、处大院的灾害预防措施

(1)变电所的高压停送电工作实行工作票。高压绝缘及防护用品必须专用,不得转借他用。要经常对固定供电电缆(包括高、低压)、电动机、配电盘绝缘情况、耐压情况进行全面测试,凡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同时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一律按规程执行。做到保护接零、保护接地良好可靠。做到零线不断网,在同一电气系统,不得出现一部分接零另一部分接地,采取重复接地,保证接地电阻值不超过4Ω。交流弧焊机要做好二次保护接地。维修电气设备和设施时一般不少2人,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变电所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

(2)机电修配车间的灾害预防措施

车间必须保持清洁,并留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安全通道上不得堆放杂物。操作车床、钻床等旋转设备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戴手套,扎好衣口、袖口,女工戴工作帽。车床启动前,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各转动部位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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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限位装臵必须齐全可靠,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有粉尘的车间应保证室内空气畅通,光线良好,保持地面清洁。砂轮机房保证每天清扫并洒水一次,电气焊、锻工车间环境卫生要责任到人,做到及时除尘。

(3)消防及易燃爆物品的灾害预防措施:保卫科设专职消防人员一名,处设不脱产消防员30名,要熟知厂区的消防线路、管路,定期举行现场消防检查和灭火器材的补充及更换贴签。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存放,帐、物、卡相符,并有保管人员签字,严格执行领用制度,闲人不得进入,严禁烟火。各类警示牌悬挂整齐,库管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严禁迟到、早退。电气设备、电气焊、锻工房以及其他明火场所,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车间、工广、办公场所应按灭火性质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灭火工具等。保证消防管路畅通、附件齐全完好,消防水池要保持足够水量,并备有消防泵;灭火器材要按期更换药品。泡沫灭火器冬季要防冻,做到防患于未然。

7、放射性元素的管理措施

地面物探队使用的放射性元素的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要严格执行放射源管理制度。按公安和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及《测井规程》的规定执行,保卫科监督检查。

8、压力容器的灾害预防措施

(1)锅炉房内不得堆放除煤以外的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2)锅炉的仪器、仪表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锅炉的蒸气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否则,应紧急停止锅炉运行。 (4)司炉工必须具有关于蒸汽、压力、温度、水质、燃料与燃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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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传热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掌握所操作锅炉的应知应会内容;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持证上岗。

(5)司炉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6)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库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电、气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乙炔瓶无防回火装臵不准使用。气瓶不用时应及时关闭,戴好瓶帽。

9、汽车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灾害预防措施

汽车驾驶员、吊车、行车司机起重工要经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汽车运输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不准超高、超长、超载、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严禁司机酒后驾车,严禁客货混装。汽车信号装臵、制动装臵齐全、灵敏、可靠,电、油路正常,雪天及冰道行驶应安防滑链。汽车吊及行车司机应坚持“十不吊”,行车每月定期对起重设备和各项性能及安全装臵测试一次,不合格不准使用,并做好各项记录。装卸时要有专人指挥,确保安全。

五、各部门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务

各部门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认真履行;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煤矿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通知,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

(一)处长的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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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是防止灾害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本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务

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当施工进度及具体情况有变化时,组织人员及时修改完善、贯彻,同时负责在每季度末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制定补充措施。

(三)生产副处长的职责和任务

生产副处长负责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组织落实,每季度末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安全副处长的职责和任务

安全副处长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副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务

1、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按照 “煤矿三大规程”《煤田钻探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协助处领导协调安全生产。

2、负责安排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地下水害、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钻孔着火、冲击地压、煤尘、顶板大面积冒落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3、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协助领导决策,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组织实施救灾工作。

(六)调度所职责和任务

1、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坚持按“煤矿三大规程”和《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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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

2、负责协调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地下水害、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钻孔着火、冲击地压、煤尘、顶板大面积冒落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3、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及时向领导及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调动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组织救灾工作。

4、具体负责落实灾害预防计划执行情况,安排各有关单位做好灾害的预防工作。

(七)安监科的职责和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对各单位“煤矿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对各有关单位在本计划中应负的职责和任务的落实情况负责监督。 3、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4、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条件不好的地点,发现隐患及时“四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不定期编制事故案例及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下发处属井下各有关单位,做到超前防范。

6、加强职工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防灾自救能力。 (八)生产技术科的职责和任务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煤田钻探规程》、《煤田地质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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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2、贯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政策、“煤矿三大规程”、 《煤田钻探规程》、《煤田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严格检查井下钻孔技术措施是否按照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要求编制及落实。

3、组织编制、会审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在措施中明确预防地下水害、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钻孔着火、冲击地压、煤尘、顶板大面积冒落等重大事故的要求,要在规程措施中明确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的避灾路线,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九)地质科的职责和任务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煤田钻探规程》、《煤田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2、贯彻有关钻孔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政策、“煤矿三大规程”、 《煤田钻探规程》、《煤田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严格检查地面勘探钻孔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是否按照有关政策和设计规范要求编制及落实。

3、组织编制、会审有关地面钻孔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地质勘探工程报告的编制工作。

(十)机电修配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处领导对机电工作下达的方针、政策及指示。 2、对各矿井下钻机工区(项目部)、地面工区(项目部)及地面单位机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及考核。

3、参加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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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对全处井下钻机工区、地面工区(项目部)及地面单位机电工作用电进行规范管理。

(十一)各井下钻机工区(项目部)职责和任务

1、施工前与所在矿或矿建项目部签定安全技术管理协议,并认真执行。 2、严格执行“一井一制”,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必须执行所在矿或矿建项目部的管理规定。

3、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按时、按质、按量实施防突钻孔工程。

4、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新设备新材料安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验及推广使用涉及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报告集团公司进行可行性论证。化学高分子材料不准两种材料混用,严禁在任何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使用。

5、井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场所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有隐患的场所应要求矿方进行整改,条件不具备严禁施工。

6、加强瓦斯管理,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打钻喷孔瓦斯浓度达3%要按事故追查处理。

7、认真执行打钻安全防护措施。打钻喷孔的地点,必须使用防喷装臵,安全监控探头必须规范悬挂,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高值瓦斯超限;进一步加强打钻、抽采防突技术攻关,力争打钻工艺、消突预抽效果取得明显突破。

8、建立健全现场汇报制度,出现问题及时汇报所在矿或矿建项目部及处调度所。

9、采用压风排渣施工煤层钻孔,石门揭煤钻孔的施工地点,必须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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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材。发现瓦斯动力现象或打钻着火等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所在矿调度所汇报。

10、强化施工组织,严格打钻质量和验收管理,抽采消突钻孔孔径不低于φ108mm。进一步提高钻孔施工进度,确保高突采掘工作面综合治理工程按设计组织实施。

11、水力冲孔的要求:①钻杆下至见煤点处,从钻杆注入静压水,孔口返水正常后,切换高压水管,待高压水泵出水压力达到要求数值后,开始进行水力冲孔。②冲孔从见煤点开始从外向里冲孔,采用边进边退的方式,直至止煤处,再调整乳化泵压力,从里向外再冲孔。循环以上步骤。直至钻孔内返水量正常且排除煤渣很少时,方可结束冲孔。③若钻孔被煤渣堵塞,可利用钻机缓慢地来回或旋转推送冲孔钻杆以帮助排渣(或换静压水)。切忌钻杆做大幅度地快速推拉。

12、掏穴钻孔的要求:对于瓦斯压力大于2MPa以上煤层不允许使用掏穴钻头施工。

13、强化打钻精细化管理,严格打钻管理和验收管理。施工前由地测部门给定中线基准线,严格按钻孔设计参数放孔、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认真做好钻孔资料分析、整理工作,并绘制钻孔竣工图,确保钻孔施工到位。

14、加强打钻防火工作。钻孔过煤层必须使用风水联动,钻机施工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施工发生打钻着火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所在矿井或矿建项目部调度所汇报。

15、认真做好打钻防尘工作,穿岩石钻孔要实施湿式钻进。积极开展打钻防尘技术创新,推广孔口除尘、泡沫降尘等新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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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认真落实高压停送电制度,电器设备、电缆供电管理制度等,认真维护、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杜绝井下设备失保、失爆。

17、要对所有入井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职工遵守所在矿或矿建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各类安全设施,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灾变的避灾路线及安全出口(避灾路线图中必须标明各类灾变的避灾线路、附近地点的电话位臵、压风自救、避难硐室位臵等)。

18、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打钻作业规程和相关措施,提高职工业务技术水平。

(十二)地面工区(项目部)等单位职责和任务

1、根据合同及集团公司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类钻孔的施工。 2、按照《煤田钻探规程》、《煤田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等有关要求,全面做好钻塔安装、拆卸、搬运及钻孔施工安全工作,坚持工程开工前检查验收制度,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3、认真落实野外施工防雷电措施,并制定与落实相关责任制度。 4、做好重要钻孔的施工工作,加强合作,搞好技术管理,特别是对外委钻孔施工的管理工作。

(十三)其他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l、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各单位生产物资的管理工作,特别是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必须配备器材的种类、数量等要符合紧急使用时的要求,并要保证供应的各种器材质量符合要求;消耗掉的材料要及时补充齐全。

2、人力资源部要全面掌握职工的档案。

3、保卫科负责地面仓库防火消防检查及钻机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足额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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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企管科负责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需器材、设备等计划的编制,并认真落实,督促完成。

5、财务科要保证井下救灾时的材料设备供应所需的财务费用的及时支出。

6、处党政办公室负责与矿方的协调和用车的保证。 六、预防矿井灾害事故的措施

(一)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井下打钻涉及明火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电气设备问题,二是钻孔过煤段摩擦起火,三是遗留巷道或采空区煤层自燃发火。

1、电气设备预防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定期维护,正确使用,杜绝失爆、失保。

(2)井下电缆的连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 “明接头”,并禁止使用不阻燃的电缆。

(3)按照“井下钻孔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办法”要求,悬挂和定期检查井下电缆。

(4)加强送电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2、钻孔过煤段预防措施

穿层钻孔通过煤层时必须采用压风作为排渣介质,但由于压风冷却钻头效果较差,加之钻头切割煤体时会不断产生热量,另外钻杆与钻屑及孔壁连续长时间摩擦也会产生热量,致使煤屑与孔壁煤体温度不断升高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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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钻孔着火事故,如果处理不当,事故扩大可能造成人员中毒事故的发生,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预防措施:

(1)顺层钻孔和穿层钻孔过煤段采用压风排渣时,必须使用风水联动装臵并保证可靠,并用闸阀控制,一旦发现孔内温度异常可打开供水闸阀。 (2)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对过煤段防火要有具体的现场易操作的措施。

(3)措施贯彻时要向职工讲清楚钻孔着火事故的危害性。

(4)钻孔施工附近地点5m范围内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要确保灭火器完好,能正常使用。 (5)钻孔施工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3、煤层自燃发火预防措施 (1) 煤层自燃发火常发生的地点

有大量遗煤或未及时封闭或封闭不严的采空区(特别是采空区停采线处);巷道两侧和遗留在采空区内受压破坏的煤柱;巷道内堆积的浮煤或煤巷的冒顶、垮帮、以及煤与瓦斯突出后形成的孔洞等。 (2)煤层自燃发火的预兆

煤的氧化初期生成水,往往使巷道内空气温度增加,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煤在从自热到自燃过程中,氧化产物有各种碳氢化合物,在井下可以闻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等;从煤层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其温度较通常高;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困乏等;空气中出现少量的雾气。

(3)煤层自燃发火预防措施

培训职工熟悉井下煤层自燃发火的预兆,发现异常及时向所在矿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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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运期间,由钻机工区(项目部)机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 3、探放水钻孔突水事故的预防措施

(1)探放水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探放水过程中的各个关键技术和安全事项。

(2)探放水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在有水和瓦斯突出威胁的矿井,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应编制专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与钻孔施工设计一并贯彻到每位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熟知钻孔设计施工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技术和质量等要求。

(4)井下钻场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要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5)探放水钻机选型、安装、孔口管固定等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探放水设计要求。

(6)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分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后,再安装阀门,恢复钻进。

(7)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8)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出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9)探放老空水钻孔孔内无水的或放净积水后,应及时关闭孔口闸阀或全孔封闭。

(10)在钻进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内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时,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同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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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钻进,必须先采取措施。

(11)水压大于1.5MPa时,要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臵的方法钻进,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七、井下灾害事故的自救及处理措施

(一)灾害事故的自救措施

1、发生火灾、瓦斯爆炸事故时的自救措施

(1)井下一旦发生火灾、瓦斯爆炸事故,受危险的人员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以防一氧化碳中毒。

(2)戴好自救器后,按避灾路线或救灾指挥部指定路线迅速撤退。 (3)如果灾情已把退路隔断,受灾人员无法撤离时,人员必须戴好自救器,并尽可能地撤到距事故远一点的地方,或根据受灾地点情况到回风量较小的巷道中进行避难。在此情况下,人员要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减少呼吸量,并用衣服和煤块把巷道堵死,以免有害气体的侵入。如果在有压风管路的巷道,可把压风管打开,以提供氧气,同时要节约用矿灯,将灯头悬挂在巷口,使抢救人员容易发现。当自救器已不能满足要求,如果附近有水坑时,可将自己的身体的局部侵入水中或用浸湿的衣服、毛巾堵住面部和口腔,时刻准备撤出受灾地区。

2、发生水灾时自救措施

(1)当发水灾时,受危险的人员要有组织地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2)如果水灾灾情严重,已将退路隔断,堵在独头巷道人员,需要撤到本巷道最高位臵,并力求减少体力消耗,减少呼吸量,节约使用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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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救护人员。

3、发生顶板事故的自救措施

(1)发生冒顶事故时,如发现自己或他人被压;要首先通过互救,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护。

(2)如果受伤,如大量出血、骨折等,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急救知识,进行止血和包扎。

(3)如果冒顶被围堵,应注意保持沉着冷静,尽量找安全地点静坐;减少个人呼吸量,以延长待救时间,防止窒息。

(4)若被堵巷道内有压风管路,可以打开阀门放气以提供氧气。 (5)被堵人员如发现被堵的巷口煤量不大,可轮流清理,扒出通道自救,但同时应注意观察顶板,防止再次事故发生。

(6)被堵人员还应发出灯光、敲击声等信号,以便被人及时发现和抢救。

(7)还应节约使用矿灯,受堵人员尽可能使用一盏亮灯,以延长待救时间。

(二)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措施

(1)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现场人员要以最快速度向进风侧撤离,并通知其他人员同时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自救器并佩戴好,继续外撤。 在撤离中,如果退路被堵,可到矿井专设的井下避难所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或铁风管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管子接头卸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在新鲜风流区域的矿工要组织起来,听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救护工作。但首先要通过电话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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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遇险人数及其他情况,阻止没有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

(2)灾区内或灾区外人员,发现突出事故后,要迅速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向矿调度所报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及其他情况。

(3)调度所值班调度员接到“突出”灾情汇报以后,必须立即通知矿、处总值班和矿、处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并采取一切果断措施,如通知人员切断通向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电源、通知灾区撤人、通知救护队进行处理等。

(4)切断通向灾区电源,但必须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5)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6)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臵警戒、熄灭警戒区内的一切火源,切断附近的电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

(7)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8)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和敲打矿灯。 (9)迅速恢复突出巷道内的正常通风并清理突出的煤(岩)。 2、瓦斯、煤尘爆炸、井下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迅速及时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切断灾区电源,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可撤、可躲时,避灾人员要背着空气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倒在水沟内,用湿毛巾堵住口、鼻,以隔绝火源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迅速撤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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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地点。

(4)钻机工对煤孔内煤体发火要高度敏感。凡是钻孔内出现煤油味或有发火征兆,要及时关闭压风,注水进行处理,并向调度所汇报。

(5)在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当火势控制不住,火情危及人身安全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6)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火灾时,应首先设法切断电源,拉闸时要使用绝缘工具操作。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后操作闸刀隔离开关断电;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后操作闸刀开关断电,以免引起弧光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臵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物附近,以免剪落线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若为了争取时间扑灭电气火灾,来不及断电,或其它原因不允许断电,就必须选用不导电灭火器材进行电气灭火。

3、钻孔突水事故的处理措施

(1)水灾事故发生后,在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出突水的地点、来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所;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2)矿调度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领导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并通知备齐抢险用的设备和材料。

4、顶板事故的处理措施

(1)加强冒顶区域的气体检查;积极恢复冒顶灾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压风管、水管等对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2)若垮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坐下,根据现场情况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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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卧休息,减少氧气消耗。有压风管路时,可打开阀门,放气供人呼吸。要注意节约使用矿灯、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时,应由老工人监视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攉扒的办法进行自救,并间断性敲打金属物,发出求救信号。

(4)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注意检查瓦斯变化情况。

八、井下物探队的事故灾害预防及应急预案

1、井下物探工作介绍

井下物探工作主要施工地点为煤矿矿井下煤(岩)巷、回采工作面等;主要作业方式为利用仪器对各工作面的各类地质构造、水文状况进行探测,为井下灾害防治提供相关信息;

目前物探工作有直流电法、瞬变电磁法、地质雷达、无线电波坑道透视法共四种,其中直流电法及瞬变电磁主要对巷道、回采工作面水文信息进行探测,地质雷达主要对巷道地质构造进行超前探测,无线电波坑道透视法主要对回采工作面内煤层赋存状况进行探测。

2、井下物探工作应预防灾害

井下物探工作地点主要是井下生产工作面,且施工地点多为面临疑难问题需解决的地点,因此几乎所有煤矿井下灾害都需要面对,如机电事故、工作面支护事故、瓦斯事故、通风系统事故、水火灾害等。

机电事故具体主要为乘人系统,具体为井筒提升、井下乘车、上下山提升系统等;工作面支护事故主要为巷道顶板事故,具体包括冒顶、片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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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架、矸石异位等;瓦斯事故主要包括工作面瓦斯异常涌出、巷道瓦斯突出等;通风事故主要包括风量异常、粉尘异常、密闭墙异常等;水火灾害主要包括工作面异常出水、矿井出水、工作面火灾等。

3、应急预案

(1)井下物探队所有成员在入井前应熟悉、并全面掌握井下各类灾害的预防措施,并能熟练使用各类救生用品。

(2)井下物探队所有成员应熟悉顶板事故、突水、瓦斯突出、火灾等事故的预兆,对顶板变形、支护移位、瓦斯涌出异常、工作地点出水异常、CO高值、空气异味等灾害异常征兆提高警惕,加强观察,并及时作出判断,采取措施,及时撤离现场。

(3)对于矿方设有专项灾害预防措施的地点应提前掌握,做到“心中有数、思路清晰”。

(4)在进入施工地点前应提前掌握该地点的避灾路线图。

(5)在作业时,当灾害发生后不应慌乱,及时听从有关人员指挥,携带仪器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如时间紧急应带好防护用品迅速撤离。

(6)在井下物探工作过程中应对空顶段、警戒点、突水点、密闭墙等严重影响安全的地点不得强行进入进行施工。

(7)在井下物探工作过程中对仪器的使用规范化,严禁在井下打开物探仪器,对灾害发生地点不得强行进入施工。 九、处理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一)成立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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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生产副处长 安全副处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办公室、调度所、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地质科、工程企管科、机电修配中心、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物管科、一工区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设在调度所。 (二)通知方法和顺序:

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单位的施工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矿调度报告,同时向处调度所汇报,处调度联系电话:7643751;7650267;13956443477;处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处总值班和处长汇报,并根据处长指示,启动《地质勘探工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所在矿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理。汇报顺序见《地质勘探工程处事故汇报程序图》和《救灾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表》。

救灾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表

姓名 赵俊峰 陈功胜 张锤金 刘德贵 张世阔 程合玉 丁同福 张子木

处内 8001 8002 8009 8020 8019 8025 8012 8049 办公市话 7650052 7650051 7643780 7650265 7650501 7650201 7643763 7650267 - 31 -

手机号码 13956438840 13855409818 13956406020 13855401869 13966480318 13705546018 13866306267 13956443477

夏明明 刘玉柱 汪金业 高 岭 田广生 王凤英 秦家胜 胡华昌 崔振明 李友俊 8005 8037 8123 8232 8061 8016 8051 8022 8115 8010 7650268 7643755 7643756 7643760 7643759 7643761 7643775 7650152 7650210 7643754 13865542699 13705543730 13635541116 13705545722 13966495408 15955441896 13956452456 13955480168 13966467288 13505545093 (三)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处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协助所在施工的矿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处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处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指挥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的安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作,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器材。

4、副总工程师:根据处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5、调度所长:在救灾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统一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保证救灾计划及时顺利地实施。

6、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参加调度值班,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及时沟通下达处长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到调度所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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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及时修改完善,并加以贯彻。

十一、本《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由处长赵俊峰负责贯彻执行。

附件: 1、地质勘探工程处供电系统图 2、地质勘探工程处消防线路平面图 3、地质勘探工程处消防器材配臵情况表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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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yz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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